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节
伴随着哗啦哗铁锁摩擦地面的声音,出来了些满脸怯弱的妇人哥儿。
他们怯生生地半躲着,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许多人身上还有血迹,宛若一群难民。
山匪寨子里的人根本不把掳去的平民当人看,要么当作是威胁壮力的筹码,男人不在外面厮杀做事情,他们的家属就没有饭吃。
要么就是把他们当作牲口,洗衣做饭砍柴耕地,动辄打骂。
对牲口反而舍不得下狠手,怕打坏了没办法使力,人打死了也就打死了。
在几个男人的劝说之下,大家才相信了那些土匪已经死了。
才来不久的人还知道哭和笑,拼命的同霍戍他们道谢,而那些被他们已经被压榨许久的,反而两目茫然有些恍惚不知所以,张着嘴迟迟吐不出话来。
范伯跟霍守他们对此颇有些同情,他们在马场的时候也过得差不多就是这种日子,为此也很理解此番模样。
“他们脚上的铁链有没有钥匙。”
霍戍看着身体稍微强壮一点的平民,叫上几乎都带着铁链,他们鞋子也没穿,拖着铁链走来走去,脚踝处早已经血肉模糊。
“有,钥匙平时都被寨主系在裤腰带上。”
有个脸盘挺大的男子站在霍戍的马边回答道:“我们曾经想过要逃跑,我妹妹为了拿到钥匙去接近过寨主,后来却不幸被他发现了……”
男子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是从他悲伤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他们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次出动,寨主多半是把东西放在了他留守的某个人身上,那些是他信得过的人。”
霍戍道:“十一,你去那几个东西身上搜一搜。”
“好。”
霍戍见男子对这寨子倒是有所了解,便问:“他们可有赖以生存的营生。”
“黑狼寨在东南边算是个小有规模的山寨,听说是几个亡命之徒为了躲避朝廷的追捕藏在这里。”
“一开始靠着抢夺为生,但是慢慢有了自己的人手以后,便有规模的去抢掠经过这一片的商人或者去周边骚扰村户。”
“他们很喜欢抢夺一些牲口,因着后头有一个草场,他们抢得牲口多了就想做点小买卖,不必单靠刀尖舔血填饱肚子,于是掳掠了不少的村户帮忙配种养殖,牲口多了起来,正准备要拿去县城里卖。”
霍戍挑起了眉。
大脸盘十分识相道:“我这就带义士去看。”
寨子后头果然有个草场,草场不大一眼可以望见尽头,这边还有六七个人正在劳作,尚且没有得到消息,看到突然闯进来的陌生人,惊叫了一声连忙躲去了牲口棚。
霍戍一脸凶煞相,被人当作是土匪也毫无违和。
倒是大盘子脸连忙解释:“大家不要害怕,这是来就救大家的义士!寨子里那帮王八蛋都已经死了!”
大家将信将疑的走了出来:“真、真的吗?”
“大家不信可以出去看看,我们都可以回村子了。”
几个农户信任大盘子脸,但还是怕霍戍,总觉得他比山寨里的土匪还唬人些,避着避着的跑走了。
霍戍看着这片虽比不得北域草原辽阔的草场,但在渝昌这种山林地里有一片也很难得了。
山寨里确实养了不少牲口,现在在外面吃草的就有十几头,牛、羊、小马、骡子都有。
大的马匹骡子当是出动偷袭村子的时候差不多都带了出去,已经被他们笑纳。
至于这个草场……
成王败寇,不用白不用。
他们手底下可也有不少马匹,如果都屈在林村就有些可惜了,马还得跑,否则再好的都得养废。
第100章
黑狼寨里有十七个掳掠来的人,霍戍询问了他们的地址,准备安排手底下的人送他们回村子。
以防在回去的路上再遇到什么不测,到时候才逃虎口,反倒是又落了虎穴。
然而一问,其间有十个人愿意走,还有六七个人却并不愿意回去。
来得早的尚且还有一个去处,村里的房舍田地还可能在,那些被掳掠来了很久的农户,只怕是这些东西早已经没有了。
平民老百姓有地有住所才能活,现在虽然得了解脱没有人控制高兴一场,但往后接着确是无尽的悲凉,为此被解救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茫然。
范伯道:“这可怎么办?”
