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孔铭扬抱着她不放,“我错了,是我说错了,你别生气了,刚才对你做的一切,我那时根本就没有神智,要是清醒,我怎么可能舍得伤害你一点,你知道炸弹爆炸的时候,我燃烧了本元之力,才没有被炸成碎片,我也是为了救你不得不这样做啊,而且,现在我们都这样了,你不能抛弃我,你不能不负责任啊。”
其实,她心中知道,他当时是失去了神智,被兽性控制,可想起来还是惊恐,恶心,还有负责?负鸟毛的责,躺在这,痛得不能动弹的是她好不好?
两辈子加起来,她都没有过男人,居然一上来就来人兽大战这种重口味的。
谁受得了?爱找谁找谁去。
虽说这孔铭扬欺骗她也好,别有用心也好,但一直对她很好,还有她们家,但这不能成为要将自己献身的理由,虽说她没有看不起,厌恶孔铭扬的意思,可这明显不是一个品种吗?
“你先放开我。”苏青很不习惯与人亲近。
“我不逼着你现在接受我,但你不能将我推开,也不能不让我进四合院,我可是一直拿干妈当亲妈,当岳母呢,你答应我,我就放开。”二爷耍赖道。
谁是你岳母?真不要脸,苏青狠狠瞪了他一眼,感觉到他胳膊越收越紧,只得被迫答应。
直到孔铭扬松开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妈的,真缠人。
除了心理的恶心,还有一些惊恐后遗症,不过,苏青也想通了,权当是被狗咬了,再纠结伤心,也不顶什么用,难道她还跟一只失去神智的畜生计较。
毕竟人家还是为了救她,哎,这一切的恩怨算是算不清楚了,干脆全部将其抛出脑后。
苏青将孔铭扬指使出去,进空间将自己处理一下,换了一身衣服,吃了几个水果,补充一下能量,这才回到山洞,孔铭扬见她换了一身,也没说什么。
他们现在的山洞离野狼大本营不远,两人回到山谷内,山谷已不复以前的摸样,到处都是打斗过后的残迹,而原本应该走了的人,居然都还在,看到他们回来,立马迎了上来,关切询问。
“妹子,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估计你哥哥和这小丫头,都要将整个山谷掀翻开来。”雪莉看到两人安然无恙,颇有心情地调侃起来。
苏军被说的脸上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眼里仍残留着担忧之色。
“我没事,让大家等这么久,野狼的人都收拾干净了吗?”苏青看向段瑞,问道。
“大本营的人,都解决了,但野狼的真正头领,并没有在此地,让他逃过一劫,不过,现在已经很好了,本来就没打算铲除掉野狼。”段瑞一脸喜色,看苏青的眼神,有几分感激,要不是他们相助,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解决?
乘着九局的直升飞机,回到了京市,苏军跟着九局的人走了,苏青他们带着甘旭回到了四合院。
甘旭一路上都处在昏睡中,回到四合院也没苏醒,对于这个半兽之人,苏青还真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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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小狼崽?
更新时间:2013-10-29 22:55:03 本章字数:9656
甘旭醒来时,没有感觉到,长期以来的刮骨抽筋之痛,急忙抬起胳膊一看,光滑的皮肤,没有动物的皮毛,再摸摸身上,同样的光滑无比。
人类的皮肤,对于任何一个人来,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是,甘旭再次在自己身上看到,恍若再世,心头涌起难言的惊喜,过去怪物般,被当做白老鼠研究的日子,就像是昨天的一场噩梦。
“你醒了,感觉还好吗?”林雪端着一盆水进来,里面放着打湿了的毛巾,准备给甘旭擦身时,居然发现他醒了,不由惊喜问道。
甘旭看了一眼床头的林雪,眉头皱起,沙哑着嗓音:“林雪?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带着你母亲逃走了吗?还,有我昏迷前最后的印象,似乎看到了一个十几岁清冷的少女,是她救了我吗?我现在在那里?”
一连串的问完,目光扫视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印象中的少女。
林雪将他扶坐起来,拿给他一杯水,“你先喝口水,不用紧张,你现在很安全。”
等甘旭喝完水,林雪将杯子放到床头的茶几上,说道:“你现在身处的地方已不是缅甸的原始深林,而是华夏的京市,你最后看到,并向她求救的少女,她叫苏青,也正是她救了你,你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她家里。”
甘旭疑惑道:“你们怎么闯进野狼组织的?还有你与她什么关系?”他更不解的是,野狼组织戒备深严,里面多是穷凶极恶,手段狠毒,强悍的暗杀者,他是怎么被带出来的?
