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
第107章 一家三口
成亲之后的第三天, 是归宁之日,这天一大早苏锦楼与王文珺拜别苏顺安夫妇俩后,带着满满一车子的礼品出发前往王家。
吴氏这几天整夜睡不安稳, 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直到王文珺三朝回门的这一天, 天刚蒙蒙亮吴氏便起身吩咐下人将屋内本就干净透亮的家具又给打扫了一遍,估算着闺女和女婿回门的时辰,又催着厨房置办席面。
王永风顶着两个黑眼圈淡定的坐在一旁喝茶解乏, 这几天吴氏睡不安稳,他也跟着夜不能寐,他就纳了闷了,当初劝说他将文珺嫁给苏锦楼的是吴氏,如今担心文珺受委屈的还是吴氏, 真是反复无常前后矛盾, 怪不得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反正他这辈子是弄不懂吴氏的心思了。
等王文珺与苏锦楼在丫鬟的带领下来到客厅之时, 就看见吴氏镇定自若的坐在堂上,面上一派温和大气,而一旁的王永风神情萎靡, 两眼似乎还泛着泪光。
苏锦楼想着, 还是岳母大人端得住,没想到先生是个情绪外放之人, 想必这几天定是因为舍不得闺女而睡不好觉吧,如今见到闺女回门, 激动的连眼泪都冒出来了。
苏锦楼正想上前安慰几句,只见王永风打了一个很长的哈气,原本在眼眶中要掉不掉的泪水瞬间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滑落而下。
苏锦楼刚打算说出口的话就这么被憋了回去,看来是他想多了,这眼泪原来是这么来的,亏他刚刚还打算安慰先生,真是白费感情了。
“小婿携内子拜见岳父,拜见岳母。”苏锦楼说完,同王文珺一道跪在了蒲团上,接过一旁丫鬟递过来的杯盏,将其举至额头处,“请岳父大人喝茶。”
王文珺则道,“请爹爹喝茶。”
王永风喝了苏锦楼与王文珺所敬的茶,拿出两个红包分别给了二人,“盼望你们两人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苏锦楼与王文珺再次行礼,“多谢岳父大人。”
“多谢爹爹!”
两人又向吴氏敬茶,同样得到了红包与祝语,王文珺未曾回来之时吴氏急的似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等闻听丫鬟来报说女婿携带闺女进门时,立马又恢复到以往大家主母的风范。
王永风带着苏锦楼去书房说话,吴氏一见女婿被自家夫君带走,赶忙将王文珺拉进里间说话,这时候她也不端着了,刚才做出那种架势是因为要在女婿面前给文珺长脸,如今只有她们娘俩,哪还顾及那些个面子工程。
吴氏挥退了下人,悄声问道,“文珺,你身体如何?”
言下之意就是在询问房事了,王文珺既尴尬又羞窘,一想到成亲当晚她与夫君二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最终还是她主动亲吻夫君的,虽说后来一切步入正轨,可最开始确实是她主动的,这样的实情该如何告诉自家娘亲?
娘亲会不会觉得自己太过孟浪?唉!说来说去都怪苏锦楼,若不是他,如今自己怎么会左右为难?
“怎么?”吴氏见王文珺沉默不语,以为她未听自己的劝诫,“你就任由着女婿胡来?身体可还吃得消?”
见吴氏越说越离谱,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会脑补些什么少儿不宜的内容,王文珺赶忙回道,“娘,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很好,夫君待我体贴入微,公婆慈善,妯娌和睦,日子过得很是舒心。”
吴氏半信半疑,“当真?你别因为喜欢苏锦楼就替他隐瞒啊。”
“没有,没有!”王文珺连连否认,她不想再和娘亲讨论这些难以启齿的秘密事情,便转移话题道,“娘,明天我要和夫君一起回一趟河西村,公婆以及大哥大嫂二哥二嫂都与我们一道回去,府城与河西村相距甚远,许多乡亲都没来得及参加婚礼,故而我和夫君一致决定等到了村里再置办一次席面。”
吴氏点头说道,“苏锦楼生于长于河西村,村里的村民看着他长大,于情于理都应该宴请村民,更何况如今苏锦楼已是举人之身,若是他不回村宴请宾客,难免有忘本之嫌。”
“娘,”王文珺很是高兴吴氏能同意她的观点,见吴氏脸上厚厚的脂粉以及掩饰不住的憔悴模样,王文珺心疼道,“女儿过的很好,娘亲不必担心,这三天想必娘亲都没休息好吧,女儿累的娘亲担忧,心里甚是愧疚。”
“傻孩子,”吴氏满目慈爱之色,“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我是你亲娘,不记挂着你又去牵挂谁?”
