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暖意融入空气里,连天空都开始出现瓦蓝色。
程青州回到国内,因为养身体的需要,也不能外出,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赶剧本。
周虎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嘴上不提一个催字,可话里话外无不是在盯进度。接下《寒山谣》这个项目简直要成为程青州最后悔的事情之一了。
有时候厌烦了,他忍不住在脑海里上演几个撂挑子的回合,以意·淫撒了气,接着老老实实写剧本。
写剧本是一个十分需要耐心的活儿,程青州不缺那一点点灵气,却越来越没有耐性,能持续在电脑前面坐一个小时都算是好情况。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一开始学习写剧本的时候,他可以坐下来一写就是四五个小时,这种能力现在似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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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么说,到了四月底,天气越发晴朗的时节,他终于完成了第一稿。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终于恢复得差不多,不用再忌讳吃食,也可以出门去放风了。
回国这些天来,奉朝英一直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处理什么事情。有几次程青州偷听到奉朝英讲电话,语气都透出明显的强硬与果断,似乎是在处理什么棘手的事情。程青州想问,但最后没有问,问了他也不能帮奉朝英解决问题,只会徒增奉朝英的麻烦。
日本发生的一切渐渐远去,淡出他们的生活。
程青州偶尔看到尾田龙坪发来的消息时才会蓦地想起那些日子,以及那些连绵不断的雨。
到了五月,气温如同乘了快车一般急速升高。
程青州换上了单衣和七分裤,决定久违地出门去晒一晒太阳。
他在草坪上坐着读了会儿小说,闭上眼睛,把书盖在自己的眼睛上,闻着空气里清新的味道,被一阵悠悠袭来的睡意感染,就这么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中,奉朝英一身西装笔挺站在阳台上,回头看他。
“青州,我爱你。”
他被自己这个梦甜醒了,睁开眼,发现阳光正笼罩在他身上,身上暖烘烘的。
他伸了一个懒腰,坐起来,又懵懵地发了会儿呆,这才起来,拍拍身上沾到的草屑。
五月了。
他回到室内,拿起正在充电的手机。
电已经充满,100%满格。
刚才去院子里没有带手机,漏了两个电话。
程青州猜测是周虎,这一个月来,周虎每天要给他打一个电话,他都快烦死了。
但他猜错了。
打电话过来的人是闫子君。
作为他大学最好的朋友,毕业之后,他们依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当然,这也跟他们俩都住在p市有很大的关系。闫子君是一个美人,用美人来形容一个男生似乎不是很恰当,但见过闫子君的人最后都觉得,这个形容恰如其分。因为继承了一大笔遗产,闫子君这辈子都可以不愁吃喝,毕业之后也不用辛苦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是他们大学圈里过得最悠闲自在的一个人。
“晚上来我家吗?”闫子君在电话里问,“伤已经养得差不多了吧?”
“行啊。”程青州说,“我等会儿跟朝英说一声就过来。”
“嗯。”闫子君说,“莫君他来p市出差,等会儿晚上也过来。”
“他也来?”程青州惊喜地瞪大眼睛,“太好了,真的好久没有见他了。”
他们大学寝室四人,自从毕业之后,就像其他寝室的人一样,各奔东西,极少再聚首。
而他们已经算很好很好,程青州做了编剧,龚丰源当了演员,两人还在一个圈子里,时不时见面,闫子君就在p市,不用为工作奔波,时间充裕,三人经常聚会,唯有莫君,已经投身到了西部建设中去,辛苦得平时在微信群中都极少说话。
程青州换好衣服,跟奉朝英说了一声,立即出门。
许久没有见到莫君,他已经十分想念。
天气很好,他来到闫子君家的小别墅,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有人来开门。
开门的人是莫君。
他已经完全瘦下来了,还黑了,头发似乎是刚剃的,剃了一个寸头,眼睛反而很亮,跟打了光似的。
“我的君哥哥——”程青州当即一个熊抱,抱住莫君,激动地大叫,“好久不见了!”
莫君咧开嘴笑,拍拍程青州的肩膀,问:“伤好点没?”
程青州点头:“好点了,好点了。”
他忍不住开心地笑,跟莫君进去,闫子君正坐在地毯上挑碟片。
“正好你来了,你有什么推荐的电影?”闫子君说,“等会儿一块看电影吧。莫君他明天早上去开会,晚上在我这睡,你呢?你在我这睡?”
