第19章
第19章
1911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一年的3月25日,数百名年轻女工正在曼哈顿下城区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服装加工厂里勤劳工作着。这一带有许多类似的加工厂,而且有一个很难听的绰号——血汗工厂。
这些工厂的老板只顾一味地追逐金钱,不愿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设施,甚至连奴隶应享有的工作条件都做不到。老板不信任这些女工,也丝毫没有考虑她们会在上班时间突然着急上厕所,便把剪裁房和缝纫房的大门关闭,还上了锁。
集骨者开车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经过一辆警车,但眼睛始终注视着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没有留意他。
在灾难发生的那天,大火从八楼开始蔓延,不出几分钟整个工厂就变成一片火海。厂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却因大门被锁住而无法脱身。许多人被烧死在里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还燃着火苗,是从一百英尺高的高处跃下,摔死在坚硬无比的鹅卵石地面上。
在这场“三角牌服装厂”的大火中,共有146人死于非命。然而警方在清点尸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名叫埃斯特·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几位目击者都亲眼看到她从八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所有跳楼的人都摔死了,埃斯特没有理由会奇迹般地幸免于难。所有遇难者的尸体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认,只有可怜的埃斯特小姐的遗体还不知去向。
于是,尸体被人盗走的流言开始产生,人们纷纷谣传当时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东西逃走。这一传闻令警方大为震怒,居然有人盗尸,亵渎无辜的年轻少女遗体,他们随即全力展开追缉。
几星期后,警方的勤奋工作终于有了收获。两名格林尼治村的居民向警方报告说,火灾当时他们的确看见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样”的东西逃离现场。警方顺藤摸瓜,沿着这条线索一路追踪到西城,在走访了当地的一些住户后,他们发现这名嫌疑犯的特征与负案在逃的詹姆斯·施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地狱厨房某条街巷内一幢破旧的住宅,离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场不远。他们一进入这条小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就是当年发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装厂”的旧址——也许是潜意识驱使他把车开到了这里。当年工厂所在的那座名为“艾什大楼”的建筑物——名字很讽刺——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属于纽约大学的一部分。岁月如梭……如果此时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着火花和黑烟飘飘坠落,像雪片一样摔死在他周围,集骨者也一点儿不会感到惊讶。
警方冲进施奈德的住宅,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们中间历练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为之骇然失色。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埃斯特·威拉伯的尸体(也许叫骨骸更确切些)。施奈德果真从火灾现场偷来尸体,并且慢慢地剥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骇人听闻,难以描述。
在对这座令人恶心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后,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边找到一个隐秘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肌肉已被剥离干净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施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记,里面详尽记载了这个变态狂魔的犯罪历程。“骨头,”施奈德写道:“是人类最终的核心。它不会变化,不会欺骗,不会退缩。一旦我们外表的肌肉腐烂朽败之后,那些人种上的缺憾,那些性别上的弱点,都会被烧去或煮掉。我们是——全部都是——珍贵的骨头。骨头不会说谎,它是不朽的。”
在这本疯狂的日记中,记录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实验,都是他寻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头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尝试过用水煮、用火烧、用碱水熬、绑在野地里供动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里。
不过,有一种方式是他最喜爱的。“我的结论是,这种方式最好。”他在接下来的日记中写道:“只需把尸体埋在土里,让大自然去做那些沉闷单调的工作。这是最耗费时间的做法,却也是最不会散发引人注意的气味的做法。虽然我无法肯定地说出理由,但我特别喜欢在生物体还活着的时候掩埋他们。”
在警方发现的隐秘房间里,至少有三具尸体是处于这种状况。从这几位可怜的被害人张开的手臂和惊惶的面容可以看出,当施奈德将最后一锹泥土盖到他们头上的时候,这些人都还活着。
正是这些残忍的手段激发了小报记者们的灵感,送给施奈德一个流传千古的绰号——集骨者。
他继续开车向前,思绪又回到后备箱里的那个女人——埃斯特·威拉伯的身上。她的手肘很瘦,锁骨也像小鸟翅膀一样纤细。他踩动油门,让出租车加速往前冲,甚至冒险闯了两个红灯。他已经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等下去了。
“我不累。”莱姆厉声说。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还要再来一杯。”
几个黑色的手提箱靠着墙边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区的警察帮助把它们运回资源调度组。梅尔·库柏抱着一台装有显微镜的箱子先下楼去了,朗·塞林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开口说话。很明显的是,林肯·莱姆完全没有丝毫醉意。
托马斯说:“我敢肯定你的血压已经超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让阿米莉亚·萨克斯滚到一边去吧,莱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她。
“你该放弃了,酒精不会对你有任何好处。”
是啊,我正准备放弃了,莱姆在心里暗自答话。永远放弃,就在下星期一。不会再有什么十二阶段计划,只要一个步骤就可以完成。
“再给我倒一杯酒。”他命令道。
其实他已经不想喝了。
“不行。”
“快去给我倒酒,现在就去!”莱姆吼叫起来。
“门儿也没有。”
“朗,能劳驾你给我倒杯酒吗?”