王文珺依恋的靠在吴氏肩头,“娘,以后我会常来看娘的,反正夫君还要跟着爹爹读书,到时候我就同夫君一道回来,您可不许嫌我烦。”
吴氏听了这话心里十分高兴,可又皱起了眉头,想到闺女大婚当天听到的流言蜚语,心中颇为不安。
“文珺,你能回来看我,我心中甚是欢喜,可你嫁为人妇,女婿又是你爹的半个弟子,若是你们俩回来的次数多了,女婿心中是否会不舒服?”
男人最是爱面子,若是被苏锦楼得知有人在背后议论他攀高枝吃软饭,也不知他心里是否会生出怨恨。
“娘亲是指大婚当日某些人说的闲言碎语吗?”
吴氏心里陡然一跳,面上却故作不知,“闲言碎语?没,没有啊。”
王文珺满不在乎道,“娘亲就不必瞒我了,我都知道了,这事还是夫君自己跟我说的,”见吴氏担忧的看着自己,王文珺灿然一笑,“娘,夫君不同于一般人,气量没那么狭小的。”
吴氏不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别人说自个儿是个靠媳妇上位吃软饭的小白脸?即便现在表现的不在乎,估计心里也留下了隔阂。
此刻,王永风与苏锦楼在书房中也谈论着这个话题,王家嫁女是临平盛世,原以为以王家的背景家世肯定会找一门门当户对的姻亲,结果却把女儿嫁给一个乡下小子。
苏锦楼虽已是举人,但在不少大户人家的眼里分量还不够,据说王家的女婿是有前妻的,还留有一个孩子,王家能同意将闺女嫁给这样的人,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不少内宅妇人都在嘲笑吴氏脑子糊涂了,也有那些个脑补过多的人在猜想是否是王文珺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以至于让吴氏放弃了这个女儿。
直到晒妆的那一天,院子里摆满了家居摆件,绫罗绸缎,珠宝首饰,锦衣华服,众人看着如此丰厚的嫁妆,这种传言才偃旗息鼓。
哪家人会舍得为了一个弃子出如此丰厚的嫁妆,不说其他,单就铺子房屋土地就让人看的眼红,这下子,大家都羡慕那个娶了王文珺的小子,这苏姓书生莫不是走了狗屎运吧。
再一打听,这小子很久之前就常常出入王家,近来更是嚣张到带着膝下小儿一起去王家,据说这父子俩是去王家请教学问的。
有那些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就问了,“苏锦楼到底有什么好?难不成他天资聪颖比之那些个盛名在外的学子还要优秀,这才让晋亭先生起了爱才之心,连带着苏锦楼的儿子都一块接手了?”
别人一听这话立马反驳道,“你眼瞎啊,苏锦楼这次取得的是孙山之位,天资能好到哪里去?我估摸着,苏锦楼八成学了什么旁门左道的邪术,蛊惑王家人把闺女嫁给他,可怜王家姑娘好好一个大家闺秀竟然被下嫁给苏锦楼这个乡下人,还当了便宜后娘,可悲!可叹!”
同情王文珺的人不在少数,羡慕嫉妒苏锦楼的人亦是不少,娶了王家姑娘,成了晋亭先生的女婿,不说近水楼台能得晋亭先生的悉心指导,只看被抬进苏家的嫁妆,苏锦楼就能舒舒服服享用一辈子,钱色双收,妥妥的人生赢家。
久而久之,苏锦楼吃软饭,还带着儿子一块吃软饭的传言在临平上层人士与学子之间传了个遍,这让王永风与吴氏越发担忧女儿与女婿之间的感情了。
对此,苏锦楼倒是当真没有介怀,文珺低嫁,他带着儿子在先生府上蹭吃蹭喝,这些都是事实,他从不否定这些实情。
若是一边享受着岳家带来的种种便利,一边对妻子心生怨恨,那他不就成渣男了吗?真要是担心名声受损或是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一开始就不应该迎娶王家姑娘,既然决定娶了,那就应该有面对外界风霜刀剑的勇气。
听别人几句闲话心里就承受不了,受了闲气不敢在外面吱声反倒回家拿老婆撒气,这是懦夫所为,苏锦楼一向自诩为自个儿是真男人,你可以说他是个小人,但不能说他是个懦夫,在他的观念里,会疼老婆的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此次王永风主动提及那些流言蜚语,为的就是开导苏锦楼,生怕他怠慢了自家闺女。
“锦楼,文珺全心全意的对你,你可不能因为外人说几句闲话就与她生分了,若是因着他人不怀好意的流言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情份,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苏锦楼心宽,他是真不在乎这些鸡毛蒜皮之事,“岳父大人,您不必多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想怎么说都是别人的事,那些人眼红我娶了文珺这么好的妻子,心里嫉妒我才中伤于我,不遭人妒是庸才,只要不当着我的面侮辱我,我只当对此事全不之情了。”
又理直气壮的对王永风说,“再说我现在成了您的女婿,带着老婆孩子一起上门蹭吃蹭喝,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那些人想吃软饭还没得吃呢!”
