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葛大友与田管事等,慌忙朝向他,先谢罪,又拜谢。他立着,身上衣裳也因了方才那不甚雅观的打滚儿沾上了些泥尘,却丝毫不损他的翩翩风度。见他微笑着道:“不必客气。碰巧而已。大小姐没伤着就好。”
  边上的人早已经把魏王殿下猎归经过此地暂歇脚的缘由给报了一遍,葛大友忙又再次告罪:“不知殿下到此,未能远迎,先就失礼了,又累殿下受此惊吓,实在是罪该万死。”
  萧琅看了眼绣春。“方才怎么回事?幸而……”
  幸而当时他就停在她身后不远处的鹿苑大门边,只她背对着自己没觉察而已。见运气好一来竟就遇到了她,正踌躇着该怎么过去搭讪才显自然,不至于让她疑心自己的突然现身时,恰遇鹿群狂奔而来。眼见她闪避不及,什么也不用想了,护她无事才是第一。
  现在险情过去了,再回忆方才抱着她打滚的举动,是有些狼狈了,不大符合自己一贯的形象。且为了护住她,胳膊肘和膝处似乎也擦破了皮,略有些辣痛,只是……
  想起她被自己抱在身下时露出的无助惊吓眼神,还有那种玉软云娇满在怀的感觉……
  他赶紧打住了。
  已经有人扶了那个肇事的工人一瘸一拐地过来,战战兢兢地跪在了地上。
  方才取茸时,此人负责压那鹿的一条后腿。因做此事驾轻就熟,也未特别留神。不想那头公鹿竟力大异常,吃痛后猛地挣脱了他手,抬后腿飞踢出去,正踢到他腿上,腿骨当场被踢断,人也被踢翻在地。少了一人钳制后,余下人施力立刻失去平衡,一时没控制住,这才被那头雄鹿给跑脱了,捅出这么大的娄子。
  “都是小人的错,累殿下和大小姐受惊,小人罪该万死!”
  这工人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忍住疼痛过来请罪。
  绣春见他一张脸惨白,额头满是冷汗,也不知是痛出来的还是吓出来的,知道他是无心之过,哪里会怪罪,让人赶紧去给他瞧腿。葛大友见无大碍了,擦了擦汗,一边指派田管事带人去捉回鹿,一边恭敬地请魏王到前头堂屋里就座歇脚。众人也纷纷散了,各做各事。
  ~~
  出了这么一个岔子,原本圈好的鹿都跑了,再归回来需费些力气,采茸只能暂停。因先前已经采下的鹿茸里含血,须得尽快加工,否则**。魏王被请去歇脚的时候,绣春便随朱八叔去看他烫茸,领悟其中要点。事毕后,已经过了正午,草草吃了饭,本该小小地午休一下,绣春却了无睡意,最后出屋,沿着种满了荆芥薄荷的小道,慢慢闲逛到了鹿场。
  此时里头的工人都已经散了,四下静悄悄一片。草场之上的鹿,或三三两两做堆,或独自徜徉撒蹄,一派悠闲景象。
  绣春看了片刻,忽然发现篱笆墙的另头有只大约一岁多的小鹿,身上映了一朵朵状如梅花的白点点,短尾轻轻甩动,正停在那里抬眼望着自己,水汪汪的一双眼睛里带了些好奇和略微的警戒。
  梅花鹿次年生角,一般到三岁开始采茸。这只鹿还小,没有过疼痛经历,所以对人的戒备没它的同类那样重。遇到绣春,也没逃离,只傻傻与她对视。绣春一时童心大发,到边上的草棚里抓了一大把鹿爱吃的新鲜苜蓿,伸进篱笆里,甩啊甩的,引诱小鹿过来。
  整整一个冬天,投喂鹿群的饲料都是干草、米糠之类的干粮。如今虽入春,草场鲜草萌发,但苜蓿并不多。果然,小鹿抵不住**,渐渐朝她靠拢了来,试探着吃了一口。发现她并无恶意后,终于放心,不停地卷食她手中的草。一把苜蓿很快没了,它便伸舌头舔她的手,巴巴地望着。
  绣春被手心传来的那种湿痒感给逗乐了,吃吃地笑,抬手抚摸了下它头顶新生出的还带了软毛的鹿茸,道:“乖乖等着,姐姐再给你去拿。”转身正要再去草棚,抬眼发现一把苜蓿已经递到了自己跟前,一怔,顺着那只手往上瞧去,赫然竟是那个魏王。此刻唇边含了丝笑意,正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
  中午遇到葛大友的时候,绣春听他提了下,说出事的走道上因有尖锐小石子,殿下手肘和膝处都擦破皮出血了,已经上了药,诚惶诚恐请他再留下暂歇,他也应了下来。本以为他此时应该在午休的,没想到竟和自己一样,跑到了这里……