“我……”
托马斯说:“他不能再喝了。每次他喝到这个分上,就会让人受不了。我们没必要迁就他。”
“你敢不听我的话?我可以把你开除。”
“你开除啊!”
“你藐视残疾人士!我可以控告你。朗,把他抓起来。”
“林肯……”塞林托试图安抚他。
“把他抓走!”
塞林托被他恶狠狠的口气吓住了。
“喂,老兄,你能不能放松点?”塞林托说。
“噢,天啊!”莱姆突然呻吟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塞林托忙问:“怎么了?”托马斯没说话,在一旁仔细观察莱姆的脸色。
“我的肝。”莱姆脸上露出狡诈的坏笑,“我可能肝硬化了。”
托马斯转过身,气恼地说:“我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聊的玩笑了,行吗?”
“不行。这绝对……不行。”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我们没多少时间了。”
阿米莉亚·萨克斯走进房间,眼睛望着空荡荡的桌子。莱姆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正淌着口水,顿时火冒三丈。因为被她看到自己流口水,因为他还穿着那件特意为她换上的傻乎乎的白衬衫,还因为他已打定主意要独自一人,永远孤寂,永远待在无知无觉、波澜不兴的黑暗之中。在那里他就是君王,不止是一天,而是永恒的君王。
口水弄得莱姆有些发痒。他扭动已经发酸的颈部肌肉,想把粘在嘴唇上的唾液甩掉。托马斯赶快上前,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替莱姆擦拭嘴唇和下巴。
“萨克斯警官,”托马斯说,“欢迎你回来。你的样子简直美极了,真奇怪我们先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她没戴帽子,深蓝色制服的领口也没扣好,一头火红的长发披垂在肩上。如果取下一根放在对比式显微镜下,任何人都会一眼认出这是谁的头发。
“是梅尔开门让我进来的。”她朝楼梯口的方向撇头示意。
“现在已经过了你该睡觉的时间了吧,萨克斯?”
托马斯轻轻地拍了拍莱姆的肩膀,意思是要他注意点礼貌。
“我刚从联邦大楼那边过来。”她对塞林托说。
“他们用我们纳的税在做什么?”
“他们找到他了。”
“什么?”塞林托叫了起来,“就这么简单?天啊!总部的人知道了吗?”
“帕金斯打电话给市长了。那家伙是出租车司机,出生在本地,但父亲是塞尔维亚人,所以他们认定他想策划什么行动对付联合国和平大会。他有曾非法交易军火的前科,喔,还有精神病史。德尔瑞已经带着调查局的特勤小组出发去抓人了。”
“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莱姆问,“我敢打赌,一定是凭借那枚指纹。”
她点点头。
“我猜那是最容易想到的。还有,告诉我,他们关心下一个人质吗?”
“他们关心,”萨克斯轻描淡写地说,“不过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先逮到嫌疑犯。”
“恩,这是他们的本性。我再猜一次,他们一定认为只要抓到嫌疑犯,就能逼他说出藏匿人质的地点。”
“你猜中了。”
“那需要花很大工夫。换了我,宁可冒险听从多宾斯和行为分析专家们没用的废话。对了,阿米莉亚,你改变主意了吗,为什么回这里来?”