王永风一肚子劝解之言就这么被噎了回去,他头一次见识到有人吃软饭吃的满脸自豪的,关键人家还说得头头是道,表面上有理有据让人挑不出什么不妥来,看来是他低估苏锦楼了,这个女婿的脸皮之厚还得再提升一个幅度。
吃罢午饭,又在王家逗留了半天,眼看着夕阳就要落下,苏锦楼与王文珺赶忙辞别,三朝回门里有一个习俗,日落之前新婚夫妻要回到男方的家中,不然会对女方家的气运产生不利的影响。
“岳父岳母不必再送,待得我们从村里回来,小婿就带着文珺一道回来探望二老。”
苏锦楼与王文珺对着王永风和吴氏两人行了礼,登上了停在门前的马车,一同往家里赶去。
等到他们回村宴请乡亲,处理好一系列琐事,又在村里过完年,回到府城之时已然是立春了。
不久过后就是春闱,苏锦楼不参加此次会试,可谓是毫无压力一身轻松,王永风见他新婚燕尔也不愿逼得太紧,平日里指导一下他的学问也就罢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教导苏环的事情上。
苏锦楼闲极无聊,成日里招狗逗狗,而那只被他撩拨的狗正是王文珺的陪嫁之一,小白。
当初王家嫁女,人们谈论的热点有三个,一是吃软饭,二是十里红妆,三是小白这个陪嫁品。
一路上,沿途的百姓除了眼热羡慕王文珺丰厚的嫁妆,最为关注的不是苏锦楼这个走了狗屎运的新郎官,而是跟在花轿旁边,以守护姿势护着新娘的小白。
小白是只壮年藏獒,威风凛凛,身姿矫健,毛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光滑亮丽,行走之间竟透露出些许矜贵之气,惹得一众男女老少齐齐将目光投在它的身上,而苏锦楼这个正儿八经的新郎官就这么被忽视了。
就因为被抢了风头,苏锦楼这个小气吧啦的男人记恨在心成天招惹小白,一开始小白气急败坏追着他咬,后来次数多了,它都懒得搭理苏锦楼。
此时,苏锦楼贱兮兮的挑衅小白,“小白啊,你也太可怜了,以前我和你都是单身,如今我已娶得美娇娘,你仍是只单身狗,唉,看来你是注孤身喽。”
面对苏锦楼的幸灾乐祸,小白将头靠在前爪上,慵懒的抬了抬眼皮,十分鄙夷不屑的瞧了苏锦楼一眼,随后继续进行日光浴。
苏锦楼挑眉,这都不生气?嘿!小白是越来越沉得住气了。
“小白,要不我帮你找个老婆吧,若是你觉得一个不够,我就多帮你找几个?”
小白闻言精神一震,立马抬起头炯炯有神的盯着苏锦楼,显然这话是说到它的心坎里了。
苏锦楼满脸不可置信,他伸手指向小白,控诉道,“小白,没想到你还是只色狗!”
小白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明明是眼前这个二傻子说要给自己找老婆,怎么如今反倒来指责自己?人类的世界真复杂,尤其是这个二傻子的想法,真让狗琢磨不通。
苏锦楼不怀好意的说道,“小白啊,你有没有龙阳之好啊?要不我先找几只公的给你相看一下,说不定你就看上哪只小公狗了呢。”
小白愣了一下,随即怒火冲天,苏锦楼这话简直让狗怀疑人生,士可杀不可辱,今天定要好好教训这个二傻子!
苏锦楼一见势头不对立马满院子乱窜,这一次小白明显加快了追人的速度,苏锦楼熟门熟路,哧溜一声爬到了屋顶,对着在底下虎视眈眈的小白笑道,“嘿嘿!这下子你没辙了吧!有本事你飞上来咬我呀!”
