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手机里传出男人的声音:“陈总不接受采访,他现在出差去国外谈合作了。”
林重瞥了一眼,陆雪放的是财经频道最新的采访。
记者把话题往陈路生身上引,被采访人一说到陈路生就敷衍了事,含糊不清,只言片语间倒也模糊塑造出一个工作狂的形象。
叫人听了不禁感叹,有天赋和背景就算了,还那么拼命。
林重心里倒没有多少感慨,只心想,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有时就睡三个小时,这样咋都不猝死呢。
真他爹的命硬。
陈路生现在大抵在国外快活呢,喝着红酒,说不定怀里还搂着一个金发披肩的漂亮女人。
林重光想想就郁闷。
陈路生的快活令他心塞、不爽,而更让他难受的,是他破破烂烂的人生,和他身上跌落低谷的狼狈。
云泥之别,使他难堪。
显得他对陈路生可有可无,没了更好。
而陈路生对他,
很重要。
重要到没了他,他好像过不好余生。
“又帅,又有钱,还那么厉害。”陆雪犯起了花痴“救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啊。”
林重又想抽烟了,“那他要是个渣男呢?”
“那……”陆雪纠结片刻“我边粉颜边骂他。”
林重:“……”
雨一直下个不停,一会儿大一会儿小,雨珠蜿蜒过窗玻璃,留下扭曲的水痕,公司大门忽然被打开,两人收了伞,往里走。
一人是张总,另一人林重没见过。
不过那人看了林重好几眼,经过他们了,还回头又看了林重两眼。
陆雪不禁怀疑:“林哥,那个人你认识?”
“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那么看你?”
“可能,因为我帅吧。”林重说完自己都笑了。
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长得还可以,皮肤白净,五官也还算端正,但也就在普通人里稍微显眼些,没有多好看,不到惊艳人的地步,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室友说他有种寡淡的美,他都不知道那算是讽刺还是实在找不到可以夸的。
林重想,也怪不得那时陈路生看不上他。
陆雪听林重说完跟着笑:“林哥,你变自恋了。”
张总和那人在办公室里待了很久,到下班的点了,也不见人出来。
外面的雨倒是停了。
林重慢悠悠地把花盆里的烟头清了,然后才走,走出公司大门,见到同事们也都还没走,一个个围着门口的迈巴赫,又是惊叹又是拍照。
这么个小破城市,像迈巴赫这种车少见。
陆雪出来,嘟囔了一句:“迈巴赫而已,有什么好拍的。”
随后她拿出车钥匙开锁,上了自己的宝马。
人不同命,林重感叹一句,双手插兜,绕过他们,找到自己的红色小电驴,掀开遮雨布,抖了抖上面的雨水,团了团塞进后备箱里,骑车走了。
那辆迈巴赫有点眼熟,不过车嘛,同一款的车那么多,谁能确定那车就是他熟悉的那辆呢。
林重不知道的是,在他骑车离开后,迈巴赫的后车窗忽然降了下来,一个男人探出头,看向林重离开的方向。
防窥膜隔断了所有人投进去的视线,车的“主人”还在办公室里和张总喝茶呢,同事们自然而然地以为车内没人,所以见此纷纷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顿觉手里正在拍照的手机烫手。
他们对视几眼,尴尬地逃一般离开。
于是便没人看到男人的目光定格,许久未收回,直到张总和另一个人走出公司,那人坐进了迈巴赫的驾驶位,开车驶远,男人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说:
路生:(?o ? o?)我来找老婆了。
第2章
林重回到家,家里人已经吃上了,他自顾自去盛饭,家里没有个像样的餐桌,一家人围着小茶几,沙发被占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个木板凳。