“因为不论德尔瑞能否抓到那个人,我都觉得我们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我是说,如果真心想救那个人的话。”
“可是,我们已经被遣散了,你没听见吗?到此为止,一切都不再关我们的事。”莱姆偷眼望向黑漆漆的电脑屏幕,想看看自己的头发是否还保持着刚梳好时的整齐。
“你放弃了?”她问。
“警官,”塞林托开口了,“即使我们有心想做点什么,也没有任何证物了。那是唯一的关联……”
“我拿来了。”
“什么?”
“我全带回来了。就在楼下的rrv车上。”
塞林托急忙向窗外望去。
萨克斯继续说:“从第一个现场到最后一个,所有的证物都在。”
“你拿回来了?”莱姆问,“怎么可能?”
塞林托突然大笑起来。“她是抢回来的,林肯。真他妈的要命!”
“德尔瑞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萨克斯说:“除非等到上法庭时。他们去抓嫌疑犯,我们来救人质,这样分工不是挺完美吗?”
“可是梅尔·库柏刚走……”
“不,他还在楼下,我请他稍等一会儿。”萨克斯环抱双臂,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十一点。“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她又重复了一遍。
莱姆的目光也随着她望向时钟。老天,他真的累了。托马斯说得不错,几年来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连续清醒这么长时间。然而,出乎他意料的——不,应该说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发现——尽管今天他曾因种种事件的刺激打击而愤怒、困窘或伤痛,但到目前为止,时间过得并不像过去的三年半那样,每分每秒都在压在心灵上的难以承受的重担之下苦苦煎熬。
“看来,煮熟的鸭子又要飞起来了。”莱姆爆发出一阵大笑,“托马斯?托马斯!我们需要咖啡,要浓浓的。阿米莉亚,把那些保鲜膜样本,连同梅尔从牛小腿骨上挑下的一小块样本的照片,一同送到实验室去,我要在一小时内取得偏光比较报告。我不要听什么‘可能’、‘大概’之类的废话,我要精确的答案——哪一个连锁超市系统才是我们的嫌疑犯买牛小腿骨的地方。还有你,朗,把你那个小兄弟叫回这里来,就是那个名字和职业棒球明星一样的家伙。”
几辆黑色的厢型车在街道上奔驰。
如果要去嫌疑犯藏匿的地点,这是一条相当迂回的路线,不过德尔瑞很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恐行动通常要避开主要街道,因为那里往往会有恐怖分子的党羽在监视。德尔瑞靠在最前面一辆厢型车的后座上,勒紧身上的武装带。他们离目标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了。
他看着一路经过的老旧公寓和堆满垃圾的空场。上一次来到这个破败的地方时,他的身份是来自皇后区的塔法里教信徒皮特·海里·托马森。当时他从一个枯瘦的小个子波多黎各人手里,买了一百三十七磅古柯碱。那家伙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打算抢劫买家。他收下德尔瑞买毒品的钱,然后掏出一把枪,对准德尔瑞的腹股沟,冷静地扣动扳机,就像在ap超市挑选青菜一样自然。咔嗒、咔嗒、咔嗒,枪卡壳了。托比·多里托和其他支援小组的人在那个混蛋找到另一把枪之前冲了进来,及时制伏了他和同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由于德尔瑞的演技太逼真,让这些歹徒真的相信他是个买家而非警察,才差点让他赔掉自己的性命。
“预计抵达时间,四分钟。”驾驶员喊道。
不知什么原因,德尔瑞突然想到了林肯·莱姆。他后悔自己不该用那种态度抢来这个案子,但他别无选择。塞林托是条好斗的猎狗,鲍林更完全是个疯子,但德尔瑞都能对付得了;真正让他不安的是莱姆。他像剃刀一般锋利(妈的,是他的小组发现了彼得斯的指纹,尽管他们又很快轻易地把这条重要线索忽略了)。在过去,在他还没有出事以前,如果他不乐意,任何人都别想碰他一根汗毛,而且也根本没有人玩得过他。
现在,莱姆就像一件玩坏了的玩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简直是莫大的悲哀。德尔瑞早先走进他的房间——他的卧室——重重地伤害了他,沉重的程度已经超过了为达到目的所需要的。
也许他应该先打个电话,也许他该……
“好戏开场!”驾驶员大喊一声。德尔瑞立刻把林肯·莱姆的事抛在脑后了。
厢型车拐进彼得斯住的那条街。刚才他们经过的大多数街道上都挤满了纳凉的居民,他们拿着啤酒和香烟坐在路旁,希望能多吸上两口清凉的空气。但是这条街却十分昏暗,而且杳无人迹。
厢型车队缓缓停住,二十多位探员从车上跳下来,人人穿着黑色的战斗服,手持装有探照灯和红外线瞄准器的冲锋枪。街边有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望着他们,其中一个飞快地把手中的麦芽酒瓶藏到衬衫底下。
德尔瑞盯着彼得斯房子的一扇窗户,里面隐约透出昏黄的光亮。
驾驶员把第一辆车开到一处阴暗的空场。“是帕金斯。”他拍拍耳机,低声对德尔瑞说:“他已经向上头报告了这件事,他们想知道这次突击行动由谁指挥。”
“是我。”变色龙坚定地说。他转向他的队员:“我需要完全控制对面的街道和这条小巷。狙击手,到那边、那边和那边去。我要所有人在五分钟之内各就各位。都听清楚了吗?”