小白眼睛一眯,身体微低,四肢发力,也不知它怎么做到的,苏锦楼脸上的奸笑还没落下,就见小白已然跳上了屋顶。
傻眼懵逼的苏锦楼,“……”我擦!敢情以前小白都是扮猪吃老虎啊,他还真以为小白不会爬高呢。
苏锦楼欲哭无泪,早知如此他就不招惹小白了,能屈能伸的苏锦楼立马求饶,“小白,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不要那么较真嘛,我们就此和解好不好?”
小白一步一步逼近苏锦楼,用行动证明它绝不善罢甘休,以前它都让着苏锦楼,可这二傻子却是蹬鼻子上脸的货,不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他还真以为狗是好欺负的。
见状,苏锦楼脚底抹油立马跑路,边跑边叫,“文珺,救命啊……小白要谋杀你的夫君啊!”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
正在看书的苏环听到外面的动静,对着一旁煮茶的王文珺说道,“娘,爹爹好像在叫你。”
王文珺满心无奈,说话带着几分嫌弃之意,“别理你爹,八成又去招惹小白了,他自个儿做的孽自己去收拾吧。”
“哦。”苏环乖乖应道,而后继续投入到学习之中,习惯成自然,一开始他还会担心爹爹的安危,后来次数多了,他也能面不改色的瞧着爹爹被小白追着逃的狼狈场景了,索性小白不会伤害到爹爹,最多只是撕破了裤子而已。
这一家三口带着小白过着平淡却不失热闹的日子,苏锦楼本以为外界的纷扰与他这个籍籍无名的小卒子无关,谁知这种平静的日子却被一纸调令打破了。
第108章 不舍
庆光六十二年, 白荻侵犯大庆,边关告急,光帝下令命凉王领兵前赴边关, 抵御外敌守卫大庆疆土。
诏令上说是让凉王领兵, 实际上就是让凉王指导此次战役, 不一定让其亲身上场。
周文重接到诏令,决定命麾下大将沈宁领两万精兵前赴函裕关御敌,别看只带了两万人, 这人数在古代战役中已经算是够多的了。
古代人口生存率不高,只要是上万人的战役就算是大型战役,若是人数超过五万,就可以对外宣称十万精兵,若是超过十万, 那可不得了了!直接可以说是百万雄师。
周文重是藩王, 拥有自己的府兵,表面上凉王府的兵力也就在两万五左右, 这一次凉王派出了两万精兵,足以可见其对大庆朝的衷心。
凉州境内山多地少,不适宜种植粮食, 凉王向来仁和, 不愿增加赋税加重百姓的负担,故而此次出征他不得不向朝廷求援, 请求汴京那边发放一部分粮草武器等物资。
因其理由顺理成章,又是大张旗鼓的求援, 故而朝廷很是干脆的发放了物资,只不过数量和质量上都缩水了。
朝廷派人送来物资,周文重面上忧心忡忡,实则心中却是乐开了花,本来他就是借着战争的名义向朝廷索要物资,索要的分量实际上被他写多了不少。
朝廷里的那些文官擅长的是权术谋略,对于军资只知道个皮毛,就连光帝以及太子都没带过兵,谁都不懂军需配备的真实情况,以前军队里最大的收入就是吃军饷,每次上报朝廷的军需都是实际消耗的五六倍。
这一次送过来的粮草武器看似缩减了不少,实际上足够两万人的军需消耗,若是战争时间不长,说不定还能剩余一部分,若是时间线拉的过长,大不了故技重施再一次大张旗鼓的向朝廷索要军资,他就不信,在这个关键时期朝廷还敢截断物资供应。
周文重之所以作出为难的样子,为的不过是麻痹府中的长史以及其他藩王安插的探子,这一次因着凉州离函裕关最近,光帝下令让他出征,此诏令一下,凉王府瞬间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此刻他不得不谨慎行事。
做戏做全套,周文重再一次向朝廷奏报缺少军资,不过这一次他在奏折里明言表示,不论朝廷补不补发物资,为了大庆百姓的安危,大军都会在半个月后出发。
周文重正在与底下官员商议行军要事,却不曾想周弘文突然闯了进来。
“父王,”周弘文匆匆赶来,随意行了礼后急切的问道,“听闻父王命沈将军带兵出征?不日就要前赴函裕关?”
周文重面上摆着一张慈父面孔,实际上对周弘文的突然闯入已生出恼怒之意,“弘文此刻前来所为何事?”