林雪将自己离开野狼组织之后的经过,详细给甘旭讲了一遍,还有为什么去就他,以及后来的在野狼大本营战斗的经过和惊险,甘旭曾经帮过她,现在他被折磨成这副样子,多多少少也有她的原因,看到他这样,心里难免伤心。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苏青,对她好的人也就是甘旭了。
林雪详细说了半天,安慰道:“苏青她很厉害,所以我们才能顺利将你救出,而且最后,她几乎差点都没命,还有她的奇的医术,不但治好了我母亲的瘴毒和我的瘸腿,你身上的怪兽因子,她也会帮你想办法,肯定能让你恢复正常人的样子。”
“我可没你说的那么神。”两人正谈话时,苏青推门走了进来,就听到林雪后面一句话。
她看了一眼还很虚弱的甘旭,无奈道:“你身上的狼血基因已经与你的基因融合在一起,你可能也知道,再高明的医术,也剔除不了融合进去的基因。”
甘旭闻言,神色黯淡了下来,难道他就只能以怪物的样子苟活着吗,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
察觉到甘旭身上散发出来的死气,苏青又补充道:“虽然不能让你恢复成正常人,但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让你保留人类的形态,如果换个方式思考,也许,与狼血基因融合,也不一定是坏事。
在基因融合之后,你的身体素质会大大改善,力量,速度,敏捷度增加的又何止百倍,如果控制的当,你完全可以控制身体的转换,在转换成半兽人的状态下,能力将会直线增长。”
“虽然这样,可我本质上,还不是一个怪物。”从人转变成怪物这种落差,即使手上沾满鲜血,冷酷无情的杀手,也不是他能够接受的。
“这就要看你自己了,你把自己当成人类,你就是人类,可以认为自个儿是带有异能之人,不知道的外人,怎么会知道你体内蕴含有狼血基因呢?若是你把自己看成是怪物,那你只能一辈子当怪物。”
甘旭听苏青这么一说,身上的死气倒是消散了不少,“你们不怕吗?”
林雪赶紧摇了摇头,“有些人类比怪物可恨多了,我们都在野狼组织待过,不是深有体会吗。”
苏青自己本身,拥有空间,在外人眼里,不也是怪物?她更是没有理由厌恶他。
甘旭就在四合院里住了下来,苏青将他体内的狼血因子压制住,倒也不怕他发狂,等他慢慢自己能控制,再给予解除。
甘旭年纪也不过才二十岁左右,相貌清秀斯文,外表看起来,还以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章书玉和林母,如此温和性子的人,自然喜欢的紧,天天嘘寒问暖的。
刚开始,甘旭在阴暗里呆惯了,对如此温暖的生活很是不适应,不过,经过一段时间,就发现,这种温馨的日子,让他很是放松,尤其是体内不时暴动的狼血因子,也安静不少。
一天晚上吃饭时,章书玉这段时间总感觉那里不对劲,当看到中间那盆酸菜炖排骨没下去多少时,这才猛然想起来,她孝顺的干儿子似乎好几天没来了。
章书玉往苏青碗里夹了一块大骨棒,说道:“小孔这段时间干吗呢,怎么也不来了,吃饭的时候,没有他在,这一大盆骨头,都没怎么吃,难道是把我这个干妈给忘了?还是说,你们吵架了?”
“没有,不过,以后咱们家最好还是与他少来往,孔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不是我们能沾染的起的,尤其是孔铭扬,一个嚣张恣意的大少爷,京市的人闻言色变的人,这样的人阴晴不定,爆发起来就没人能制得住他。
前段时间也许是他过腻了大少爷的生活,在我们这小门小户里图个新鲜,等这新鲜感一过,他就抛诸脑后了,所以,你啊,千万不要太把他放在心上,豪门家族里的大少爷,怎会给你做一辈子干儿子?听起来都不靠谱。”
孔铭扬自从缅甸回来,就一直没在四合院露过面,也许是心虚了,不过,不来刚好,苏青是一百个不愿意再见他,光提到他的名字,她就想起那晚强抢的事情,浑身就止不住地恶心与战栗。
孔家底蕴很厚,让他们一家消失,犹如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所以,她才不会傻到曝光他们孔家的秘密,别说没人相信,就是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人能奈何得了他们?