  回过了神后,绣春从他手中接了苜蓿,笑着道了声谢,转身递送进篱笆继续喂小鹿。
  这位魏王,只要他别打自己的主意,绣春对他是弯是直,并无半点偏见。如今自己既然已经以女子面目现身了,想来他应该也没了那念头。若是这样的话,细细再想,这个人的行事有时候虽有些怪异,但一贯其实还算漂亮。别管他是装出来的纡尊降贵还是本性如此,至少,比他的那些个外甥侄儿什么的要好上许多。更何况,人家刚才还那样救了自己一把?虽然险情过后,当时情况叫人尴尬,他似乎抱自己也抱得过紧了些。但估计,是当时被吓住后的下意识举动吧。自己当时不是也没及时反应过来吗?再说了……他反正不是直男。把他当男姐妹看待的话,这也没什么。
  “殿下,真得非常谢谢你,”绣春一边喂着小鹿,一边看向他,口气愈发真心实意了,“我听说你胳膊和腿都擦破了皮?膝处要紧吗?要是回去了后,感觉有明痛,或者持续暗痛,一定要叫太医知道,不能马虎。”
  他的膝处非常脆弱。先前抱住自己扑跌在地时,倘若没掌握好角度和力度,万一冲撞到了膝盖,引发再度炎症,也不是不可能的。无论出于医生,还是受救者的角度,她都必须叮嘱他这一点。
  “我没事!”
  萧琅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用这样柔和关切的口气和自己说话,顿时觉得浑身骨头都轻了起来。不想让她担心,急忙表态。
  绣春抬眼看他,微微一笑,点头道:“这就好。您去歇了吧。”说完低头下去,自顾再喂小鹿吃草。
  ~~
  萧琅为了早日赶回京,连续数日都没好好睡过觉了,本来是有些累。只是自打今早在王府边上无意遇到陈家出城的车队,知道她也在其中后,立时便管不住自己了,七拐八拐地跟到了这里,终于有机会能和她单独说上几句话。最重要的话还没说,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歇了?
  他不动。只偷偷看她。见她略微低着头,结好的一条乌黑发辫柔顺地沿脖颈垂至腰下。腰身柔软得不可思议,又正合他先前的半臂一握。那双漂亮的眼睛,此刻正望着篱笆里的小鹿,含了些笑,又似乎凝神在想什么的样子。一时又看得略走神。
  “殿下?”
  绣春喂完草,发觉身侧魏王还没走,叫了他一声。见他回过了神,便轻轻拍了下小鹿的头告别,自己转身回去。
  “等等!”
  萧琅脱口而出。
  绣春停了脚步,回头望着他:“您还有事?”
  这种话,叫他这个习惯了端着的人,怎么说得出口?只是……不得不说!
  “是这样的……”他暗暗咬牙,终于拿出了往日沙场上的血性,看着她,一字一字道,“我向来喜爱的,只是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晚上10点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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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4 章
  嗯。他说他向来喜欢的,只是女人……
  呃,好像有点不对。
  绣春方才一直在思索着的事儿一下被打断了。她抬头、扬眉,无比惊诧地盯着他:“你,喜欢女人?”
  萧琅憋着股劲终于把这话说了出来,见她用这种研究般的目光盯着自己,语调略微夸张地反问了一声,顿时,不止一张俊脸,连耳朵根儿都开始发烧了。但还是点了下头。只是不自然地稍稍侧过了脸,避开了她的眼睛。
  他向来喜欢干净。从前身在灵州时,除非置身于战场,否则即便暂居于军中大帐,身边也总是干干净净的,更容不下半点异味。但现在,迎面飘来的那股子带了牧场特有粪便气息的风仿佛拯救了他。他使劲闻了一大口,被那怪味刺激得脑门一清,终于定住了心神,转回脸对上她的目光,郑重地再次澄清:“是。我只喜欢女人!”