周弘文丝毫没有察觉到凉王的不快,“父王,我来此处是想向您举荐一人,此人就是临平举人苏锦楼,当日我曾在临平亲眼见识过他三箭齐发的高超箭术,如此人才应当能为父王分忧。”
成亲之后的第三天, 是归宁之日,这天一大早苏锦楼与王文珺拜别苏顺安夫妇俩后,带着满满一车子的礼品出发前往王家。
吴氏这几天整夜睡不安稳, 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直到王文珺三朝回门的这一天, 天刚蒙蒙亮吴氏便起身吩咐下人将屋内本就干净透亮的家具又给打扫了一遍,估算着闺女和女婿回门的时辰,又催着厨房置办席面。
王永风顶着两个黑眼圈淡定的坐在一旁喝茶解乏, 这几天吴氏睡不安稳,他也跟着夜不能寐,他就纳了闷了,当初劝说他将文珺嫁给苏锦楼的是吴氏,如今担心文珺受委屈的还是吴氏, 真是反复无常前后矛盾, 怪不得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反正他这辈子是弄不懂吴氏的心思了。
等王文珺与苏锦楼在丫鬟的带领下来到客厅之时, 就看见吴氏镇定自若的坐在堂上,面上一派温和大气,而一旁的王永风神情萎靡, 两眼似乎还泛着泪光。
苏锦楼想着, 还是岳母大人端得住,没想到先生是个情绪外放之人, 想必这几天定是因为舍不得闺女而睡不好觉吧,如今见到闺女回门, 激动的连眼泪都冒出来了。
苏锦楼正想上前安慰几句,只见王永风打了一个很长的哈气,原本在眼眶中要掉不掉的泪水瞬间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滑落而下。
苏锦楼刚打算说出口的话就这么被憋了回去,看来是他想多了,这眼泪原来是这么来的,亏他刚刚还打算安慰先生,真是白费感情了。
“小婿携内子拜见岳父,拜见岳母。”苏锦楼说完,同王文珺一道跪在了蒲团上,接过一旁丫鬟递过来的杯盏,将其举至额头处,“请岳父大人喝茶。”
王文珺则道,“请爹爹喝茶。”
王永风喝了苏锦楼与王文珺所敬的茶,拿出两个红包分别给了二人,“盼望你们两人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苏锦楼与王文珺再次行礼,“多谢岳父大人。”
“多谢爹爹!”
两人又向吴氏敬茶,同样得到了红包与祝语,王文珺未曾回来之时吴氏急的似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等闻听丫鬟来报说女婿携带闺女进门时,立马又恢复到以往大家主母的风范。
王永风带着苏锦楼去书房说话,吴氏一见女婿被自家夫君带走,赶忙将王文珺拉进里间说话,这时候她也不端着了,刚才做出那种架势是因为要在女婿面前给文珺长脸,如今只有她们娘俩,哪还顾及那些个面子工程。
吴氏挥退了下人,悄声问道,“文珺,你身体如何?”
言下之意就是在询问房事了,王文珺既尴尬又羞窘,一想到成亲当晚她与夫君二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最终还是她主动亲吻夫君的,虽说后来一切步入正轨,可最开始确实是她主动的,这样的实情该如何告诉自家娘亲?
娘亲会不会觉得自己太过孟浪?唉!说来说去都怪苏锦楼,若不是他,如今自己怎么会左右为难?
“怎么?”吴氏见王文珺沉默不语,以为她未听自己的劝诫,“你就任由着女婿胡来?身体可还吃得消?”
见吴氏越说越离谱,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会脑补些什么少儿不宜的内容,王文珺赶忙回道,“娘,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很好,夫君待我体贴入微,公婆慈善,妯娌和睦,日子过得很是舒心。”
吴氏半信半疑,“当真?你别因为喜欢苏锦楼就替他隐瞒啊。”
“没有,没有!”王文珺连连否认,她不想再和娘亲讨论这些难以启齿的秘密事情,便转移话题道,“娘,明天我要和夫君一起回一趟河西村,公婆以及大哥大嫂二哥二嫂都与我们一道回去,府城与河西村相距甚远,许多乡亲都没来得及参加婚礼,故而我和夫君一致决定等到了村里再置办一次席面。”
吴氏点头说道,“苏锦楼生于长于河西村,村里的村民看着他长大,于情于理都应该宴请村民,更何况如今苏锦楼已是举人之身,若是他不回村宴请宾客,难免有忘本之嫌。”
“娘,”王文珺很是高兴吴氏能同意她的观点,见吴氏脸上厚厚的脂粉以及掩饰不住的憔悴模样,王文珺心疼道,“女儿过的很好,娘亲不必担心,这三天想必娘亲都没休息好吧,女儿累的娘亲担忧,心里甚是愧疚。”
“傻孩子,”吴氏满目慈爱之色,“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我是你亲娘,不记挂着你又去牵挂谁?”