走下楼梯时,衰朽的木头嘎吱嘎吱乱响。
他用胳膊夹着她,拖着这位头部被他打了一拳,至今还迷迷糊糊的女人走下地下室。一下最后一阶楼梯,他就把她放倒在地上,低头看着她。
埃斯特……
她睁开眼睛,目光与他相对。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无助、充满了乞求,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眼中只看见她的身体。他开始动手脱下她的衣服,除掉她身上那件紫色的运动外罩。很难想象,今天居然会有这种年龄的女人穿成这样外出,外罩里面只穿了一件……呃,一件内衣。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埃斯特·威拉伯竟然是一个荡妇。她应该是个工厂女工,每天缝制衬衫,五件挣一便士。
集骨者观察着她喉咙下的锁骨。换作其他男人,可能会盯着她的胸部或乳晕,但他却望着胸骨顶端的凹陷处,望着由此像蜘蛛腿般向外展放的肋骨。
“你要干什么?”那个女人问。整个人还因刚才受到的重击而有气无力。
集骨者仔细打量着她,但他看到的不是这个年纪轻轻、患有厌食症的女人,不是她塌扁的鼻梁、厚厚的嘴唇和干沙般粗糙的皮肤,他只看到潜藏在她外貌下完美的骨架结构。
他按住她的太阳穴,轻轻抚摩。千万别裂了,拜托……
她张大鼻孔,干咳了两声——虽然他已经几乎可以不去在意,但这里的气味的确很浓。
“不要再伤害我,”她喃喃地说,脑袋垂了下去。“求求你,别伤害我。”
他从口袋里掏出刀子,蹲下来,割开她的内衣。她低着头,看着自己赤裸的身体。
“你想要吗?”她屏住呼吸说:“好,我让你搞,来吧。”
肉体的愉悦,他心想……相比之下可差远了。
他拉她站起来,她发疯似的推开他,踉跄着脚步走向地下室角落的一扇小门。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也没打算这个样子就能逃离这里。她只是抽噎着,伸出手,摇摇晃晃地走向那扇门。
集骨者望着她,被她那迟缓、可怜的样子迷住了。
那扇门背后过去是一道用来运煤的斜槽,现在被打通成一条狭小的通道,与这座废弃的建筑物隔壁的地下室相连。
埃斯特挣扎着走到那扇铁门,拉开它,爬了进去。
不到一分钟,他就听到门后传来凄厉的尖叫声,接着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痛苦呼喊:“上帝啊,不、不、不……”接下来的字词全淹没在她惊惶恐惧的尖叫中。
然后她又从通道爬了回来,这一回她的动作飞快,还不停地挥舞着双手,似乎想驱赶开她刚才看在眼中的景象。
到我这里来,埃斯特。
她跌跌撞撞地走在泥土地上,哭泣着。
到我这里来。
她径直跑向他耐心等待在那里的臂弯。他抱住她,像恋人一样紧紧地把这个女人搂在怀中,体验着用手指触摸她锁骨的美妙感觉。然后,他拖着这个已经歇斯底里的女人,慢慢走回那扇通道小门。
1911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一年的3月25日,数百名年轻女工正在曼哈顿下城区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服装加工厂里勤劳工作着。这一带有许多类似的加工厂,而且有一个很难听的绰号——血汗工厂。
这些工厂的老板只顾一味地追逐金钱,不愿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设施,甚至连奴隶应享有的工作条件都做不到。老板不信任这些女工,也丝毫没有考虑她们会在上班时间突然着急上厕所,便把剪裁房和缝纫房的大门关闭,还上了锁。
集骨者开车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经过一辆警车,但眼睛始终注视着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没有留意他。
在灾难发生的那天,大火从八楼开始蔓延,不出几分钟整个工厂就变成一片火海。厂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却因大门被锁住而无法脱身。许多人被烧死在里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还燃着火苗,是从一百英尺高的高处跃下,摔死在坚硬无比的鹅卵石地面上。
在这场“三角牌服装厂”的大火中,共有146人死于非命。然而警方在清点尸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名叫埃斯特·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几位目击者都亲眼看到她从八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所有跳楼的人都摔死了,埃斯特没有理由会奇迹般地幸免于难。所有遇难者的尸体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认,只有可怜的埃斯特小姐的遗体还不知去向。
于是,尸体被人盗走的流言开始产生,人们纷纷谣传当时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东西逃走。这一传闻令警方大为震怒,居然有人盗尸,亵渎无辜的年轻少女遗体,他们随即全力展开追缉。