能硬抗炸弹的身体,已经不是凡身凡胎的范畴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她要给母亲洗脑,将孔铭扬当做往来拒绝户。
章老放下碗筷,点了点头,颇为赞同苏青的话,“小玉,你别看孔铭扬一副乖乖的样子,其实在外面凶悍霸道,看不顺眼的人直接开打,打完之后,人家家里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任何人打她孙女的主意,章老都看不顺眼,更何况这小子在他面前没少挑衅他,苏青这么一说,他的老心顿时愉悦起来,怎么可能不落井下石呢?
苏夏冷哼一声,拿起一根骨头,泄恨地啃了一口,“就是,你没看他把我折磨成什么样子,你看我现在都瘦成啥样了?”
章老看了一眼外孙精瘦有力的臂膀,眼角带着笑意。
章书玉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小孔一向乖巧孝顺,讨人喜欢,怎么到了大家的口中,猛然间就变成十恶不赦了呢?
“小孔那孩子,挺好的啊,对我可孝顺了,不但不嫌我啰嗦陪我聊天,还陪我看电视,帮忙做饭什么的,就是你们俩也做不到这一步吧。”
苏青面无表情,“那是你被他的假象蒙蔽了,他一向善于伪装。”最恐怖的就是伪装成人。
章书玉虽然不太相信,但见一家人老的小的都如此说,她也无力反驳,沉默地吃起饭来,心里还琢磨着,难道还真像他们说的,小孔以前都是伪装的?
而一直没露面的孔铭扬其实并不好过,原本准备温水煮青蛙,待他与苏青的感情水到渠成,正像苏青猜想的那般,他们结了婚,生了小狼崽,而雌性天生拥有的母性,二爷就不相信,苏青能狠心抛弃他们,最后只能被迫接受。
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居然还是狼身的情况下,与苏青发生了关系,是个人估计都接受不了。
虽然当时他耍无赖,要求苏青不能将他赶出门外,但那能顶什么用,若是打定了主意,不理他,以苏青的个性,就是拿着刀架到她脖子上,她都不会妥协半分。
越想越觉得无望,烦躁之下,抱着旁边架子上的花瓶就往地上砸,却被孔老爷的话给阻止了砸下去的动作。
“砸吧,这一件唐三彩独一无二就此一家,砸了就绝种了。”
“绝种怎么了?咱们孔家也快要绝种了。”
孔铭扬抱着花瓶,一阵烦躁就要甩下,可想到就此一件,又给放了下来,看着气定神闲的爷爷,冷哼一声,“合着,不是你媳妇,你当然不着急。”
孔老爷子听了,胡子都气得乱颤,“混小子,说什么呢?苏青是我看好的孙媳妇,你爷爷我怎么不着急呢?可都像你这样,有什么用,我看这件事未必是坏事,简直太有我当年的风范了,直接一步到位给解决了,像你以前,那像我孙子?那像我们上古银狼的子孙,我都替你丢人。”
孔铭扬觉得这老头的话太可恨了,真想将怀中的花瓶砸到他头上去,有这么教育孩子的吗?他孔二少能健康的长这么大,而没有长歪,该多庆幸呢?