霍戍看着寨子默了默。
这边既然已经有了现成的住所,草场也需要人打理看着,他们已经熟悉了这里的地形和生活方式,留下好好过日子也是一样的。
便道:“要回去的我遣人护送你们回去,若是没有去处的,不愿意回去就留在这里。”
“这片草场我会用来继续养牲口,需要一定的人手,你们若是要我的庇拂和看顾,那就要听我的为我做事。”
“我不是什么土匪,自然不会要求你们做些为难的事,只要看着草场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像普通的农户一样即可。”
农户们闻言这朝闻言连忙跪下同霍戍告谢:“我们愿意留下来,一切听从义士的安排。”
清点下来,最后有十个人想要留下,除却寨子里的七个农户,还有三个汉子想要留下跟着霍戍,其中便包括了大盘子脸。
霍戍应了下来,能够多添加人手,尤其是壮力那是好事情,且他们熟知这边的地形和势力,对于以后防守还是铲除其余的匪徒都有好处。
这些要回去的农户一无所有,回到村里日子也会很难,霍戍把草场里的牲口规整了一下,按照户籍,一户人家给了一头牲口。
首先这些牲口是他们费力养的,带走一头也算是对他们的回馈。到时候带回家是用来帮忙耕地还是拿去卖了换点粮食钱,总也有点东西,比两手空空回去要好得多。
留下在寨子里的人见到霍戍这么仁义,纷纷也都感觉日子有了希望。
“你叫什么。”
处理完寨子里头的事情,霍戍问了大盘子脸的姓名。
“义士,我叫李顺。”
霍戍道:“到时候我会另外再安排一些人过来,往后你就替我看着这边这些农户,有什么事情及时来告知。”
“你和他们都熟识,他们有什么不便更容易与你说,这边就要你费心了。”
李顺连忙拱手:“义士尽管放心,我定会看顾好这边,不负所托。”
霍戍应声,头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他们把这边改建一下,别让人进来一眼就觉得是个山寨窝子。
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昨天晚上睡得迟,桃榆今天睡了一大早上。
原本家里也没人叫他起来的,金柯鹿在村子里无所事事,清早霍戍他们出去的时候他就来找了桃榆一趟,听说他还在休息也就没有打扰。
过了一个时辰,他又过来了一趟,人照样还是没起来。
现在他又过来了,黄蔓菁看见他都来了三趟了,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来。
“金哥儿,他起来了,你去屋里吧。”
金柯鹿应了一声,扭身朝着桃榆的屋里去了。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是有什么事情吗?”
桃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人还有一点迷糊,说话也比平时还要软一些。
“我没什么事,这边马也跑不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些无聊,这才来找你说说话。”
桃榆拉着金柯鹿坐,给他到了一杯茶。
“要是在同州的话,那玩儿乐的就多了,这边山里,距离县城又远,确实有些无趣。”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里,他打量着满是书本的房间,花瓶瓷器,雕花的柜子衣架,美人赏花的屏风……一应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
在来的路上,他听见一行人说,江南的姑娘小哥儿身娇体软,浑身都是香的,他嗤之以鼻,还说他们尽吹牛。
见到了桃榆以后,只觉得他们说的还不够。
“霍哥真有福气,一个糙老爷们儿能睡这么好的屋。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间,远远没有你这房间好看。”
“这就是他布置的。我们阿良遇见你,也是他的……”
桃榆话还没有说完,忽然意识到什么,他有点惊愕:“你去他房间啦?”
“对啊,我本来想问他有没有什么玩儿的,他又惊又怪,直接把我赶出来了。”
金柯鹿凑到桃榆面前去:“你实话告诉我,阿良他是不是只喜欢江南人啊?”
北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别人只会敬佩和更加欣赏有能力的小哥儿,他这样的反而更受欢迎一些。
原本金柯鹿对自己是很有自信的,但是到了南边以后,见识了这边的姑娘小哥儿,温婉柔情,自己确实好像跟她们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
“哎呀,想想就很烦。”
桃榆笑了一声:“南边没有成亲以前小哥儿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间的,他估计是吓到了。”
金柯鹿摇了摇头:“我猜也是,所以来你这儿了。”
桃榆眨了眨眼睛:“你怎么会喜欢阿良呢?”