“行啊。”程青州立即点头,嘻嘻一笑,“正好我点了好多外卖。”
“要是源哥今天能来就完美了。”程青州又说。
莫君笑着说:“他今天在外地录节目,赶不回来,下次约吧。”
“哎呀,我的君哥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够回p市?”程青州说,“要是你在p市,我们就能经常约了。”
莫君笑着没说话。
“大漠孤烟,黄河落日。”程青州双手捂住莫君的脸颊,使劲搓了搓,“唉,看看我们的君哥哥,都被蹉跎成什么样子了,我那个白白胖胖的君哥哥,现在竟然人比黄花瘦了。”
程青州回到国内,因为养身体的需要,也不能外出,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赶剧本。
周虎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嘴上不提一个催字,可话里话外无不是在盯进度。接下《寒山谣》这个项目简直要成为程青州最后悔的事情之一了。
有时候厌烦了,他忍不住在脑海里上演几个撂挑子的回合,以意·淫撒了气,接着老老实实写剧本。
写剧本是一个十分需要耐心的活儿,程青州不缺那一点点灵气,却越来越没有耐性,能持续在电脑前面坐一个小时都算是好情况。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一开始学习写剧本的时候,他可以坐下来一写就是四五个小时,这种能力现在似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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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么说,到了四月底,天气越发晴朗的时节,他终于完成了第一稿。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终于恢复得差不多,不用再忌讳吃食,也可以出门去放风了。
回国这些天来,奉朝英一直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处理什么事情。有几次程青州偷听到奉朝英讲电话,语气都透出明显的强硬与果断,似乎是在处理什么棘手的事情。程青州想问,但最后没有问,问了他也不能帮奉朝英解决问题,只会徒增奉朝英的麻烦。
日本发生的一切渐渐远去,淡出他们的生活。
程青州偶尔看到尾田龙坪发来的消息时才会蓦地想起那些日子,以及那些连绵不断的雨。
到了五月,气温如同乘了快车一般急速升高。
程青州换上了单衣和七分裤,决定久违地出门去晒一晒太阳。
他在草坪上坐着读了会儿小说,闭上眼睛,把书盖在自己的眼睛上,闻着空气里清新的味道,被一阵悠悠袭来的睡意感染,就这么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中,奉朝英一身西装笔挺站在阳台上,回头看他。
“青州,我爱你。”
他被自己这个梦甜醒了,睁开眼,发现阳光正笼罩在他身上,身上暖烘烘的。
他伸了一个懒腰,坐起来,又懵懵地发了会儿呆,这才起来,拍拍身上沾到的草屑。
五月了。
他回到室内,拿起正在充电的手机。
电已经充满,100%满格。
刚才去院子里没有带手机,漏了两个电话。
程青州猜测是周虎,这一个月来,周虎每天要给他打一个电话,他都快烦死了。
但他猜错了。
打电话过来的人是闫子君。
作为他大学最好的朋友,毕业之后,他们依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当然,这也跟他们俩都住在p市有很大的关系。闫子君是一个美人,用美人来形容一个男生似乎不是很恰当,但见过闫子君的人最后都觉得,这个形容恰如其分。因为继承了一大笔遗产,闫子君这辈子都可以不愁吃喝,毕业之后也不用辛苦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是他们大学圈里过得最悠闲自在的一个人。
“晚上来我家吗?”闫子君在电话里问,“伤已经养得差不多了吧?”
“行啊。”程青州说,“我等会儿跟朝英说一声就过来。”
“嗯。”闫子君说,“莫君他来p市出差,等会儿晚上也过来。”
“他也来?”程青州惊喜地瞪大眼睛,“太好了,真的好久没有见他了。”
他们大学寝室四人,自从毕业之后,就像其他寝室的人一样,各奔东西,极少再聚首。
而他们已经算很好很好,程青州做了编剧,龚丰源当了演员,两人还在一个圈子里,时不时见面,闫子君就在p市,不用为工作奔波,时间充裕,三人经常聚会,唯有莫君,已经投身到了西部建设中去,辛苦得平时在微信群中都极少说话。
程青州换好衣服,跟奉朝英说了一声,立即出门。
许久没有见到莫君,他已经十分想念。
天气很好,他来到闫子君家的小别墅,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有人来开门。
开门的人是莫君。
他已经完全瘦下来了,还黑了,头发似乎是刚剃的,剃了一个寸头,眼睛反而很亮,跟打了光似的。
“我的君哥哥——”程青州当即一个熊抱,抱住莫君,激动地大叫,“好久不见了!”
莫君咧开嘴笑,拍拍程青州的肩膀,问:“伤好点没?”
程青州点头:“好点了,好点了。”
他忍不住开心地笑,跟莫君进去,闫子君正坐在地毯上挑碟片。
“正好你来了,你有什么推荐的电影?”闫子君说,“等会儿一块看电影吧。莫君他明天早上去开会,晚上在我这睡,你呢?你在我这睡?”
“行啊。”程青州立即点头,嘻嘻一笑,“正好我点了好多外卖。”
“要是源哥今天能来就完美了。”程青州又说。
莫君笑着说:“他今天在外地录节目,赶不回来,下次约吧。”
“哎呀,我的君哥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够回p市?”程青州说,“要是你在p市,我们就能经常约了。”
莫君笑着没说话。
“大漠孤烟,黄河落日。”程青州双手捂住莫君的脸颊,使劲搓了搓,“唉,看看我们的君哥哥,都被蹉跎成什么样子了,我那个白白胖胖的君哥哥,现在竟然人比黄花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