他瞪着孔老爷子,质问着:“爷爷?你是我爷爷吗?人都吓跑了,还好事个屁啊,你这是赤裸裸地幸灾乐祸。”
孔老爷子从太师椅一把窜起来,拍了孔铭扬一巴掌,“你个熊孩子,我不是爷爷?你从那里来的。
好了好了,别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给谁看啊,要看也要给苏青看,才会可怜你啊。”
孔老爷子挨了自家孙子一记白眼,这才神秘兮兮地低声说道:“你该庆幸,说不定,苏青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重孙了。”
重孙?他儿子?小狼崽?孔铭扬的眼里顿时亮闪起来,不过,一会儿就反应过来,“开什么玩笑,我们一族受孕极为艰难,别说就一次,有的一辈子也不一定有孩子呢。”想到这儿,孔铭扬的情绪再次暗淡下来。
“那可不一定,苏青这孩子,我第一次见到,就觉得有福缘。”
孔铭扬的心情稳定了不少,将花瓶放了回去,重新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构建。
这几天没去四合院主要想给苏青个缓和过程,有些事情做了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甘旭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苏青向他提起了母亲的病。
甘旭惭愧道:“阿姨确实中了巫术的一种,可我们一族,在我八岁的时候,就不存在了,而我会的也只是小时候学的一点皮毛……”
甘旭一族生活在山林之中,全族的人都会巫术,巫术从某种程度上讲,并不只是害人那么简单,同时他也能治疗疾病。
他们一族安心守着家园,过着自己的日子,除了购买些日常用品,并不太参与世俗界的事情,算是与世隔绝也不为过。
当时族长是甘旭的父亲,提倡族人安于现状,过悠闲平淡的日子。
可甘旭的叔叔,却不这样想,他认为,拥有不凡的能力,却在这种田,给族人看看病,太浪费了,若是他们下山,定能为他巫族,创出一片天地,而不是现在,守着一片山林,过着苦行僧的生活。
他多次向甘旭的父亲提出,却都遭到严厉的拒绝,而且族里的长老,也都持反对意见。
甘旭的二叔,觉得他们都是平庸之辈,就自己走出了山林,一走就是十年,再次回来时,却带着一个全身黑衣斗篷之人,逼迫甘旭的父亲让出族长之职,说是要带领巫族走向昌盛。
甘旭的父亲和族中的长老自然不同意,并训斥他不经过族里允许,就私自带人回来。
那黑衣人见他们不同意,就出手将持反对意见的人,全都杀了,甘旭当时八岁,被他母亲藏在地窖里,逃过一劫,两天后,从地窖出来,看到的就是横尸遍野,他的亲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族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甘旭吓坏了,就跑了出来,后来被野狼组织的人发现,被带到大本营。
“进你们族里的那名外人,是不是全身穿着黑衣斗篷,说话时,声音像金属撞击的声音,极为难听?”甘旭说起黑衣人,苏青想起了上次袭击她的老怪物。
“我当时八岁了,记得很清楚,他与二叔进村时,我正与族里的小伙伴在村口玩耍,大白天的被黑衣包的严严实实,当时我们小孩还不知道危险,还问他为什么穿成这样,当时他说了什么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声音好像是很难听。”
甘旭说到这,回过味来,抓着苏青的手急切道:“你是不是见过那黑衣人,他在那里?快告诉我!这些年我拼命训练,就是想有早一日找到他,为族人以及我父母报仇,还有我那好二叔。”甘旭咬牙切齿,眼里迸射出滔天的恨意。
其实,她心中知道,他当时是失去了神智,被兽性控制,可想起来还是惊恐,恶心,还有负责?负鸟毛的责,躺在这,痛得不能动弹的是她好不好?
两辈子加起来,她都没有过男人,居然一上来就来人兽大战这种重口味的。
谁受得了?爱找谁找谁去。
虽说这孔铭扬欺骗她也好,别有用心也好,但一直对她很好,还有她们家,但这不能成为要将自己献身的理由,虽说她没有看不起,厌恶孔铭扬的意思,可这明显不是一个品种吗?
“你先放开我。”苏青很不习惯与人亲近。
“我不逼着你现在接受我,但你不能将我推开,也不能不让我进四合院,我可是一直拿干妈当亲妈,当岳母呢,你答应我,我就放开。”二爷耍赖道。
谁是你岳母?真不要脸,苏青狠狠瞪了他一眼,感觉到他胳膊越收越紧,只得被迫答应。
直到孔铭扬松开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妈的,真缠人。
除了心理的恶心,还有一些惊恐后遗症,不过,苏青也想通了,权当是被狗咬了,再纠结伤心,也不顶什么用,难道她还跟一只失去神智的畜生计较。
毕竟人家还是为了救她,哎,这一切的恩怨算是算不清楚了,干脆全部将其抛出脑后。
苏青将孔铭扬指使出去,进空间将自己处理一下,换了一身衣服,吃了几个水果,补充一下能量,这才回到山洞,孔铭扬见她换了一身,也没说什么。
他们现在的山洞离野狼大本营不远,两人回到山谷内,山谷已不复以前的摸样,到处都是打斗过后的残迹,而原本应该走了的人,居然都还在,看到他们回来,立马迎了上来,关切询问。
“妹子,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估计你哥哥和这小丫头,都要将整个山谷掀翻开来。”雪莉看到两人安然无恙,颇有心情地调侃起来。
苏军被说的脸上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眼里仍残留着担忧之色。
“我没事,让大家等这么久,野狼的人都收拾干净了吗?”苏青看向段瑞,问道。
“大本营的人,都解决了,但野狼的真正头领,并没有在此地,让他逃过一劫,不过,现在已经很好了,本来就没打算铲除掉野狼。”段瑞一脸喜色,看苏青的眼神,有几分感激,要不是他们相助,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解决?