板凳很小,显然是给小孩坐的,且破旧,是他上小学时就有的旧物什。
他没坐板凳上,小板凳早负重不起他了,他怕他坐下去,板凳得散架,他直接盘腿坐在地上,夹了几筷子菜进碗里。
他哥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他,“弟弟吃。”
他哥傻呵呵地笑。
他哥是真傻,智商等同于四五岁的孩童。
鸡腿还没被他碗里的米饭烘热乎呢,他妈又把鸡腿夹走,放回了他哥碗里:“他那么大个人了,他不吃,小瑞吃。”
他从始至终没说话,吃自己的。
整个人被沉默笼罩。
在这个家里,他并不需要说话。
至于鸡腿,怎么放过来,怎么被拿走,他的筷子尖就没碰到过那玩意儿,家里的鸡腿永远没他的份儿,那都是他哥的。
不知是不是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他以前跟陈路生吃饭的时候,点一份炸鸡,鸡腿和鸡翅,陈路生永远都抢不到,煮两碗面,荷的两个荷包蛋,陈路生也都抢不到。
陈路生总笑他没出息,抢食的样子像条没人要,饿了好几天的流浪狗。
他听完回一句——你要我。
然后陈路生不应他的话。
辣椒籽不经意滑进了嗓子眼里,呛得他连连咳嗽,辛辣感凝在喉咙,他灌了好几口水也没能压住,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他揉了揉潮湿的眼睛。
抢食还不算太没出息,想陈路生才是真的很没出息。
额角的疤又开始疼了,人一疼,就没那么多可想的了。
其他人吃完,一家三口打开电视看相声节目,他坐在地上,倒也碍不着他们的视线,他吃完,收拾完碗筷,回了自己房间。
顺梯子爬上自己的小阁楼。
他们家住顶层,附带一个小阁楼,阁楼很矮,他只能弯着腰进去,这个自初中起便让他直不起腰的方寸之地,就是他的房间。
他躺在床上,给手机充上电,闷头睡去。
第二天是周末,不需要上班,但他还是到点就醒了。
早上六点前必须起床,哪怕发烧,哪怕前一天加班到深夜也得起来,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当然,他哥不用遵守。
他下楼做了早饭,父母吃完早饭,带着他哥出门了,留他一人收拾碗筷。
大概十点,忽然有人敲门。
他趿拉着拖鞋,走过去开门,潮气扑面,带着股土腥味。
楼道里的难闻味道中,夹杂了一丝微带苦涩的男士木质香水味。
是熟悉的味道。
林重按在门把手上的手不禁收紧,他曾经总喜欢不要脸地往陈路生身上贴,用头和脸蹭陈路生的肩膀,痴痴地说:“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那一副不值钱的样子,简直又贱又傻逼。
把手上的横棱硌疼了手心,林重清醒过来,他定定看着门外的陈路生。
陈路生也看着他,站在门外,欲言又止。
他问:“你哪位?”
陈路生愣住了,眼睛一眨不眨,他呆滞的表情令林重想笑,可林重忍住了。
林重曾设想过他们重逢的画面,在最开始,离开陈路生后的那一段时间,他想过很多很多次,什么样的场景都有,后来就没再想过了,因为陈路生再没出现过,他的所有设想都落空了。
跑回老家后,他就更不会去想了,可能性太小了,他们一北一南的,甚至没了偶遇的可能。
而且过了三年了,他想,就算是无意偶遇了,结果应该也不过是无视对方,各走各的,毕竟他们当初闹得那般不愉快,断关系那天,陈路生的颧骨被他打得青紫,而他的额角也被陈路生划破了道口子,过后他更是没走几条街就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他的腿落下残疾,之后事事不顺。
像现在这样,陈路生主动找上门,他还能平静地说上一句话,是林重万没想到的。
“我敲错门了。”陈路生声线苍白。
林重欲关门,陈路生着了急,把手伸进了门缝里,阻止门关上,“等一下。”
林重只装没听见,用力阖门。
陈路生的手指被这么一下夹得红肿。
林重不耐烦道:“还有事?”