王文珺依恋的靠在吴氏肩头,“娘,以后我会常来看娘的,反正夫君还要跟着爹爹读书,到时候我就同夫君一道回来,您可不许嫌我烦。”
吴氏听了这话心里十分高兴,可又皱起了眉头,想到闺女大婚当天听到的流言蜚语,心中颇为不安。
“文珺,你能回来看我,我心中甚是欢喜,可你嫁为人妇,女婿又是你爹的半个弟子,若是你们俩回来的次数多了,女婿心中是否会不舒服?”
男人最是爱面子,若是被苏锦楼得知有人在背后议论他攀高枝吃软饭,也不知他心里是否会生出怨恨。
“娘亲是指大婚当日某些人说的闲言碎语吗?”
吴氏心里陡然一跳,面上却故作不知,“闲言碎语?没,没有啊。”
王文珺满不在乎道,“娘亲就不必瞒我了,我都知道了,这事还是夫君自己跟我说的,”见吴氏担忧的看着自己,王文珺灿然一笑,“娘,夫君不同于一般人,气量没那么狭小的。”
吴氏不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别人说自个儿是个靠媳妇上位吃软饭的小白脸?即便现在表现的不在乎,估计心里也留下了隔阂。
此刻,王永风与苏锦楼在书房中也谈论着这个话题,王家嫁女是临平盛世,原以为以王家的背景家世肯定会找一门门当户对的姻亲,结果却把女儿嫁给一个乡下小子。
苏锦楼虽已是举人,但在不少大户人家的眼里分量还不够,据说王家的女婿是有前妻的,还留有一个孩子,王家能同意将闺女嫁给这样的人,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不少内宅妇人都在嘲笑吴氏脑子糊涂了,也有那些个脑补过多的人在猜想是否是王文珺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以至于让吴氏放弃了这个女儿。
直到晒妆的那一天,院子里摆满了家居摆件,绫罗绸缎,珠宝首饰,锦衣华服,众人看着如此丰厚的嫁妆,这种传言才偃旗息鼓。
哪家人会舍得为了一个弃子出如此丰厚的嫁妆,不说其他,单就铺子房屋土地就让人看的眼红,这下子,大家都羡慕那个娶了王文珺的小子,这苏姓书生莫不是走了狗屎运吧。
再一打听,这小子很久之前就常常出入王家,近来更是嚣张到带着膝下小儿一起去王家,据说这父子俩是去王家请教学问的。
有那些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就问了,“苏锦楼到底有什么好?难不成他天资聪颖比之那些个盛名在外的学子还要优秀,这才让晋亭先生起了爱才之心,连带着苏锦楼的儿子都一块接手了?”
别人一听这话立马反驳道,“你眼瞎啊,苏锦楼这次取得的是孙山之位,天资能好到哪里去?我估摸着,苏锦楼八成学了什么旁门左道的邪术,蛊惑王家人把闺女嫁给他,可怜王家姑娘好好一个大家闺秀竟然被下嫁给苏锦楼这个乡下人,还当了便宜后娘,可悲!可叹!”
同情王文珺的人不在少数,羡慕嫉妒苏锦楼的人亦是不少,娶了王家姑娘,成了晋亭先生的女婿,不说近水楼台能得晋亭先生的悉心指导,只看被抬进苏家的嫁妆,苏锦楼就能舒舒服服享用一辈子,钱色双收,妥妥的人生赢家。
久而久之,苏锦楼吃软饭,还带着儿子一块吃软饭的传言在临平上层人士与学子之间传了个遍,这让王永风与吴氏越发担忧女儿与女婿之间的感情了。
对此,苏锦楼倒是当真没有介怀,文珺低嫁,他带着儿子在先生府上蹭吃蹭喝,这些都是事实,他从不否定这些实情。
若是一边享受着岳家带来的种种便利,一边对妻子心生怨恨,那他不就成渣男了吗?真要是担心名声受损或是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一开始就不应该迎娶王家姑娘,既然决定娶了,那就应该有面对外界风霜刀剑的勇气。
听别人几句闲话心里就承受不了,受了闲气不敢在外面吱声反倒回家拿老婆撒气,这是懦夫所为,苏锦楼一向自诩为自个儿是真男人,你可以说他是个小人,但不能说他是个懦夫,在他的观念里,会疼老婆的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此次王永风主动提及那些流言蜚语,为的就是开导苏锦楼,生怕他怠慢了自家闺女。
“锦楼,文珺全心全意的对你,你可不能因为外人说几句闲话就与她生分了,若是因着他人不怀好意的流言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情份,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苏锦楼心宽,他是真不在乎这些鸡毛蒜皮之事,“岳父大人,您不必多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想怎么说都是别人的事,那些人眼红我娶了文珺这么好的妻子,心里嫉妒我才中伤于我,不遭人妒是庸才,只要不当着我的面侮辱我,我只当对此事全不之情了。”
又理直气壮的对王永风说,“再说我现在成了您的女婿,带着老婆孩子一起上门蹭吃蹭喝,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那些人想吃软饭还没得吃呢!”
