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你很喜欢云?”秦青卓看向他,有些讶异他能准确说出云的名字。
  江岌“嗯”了一声。
  “为什么?”秦青卓很感兴趣地问。巧合的是,他也很喜欢云,总觉得看着云,心情莫名就会变好一些。也正因此,在第一次看到“糙面云”这个乐队名字时,他就对着乐队产生了挺强烈的兴趣。
  “因为……”顿了顿,江岌的语速变得稍缓,“小时候我遇见过一个人,他告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试着看看天上的云,就会变得好一点,后来我尝试着这么做,发现真的是这样。”
  居然跟自己喜欢云的理由一样么……秦青卓愈发有种神奇的感觉。与此同时,他脑中也产生了一个猜测:“就是送你吉他的那个人?”
  “嗯。”
  “看来他对你的影响真的很大啊……”秦青卓记起江岌那晚说过,他想考央音也是因为这个人,他忍不住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想了想,语气挺谨慎地说,“这么问可能不太合适,但我还是很好奇,这个人他……还在么?”
  “在啊,”江岌看他一眼,秦青卓的问法让他没忍住笑了一声,“怎么这么问?”
  “哦……那就好,”秦青卓松了口气,也觉得自己的谨慎有些多余,笑了笑,“因为你每次提到这个人,感觉都挺……怎么说呢,挺怀念的,就好像你很久没见过这个人了。”
  “是很久没见过了,”江岌说,“我那时候,也只见过他一面而已。”
  “你只见过他一面?”秦青卓有些惊讶,“几岁的时候?”
  “九岁。”
  秦青卓讶异未消,心道只有一面之缘,而且江岌那会儿也只是个小孩,居然一记就记了十年……他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是个什么样的人?”
  “记不太清了,当时天挺黑的,就像今晚一样。只记得很好看,睫毛很长,有点……”江岌语速很慢,顿了顿,看着秦青卓说,“像你。”
  对视的瞬间秦青卓觉得胸口处空了一下,大概是心脏漏跳了一拍。
  紧随而至的是一种微微泛酸的物质随着心脏的跳动被挤压出来,混入血液在身体里蔓延。
  沉默持续良久,吉他声忽然在夜色中响了起来,是很熟悉的旋律。
  秦青卓只听几个音符就能分辨出来,江岌弹的是那晚自己在音乐节上弹奏的那段小调。
  明明是轻盈而明快的调子,被江岌的手指拨弄出来,却掺进了一丝忧伤的情绪。
  秦青卓不知道江岌为什么忽然弹起了这段旋律,但他确实是惊讶的:“你只听过一遍,居然就全把整段旋律记住了?”
  尽管在台上跟江岌配合过这段旋律,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没,”江岌看着他说,“有人教过我弹这段旋律。”
  秦青卓愈发讶异,这旋律中的每一个音符都是他自己写的,而且除了之前带江岌去音乐节那次,他不记得自己还在其他公开场合弹奏过它,怎么可能有人教江岌弹过?
  蓦地,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相当久远的画面,与此同时,自己的声音也在脑中响了起来:“哥哥教你用这把吉他谈一段旋律吧,很简单的,包教包会……”
  对面江岌看着他,嗓音发沉:“秦青卓,十年前发生在润城的事情,还有这把吉他,你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么?”