陈路生没把手抽回,“我想打听个人,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没等陈路生说完,林重就打断了他。
林重说着又一次拽门,眼看陈路生疼得眉间蹙紧,他收了劲儿。
抬下巴示意了下:“手拿开,再不拿开,夹断了我可没钱赔。”
陈路生看了眼林重满是厌烦的脸,没再纠缠,抽出手,下一秒门板砰的用力关上,再不见林重那张脸。
陈路生站在门外良久未走,他低头凝视着自己手指上的红印,手指动了动,入骨一阵钻心的疼。
林重的父母直到傍晚才回来,外面天黑了,屋里没开灯,俩人以为林重在自己房间,摸黑开了灯才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林重瞥了一眼,陆雪放的是财经频道最新的采访。
记者把话题往陈路生身上引,被采访人一说到陈路生就敷衍了事,含糊不清,只言片语间倒也模糊塑造出一个工作狂的形象。
叫人听了不禁感叹,有天赋和背景就算了,还那么拼命。
林重心里倒没有多少感慨,只心想,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有时就睡三个小时,这样咋都不猝死呢。
真他爹的命硬。
陈路生现在大抵在国外快活呢,喝着红酒,说不定怀里还搂着一个金发披肩的漂亮女人。
林重光想想就郁闷。
陈路生的快活令他心塞、不爽,而更让他难受的,是他破破烂烂的人生,和他身上跌落低谷的狼狈。
云泥之别,使他难堪。
显得他对陈路生可有可无,没了更好。
而陈路生对他,
很重要。
重要到没了他,他好像过不好余生。
“又帅,又有钱,还那么厉害。”陆雪犯起了花痴“救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啊。”
林重又想抽烟了,“那他要是个渣男呢?”
“那……”陆雪纠结片刻“我边粉颜边骂他。”
林重:“……”
雨一直下个不停,一会儿大一会儿小,雨珠蜿蜒过窗玻璃,留下扭曲的水痕,公司大门忽然被打开,两人收了伞,往里走。
一人是张总,另一人林重没见过。
不过那人看了林重好几眼,经过他们了,还回头又看了林重两眼。
陆雪不禁怀疑:“林哥,那个人你认识?”
“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那么看你?”
“可能,因为我帅吧。”林重说完自己都笑了。
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长得还可以,皮肤白净,五官也还算端正,但也就在普通人里稍微显眼些,没有多好看,不到惊艳人的地步,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室友说他有种寡淡的美,他都不知道那算是讽刺还是实在找不到可以夸的。
林重想,也怪不得那时陈路生看不上他。
陆雪听林重说完跟着笑:“林哥,你变自恋了。”
张总和那人在办公室里待了很久,到下班的点了,也不见人出来。
外面的雨倒是停了。
林重慢悠悠地把花盆里的烟头清了,然后才走,走出公司大门,见到同事们也都还没走,一个个围着门口的迈巴赫,又是惊叹又是拍照。
这么个小破城市,像迈巴赫这种车少见。
陆雪出来,嘟囔了一句:“迈巴赫而已,有什么好拍的。”
随后她拿出车钥匙开锁,上了自己的宝马。
人不同命,林重感叹一句,双手插兜,绕过他们,找到自己的红色小电驴,掀开遮雨布,抖了抖上面的雨水,团了团塞进后备箱里,骑车走了。
那辆迈巴赫有点眼熟,不过车嘛,同一款的车那么多,谁能确定那车就是他熟悉的那辆呢。
林重不知道的是,在他骑车离开后,迈巴赫的后车窗忽然降了下来,一个男人探出头,看向林重离开的方向。
防窥膜隔断了所有人投进去的视线,车的“主人”还在办公室里和张总喝茶呢,同事们自然而然地以为车内没人,所以见此纷纷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顿觉手里正在拍照的手机烫手。
他们对视几眼,尴尬地逃一般离开。
于是便没人看到男人的目光定格,许久未收回,直到张总和另一个人走出公司,那人坐进了迈巴赫的驾驶位,开车驶远,男人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说:
路生:(?o ? o?)我来找老婆了。
第2章
林重回到家,家里人已经吃上了,他自顾自去盛饭,家里没有个像样的餐桌,一家人围着小茶几,沙发被占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个木板凳。
板凳很小,显然是给小孩坐的,且破旧,是他上小学时就有的旧物什。