几星期后,警方的勤奋工作终于有了收获。两名格林尼治村的居民向警方报告说,火灾当时他们的确看见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样”的东西逃离现场。警方顺藤摸瓜,沿着这条线索一路追踪到西城,在走访了当地的一些住户后,他们发现这名嫌疑犯的特征与负案在逃的詹姆斯·施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地狱厨房某条街巷内一幢破旧的住宅,离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场不远。他们一进入这条小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就是当年发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装厂”的旧址——也许是潜意识驱使他把车开到了这里。当年工厂所在的那座名为“艾什大楼”的建筑物——名字很讽刺——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属于纽约大学的一部分。岁月如梭……如果此时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着火花和黑烟飘飘坠落,像雪片一样摔死在他周围,集骨者也一点儿不会感到惊讶。
警方冲进施奈德的住宅,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们中间历练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为之骇然失色。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埃斯特·威拉伯的尸体(也许叫骨骸更确切些)。施奈德果真从火灾现场偷来尸体,并且慢慢地剥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骇人听闻,难以描述。
在对这座令人恶心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后,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边找到一个隐秘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肌肉已被剥离干净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施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记,里面详尽记载了这个变态狂魔的犯罪历程。“骨头,”施奈德写道:“是人类最终的核心。它不会变化,不会欺骗,不会退缩。一旦我们外表的肌肉腐烂朽败之后,那些人种上的缺憾,那些性别上的弱点,都会被烧去或煮掉。我们是——全部都是——珍贵的骨头。骨头不会说谎,它是不朽的。”
在这本疯狂的日记中,记录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实验,都是他寻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头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尝试过用水煮、用火烧、用碱水熬、绑在野地里供动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里。
不过,有一种方式是他最喜爱的。“我的结论是,这种方式最好。”他在接下来的日记中写道:“只需把尸体埋在土里,让大自然去做那些沉闷单调的工作。这是最耗费时间的做法,却也是最不会散发引人注意的气味的做法。虽然我无法肯定地说出理由,但我特别喜欢在生物体还活着的时候掩埋他们。”
在警方发现的隐秘房间里,至少有三具尸体是处于这种状况。从这几位可怜的被害人张开的手臂和惊惶的面容可以看出,当施奈德将最后一锹泥土盖到他们头上的时候,这些人都还活着。
正是这些残忍的手段激发了小报记者们的灵感,送给施奈德一个流传千古的绰号——集骨者。
他继续开车向前,思绪又回到后备箱里的那个女人——埃斯特·威拉伯的身上。她的手肘很瘦,锁骨也像小鸟翅膀一样纤细。他踩动油门,让出租车加速往前冲,甚至冒险闯了两个红灯。他已经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等下去了。
“我不累。”莱姆厉声说。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还要再来一杯。”
几个黑色的手提箱靠着墙边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区的警察帮助把它们运回资源调度组。梅尔·库柏抱着一台装有显微镜的箱子先下楼去了,朗·塞林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开口说话。很明显的是,林肯·莱姆完全没有丝毫醉意。
托马斯说:“我敢肯定你的血压已经超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让阿米莉亚·萨克斯滚到一边去吧,莱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她。
“你该放弃了,酒精不会对你有任何好处。”
是啊,我正准备放弃了,莱姆在心里暗自答话。永远放弃,就在下星期一。不会再有什么十二阶段计划,只要一个步骤就可以完成。
“再给我倒一杯酒。”他命令道。
其实他已经不想喝了。
“不行。”
“快去给我倒酒,现在就去!”莱姆吼叫起来。
“门儿也没有。”
“朗,能劳驾你给我倒杯酒吗?”
