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我走出去,他一言不发,我轻轻掩上了门。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似乎已经睡了,护士长换了药水袋,我又买了一个保温壶,把鸡肉粥放在里面保温,一直等到他醒过来,让他喝掉,他却再也没有骂过我。
  从这天开始,我们似乎恢复了‘友情’。
  可是,我却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好像一场拉锯战,似乎在冷战,又似乎不是,就好像光着脚走在铺满了玻璃碎渣的独木桥上,每走一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不小心,脚心就被刺的血肉模糊。
  这几天资本市场的新闻比娱乐圈的花边八卦还要匪夷所思。
  首先,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消息,勋氏家族的勋暮生冲冠一怒为红颜,为了一个女人的撒娇而妄图吞并万世科技。虽然et的背后是境外一家财雄势大的基金机构,可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业内人士不齿。
  按照普世价值来看,一个生意人,一个成熟的生意人不能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而做出头脑一热的决定,并且拿着股东的利益在冒险,市场是顿时谣言四起。
  万世科技的创始人、青年才俊李德才忽然高调亮相,正式宣布,自己已经收购回了自己的万世科技,并且决定从纳斯达克退市,对公司进行私有化。同时,他的公司公布了上个季度的财报,还有与国内讯通龙头的合作契约,尽管资本市场上震动不断,他的万世科技依然具有强有力的盈利能力,于是,他的股价回暖。
  随后,就在万世科技看似已经稳固江山的时候,他背后的通讯龙头突然宣布中止与他们的合作,并且宣布,已经与另外一家境外科技公司a-techcorporation签署了一系列的、相同项目的合作计划书,与此同时,a-techcorporation公布了自己拥有涉及到这些项目的几项核心技术的专利,并且在其所属的美国本土向联邦法院起诉万世科技对其专利进行侵权,其中牵扯的金额至少10亿美金。
  最后……,似乎没有最后了。用老谭那句话说,李德才这个人已经退市。
  他手中套现的钱都砸在回购万世科技上了,为了与美国的a-tech集团打这场官司,他把自己手边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卖了,还负了债,但是这场官司实在是旷日持久,似乎没个十年八年都不会结束,那也是未来很遥远的故事了。
  徐樱桃徐公子为了这事,专门从上海快递了一张cd给李德才。
  刘欢的《从头再来》。
  我听过这首歌,并且很熟悉。
  这个歌曲当年在我老家燕城红极一时,比当年的《泰坦尼克》里面的myheartwillgoon还要红火!
  因为国企整改而一片一片工人下岗,燕城满大街小巷播放的都是这首歌。
  那个时候,巨大的、一片连着一片的厂区里面,一家老小,几代人,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这个圈子里面,一说下岗,谁都跑不掉。
  那些人一个月200块的生活费,家人几乎都要没有饭吃,饿肚子的时候,看着自己满墙的奖状,听到的全是: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
  再后来,据谭酒桶说,李德才一听徐樱桃给的cd,当场吐血。
  他的女秘书赶紧把他送进医院。他破产之后,这个女秘书一直对他不离不弃,对他细心呵护,活像《天龙八部》中最后陪着慕容复的阿碧。她说,李德才太优秀了,这么优秀的男人,太稀少了,他得势的时候,身边觊觎他的女人太多,她不够优秀,不够美丽,不够吸引,可是,他走背字的时候,身边却只有她。她愿意陪伴他,直到他再度辉煌,一切,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也许,我们成就了一对好姻缘呢!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股价崩盘的时候进场最合适,她想要抄底。”
  徐樱桃大公子打过电话这么说。
  “只是,呵呵,不过呀,李德才是st股了,他这辈子,也只能唱着‘这不过是从头再来’的歌词,慢慢幻象吧。到死都在梦想中,多么幸福!”