  第61章
  秦青卓脸上掠过一丝错愕,几乎不知该作何反应。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江岌说的这个人竟是自己。
  记忆如同一罐被拉开了拉环的碳酸汽水,那个早已被他遗忘在十年前的夏夜,此刻犹如细细密密的气泡一般浮出水面,发出轻微而细碎的爆裂声响。
  十年前,润城,那把吉他和那个男孩……实在是太久远的记忆了。
  那年秦青卓十九岁,还没正式出道,只是在自己的音乐主页里发布过几首原创歌曲,积累了一小批乐迷,但离成名还差得远。
  大提琴专业实在是枯燥得很,每天除了练琴就是练琴,再要么就是研究各种古典音乐流派和乐理知识,所以大一这一整年,他过得实在是吃斋念佛、清心寡欲。
  临近期末,专业课老师每天耳提面命,他离经叛道的念头愈发强烈。
  于是润城音乐节发来邀请的时候,他课表都没看一眼,想也没想就同意了这个邀约,再不出去透口气找点乐子,他觉得自己非得憋疯了。
  他的好哥们段崇当时在读艺管专业,那一阵子忽然迷恋上了洗剪吹事业,热衷于给自己的头发染成各种光怪陆离的颜色,远看胜似一只五颜六色的野鸡,好在这人长相尚可,近看勉强能算一只英俊的野鸡。
  得知秦青卓要去音乐节演出,他说什么也要发挥毕生功力给秦青卓染个适合演出的发色,秦青卓几番推脱不能,最后只好从了。没想到段崇那次超水平发挥,在经过了一系列诡异的调色操作之后,居然给他染出了一头相当漂亮的灰蓝色,简直是段崇洗剪吹事业的一大巅峰——至于洗了一水之后就褪成了绿色,那便是后话了。
  不过这灰蓝色虽然挺漂亮,但总归有点乍眼,走在路上总是频频有人回头看过来,于是临出发前,秦青卓戴上了一顶棒球帽。
  润城离燕城不算太远,坐高铁四个小时,从高铁站出来,距离演出开始还有不长一段时间,秦青卓租了辆敞篷跑车,开着车在附近的老城区内闲逛。
  路过一家琴行,一闪眼,他看见橱窗上挂着一把吉他,红色的,还挺漂亮,于是他把车停下,推门下车走进了店里。
  门口有个男孩半蹲在那儿,正用手指轻轻拨着倚在门边的一把旧吉他。虽然一听就不是完整的曲子,却弹出了一种很轻盈的节奏。
  这画面让秦青卓觉得有点可爱,走进去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琴行导购热情地迎上来,问他需要什么琴。
  “看看吉他。”秦青卓说着,踏进了店里。
  其实秦青卓不缺吉他,乔伯那儿的吉他只要他喜欢,说一声就能拿走,唐叔更是有名的制琴师,不管什么样的吉他,只要他提要求,一准儿能给他做出来。
  秦青卓这趟来润城,带的就是一把从乔伯那里拿来的吉他,新的,唐叔亲手做的。
  走进店里,秦青卓打量那把吉他,虽然做工的精细度远不如唐叔做出来的吉他,但造型挺特别,红色的釉面他又很喜欢,让导购取下来试了试音,音色不算惊艳,却也尚可。
  这个做工,要价三万块,妥妥是把买主当冤大头了。
  但耐不住秦青卓中意,他又不擅长讲价,便甘心当了这冤大头。
  走到前台,正要从钱包里抽出卡付钱,门口突然传出一句暴喝:“谁他妈让你碰这吉他了?!”
  他闻声回过头,琴行门口,刚刚那个蹲在那儿拨弄吉他的男孩被一脚踹到了几级台阶下面,踹他的是个身材壮实的男人,正站在台阶上面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大概是摔得太狠,那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男孩撑着地面,紧皱着眉,像是在忍疼,好一会儿也没能站起来。
  男人却还不肯作罢,走下台阶又往他身上重重踢了几脚:“我他妈告诉你几次了,别来碰我的吉他,老子最近生意不好都是因为沾上了你的晦气!”
  导购往门口看过去,皱了皱眉,嘀咕了一声“又发什么疯”,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模样。
  秦青卓却实在看不过眼,说了声“等会儿”,收起钱包,快步走出琴行。
  走下几级台阶,他俯身将那男孩扶了起来,蹙起眉头看向那男人:“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这他妈就是个小偷,”男人一脸嫌恶,“天天琢磨着怎么从我这儿偷走这吉他,手贱,一天不碰就他妈手痒!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东西!”
  “就是那把吉他?”秦青卓看一眼倚在门边的那把破旧的吉他,又看向眼前这男人,“你是这家琴行的老板?”
  “怎么了?”男人看着他,“你认识这兔崽子?”