王永风一肚子劝解之言就这么被噎了回去,他头一次见识到有人吃软饭吃的满脸自豪的,关键人家还说得头头是道,表面上有理有据让人挑不出什么不妥来,看来是他低估苏锦楼了,这个女婿的脸皮之厚还得再提升一个幅度。
吃罢午饭,又在王家逗留了半天,眼看着夕阳就要落下,苏锦楼与王文珺赶忙辞别,三朝回门里有一个习俗,日落之前新婚夫妻要回到男方的家中,不然会对女方家的气运产生不利的影响。
“岳父岳母不必再送,待得我们从村里回来,小婿就带着文珺一道回来探望二老。”
苏锦楼与王文珺对着王永风和吴氏两人行了礼,登上了停在门前的马车,一同往家里赶去。
等到他们回村宴请乡亲,处理好一系列琐事,又在村里过完年,回到府城之时已然是立春了。
不久过后就是春闱,苏锦楼不参加此次会试,可谓是毫无压力一身轻松,王永风见他新婚燕尔也不愿逼得太紧,平日里指导一下他的学问也就罢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教导苏环的事情上。
苏锦楼闲极无聊,成日里招狗逗狗,而那只被他撩拨的狗正是王文珺的陪嫁之一,小白。
当初王家嫁女,人们谈论的热点有三个,一是吃软饭,二是十里红妆,三是小白这个陪嫁品。
一路上,沿途的百姓除了眼热羡慕王文珺丰厚的嫁妆,最为关注的不是苏锦楼这个走了狗屎运的新郎官,而是跟在花轿旁边,以守护姿势护着新娘的小白。
小白是只壮年藏獒,威风凛凛,身姿矫健,毛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光滑亮丽,行走之间竟透露出些许矜贵之气,惹得一众男女老少齐齐将目光投在它的身上,而苏锦楼这个正儿八经的新郎官就这么被忽视了。
就因为被抢了风头,苏锦楼这个小气吧啦的男人记恨在心成天招惹小白,一开始小白气急败坏追着他咬,后来次数多了,它都懒得搭理苏锦楼。
此时,苏锦楼贱兮兮的挑衅小白,“小白啊,你也太可怜了,以前我和你都是单身,如今我已娶得美娇娘,你仍是只单身狗,唉,看来你是注孤身喽。”
面对苏锦楼的幸灾乐祸,小白将头靠在前爪上,慵懒的抬了抬眼皮,十分鄙夷不屑的瞧了苏锦楼一眼,随后继续进行日光浴。
苏锦楼挑眉,这都不生气?嘿!小白是越来越沉得住气了。
“小白,要不我帮你找个老婆吧,若是你觉得一个不够,我就多帮你找几个?”
小白闻言精神一震,立马抬起头炯炯有神的盯着苏锦楼,显然这话是说到它的心坎里了。
苏锦楼满脸不可置信,他伸手指向小白,控诉道,“小白,没想到你还是只色狗!”
小白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明明是眼前这个二傻子说要给自己找老婆,怎么如今反倒来指责自己?人类的世界真复杂,尤其是这个二傻子的想法,真让狗琢磨不通。
苏锦楼不怀好意的说道,“小白啊,你有没有龙阳之好啊?要不我先找几只公的给你相看一下,说不定你就看上哪只小公狗了呢。”
小白愣了一下,随即怒火冲天,苏锦楼这话简直让狗怀疑人生,士可杀不可辱,今天定要好好教训这个二傻子!
苏锦楼一见势头不对立马满院子乱窜,这一次小白明显加快了追人的速度,苏锦楼熟门熟路,哧溜一声爬到了屋顶,对着在底下虎视眈眈的小白笑道,“嘿嘿!这下子你没辙了吧!有本事你飞上来咬我呀!”