“我……”
托马斯说:“他不能再喝了。每次他喝到这个分上,就会让人受不了。我们没必要迁就他。”
“你敢不听我的话?我可以把你开除。”
“你开除啊!”
“你藐视残疾人士!我可以控告你。朗,把他抓起来。”
“林肯……”塞林托试图安抚他。
“把他抓走!”
塞林托被他恶狠狠的口气吓住了。
“喂,老兄,你能不能放松点?”塞林托说。
“噢,天啊!”莱姆突然呻吟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塞林托忙问:“怎么了?”托马斯没说话,在一旁仔细观察莱姆的脸色。
“我的肝。”莱姆脸上露出狡诈的坏笑,“我可能肝硬化了。”
托马斯转过身,气恼地说:“我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聊的玩笑了,行吗?”
“不行。这绝对……不行。”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我们没多少时间了。”
阿米莉亚·萨克斯走进房间,眼睛望着空荡荡的桌子。莱姆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正淌着口水,顿时火冒三丈。因为被她看到自己流口水,因为他还穿着那件特意为她换上的傻乎乎的白衬衫,还因为他已打定主意要独自一人,永远孤寂,永远待在无知无觉、波澜不兴的黑暗之中。在那里他就是君王,不止是一天,而是永恒的君王。
口水弄得莱姆有些发痒。他扭动已经发酸的颈部肌肉,想把粘在嘴唇上的唾液甩掉。托马斯赶快上前,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替莱姆擦拭嘴唇和下巴。
“萨克斯警官,”托马斯说,“欢迎你回来。你的样子简直美极了,真奇怪我们先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她没戴帽子,深蓝色制服的领口也没扣好,一头火红的长发披垂在肩上。如果取下一根放在对比式显微镜下,任何人都会一眼认出这是谁的头发。
“是梅尔开门让我进来的。”她朝楼梯口的方向撇头示意。
“现在已经过了你该睡觉的时间了吧,萨克斯?”
托马斯轻轻地拍了拍莱姆的肩膀,意思是要他注意点礼貌。
“我刚从联邦大楼那边过来。”她对塞林托说。
“他们用我们纳的税在做什么?”
“他们找到他了。”
“什么?”塞林托叫了起来,“就这么简单?天啊!总部的人知道了吗?”
“帕金斯打电话给市长了。那家伙是出租车司机,出生在本地,但父亲是塞尔维亚人,所以他们认定他想策划什么行动对付联合国和平大会。他有曾非法交易军火的前科,喔,还有精神病史。德尔瑞已经带着调查局的特勤小组出发去抓人了。”
“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莱姆问,“我敢打赌,一定是凭借那枚指纹。”
她点点头。
“我猜那是最容易想到的。还有,告诉我,他们关心下一个人质吗?”
“他们关心,”萨克斯轻描淡写地说,“不过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先逮到嫌疑犯。”
“恩,这是他们的本性。我再猜一次,他们一定认为只要抓到嫌疑犯,就能逼他说出藏匿人质的地点。”
“你猜中了。”
“那需要花很大工夫。换了我,宁可冒险听从多宾斯和行为分析专家们没用的废话。对了,阿米莉亚,你改变主意了吗,为什么回这里来?”