金柯鹿没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是很乐意说他跟纪文良怎么认识的。
当初金柯鹿第一次见到纪文良的时候其实正在和手底下的仆族喝酒,几个人喝得正在兴头上,金柯鹿有些喝高了,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手底下的人去扶他,正好被纪文良看见。
他以为是金柯鹿被灌酒,一行人想要占他便宜,行不轨之事。
纪文良便去把金柯鹿给救了出来,两个人一路狂奔,金柯鹿的仆族吓坏了,一路狂追,闹了一场误会。
桃榆没想到竟然是这样,忍不住笑出了声来,那傻小子可真是够虎的。
金柯鹿道:“虽然只是一场误会,可我觉着他是一个诚善之人,我很喜欢。”
桃榆托着脸,笑得很开心。
遇事结识辩品性,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为一系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这比单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
“我是游族,居无定所,不太讲究这些,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追随他去天南海角也无妨。”
桃榆道:“你如此有心,阿良会感受得到的。”
两人正说着,霍戍他们回来了,于是默契的停了说谈,跑出去看事情处理的如何了。
他们怯生生地半躲着,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许多人身上还有血迹,宛若一群难民。
山匪寨子里的人根本不把掳去的平民当人看,要么当作是威胁壮力的筹码,男人不在外面厮杀做事情,他们的家属就没有饭吃。
要么就是把他们当作牲口,洗衣做饭砍柴耕地,动辄打骂。
对牲口反而舍不得下狠手,怕打坏了没办法使力,人打死了也就打死了。
在几个男人的劝说之下,大家才相信了那些土匪已经死了。
才来不久的人还知道哭和笑,拼命的同霍戍他们道谢,而那些被他们已经被压榨许久的,反而两目茫然有些恍惚不知所以,张着嘴迟迟吐不出话来。
范伯跟霍守他们对此颇有些同情,他们在马场的时候也过得差不多就是这种日子,为此也很理解此番模样。
“他们脚上的铁链有没有钥匙。”
霍戍看着身体稍微强壮一点的平民,叫上几乎都带着铁链,他们鞋子也没穿,拖着铁链走来走去,脚踝处早已经血肉模糊。
“有,钥匙平时都被寨主系在裤腰带上。”
有个脸盘挺大的男子站在霍戍的马边回答道:“我们曾经想过要逃跑,我妹妹为了拿到钥匙去接近过寨主,后来却不幸被他发现了……”
男子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是从他悲伤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他们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次出动,寨主多半是把东西放在了他留守的某个人身上,那些是他信得过的人。”
霍戍道:“十一,你去那几个东西身上搜一搜。”
“好。”
霍戍见男子对这寨子倒是有所了解,便问:“他们可有赖以生存的营生。”
“黑狼寨在东南边算是个小有规模的山寨,听说是几个亡命之徒为了躲避朝廷的追捕藏在这里。”
“一开始靠着抢夺为生,但是慢慢有了自己的人手以后,便有规模的去抢掠经过这一片的商人或者去周边骚扰村户。”
“他们很喜欢抢夺一些牲口,因着后头有一个草场,他们抢得牲口多了就想做点小买卖,不必单靠刀尖舔血填饱肚子,于是掳掠了不少的村户帮忙配种养殖,牲口多了起来,正准备要拿去县城里卖。”
霍戍挑起了眉。
大脸盘十分识相道:“我这就带义士去看。”
寨子后头果然有个草场,草场不大一眼可以望见尽头,这边还有六七个人正在劳作,尚且没有得到消息,看到突然闯进来的陌生人,惊叫了一声连忙躲去了牲口棚。
霍戍一脸凶煞相,被人当作是土匪也毫无违和。
倒是大盘子脸连忙解释:“大家不要害怕,这是来就救大家的义士!寨子里那帮王八蛋都已经死了!”
大家将信将疑的走了出来:“真、真的吗?”
“大家不信可以出去看看,我们都可以回村子了。”
几个农户信任大盘子脸,但还是怕霍戍,总觉得他比山寨里的土匪还唬人些,避着避着的跑走了。
霍戍看着这片虽比不得北域草原辽阔的草场,但在渝昌这种山林地里有一片也很难得了。
山寨里确实养了不少牲口,现在在外面吃草的就有十几头,牛、羊、小马、骡子都有。
大的马匹骡子当是出动偷袭村子的时候差不多都带了出去,已经被他们笑纳。
至于这个草场……
成王败寇,不用白不用。
他们手底下可也有不少马匹,如果都屈在林村就有些可惜了,马还得跑,否则再好的都得养废。
第100章
黑狼寨里有十七个掳掠来的人,霍戍询问了他们的地址,准备安排手底下的人送他们回村子。
以防在回去的路上再遇到什么不测,到时候才逃虎口,反倒是又落了虎穴。
然而一问,其间有十个人愿意走,还有六七个人却并不愿意回去。
来得早的尚且还有一个去处,村里的房舍田地还可能在,那些被掳掠来了很久的农户,只怕是这些东西早已经没有了。
平民老百姓有地有住所才能活,现在虽然得了解脱没有人控制高兴一场,但往后接着确是无尽的悲凉,为此被解救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茫然。
范伯道:“这可怎么办?”