  “呃……”
  原来是自己弄错了。他喜欢的,是女人。
  她垂眸,转念一想,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是不可多得的极品。确实是好。原来从前自己还作男人时,他对自己的那些举动,都是出于纯粹的兄弟之谊,并不带半点腌h。说来说去,只是自己思想太过腌h,这才错想了他。
  “殿下喜欢女人就好。”她微微吁出一口气,“只要殿下稍稍留心,就会发现女人也很可爱的,并不比男人差……”
  她顺口说着,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说到一半,忽然觉得不对味,忙打住了。
  萧琅一时并未觉出她方才那句话哪里有不妥,反而生出了深深的认同感。
  这么多年,他一直没娶妻,倒并不是因为少年时的那段过往有多难忘。那会儿的事,后来想起,其实也不过是段陪伴他成长,因而变成一种习惯般存在的青梅竹马情而已。当某一天,习惯被骤然打破,对于他这种略有强迫症的人来说,自然不是桩愉快的体验。渐渐他克服了那种不习惯,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却又一直奉献给了帝国的边疆事业,以及随后到来的巨大病痛折磨。这场病痛,是他先前做梦也没想到过的,却实实在在,可谓影响了他的一生。那几年里,他甚至数度性命垂危,根本无暇顾及个人问题。等病痛渐渐稳定下来,他也蓦然惊觉自己已经到了弱冠之年,四顾,渐渐便又生出了一种文艺剩男的孤标心态――这真的不能怪他。要怪,只怪他母族血统赋予了他天然成为文艺男青的丰厚资本。他隐隐觉得这世上仿佛没有能与自己并肩而立的女子。倘若就此随意娶妻,简直是对自己的大不敬。那时候,他的母妃早去,父皇也于多年前驾崩,能逼他成婚的人并不存在,所以一拖再拖,魏王殿下就这样光荣地加入了本朝剩男的行列。
  此刻她的这句话,入了他耳,他深切地赞同。
  女人如她,真的可爱,可爱至极!
  他不再说话了,只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她,盼望她能读懂自己的眼睛。
  绣春回望他,沉默了下去。两人谁都没再开口了。
  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呦呦鹿鸣。春日午后的风在他们身侧轻轻吹过,拂动了他的衣角,也拂动了她散落在耳边的几缕鬓发。渐渐地,一种若有若无的暧昧与尴尬随了那股子忽浓忽淡的牧场气息开始漂浮了出来。
  或许是有些热?还是她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心思?她虽仍那样低头不语,玉白的脸庞上,却渐渐泛出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啊!”她忽然抬手,轻轻拍了下自己的额头,“瞧我这记性!我想起来了!”
  那种淡淡的暧昧气氛,随了她这一声,顿时消失无踪。他也被她的突然举动吓了一跳,望着她,目光里带了丝疑虑。
  “殿下,”她垂下眼眸,并不去看他,只飞快地道,“我忽然想起了件事!恕我先告退了!”
  她朝他施了个礼后,立刻转身,急匆匆地去了。
  萧琅望着她迅速离去的背影,独个儿又发了一会儿的怔。
  她到底是听懂了呢?还是不懂?
  ~~
  早上逃窜出去的鹿已经重新被归拢回了十来只。田管事指挥人重新开始锯茸,这一回,人人都不敢疏忽,无不聚精会神。一头鹿被固定好后,朱八叔摸了下鹿茸,端详位置,正准备下锯,忽然听到有人叫了一声:“朱八叔,等等!”望过去,见是绣春来了。忙放下锯,恭敬问道:“大小姐有事?”
  绣春看了眼那只已经被架在台板上的鹿,道:“朱八叔,我有个设想,想和您商议下,您看成不成?”
  “大小姐有话,只管吩咐便是。”
  朱八叔愈发恭敬了。
  绣春笑了下,道:“是这样的。我忽然有个设想,倘若咱们能让被取茸的鹿处于昏迷,也就是麻醉的状态,这样对于鹿来说,少些痛苦,咱们也不用这么费事。”
  朱八叔一怔,边上的人也都带了不解之色。
  “大小姐……你这是……”朱八叔吃吃地问道,一脸疑惑。
  绣春想了下,道:“八叔,你们大家一定都知道老祖宗那会儿的神医华佗吧?后汉书里记载,倘若病人病发于内,针药所不能及,他便叫病人用酒服用麻沸散,等病人醉无所觉,刳破腹背,抽割积聚,继而缝合,敷以神膏,月后则痊愈。他的麻沸散,如今已经失传。但我曾从个古方中读到过,想试着配制看看。倘若能成功,便用于取茸。您觉得如何?”
  朱八叔呆住了,看看鹿,再看看绣春,默然不语。边上的田管事和众工人也都露出费解之色。倒不是听不懂,而是觉得这举动……未免有些过于大废周章了。
  跟了过来在侧的巧儿听了,却是立刻拍手称赞道:“这太好了!要是大小姐能做出来,鹿儿也不用这么痛了!我都不忍心看!”
  朱八叔看向田管事,田管事还在踌躇时,绣春问道:“这些鹿,再迟些时日取茸,应该无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