“因为不论德尔瑞能否抓到那个人,我都觉得我们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我是说,如果真心想救那个人的话。”
“可是,我们已经被遣散了,你没听见吗?到此为止,一切都不再关我们的事。”莱姆偷眼望向黑漆漆的电脑屏幕,想看看自己的头发是否还保持着刚梳好时的整齐。
“你放弃了?”她问。
“警官,”塞林托开口了,“即使我们有心想做点什么,也没有任何证物了。那是唯一的关联……”
“我拿来了。”
“什么?”
“我全带回来了。就在楼下的rrv车上。”
塞林托急忙向窗外望去。
萨克斯继续说:“从第一个现场到最后一个,所有的证物都在。”
“你拿回来了?”莱姆问,“怎么可能?”
塞林托突然大笑起来。“她是抢回来的,林肯。真他妈的要命!”
“德尔瑞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萨克斯说:“除非等到上法庭时。他们去抓嫌疑犯,我们来救人质,这样分工不是挺完美吗?”
“可是梅尔·库柏刚走……”
“不,他还在楼下,我请他稍等一会儿。”萨克斯环抱双臂,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十一点。“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她又重复了一遍。
莱姆的目光也随着她望向时钟。老天,他真的累了。托马斯说得不错,几年来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连续清醒这么长时间。然而,出乎他意料的——不,应该说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发现——尽管今天他曾因种种事件的刺激打击而愤怒、困窘或伤痛,但到目前为止,时间过得并不像过去的三年半那样,每分每秒都在压在心灵上的难以承受的重担之下苦苦煎熬。
“看来,煮熟的鸭子又要飞起来了。”莱姆爆发出一阵大笑,“托马斯?托马斯!我们需要咖啡,要浓浓的。阿米莉亚,把那些保鲜膜样本,连同梅尔从牛小腿骨上挑下的一小块样本的照片,一同送到实验室去,我要在一小时内取得偏光比较报告。我不要听什么‘可能’、‘大概’之类的废话,我要精确的答案——哪一个连锁超市系统才是我们的嫌疑犯买牛小腿骨的地方。还有你,朗,把你那个小兄弟叫回这里来,就是那个名字和职业棒球明星一样的家伙。”
几辆黑色的厢型车在街道上奔驰。
如果要去嫌疑犯藏匿的地点,这是一条相当迂回的路线,不过德尔瑞很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恐行动通常要避开主要街道,因为那里往往会有恐怖分子的党羽在监视。德尔瑞靠在最前面一辆厢型车的后座上,勒紧身上的武装带。他们离目标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了。
他看着一路经过的老旧公寓和堆满垃圾的空场。上一次来到这个破败的地方时,他的身份是来自皇后区的塔法里教信徒皮特·海里·托马森。当时他从一个枯瘦的小个子波多黎各人手里,买了一百三十七磅古柯碱。那家伙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打算抢劫买家。他收下德尔瑞买毒品的钱,然后掏出一把枪,对准德尔瑞的腹股沟,冷静地扣动扳机,就像在ap超市挑选青菜一样自然。咔嗒、咔嗒、咔嗒,枪卡壳了。托比·多里托和其他支援小组的人在那个混蛋找到另一把枪之前冲了进来,及时制伏了他和同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由于德尔瑞的演技太逼真,让这些歹徒真的相信他是个买家而非警察,才差点让他赔掉自己的性命。
“预计抵达时间,四分钟。”驾驶员喊道。
不知什么原因,德尔瑞突然想到了林肯·莱姆。他后悔自己不该用那种态度抢来这个案子,但他别无选择。塞林托是条好斗的猎狗,鲍林更完全是个疯子,但德尔瑞都能对付得了;真正让他不安的是莱姆。他像剃刀一般锋利(妈的,是他的小组发现了彼得斯的指纹,尽管他们又很快轻易地把这条重要线索忽略了)。在过去,在他还没有出事以前,如果他不乐意,任何人都别想碰他一根汗毛,而且也根本没有人玩得过他。
现在,莱姆就像一件玩坏了的玩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简直是莫大的悲哀。德尔瑞早先走进他的房间——他的卧室——重重地伤害了他,沉重的程度已经超过了为达到目的所需要的。
也许他应该先打个电话,也许他该……
“好戏开场!”驾驶员大喊一声。德尔瑞立刻把林肯·莱姆的事抛在脑后了。
厢型车拐进彼得斯住的那条街。刚才他们经过的大多数街道上都挤满了纳凉的居民,他们拿着啤酒和香烟坐在路旁,希望能多吸上两口清凉的空气。但是这条街却十分昏暗,而且杳无人迹。
厢型车队缓缓停住,二十多位探员从车上跳下来,人人穿着黑色的战斗服,手持装有探照灯和红外线瞄准器的冲锋枪。街边有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望着他们,其中一个飞快地把手中的麦芽酒瓶藏到衬衫底下。
德尔瑞盯着彼得斯房子的一扇窗户,里面隐约透出昏黄的光亮。
驾驶员把第一辆车开到一处阴暗的空场。“是帕金斯。”他拍拍耳机,低声对德尔瑞说:“他已经向上头报告了这件事,他们想知道这次突击行动由谁指挥。”
“是我。”变色龙坚定地说。他转向他的队员:“我需要完全控制对面的街道和这条小巷。狙击手,到那边、那边和那边去。我要所有人在五分钟之内各就各位。都听清楚了吗?”
