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是不是错觉,陆希忽然觉得她身上仿佛有一层淡淡白光闪了一下,但再仔细看去的时候却又没有了。
  也许是阳光反射?陆希心里嘀咕。其实妮娜长得挺漂亮的,只是长年的劳作加营养不良,让她看起来又黑又瘦。然而治疗之后,似乎整个人都变了个样子,连晒黑的皮肤都变白了,这会儿沐浴在阳光下尤其明显。
  大概就是因为忽然白皙了,所以才会给人以闪光的错觉吧?
  陆希心里想了这么一下,再看看妮娜也没有再次发光,也就把这件事丢开,转身去找落在后面的何塞:“今天幸好你来帮忙……”如果不能及时把妮娜送去教堂门口,再跟那位苦行的大主教错过,那妮娜就彻底没救了。
  何塞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陆希跟他说话,他才好像大梦初醒,连忙摆了摆手:“没什么……倒是你,那个——要不回来了吧?”
  陆希知道他指的是那枚钱币,还没等她回答,何塞就忽然倾身过来,冲她眨了眨眼睛:“要不然——我去给你偷回来?”
  “什么?不不不!”陆希吓了一跳。一个红铜币目前对她来说固然是一笔大钱,可是去偷就不大划算了,毕竟临时工也是教会的人,何塞已经是神弃者了,要是被发现偷盗教会里人的钱财,那不知得被扣上多大的罪名呢。
  不过——陆希忍不住多打量了何塞几眼,他现在这个样子,跟那天在黑松林里有些腼腆的样子可大不相同,看来今天这位大主教的出现确实刺激到他了,现在这是有点——暴露了本性?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反而做出与本性相悖的事?
  其实陆希挺能理解何塞的。同样是受伤,如果今天妮娜没有碰到这位好心又有能力的大主教,那么在她死后,那个赫克托牧师也可以说她是不被神明眷顾的人,毕竟送了两瓶圣水都治不好呢。
  然而就因为碰上了大主教,妮娜死里逃生。那么如果他当时遇到的也是这样的人,是不是就不会成为神弃者,也不会被迫背井离乡,到外面来流浪了呢?
  只是运气而已,就决定了人的一生,如果换了露西自己,多半也会觉得命运不公的吧?
  “钱还可以再赚。”陆希不想看见一个报复社会的何塞——挺好看的一个年轻人,就该好好生活,报社算怎么回事呢?
  别说,何塞虽然脸总是不洗干净,但只要忽略那些污渍只看五官,会发现他真是轮廓清晰。尤其这样近距离观察,他刚才咧嘴一笑的时候,又带着一点儿不羁,冲撞进视野之中的感觉,简直不逊于大主教身边的那个英俊修士诶。
  第12章 苦行主教(二)、其实何塞也长得很不错
  所以何塞是故意不洗干净脸的吧?陆希感觉自己忽然明白了——光明大陆上的人,尤其是一些贵族,其实很有些荤素不禁的。像何塞这样长得又好看,身份又如此低微的少年,要是被哪个贵族看中了,那恐怕就要身不由己了。
  说起来,她现在整天往脸上抹锅底灰,不也是一样的嘛。
  这么想着,陆希不由得抽了抽鼻子,刚才没注意,现在她才发现,何塞别看脸上脏兮兮,身上的衣服也破旧,可是并没有一般贫民身上那股子不干净的味儿。
  哎,说不干净那是客气的,就陆希现在住的那地方,大家身上那股子味儿——就连妮娜都有点气味不佳呢。毕竟大家伙都不经常洗澡,身上的衣服也不经常换——洗得太勤,衣服是要破的!
  但是何塞身上就没有这些味道,连汗味都几乎没有,陆希敏锐的嗅觉甚至闻到了一点儿草木的清香,但又比自然的草木气息更厚重一点儿,几乎有点儿像她从前闻过的一款香水了。
  虽然但是,一个神弃者能用得起香水吗?
  光明大陆是有很多香料的,最普通使用的就是薰香,但是香水那就属于炼金物品,极其珍贵了。毕竟一滴香水里就集合了数百朵鲜花的芬芳,比之只经过干燥等简单处理的天然香料自然更为难得。
  据说有些特别贵重的香水,非贵族不得使用,有钱都买不到呢。
  当然,最便宜的那种,也不是一个拿着简陋弓箭打猎的神弃者能用的,哪怕他从前是贵族出身也不行。
  不过陆希并没有闻过光明大陆上的香水——确切点说,是露西从未接触过这种珍贵的东西,所以她并不能确定何塞身上的味道究竟从何而来,说不定就是在野外沾上的气味呢。
  但这还是让她迟疑了一下,到了嘴边的话就停在了舌尖上。
  何塞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有几分自嘲地笑了一下:“我知道偷盗是不对的,只是他根本没有把牧师叫出来,却白白拿了你的钱……”
  他垂下眼睛的时候,陆希觉得金渐层又回来了,于是心里一软:“没关系,钱还可以再赚,当时给他的时候也没想过能拿回来。再说,妮娜这不是得救了嘛。”
  “但你现在怎么办?”何塞左右看了看,见并没人注意他们,就往陆希手里塞了几个铜币,“我现在只有这几个,你先拿去用吧。”
  “那怎么行。”陆希反对。只有这几个,那她拿了,何塞岂不是就身无分文?