  93
  chapter15
  这个世界,是让我们用来敬畏的。
  我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命运,就如同廖安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恋爱一样。我的命运就好像一个缠来缠去,作茧自缚的毛线团。
  而廖安的恋爱,——,姑且称之为恋爱吧,虽然每次听说她的事,总让人瞬间开始毛骨悚然,不过,这是另外类型的恋爱,——她的恋爱,就如同深夜在雪地上小便,看着某片雪融化,你明明知道有些不一样了,可就是不能告诉别人,这个不同究竟在什么地方,是什么。
  这一次,廖安被追求了。
  追求她的男人,是一个上海人——一个商人,一点都不小气,他刚与第二任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他不闻一名的时候把他甩了,第二任妻子陪着他从无到有,然后分道扬镳,他送了前妻一个工厂,分了不少现金,又把前妻的孩子送到英国读boardingschool,一切处置清爽,在一次酒会上,他看到了廖安在花园中吸烟的侧影,就被她吸引了。别人都说廖安是个荡\\妇,是一个可以为了投资而出卖自己的女人,可是那个上海商人只是看着廖安的侧影,说了一句,“很有味道。”
  我上廖安办公室的时候,廖安正在对着一大盒子水果味道的香烟发呆,这种香烟就是她常抽的牌子,只在日本贩卖,是一种并不名贵,却买起来相当麻烦的东西,看样子是上海商人送的。送礼要送心头好,这方面,这个上海人同谭酒桶一样的鬼精灵。
  我从包包中掏出廖安剧本的最后一部分,我说,“我帮你看了,关于里面男主给女主送礼的事情,我建议你还是改一下吧。
  你写的是,女主原先的男人是为了替她捡起来滚落在地的钻戒而被车撞死的,我个人的意思,这不太符合我们的主流价值观。
  我们的社会讲究是谈感情不谈钱的。
  你这个偶像剧的女主之前的男人居然为了一枚钻戒而送了性命,太无耻了。
  小姑娘们不喜欢。
  你还是让他为了搀扶老奶奶过马路而被车撞死吧。就是,中国式的过马路,明明主车道上已经绿灯了,可是老奶奶非要过马路,这个男人心软,没辙,就从了她,搀着她过去了,然后,被飞快开了一辆大公共给撞飞了,老奶奶没事,他那个啥了,多悲壮!这样至少死的比较高尚,符合三一五晚会的精髓。”
  廖安斜了我一眼,“三一五晚会是黑苹果的,不是提倡大家做好人好事的。”
  我,“那是啥来着?”
  廖安,“三一二!”
  我,“anyway,反正这样的情节很有寓意,并且还含着一种民间的古谚语。”
  廖安,“神马?”
  我,“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还有,你琢磨一下,闯红灯能被车撞死,无论是不是搀扶老奶奶过马路都救不了他,这样是不是再加上一层伟大的背景含义在里面?就是号召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我的想法是不是很好。”
  廖安有些干呕。
  我担心的看着她,“你,是不是怀孕了?”
  廖安颤抖着手指看着我,“是我的错,让你帮我看偶像剧,是我的错。你是一个毫无浪漫细细胞,并且无聊到令人发指的雌性动物!不,你都不配拥有雌性激素!”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说,“那个,也许我的构思并不好,不过,你真的别让男人因为捡起一枚钻戒而送命了,那样也不好,真的,你还是让他为了一些更崇高的目标吧,比如……爱情!
  一个象征爱情的小道具,就好像……让我想想,嗯,鲜花?不好,那个东西太较娇弱,而且哪里都有,要不就是,一盒哈根达斯?也不好,容易脏,也容易化,……哦!我想明白了,就为了一盒心形薯片吧!这样,心形可以作为爱情的象征物,而薯片,又不像钻戒那么物欲,多完美!”
  于是,我被廖安扫地出门。
  砰!
  她办公室的玻璃门在我面前关闭。
  我看到上面用毛纹玻璃花刻着侯孝贤导演的一句名言:——背对观众,开始创作。
  et和谭酒桶联合投资的电影《乱世佳人》后期制作完毕,开始宣传。
  记者会上天王乔深一如既往的好像中子星爆炸一般引爆全场,他就是所有的媒体的唯一聚光点,而站立他身边,本来应该成为娇点的美人谢逸然却显得朴素多了,即使她脸上带着浓妆,脖子上是戴比尔斯刚从南非挖出来的巨钻石,也几乎被乔深的光环压的喘不过气来。
  有些人甚至说,乔深暗自用了一种小乘佛法的秘术,可能还涉及到养小鬼,这些的禁术可以把他身边的所有人的精魂吸进自己的身体,成就他自己一个人的辉煌,因为他在聚光灯下表现,完美的令人惊魂动魄。任何人,只要站在天王乔深身边,就会立刻马上成为暗淡的背影,面容惨淡不堪。
  据说,乔深身边就是深渊,这是娱乐圈的诅咒。
  人们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无论是美好,还是优秀,只要无法理解的东西,大家都充满了敌意的。连乔深养小鬼、使用小乘佛法禁术这种只应该存活在《鬼吹灯》中的情节搬到现实中,非但不觉得的荒谬,反而理直气壮。
  我无语啊,很无语。
  作为给et站台的,我就出场一下。
  我穿着一件黑色小礼服,戴了一条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这个设计异常璀璨,那层层叠叠的设计,好像一层一层的海浪,聚光灯一打,跟我脖子上圈了一片电灯泡,闪人的眼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贵货。
  又因为只是站台,所以我不用回答记者的问题,不然我作为现代社会的‘陈圆圆’,是最近这些泼天盖地的八卦——勋七少冲冠一怒为红颜中的女主角,我会被它们激荡而起的吐沫星子给淹死的。
  发布会用不着我。
  只要拍完照,我就可以开溜了,不过,我从酒店出来,就接到勋暮生的电话,他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过去。
  我开车去到他说的地方。
  一个小四合院。
  车子停在门外,有人接过我的钥匙,为我park车,我走进去,发现,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院子,照壁墙后,是一层桂花树,再向后面走,则是玉带芍药,很典型的古代官家私邸。
  北屋正堂,一群人在吃吃喝喝,外加唱歌。
  我站在门外,看着里面这群人,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还是那句话,——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他们是我和勋暮生在英国的同学,确切的说,是勋暮生的狐朋狗友。
  这些人,有的人读书还可以,反正危危险险的最后毕了业;而有的人就是混日子,混到被学校开除学籍,就转入当地别的学校继续读语言,然后,再进入同一个地区的别的学校,继续混。混到实在不想再混了,或者被他们爹妈切断了信用卡,就开始新的人生,不是跟着家里做生意,就是找个人结婚,继续混。
  北京土着向梓修豪(据说当时他们家给他起名字的时候争论不休,于是他妈把所有能用的字都用上了)一看见我,就叫起来,“啊!啊!lance,你的妞来了!快,喝酒!”