乘着九局的直升飞机,回到了京市,苏军跟着九局的人走了,苏青他们带着甘旭回到了四合院。
甘旭一路上都处在昏睡中,回到四合院也没苏醒,对于这个半兽之人,苏青还真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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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小狼崽?
更新时间:2013-10-29 22:55:03 本章字数:9656
甘旭醒来时,没有感觉到,长期以来的刮骨抽筋之痛,急忙抬起胳膊一看,光滑的皮肤,没有动物的皮毛,再摸摸身上,同样的光滑无比。
人类的皮肤,对于任何一个人来,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是,甘旭再次在自己身上看到,恍若再世,心头涌起难言的惊喜,过去怪物般,被当做白老鼠研究的日子,就像是昨天的一场噩梦。
“你醒了,感觉还好吗?”林雪端着一盆水进来,里面放着打湿了的毛巾,准备给甘旭擦身时,居然发现他醒了,不由惊喜问道。
甘旭看了一眼床头的林雪,眉头皱起,沙哑着嗓音:“林雪?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带着你母亲逃走了吗?还,有我昏迷前最后的印象,似乎看到了一个十几岁清冷的少女,是她救了我吗?我现在在那里?”
一连串的问完,目光扫视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印象中的少女。
林雪将他扶坐起来,拿给他一杯水,“你先喝口水,不用紧张,你现在很安全。”
等甘旭喝完水,林雪将杯子放到床头的茶几上,说道:“你现在身处的地方已不是缅甸的原始深林,而是华夏的京市,你最后看到,并向她求救的少女,她叫苏青,也正是她救了你,你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她家里。”
甘旭疑惑道:“你们怎么闯进野狼组织的?还有你与她什么关系?”他更不解的是,野狼组织戒备深严,里面多是穷凶极恶,手段狠毒,强悍的暗杀者,他是怎么被带出来的?
林雪将自己离开野狼组织之后的经过,详细给甘旭讲了一遍,还有为什么去就他,以及后来的在野狼大本营战斗的经过和惊险,甘旭曾经帮过她,现在他被折磨成这副样子,多多少少也有她的原因,看到他这样,心里难免伤心。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苏青,对她好的人也就是甘旭了。
林雪详细说了半天,安慰道:“苏青她很厉害,所以我们才能顺利将你救出,而且最后,她几乎差点都没命,还有她的奇的医术,不但治好了我母亲的瘴毒和我的瘸腿,你身上的怪兽因子,她也会帮你想办法,肯定能让你恢复正常人的样子。”
“我可没你说的那么神。”两人正谈话时,苏青推门走了进来,就听到林雪后面一句话。
她看了一眼还很虚弱的甘旭,无奈道:“你身上的狼血基因已经与你的基因融合在一起,你可能也知道,再高明的医术,也剔除不了融合进去的基因。”
甘旭闻言,神色黯淡了下来,难道他就只能以怪物的样子苟活着吗,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
察觉到甘旭身上散发出来的死气,苏青又补充道:“虽然不能让你恢复成正常人,但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让你保留人类的形态,如果换个方式思考,也许,与狼血基因融合,也不一定是坏事。
在基因融合之后,你的身体素质会大大改善,力量,速度,敏捷度增加的又何止百倍,如果控制的当,你完全可以控制身体的转换,在转换成半兽人的状态下,能力将会直线增长。”
“虽然这样,可我本质上,还不是一个怪物。”从人转变成怪物这种落差,即使手上沾满鲜血,冷酷无情的杀手,也不是他能够接受的。
“这就要看你自己了,你把自己当成人类,你就是人类,可以认为自个儿是带有异能之人,不知道的外人,怎么会知道你体内蕴含有狼血基因呢?若是你把自己看成是怪物,那你只能一辈子当怪物。”
甘旭听苏青这么一说,身上的死气倒是消散了不少,“你们不怕吗?”