  何塞又露出了那种稍微有点儿腼腆的笑容:“有个商人要往附近的城里运一些木头,我可以去给他推车,每天会给两顿黑面包。”
  陆希顿时觉得受不了。就光明大陆这个交通状况,推车可真是个辛苦活,如果去的地方太远,还要防备盗贼和野兽。一般的壮年男人才会去干这种活儿,更何况何塞还跛着一条腿……
  “别去了!”嘴巴比脑子转得更快,陆希脱口而出,“你跟我一起采蘑菇吧。”带着火把进黑松林固然也有点危险,但如果阿米莉那边计划顺利,这个收入要比去推车运货性价比高得多。
  虽然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经大脑,但话说完了之后再一想,陆希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尽管还不知道何塞的具体身份,但他能够帮着救妮娜,至少证明他心地善良。一个肯对别人伸出援手的人,不管怎样都还值得几分信任。
  当然,神弃者这个身份也让陆希比较安心:一个神弃者,一个双黑血统,大家半斤对八两,倒是不用担心谁嫌弃谁或者谁背叛谁。
  黑松林毕竟还是个比较危险的地方,能多一个同伴也是好的,甚至连蘑菇都可以多采一点呢。如果阿米莉能重新夺回男爵的厨房,到时候蘑菇的供应量也会加大,陆希一个人还真有可能忙不过来。
  这么一盘算,陆希就觉得自己这主意着实不错。假如在合作中发现何塞确实可以信任,那她还可以考虑把何塞拉到她的板棚里一起过冬呢,这样,那些总是窥探她的人多少也会顾忌几分。
  至于何塞会不会对她不利,陆希觉得,至少到目前她还没有找到动机,所以不妨先合作着。她现在是举目无亲,困难不少,也不能太畏首畏尾了。
  何塞似乎没有想到陆希会对他发出这样的邀请,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采蘑菇?”他可是知道陆希采的是之前从没有人吃过的蘑菇,还通过那个厨娘送进了本地领主的厨房。
  要推广开一件东西,送给贵族们是个很好的办法。目前光明大陆的不少奢侈品都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包括松露菌自己,也是因为当年的某位红衣主教非常喜欢,才奠定了它的贵重身价。
  这个道理不少人知道,但真能跟贵族们搭上线的可不多。伯斯男爵固然不是什么高贵的大人,但也不是一个双黑血统能随便见到的,甚至就算是那个厨娘也是如此。可是陆希偏偏就做到了,而且,是教给厨娘几道新菜的做法。
  根据何塞打听来的消息,这个双黑血统的女孩儿以前是在农庄上种田的,她从哪里认识了这种珍贵的蘑菇,又怎么会比那个厨娘的手艺更好呢?即使不算上那件事,这也是谜。
  但是这个一身谜团的女孩,现在居然邀请他一起采蘑菇?她究竟是真的不怕他发现她的秘密,还是另有所图呢?
  不过——何塞低头笑了笑,不管她是为什么,这也是他的机会,当然要答应了。
  回到贫民区,陆希就一头扎回了自己的板棚里,而妮娜则被周围的邻居们围着,又开始七嘴八舌地询问她治病的经过——两位苦行者,其中还有一位大主教的事儿已经传回了贫民区,简直比风吹的还快!
  其实这事儿本来应该问陆希的,毕竟妮娜当时已经意识不清,但——谁让陆希是个双黑呢,所以尽管妮娜在外面拼命替陆希表功,说自己多亏她才活下来,但是并没有多少人买账,甚至还有人在问:陆希是怎么知道妮娜伤得很重的呢?
  板棚并不隔音,这话陆希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光球愤愤地冲出来:“这些人怎么这样!”质疑的这个人,就差说妮娜的伤是被陆希诅咒的了。
  “嘴长在他们身上,有什么办法。”陆希躺在硬板床上,这会儿才开始肉疼起来,“我的钱啊……也不知道阿米莉那儿进行得怎么样了。”
  光球凑过来,亮晶晶地问:“不过,你怎么知道妮娜会伤得那么重,难道你能看见她肚子里吗?”
