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个地下室不大,只能放得下一张小床,只有都是墙没有窗户,床边有个床头柜,柜上放了一盏很旧的小台灯,橘黄色的小灯是方便他招来的客人能看清我的脸。
  由于常年在地下室被不同的男人虐待,时间长了就只会“啊啊”地叫喊,只学得会用腿勾住那些侵犯自己的人,差点忘记了自己应该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该有自己的思想和自由。
  说来可笑,把我囚禁在地下室接待客人的那个男人,他是我的亲生父亲。
  他是个赌徒,他的所有钱都拿去了赌,输了钱就喜欢打女人,母亲与他并没有结婚证,所以我的母亲在我六岁那年就离开了我。
  她把我留给了那个男人,而我则是成为了那个男人换取钱财的工具。
  幼年时,我很少能看见太阳,也很难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十三岁的时候家里闯入了一只野狗,它是从墙洞里钻进来的,我很喜欢它,因为它陪着我走过了最阴暗孤独的岁月。
  小狗浑身毛发脏兮兮的看起来很可怜,那只小狗儿还受了伤,来不及给这只黑湫湫的小狗儿包扎。
  我那个喝得烂醉的父亲又带了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进来,陌生男人付了钱,父亲就给了那个男人钥匙。
  我当时很害怕,为了保护受伤的小狗,就把狗儿藏进了床底下,还好狗儿不会乱叫,在那个人折磨我的肉体时,床一直在摇晃,我就如那破布娃娃一般麻木,痛得晕了过去。
  小狗是我童年时唯一的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认识其他人,那时候有什么心事都喜欢和小狗说,小狗不会说话,但他会安静地聆听。
  比起床底下的小狗,可能我会更像一条狗,父亲怕我逃出来,他用铁链锁住了我的双脚,这铁链长度可以让我到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但我走不出去。
  这里终日看不见阳光,只有昏暗漆黑的一片,有人来时父亲才会点亮桌前的橘色小灯。
  那些陌生男人只为了看清我的样子,想知道我是不是像父亲嘴里所说的那么漂亮。
  其实我很讨厌漂亮这个词,也讨厌别人把我当成女人,在我十六年那年,父亲喝得烂醉,像以往一样,但他那天把我当成了那个女人。
  因为我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她曾经是红灯区里最抢手的货色,她生得美艳有一双惹人动情的桃花眼,年轻时不少人曾经爱慕过她,我是越大越像她。
  我一直哭喊着救命,小狗从床底下跑了出来,他咬住了他的大腿,男人随手拿起了一根木棍就拍向了小狗的脑袋。
  我的小狗儿被他活生生地打死了,唯一的希望也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第十七章 我不需要庇护
  他扑灭了我最后的光,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就酝酿着为小狗复仇的计划。
  老大的出现是一个契机,当时我以为他也像其他的客人一样,只顾着自己的享乐不会管我的死活。
  我把一根磨得尖锐的木棒作为武器藏在床底,想杀死林绍,趁着那个男人开门的时候逃出去。
  林绍是我的最后一个客人,他情动的时候压住我的身体,问了一句:“小家伙,你想不想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如果想就丢下藏在身后的木棒,这个办法太愚蠢了,你杀不了我。”
  我非常吃惊,因为没想到自己藏得好好的武器被他一眼看穿了,很是绝望,林绍却吻了我的额头,抽身起床穿衣服。
  他临走前又问了我一句:“如果你想离开这里,就点头,我明天还会来,这次就让你自由。”
  我那时候,想都没有想就猛得点头,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林绍的身上,因为那么多年来,从未有过一个人在我面前提到过“自由”二字。
  但我真的很渴望离开这个阴暗窄小的地方,我很想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第二天夜晚,林绍真的来接我了,他给我带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一双白色的板鞋。
  我洗濯过身子换上了这一身干净的衣服,林绍就摸了摸下巴一脸认可:“果然,你适合穿白色的衣服,十几岁的小屁孩就该像这个样子。”
  林绍告诉我,从今天开始我自由了,那个男人今天一大早就出车祸死了,他死于意外连身子都被大货车给压断了。
  我再也不用被链子锁在地下室里,终于可以看见外面的太阳和天空,猛得嗅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我忍不住流出激动的泪水,想跪下来感谢林绍,对方却拉住了我,不让我这样做。
  林绍板着脸,由于他个子高身材强壮,凶起来的时候就特吓人,他很生气:“你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吗,你自由了,你可以走了,以后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不会再有人用铁链锁住你的身体。”
  虽然是自由了,但我并没有地方可以去,于是林绍转身一走,我就立马追了上去,林绍问我怕不怕他,我说不怕,因为他救了我那就是神一般的人物,为什么要怕他。
  他耗不过我的死缠烂打,最后只能把我带回了南帮,后来发现了林绍另一个身份,他是地下街之王,是南帮众成员崇拜的神。
  年轻的时候在黑市打黑拳,受不住那群有钱人的压榨就去了红湾区,有了现在的南帮。
  那个男人死后,我就一直跟着林绍,林绍从来不缺陪睡的对象,所以去到南帮他就再也没有碰过我,之后我一直鞍前马后做林绍的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