林雪赶紧摇了摇头,“有些人类比怪物可恨多了,我们都在野狼组织待过,不是深有体会吗。”
苏青自己本身,拥有空间,在外人眼里,不也是怪物?她更是没有理由厌恶他。
甘旭就在四合院里住了下来,苏青将他体内的狼血因子压制住,倒也不怕他发狂,等他慢慢自己能控制,再给予解除。
甘旭年纪也不过才二十岁左右,相貌清秀斯文,外表看起来,还以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章书玉和林母,如此温和性子的人,自然喜欢的紧,天天嘘寒问暖的。
刚开始,甘旭在阴暗里呆惯了,对如此温暖的生活很是不适应,不过,经过一段时间,就发现,这种温馨的日子,让他很是放松,尤其是体内不时暴动的狼血因子,也安静不少。
一天晚上吃饭时,章书玉这段时间总感觉那里不对劲,当看到中间那盆酸菜炖排骨没下去多少时,这才猛然想起来,她孝顺的干儿子似乎好几天没来了。
章书玉往苏青碗里夹了一块大骨棒,说道:“小孔这段时间干吗呢,怎么也不来了,吃饭的时候,没有他在,这一大盆骨头,都没怎么吃,难道是把我这个干妈给忘了?还是说,你们吵架了?”
“没有,不过,以后咱们家最好还是与他少来往,孔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不是我们能沾染的起的,尤其是孔铭扬,一个嚣张恣意的大少爷,京市的人闻言色变的人,这样的人阴晴不定,爆发起来就没人能制得住他。
前段时间也许是他过腻了大少爷的生活,在我们这小门小户里图个新鲜,等这新鲜感一过,他就抛诸脑后了,所以,你啊,千万不要太把他放在心上,豪门家族里的大少爷,怎会给你做一辈子干儿子?听起来都不靠谱。”
孔铭扬自从缅甸回来,就一直没在四合院露过面,也许是心虚了,不过,不来刚好,苏青是一百个不愿意再见他,光提到他的名字,她就想起那晚强抢的事情,浑身就止不住地恶心与战栗。
孔家底蕴很厚,让他们一家消失,犹如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所以,她才不会傻到曝光他们孔家的秘密,别说没人相信,就是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人能奈何得了他们?
能硬抗炸弹的身体,已经不是凡身凡胎的范畴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她要给母亲洗脑,将孔铭扬当做往来拒绝户。
章老放下碗筷,点了点头,颇为赞同苏青的话,“小玉,你别看孔铭扬一副乖乖的样子,其实在外面凶悍霸道,看不顺眼的人直接开打,打完之后,人家家里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任何人打她孙女的主意,章老都看不顺眼,更何况这小子在他面前没少挑衅他,苏青这么一说,他的老心顿时愉悦起来,怎么可能不落井下石呢?
苏夏冷哼一声,拿起一根骨头,泄恨地啃了一口,“就是,你没看他把我折磨成什么样子,你看我现在都瘦成啥样了?”
章老看了一眼外孙精瘦有力的臂膀,眼角带着笑意。
章书玉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小孔一向乖巧孝顺,讨人喜欢,怎么到了大家的口中,猛然间就变成十恶不赦了呢?
“小孔那孩子,挺好的啊,对我可孝顺了,不但不嫌我啰嗦陪我聊天,还陪我看电视,帮忙做饭什么的,就是你们俩也做不到这一步吧。”
苏青面无表情,“那是你被他的假象蒙蔽了,他一向善于伪装。”最恐怖的就是伪装成人。
章书玉虽然不太相信,但见一家人老的小的都如此说,她也无力反驳,沉默地吃起饭来,心里还琢磨着,难道还真像他们说的,小孔以前都是伪装的?