  他身边坐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姑娘,其实,在英国的时候,我身边的姑娘,我就从来没有认识过。
  我只是记得:刚开始,他喜欢的姑娘都挎着lv的包;后来,随着他爸的生意做的越来越大,他身边的姑娘就开始背小香了;再后来,我亲眼看着一个身材火辣如同名模、亲切的称呼他为傻b的姑娘把他新送的爱马仕铂金包扔在地板上,跟我斗酒,最后被我喝的冲着自己的新包一直吐……
  然后,今天,他身边的姑娘安静端庄的如同一个处\\女,而她的手中,则是专门定制的镶钻的鳄鱼皮爱马仕铂金包。
  他爸肯定发大发了。
  勋暮生扭头,招呼我过去,坐在他身边。
  向梓修豪冲着我摇头说,“还是lance出手不同凡响,身边的姑娘可是最近风头狠劲的大明星啊!我辈敬仰!我自我介绍一下啊,我是lance的死党,好哥儿们,好兄弟,我们是英国的同学,我是ken,姑娘,咱们遇见就是缘分,哥哥陪你喝一杯!”
  他从桌面上递过来一杯鸡尾酒。
  向梓修豪,“这是甜的,小女孩儿都喜欢喝。”
  我又把酒杯推了过去,“我不喝酒。”
  向梓修豪开始笑,笑的有些痞,不过在我与他们在拜占庭bbq店吃饭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这个笑容,其实很招人喜欢,尤其招惹小姑娘喜欢。
  他,“别这么不给面子,不看我的面子,看在lance的面子上还不成吗?”
  我,“……”
  正想着,要不要用饮料代替这个东西,跟他喝一杯久别重逢感动酒,勋暮生就把我面前的东西拿过去了,一口灌入,冲着向梓修豪说,“我帮她喝了!”
  哦!噢噢噢噢!啊啊啊啊啊!!!!
  身边都是起哄的,连我原先只见过,不熟悉的什么larry,justin,leo,mars,还有sam,他们都开始嚎叫。
  向梓修豪也喝干了自己的酒水,大笑着,“老七,你也有今天?!哈哈,好吧,哥哥看你也栽在女人手里一回,不为难这个妞了,不过,按照老规矩,不喝酒可以,当众亲一个,就是将功赎罪!”
  我也不说话。
  他们都是狗肉朋友,平时也能打架,也能闹,每次闹起来都很high,根本没有界限,他们同事也敢扯,就是,不知道,当众亲吻,这么无聊诡异的事情,勋暮生是什么意思。
  正想着,勋暮生的手指扣住我的肩膀,有些突然,把我扯了过去,然后,我就看见他的嘴唇慢慢靠近,他身上的气息越来越重……
  他离我那样接近,就像一纸书页,贴着另外一纸书页,我的嘴唇几乎能感觉到他同他哥一样,薄的像刀锋一般的嘴唇,虽然喝了一些酒,可是呼吸仍然是冷的。他似乎并不着急亲过来,反而像一只抓住耗子的猫,在逗弄猎物一般,开始清清淡淡,像是有意识的开始带有耳鬓厮磨的暧昧……
  他终究还是没有亲下来。
  众人起哄更暴烈了。
  勋暮生开始疯狂的喝酒,别人灌他,他喝,别人不灌他,他也喝,直到喝到吐,这些旧朋友又不是谈生意,并不想把他灌成这个样子,于是,在他去卫生间吐了两次之后,就同意我把他带走了。
  坐在车上,我以为他醉了之后就睡着了,可是,他却问我,“刚才你怎么不反抗?你可以打我耳光,我不会还手。”
  从我这边的车窗玻璃上,我看到了他模糊的倒影。
  只是那双眼睛……异常漂亮,深黑色的,好像无月无星的夜空,带着一种火焚般的烈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