他没坐板凳上,小板凳早负重不起他了,他怕他坐下去,板凳得散架,他直接盘腿坐在地上,夹了几筷子菜进碗里。
他哥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他,“弟弟吃。”
他哥傻呵呵地笑。
他哥是真傻,智商等同于四五岁的孩童。
鸡腿还没被他碗里的米饭烘热乎呢,他妈又把鸡腿夹走,放回了他哥碗里:“他那么大个人了,他不吃,小瑞吃。”
他从始至终没说话,吃自己的。
整个人被沉默笼罩。
在这个家里,他并不需要说话。
至于鸡腿,怎么放过来,怎么被拿走,他的筷子尖就没碰到过那玩意儿,家里的鸡腿永远没他的份儿,那都是他哥的。
不知是不是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他以前跟陈路生吃饭的时候,点一份炸鸡,鸡腿和鸡翅,陈路生永远都抢不到,煮两碗面,荷的两个荷包蛋,陈路生也都抢不到。
陈路生总笑他没出息,抢食的样子像条没人要,饿了好几天的流浪狗。
他听完回一句——你要我。
然后陈路生不应他的话。
辣椒籽不经意滑进了嗓子眼里,呛得他连连咳嗽,辛辣感凝在喉咙,他灌了好几口水也没能压住,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他揉了揉潮湿的眼睛。
抢食还不算太没出息,想陈路生才是真的很没出息。
额角的疤又开始疼了,人一疼,就没那么多可想的了。
其他人吃完,一家三口打开电视看相声节目,他坐在地上,倒也碍不着他们的视线,他吃完,收拾完碗筷,回了自己房间。
顺梯子爬上自己的小阁楼。
他们家住顶层,附带一个小阁楼,阁楼很矮,他只能弯着腰进去,这个自初中起便让他直不起腰的方寸之地,就是他的房间。
他躺在床上,给手机充上电,闷头睡去。
第二天是周末,不需要上班,但他还是到点就醒了。
早上六点前必须起床,哪怕发烧,哪怕前一天加班到深夜也得起来,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当然,他哥不用遵守。
他下楼做了早饭,父母吃完早饭,带着他哥出门了,留他一人收拾碗筷。
大概十点,忽然有人敲门。
他趿拉着拖鞋,走过去开门,潮气扑面,带着股土腥味。
楼道里的难闻味道中,夹杂了一丝微带苦涩的男士木质香水味。
是熟悉的味道。
林重按在门把手上的手不禁收紧,他曾经总喜欢不要脸地往陈路生身上贴,用头和脸蹭陈路生的肩膀,痴痴地说:“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那一副不值钱的样子,简直又贱又傻逼。
把手上的横棱硌疼了手心,林重清醒过来,他定定看着门外的陈路生。
陈路生也看着他,站在门外,欲言又止。
他问:“你哪位?”
陈路生愣住了,眼睛一眨不眨,他呆滞的表情令林重想笑,可林重忍住了。
林重曾设想过他们重逢的画面,在最开始,离开陈路生后的那一段时间,他想过很多很多次,什么样的场景都有,后来就没再想过了,因为陈路生再没出现过,他的所有设想都落空了。
跑回老家后,他就更不会去想了,可能性太小了,他们一北一南的,甚至没了偶遇的可能。
而且过了三年了,他想,就算是无意偶遇了,结果应该也不过是无视对方,各走各的,毕竟他们当初闹得那般不愉快,断关系那天,陈路生的颧骨被他打得青紫,而他的额角也被陈路生划破了道口子,过后他更是没走几条街就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他的腿落下残疾,之后事事不顺。
像现在这样,陈路生主动找上门,他还能平静地说上一句话,是林重万没想到的。
“我敲错门了。”陈路生声线苍白。
林重欲关门,陈路生着了急,把手伸进了门缝里,阻止门关上,“等一下。”
林重只装没听见,用力阖门。
陈路生的手指被这么一下夹得红肿。
林重不耐烦道:“还有事?”
陈路生没把手抽回,“我想打听个人,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没等陈路生说完,林重就打断了他。
林重说着又一次拽门,眼看陈路生疼得眉间蹙紧,他收了劲儿。
抬下巴示意了下:“手拿开,再不拿开,夹断了我可没钱赔。”
陈路生看了眼林重满是厌烦的脸,没再纠缠,抽出手,下一秒门板砰的用力关上,再不见林重那张脸。
陈路生站在门外良久未走,他低头凝视着自己手指上的红印,手指动了动,入骨一阵钻心的疼。
林重的父母直到傍晚才回来,外面天黑了,屋里没开灯,俩人以为林重在自己房间,摸黑开了灯才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