而一直没露面的孔铭扬其实并不好过,原本准备温水煮青蛙,待他与苏青的感情水到渠成,正像苏青猜想的那般,他们结了婚,生了小狼崽,而雌性天生拥有的母性,二爷就不相信,苏青能狠心抛弃他们,最后只能被迫接受。
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居然还是狼身的情况下,与苏青发生了关系,是个人估计都接受不了。
虽然当时他耍无赖,要求苏青不能将他赶出门外,但那能顶什么用,若是打定了主意,不理他,以苏青的个性,就是拿着刀架到她脖子上,她都不会妥协半分。
越想越觉得无望,烦躁之下,抱着旁边架子上的花瓶就往地上砸,却被孔老爷的话给阻止了砸下去的动作。
“砸吧,这一件唐三彩独一无二就此一家,砸了就绝种了。”
“绝种怎么了?咱们孔家也快要绝种了。”
孔铭扬抱着花瓶,一阵烦躁就要甩下,可想到就此一件,又给放了下来,看着气定神闲的爷爷,冷哼一声,“合着,不是你媳妇,你当然不着急。”
孔老爷子听了,胡子都气得乱颤,“混小子,说什么呢?苏青是我看好的孙媳妇,你爷爷我怎么不着急呢?可都像你这样,有什么用,我看这件事未必是坏事,简直太有我当年的风范了,直接一步到位给解决了,像你以前,那像我孙子?那像我们上古银狼的子孙,我都替你丢人。”
孔铭扬觉得这老头的话太可恨了,真想将怀中的花瓶砸到他头上去,有这么教育孩子的吗?他孔二少能健康的长这么大,而没有长歪,该多庆幸呢?
他瞪着孔老爷子,质问着:“爷爷?你是我爷爷吗?人都吓跑了,还好事个屁啊,你这是赤裸裸地幸灾乐祸。”
孔老爷子从太师椅一把窜起来,拍了孔铭扬一巴掌,“你个熊孩子,我不是爷爷?你从那里来的。
好了好了,别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给谁看啊,要看也要给苏青看,才会可怜你啊。”
孔老爷子挨了自家孙子一记白眼,这才神秘兮兮地低声说道:“你该庆幸,说不定,苏青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重孙了。”
重孙?他儿子?小狼崽?孔铭扬的眼里顿时亮闪起来,不过,一会儿就反应过来,“开什么玩笑,我们一族受孕极为艰难,别说就一次,有的一辈子也不一定有孩子呢。”想到这儿,孔铭扬的情绪再次暗淡下来。
“那可不一定,苏青这孩子,我第一次见到,就觉得有福缘。”
孔铭扬的心情稳定了不少,将花瓶放了回去,重新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构建。
这几天没去四合院主要想给苏青个缓和过程,有些事情做了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甘旭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苏青向他提起了母亲的病。
甘旭惭愧道:“阿姨确实中了巫术的一种,可我们一族,在我八岁的时候,就不存在了,而我会的也只是小时候学的一点皮毛……”
甘旭一族生活在山林之中,全族的人都会巫术,巫术从某种程度上讲,并不只是害人那么简单,同时他也能治疗疾病。
他们一族安心守着家园,过着自己的日子,除了购买些日常用品,并不太参与世俗界的事情,算是与世隔绝也不为过。
当时族长是甘旭的父亲,提倡族人安于现状,过悠闲平淡的日子。
可甘旭的叔叔,却不这样想,他认为,拥有不凡的能力,却在这种田,给族人看看病,太浪费了,若是他们下山,定能为他巫族,创出一片天地,而不是现在,守着一片山林,过着苦行僧的生活。
他多次向甘旭的父亲提出,却都遭到严厉的拒绝,而且族里的长老,也都持反对意见。
甘旭的二叔,觉得他们都是平庸之辈,就自己走出了山林,一走就是十年,再次回来时,却带着一个全身黑衣斗篷之人,逼迫甘旭的父亲让出族长之职,说是要带领巫族走向昌盛。
甘旭的父亲和族中的长老自然不同意,并训斥他不经过族里允许,就私自带人回来。
那黑衣人见他们不同意,就出手将持反对意见的人,全都杀了,甘旭当时八岁,被他母亲藏在地窖里,逃过一劫,两天后,从地窖出来,看到的就是横尸遍野,他的亲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族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甘旭吓坏了,就跑了出来,后来被野狼组织的人发现,被带到大本营。
“进你们族里的那名外人,是不是全身穿着黑衣斗篷,说话时,声音像金属撞击的声音,极为难听?”甘旭说起黑衣人,苏青想起了上次袭击她的老怪物。
“我当时八岁了,记得很清楚,他与二叔进村时,我正与族里的小伙伴在村口玩耍,大白天的被黑衣包的严严实实,当时我们小孩还不知道危险,还问他为什么穿成这样,当时他说了什么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声音好像是很难听。”
甘旭说到这,回过味来,抓着苏青的手急切道:“你是不是见过那黑衣人,他在那里?快告诉我!这些年我拼命训练,就是想有早一日找到他,为族人以及我父母报仇,还有我那好二叔。”甘旭咬牙切齿,眼里迸射出滔天的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