  陆希翻个白眼:“我又不是蛔虫……”至于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工作之后见过呀。
  “不需要用神术就能看到肚子里面受伤了吗?”光球喃喃地说,显然是很难理解。
  陆希不得不相信,这货跟送她来的那个智能系统真不是一家的:“算了,你先给我讲讲教会的事呗。怎么一个大主教还要出来苦行呢?”
  虽然刚才在教堂门口,光球并没有出现,但它可以通过陆希的眼睛看到外界,所以也是一清二楚:“啊,那位应该就是柯恩大主教了!他是有名的‘苦行主教’啊。”
  大主教已经可以担起一个大教区,手中所握的权力也是十分可观。因此,这位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一次的大主教就格外的——独树一帜,因为要时常苦行,他并没有担任一个固定的职位,自然也就放弃了许多权利,这才有了“苦行主教”的美誉。
  当然,这种事儿也只是消息灵通的人才知道,像黑莓镇这种相对比较闭塞的小地方,就连那位牧师大概也得过一阵子才能反应过来呢,就更不用说平民了。从这一点来说,光球还是比一个普通平民有用很多的。
  “跟着大主教的,应该是他新收的弟子吧。”光球在内存里搜索着资料,“之前大主教最年轻的弟子不是这一位——他有五年没有收过弟子了。”
  苦行主教的徒弟,当然也要至少做一回苦行者的。柯恩大主教可不是随便走走的,他一出门至少就要走一年的时间,据说整片光明大陆都快要被他走遍了。那些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多半吃不了这个苦头,所以大主教更偏向于在平民出身的神职人员当中收弟子。
  但是平民能得到神恩的很少,即使有,也多半就只停留在信徒的水准,再往上升就非常困难。据说这是因为平民杂念太多不够虔诚,不过平民们一般还是认为这是血统的问题——贵族里很多都能得到神恩,而得到神恩的人生下的子嗣,自然更容易被神所偏爱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吧,反正柯恩大主教也算是教会里的平民派了,有人说他这是真正践行了神的主张,将神的恩泽遍布大众,简直可以算个圣徒;但也有人私下里说他沽名钓誉,所以修行了这么多年都不能突破,连件红衣都穿不上,还说什么圣徒……
  但是柯恩大主教这些年的苦行,的的确确是给不少平民带来了福音,就比如像今天妮娜这样重伤被救的,就有不少例。至于那些轻症小病,大主教随手一救的,更是多不胜数。而且他在苦行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不少平民里的好苗子,据说现在级别最高的都快要升主教了!
  当然这样的也是万里无一,就像今天大主教带的这位年轻修士,看级别是个见习牧师,就已经算得上天赋过人了。至于今后还能不能往上升,这就不好说了……
  “见习牧师也这么难得的吗?”陆希觉得这种基层干部,还不是应该一抓一把吗?
  “对贵族来说是这样没错。”但是平民就非常少见了,所以才认为平民的血统不行,既不够虔诚,又不够聪慧。
  陆希撇了撇嘴。作为一个被归类于堕落血统的双黑人员,她当然是天然抵制血统论的,但现在也没什么别的办法:“那么这位大主教到黑莓镇,总能带来点好处的吧?”
  “当然。”光球非常肯定地说,“至少会有免费的圣水了。”还是大主教祈福的!
  光球说得一点没错,黑莓镇的教堂里,柯恩大主教现在就在跟牧师谈这件事。
  赫克托牧师也终于从自己快被肥油填满的脑袋里找出了大主教的资料,更加的毕恭毕敬起来,听说大主教要发放圣水,他心里虽然不情愿也不敢说话——毕竟大主教祈福的圣水,那跟他弄出来的圣水都不是一个级别的,使用了之后真的能保证人小病全消,可能很长时间都不再需要圣水了,那他的钱袋就会损失一大笔……
  但他一个字都不敢反对。柯恩大主教虽然不担任固定的职务,可要碾压一个普通牧师还是轻而易举的,就刚才他拒不治疗贫民的事儿,如果追究起来说不定会免职的,那他这个有水份的牧师,恐怕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
  大概是看在他十分配合的态度上,大主教没有提那件事,于是赫克托牧师如蒙大赦,亲自为他们安排了休息的房间之后就赶紧退走了。
  “老师——”年轻的修士看着那个圆胖的背影,皱起眉头,“刚才的事……”难道就这么算了吗?依他看,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资格管理一个教区,哪怕是很小的地方。
  大主教对自己的学生微笑了一下:“安东尼,黑莓镇看起来还不错。”
  “可是——”安东尼还是有些忿然,毕竟那个叫做见死不救。
  “他是救不了的。”大主教摇了摇头。如果赫克托能救而不救,那他一定会上报教廷将这种人免职,但事实上赫克托并没有治疗这种重伤的能力,所以就还情有可原,毕竟神职人员也不是一个圣光包治百病。
  他这么一说,安东尼也沉默了。因为事实确实如此,柯恩大主教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为的就是到这些小教区来,救治一些普通牧师无力救治的病患。倘若牧师们就能治愈,他也不必这样辛苦了。
  想到这里,安东尼不由得有些自责:“我学得太慢了……”如果他能够尽快地成长起来,也能给老师分担一些。可是就像刚才那种伤势,他根本无能为力。
  大主教慈祥地对自己的学生笑了一下:“你已经很刻苦了。”不但虔诚,并且刻苦,虽然是平民出身,却很快地突破到了见习牧师——十八岁的年龄,即使是与贵族子弟相比也不逊色了。
  只是,从正式牧师之后,再向上突破就不仅仅是虔诚和刻苦能够做到的了,就譬如大主教自己,四十岁就成为大主教,之后这二十多年无论怎么苦修,都在这个位置上止步不前。他难道还不够虔诚和刻苦吗?但有的时候,也许天赋就是已经给出了人的上限,无论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突破了。而自己这个学生,平民的血统能给他的上限又有多少呢?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人,除了虔诚未见有什么长处,这样的血脉,能给他带来多少天赋呢?