  秦青卓没理他这问题:“你那把吉他,我刚进来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把没人要的破琴。”
  “你什么意思?”男人神色不悦,但顾忌着秦青卓是从店里出来的客户,语气还算平和,“你要是不认识他,就别多管这闲事儿了。你不了解情况,他爸就不是个好东西,坑了别人一大笔钱,现在不知道躲哪去了,家都被法院查封了,我要不好好教育教育这兔崽子,长大了准得跟他爸一样,吃牢饭的货。”
  “只是碰了一下你那把破吉他,怎么就跟吃牢饭扯上关系了?”秦青卓听得来气,站直了看他,眉头蹙得更紧,语气也愈发不客气,“对着一个小孩子泄愤,还满嘴的仁义道德,我看你这种人渣才早晚有吃牢饭的一天。”
  “你……”男人攥紧了拳头,看样子想揍秦青卓一拳,但到底没敢动手——秦青卓身高一米八多,染着一头张扬的发色,这会儿皱着眉面色冷峻,看上去不太好惹。
  更重要的是,他开的那辆红色跑车价值不菲,让人无从判断他什么来头。
  于是男人只干瞪着他,没敢挥出这一拳。
  “欺软怕硬的废物。”秦青卓骂了一句,然后俯身牵起男孩的手,温声道:“走吧。”
  店里的导购见他要走,快步追到门口:“先生,这吉他……”
  “不要了,”秦青卓语气不佳,“我不从人渣这儿买琴。”
  牵着那男孩走到车子旁边,秦青卓半蹲下来检查他身上的伤口。
  脸上倒是没受什么伤,白白净净,眉目周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且看上去一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模样,挨了揍也腰板挺直、傲气不减,跟刚刚那男人口中说的“吃牢饭的货”完全沾不上边。
  秦青卓又握着他细瘦的手肘轻轻掰过来看,除了刚刚磕出的一大片血痕,还有不少结了痂的旧伤,这男孩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疼么?”秦青卓轻声问。
  男孩自始至终也不看他一眼,眼神落到地面上,摇了摇头,用了点力气从秦青卓手里抽出了自己的胳膊,不领他的情。
  秦青卓注意到他的膝盖上也受了伤,裤子都被水泥路面磨破了,血迹透过布料渗了出来,让秦青卓不忍细看。
  “你会弹吉他?”秦青卓又温声问他。
  “不会。”男孩没什么语气地说,听起来有点冷漠。
  “那是喜欢吉他?”
  “不喜欢。”
  “那……为什么要去碰那把吉他呢?”
  “我手贱。”
  秦青卓心里挺不是滋味。刚刚踏进琴行时,他注意到这男孩拨动琴弦的动作,很轻,是小心翼翼怕弄坏的模样,而那不过是一把琴行报废的破吉他而已。从那几下被他拨出的琴声来听,那把吉他早已经走音很严重了。
  除了这男孩,大概没人会那么小心翼翼地、宝贝似的触碰那把旧吉他。
  他忽然挺想买一把吉他送给这男孩,只是琴行老板这副德性,让他不想再踏足这家琴行,更不想白送他一单生意。
  倒是可以带他去别的琴行看看,只是自己时间不多,原本是打算买下这把吉他就赶去音乐节的,若是耽误太久,可能会误了演出。
  想了想,他只好说:“我带你找个诊所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没想到男孩却摇头,礼貌而疏离地说:“谢谢,不用了。”
  说完后退一步:“我得走了。”
  秦青卓抬手要拦,但那男孩已经转过身,迈开步子跑走了。
  他跑得很快,没几秒就跑出老远,估计是因为膝盖受了伤,跑到巷子尽头时他踉跄了一下,回头朝秦青卓看过来一眼。
  秦青卓直起身,远远看着他,那男孩什么都没说,下一秒就别过脸拐进了巷子里。
  秦青卓叹了口气,没再追上去——追上去大概也没什么用,这男孩看上去倔得很。
  那晚的演出非常成功,秦青卓在台上唱了三首歌,很尽兴。
  他喜欢在台上唱歌的感觉,或许说喜欢还不够,是迷恋。
  他迷恋人声与乐器共同营造出的情绪和氛围感,好像通过音乐就能把所有人短暂地拉入一个虚空而安全的密闭空间。
  而令他惊喜的是,临出发前他在自己的音乐主页上随口提了一句演出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有不少人为了他专程跑到了润城看这场演出。
  从台上下来,有乐队来找他喝酒,若是在以前,秦青卓一准儿会应下,但今晚他却推掉了。
  傍晚遇到的那个男孩频频浮现在他脑中,让他不由地有些心里发堵。
  一个那么小心翼翼地对待一把旧吉他的男孩,怎么会被人那么粗暴踹开呢……他的伤有没有事?他以后会不会都不喜欢吉他了?他是经常这么被人欺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