霍戍看着寨子默了默。
这边既然已经有了现成的住所,草场也需要人打理看着,他们已经熟悉了这里的地形和生活方式,留下好好过日子也是一样的。
便道:“要回去的我遣人护送你们回去,若是没有去处的,不愿意回去就留在这里。”
“这片草场我会用来继续养牲口,需要一定的人手,你们若是要我的庇拂和看顾,那就要听我的为我做事。”
“我不是什么土匪,自然不会要求你们做些为难的事,只要看着草场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像普通的农户一样即可。”
农户们闻言这朝闻言连忙跪下同霍戍告谢:“我们愿意留下来,一切听从义士的安排。”
清点下来,最后有十个人想要留下,除却寨子里的七个农户,还有三个汉子想要留下跟着霍戍,其中便包括了大盘子脸。
霍戍应了下来,能够多添加人手,尤其是壮力那是好事情,且他们熟知这边的地形和势力,对于以后防守还是铲除其余的匪徒都有好处。
这些要回去的农户一无所有,回到村里日子也会很难,霍戍把草场里的牲口规整了一下,按照户籍,一户人家给了一头牲口。
首先这些牲口是他们费力养的,带走一头也算是对他们的回馈。到时候带回家是用来帮忙耕地还是拿去卖了换点粮食钱,总也有点东西,比两手空空回去要好得多。
留下在寨子里的人见到霍戍这么仁义,纷纷也都感觉日子有了希望。
“你叫什么。”
处理完寨子里头的事情,霍戍问了大盘子脸的姓名。
“义士,我叫李顺。”
霍戍道:“到时候我会另外再安排一些人过来,往后你就替我看着这边这些农户,有什么事情及时来告知。”
“你和他们都熟识,他们有什么不便更容易与你说,这边就要你费心了。”
李顺连忙拱手:“义士尽管放心,我定会看顾好这边,不负所托。”
霍戍应声,头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他们把这边改建一下,别让人进来一眼就觉得是个山寨窝子。
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昨天晚上睡得迟,桃榆今天睡了一大早上。
原本家里也没人叫他起来的,金柯鹿在村子里无所事事,清早霍戍他们出去的时候他就来找了桃榆一趟,听说他还在休息也就没有打扰。
过了一个时辰,他又过来了一趟,人照样还是没起来。
现在他又过来了,黄蔓菁看见他都来了三趟了,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来。
“金哥儿,他起来了,你去屋里吧。”
金柯鹿应了一声,扭身朝着桃榆的屋里去了。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是有什么事情吗?”
桃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人还有一点迷糊,说话也比平时还要软一些。
“我没什么事,这边马也跑不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些无聊,这才来找你说说话。”
桃榆拉着金柯鹿坐,给他到了一杯茶。
“要是在同州的话,那玩儿乐的就多了,这边山里,距离县城又远,确实有些无趣。”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里,他打量着满是书本的房间,花瓶瓷器,雕花的柜子衣架,美人赏花的屏风……一应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
在来的路上,他听见一行人说,江南的姑娘小哥儿身娇体软,浑身都是香的,他嗤之以鼻,还说他们尽吹牛。
见到了桃榆以后,只觉得他们说的还不够。
“霍哥真有福气,一个糙老爷们儿能睡这么好的屋。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间,远远没有你这房间好看。”
“这就是他布置的。我们阿良遇见你,也是他的……”
桃榆话还没有说完,忽然意识到什么,他有点惊愕:“你去他房间啦?”
“对啊,我本来想问他有没有什么玩儿的,他又惊又怪,直接把我赶出来了。”
金柯鹿凑到桃榆面前去:“你实话告诉我,阿良他是不是只喜欢江南人啊?”
北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别人只会敬佩和更加欣赏有能力的小哥儿,他这样的反而更受欢迎一些。
原本金柯鹿对自己是很有自信的,但是到了南边以后,见识了这边的姑娘小哥儿,温婉柔情,自己确实好像跟她们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
“哎呀,想想就很烦。”
桃榆笑了一声:“南边没有成亲以前小哥儿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间的,他估计是吓到了。”
金柯鹿摇了摇头:“我猜也是,所以来你这儿了。”
桃榆眨了眨眼睛:“你怎么会喜欢阿良呢?”
金柯鹿没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是很乐意说他跟纪文良怎么认识的。
当初金柯鹿第一次见到纪文良的时候其实正在和手底下的仆族喝酒,几个人喝得正在兴头上,金柯鹿有些喝高了,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手底下的人去扶他,正好被纪文良看见。
他以为是金柯鹿被灌酒,一行人想要占他便宜,行不轨之事。
纪文良便去把金柯鹿给救了出来,两个人一路狂奔,金柯鹿的仆族吓坏了,一路狂追,闹了一场误会。
桃榆没想到竟然是这样,忍不住笑出了声来,那傻小子可真是够虎的。
金柯鹿道:“虽然只是一场误会,可我觉着他是一个诚善之人,我很喜欢。”
桃榆托着脸,笑得很开心。
遇事结识辩品性,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为一系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这比单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
“我是游族,居无定所,不太讲究这些,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追随他去天南海角也无妨。”
桃榆道:“你如此有心,阿良会感受得到的。”
两人正说着,霍戍他们回来了,于是默契的停了说谈,跑出去看事情处理的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