  大主教按下了自己心里那有些消沉的想法。这个学生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最像他的一个,当初他能够靠着虔诚和慈悲升到大主教,那么这个学生也可以的。虔诚与行善,难道不正是主最赞赏的品行吗?如果这样的人都得不到主的偏爱,那现在教廷里的那些红衣主教,甚至于有几位圣徒,又凭什么……
  大主教再次把自己心里这点不那么“光明正直宽仁”的念头按了下去。他不愿再想这件事,于是另起了一个话题:“刚才那个黑头发的女孩倒是非常聪明。”
  安东尼并不知道老师刚才想了什么,所以也迅速被带开了思绪:“的确。她似乎——向什么人学习过……”别说是贫民了,就是他自己出身还算过得去的平民之家,在得到神恩恩泽,进入教堂学习之前,也不知道人的肚子里有那么多内脏,更不知道撞击到哪里会导致内脏受伤,当然也就更不知道受伤的后果是什么了。毕竟体表的出血人人都能看得到,可是肚子里出血却是看不见的。
  “也有这种可能。”大主教若有所思,“也许有人确实已经在这样做了……”
  “做什么?”安东尼问了一句,忽然明白过来,“您是说有人在向平民传授这些知识?”
  能够得到神恩的人都会被收入教会进行学习和培养,但刚才那个双黑的女孩看不出有任何被赐神恩的样子。所以,是有人向普通人传授知识了?
  “但是这样——”这是不合规矩的。
  大主教摇摇头:“主从来没有禁止向人们传播知识,哪怕是最蒙昧的人。要知道,若是不让他们知道主的神圣,又怎么让他们知晓该信奉主呢?”只不过现在,手中掌握知识的人都不愿随便把它散播出去,先获得神恩再学习,升到什么级别就能获得什么样的资源,倒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这——”安东尼有些发怔地看着老师。获得神恩,才有进入教堂学习的资格,这不是人们一向都知道的吗?唯有如此,才能见得人的虔诚,倘若得到神圣的好处才去信奉,那信仰不就成了交换,还有虔诚可言吗?
  大主教对满脸迷茫的学生笑了笑:“这些问题你以后再思考吧。现在,我们要在这里停留三天,做我们该做的事。”
  第13章 苦行主教(三)、你见过苦行主教救治过神弃者吗
  大主教说的“该做的事”,指的就是散发圣水了。
  这个消息迅速在黑莓镇传播开来,又被那些小商人带去附近的城镇,于是这三天简直如同过节一般,教堂门口的人络绎不绝,不单是黑莓镇所有的人都拥去领圣水,还有从附近赶过来的人,真让穷人们大开了眼界。
  “肯定是一辆神术马车!”开了眼界的人比手划脚,唾沫横飞,周围挤着一圈听热闹的人,有些人连手上的活都扔下了,激动地问:“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那人也激动得脸都发红,“拉车的不是普通的马,我听见旁边有人说是什么‘龙鳞马’!我看见了,那马的肩部真的不是毛皮,而是覆盖着好几片蜥蜴一样的鳞片,一片鳞片有这——么大!”
  “哇——”群众一片哗然。
  虽然没见过,但他们都听说过,龙鳞马是一种中级魔兽,身上生长的不是鬃毛而是龙鳞,普通的刀剑根本砍不伤。而且这种魔兽擅长奔跑,比普通的马要快得多,简直有风那么快!不过既然是魔兽,那性情自然就很暴烈,普通的马车不能让它们拉,跑没多远就会被颠散架的——听说龙鳞马还要吃肉哩!
  当然,如果配上神术马车那就不一样了。神术马车可不是用普通木头做的,再附刻上神术阵,无论什么样的路面都感觉不到半点颠簸,多么远的地方都能嗖一下就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