走下楼梯时,衰朽的木头嘎吱嘎吱乱响。
他用胳膊夹着她,拖着这位头部被他打了一拳,至今还迷迷糊糊的女人走下地下室。一下最后一阶楼梯,他就把她放倒在地上,低头看着她。
埃斯特……
她睁开眼睛,目光与他相对。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无助、充满了乞求,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眼中只看见她的身体。他开始动手脱下她的衣服,除掉她身上那件紫色的运动外罩。很难想象,今天居然会有这种年龄的女人穿成这样外出,外罩里面只穿了一件……呃,一件内衣。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埃斯特·威拉伯竟然是一个荡妇。她应该是个工厂女工,每天缝制衬衫,五件挣一便士。
集骨者观察着她喉咙下的锁骨。换作其他男人,可能会盯着她的胸部或乳晕,但他却望着胸骨顶端的凹陷处,望着由此像蜘蛛腿般向外展放的肋骨。
“你要干什么?”那个女人问。整个人还因刚才受到的重击而有气无力。
集骨者仔细打量着她,但他看到的不是这个年纪轻轻、患有厌食症的女人,不是她塌扁的鼻梁、厚厚的嘴唇和干沙般粗糙的皮肤,他只看到潜藏在她外貌下完美的骨架结构。
他按住她的太阳穴,轻轻抚摩。千万别裂了,拜托……
她张大鼻孔,干咳了两声——虽然他已经几乎可以不去在意,但这里的气味的确很浓。
“不要再伤害我,”她喃喃地说,脑袋垂了下去。“求求你,别伤害我。”
他从口袋里掏出刀子,蹲下来,割开她的内衣。她低着头,看着自己赤裸的身体。
“你想要吗?”她屏住呼吸说:“好,我让你搞,来吧。”
肉体的愉悦,他心想……相比之下可差远了。
他拉她站起来,她发疯似的推开他,踉跄着脚步走向地下室角落的一扇小门。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也没打算这个样子就能逃离这里。她只是抽噎着,伸出手,摇摇晃晃地走向那扇门。
集骨者望着她,被她那迟缓、可怜的样子迷住了。
那扇门背后过去是一道用来运煤的斜槽,现在被打通成一条狭小的通道,与这座废弃的建筑物隔壁的地下室相连。
埃斯特挣扎着走到那扇铁门,拉开它,爬了进去。
不到一分钟,他就听到门后传来凄厉的尖叫声,接着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痛苦呼喊:“上帝啊,不、不、不……”接下来的字词全淹没在她惊惶恐惧的尖叫中。
然后她又从通道爬了回来,这一回她的动作飞快,还不停地挥舞着双手,似乎想驱赶开她刚才看在眼中的景象。
到我这里来,埃斯特。
她跌跌撞撞地走在泥土地上,哭泣着。
到我这里来。
她径直跑向他耐心等待在那里的臂弯。他抱住她,像恋人一样紧紧地把这个女人搂在怀中,体验着用手指触摸她锁骨的美妙感觉。然后,他拖着这个已经歇斯底里的女人,慢慢走回那扇通道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