小白眼睛一眯,身体微低,四肢发力,也不知它怎么做到的,苏锦楼脸上的奸笑还没落下,就见小白已然跳上了屋顶。
傻眼懵逼的苏锦楼,“……”我擦!敢情以前小白都是扮猪吃老虎啊,他还真以为小白不会爬高呢。
苏锦楼欲哭无泪,早知如此他就不招惹小白了,能屈能伸的苏锦楼立马求饶,“小白,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不要那么较真嘛,我们就此和解好不好?”
小白一步一步逼近苏锦楼,用行动证明它绝不善罢甘休,以前它都让着苏锦楼,可这二傻子却是蹬鼻子上脸的货,不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他还真以为狗是好欺负的。
见状,苏锦楼脚底抹油立马跑路,边跑边叫,“文珺,救命啊……小白要谋杀你的夫君啊!”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
正在看书的苏环听到外面的动静,对着一旁煮茶的王文珺说道,“娘,爹爹好像在叫你。”
王文珺满心无奈,说话带着几分嫌弃之意,“别理你爹,八成又去招惹小白了,他自个儿做的孽自己去收拾吧。”
“哦。”苏环乖乖应道,而后继续投入到学习之中,习惯成自然,一开始他还会担心爹爹的安危,后来次数多了,他也能面不改色的瞧着爹爹被小白追着逃的狼狈场景了,索性小白不会伤害到爹爹,最多只是撕破了裤子而已。
这一家三口带着小白过着平淡却不失热闹的日子,苏锦楼本以为外界的纷扰与他这个籍籍无名的小卒子无关,谁知这种平静的日子却被一纸调令打破了。
第108章 不舍
庆光六十二年, 白荻侵犯大庆,边关告急,光帝下令命凉王领兵前赴边关, 抵御外敌守卫大庆疆土。
诏令上说是让凉王领兵, 实际上就是让凉王指导此次战役, 不一定让其亲身上场。
周文重接到诏令,决定命麾下大将沈宁领两万精兵前赴函裕关御敌,别看只带了两万人, 这人数在古代战役中已经算是够多的了。
古代人口生存率不高,只要是上万人的战役就算是大型战役,若是人数超过五万,就可以对外宣称十万精兵,若是超过十万, 那可不得了了!直接可以说是百万雄师。
周文重是藩王, 拥有自己的府兵,表面上凉王府的兵力也就在两万五左右, 这一次凉王派出了两万精兵,足以可见其对大庆朝的衷心。
凉州境内山多地少,不适宜种植粮食, 凉王向来仁和, 不愿增加赋税加重百姓的负担,故而此次出征他不得不向朝廷求援, 请求汴京那边发放一部分粮草武器等物资。
因其理由顺理成章,又是大张旗鼓的求援, 故而朝廷很是干脆的发放了物资,只不过数量和质量上都缩水了。
朝廷派人送来物资,周文重面上忧心忡忡,实则心中却是乐开了花,本来他就是借着战争的名义向朝廷索要物资,索要的分量实际上被他写多了不少。
朝廷里的那些文官擅长的是权术谋略,对于军资只知道个皮毛,就连光帝以及太子都没带过兵,谁都不懂军需配备的真实情况,以前军队里最大的收入就是吃军饷,每次上报朝廷的军需都是实际消耗的五六倍。
这一次送过来的粮草武器看似缩减了不少,实际上足够两万人的军需消耗,若是战争时间不长,说不定还能剩余一部分,若是时间线拉的过长,大不了故技重施再一次大张旗鼓的向朝廷索要军资,他就不信,在这个关键时期朝廷还敢截断物资供应。
周文重之所以作出为难的样子,为的不过是麻痹府中的长史以及其他藩王安插的探子,这一次因着凉州离函裕关最近,光帝下令让他出征,此诏令一下,凉王府瞬间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此刻他不得不谨慎行事。
做戏做全套,周文重再一次向朝廷奏报缺少军资,不过这一次他在奏折里明言表示,不论朝廷补不补发物资,为了大庆百姓的安危,大军都会在半个月后出发。
周文重正在与底下官员商议行军要事,却不曾想周弘文突然闯了进来。
“父王,”周弘文匆匆赶来,随意行了礼后急切的问道,“听闻父王命沈将军带兵出征?不日就要前赴函裕关?”
周文重面上摆着一张慈父面孔,实际上对周弘文的突然闯入已生出恼怒之意,“弘文此刻前来所为何事?”
周弘文丝毫没有察觉到凉王的不快,“父王,我来此处是想向您举荐一人,此人就是临平举人苏锦楼,当日我曾在临平亲眼见识过他三箭齐发的高超箭术,如此人才应当能为父王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