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节
  见林麦一家不是谈美食,就是谈开店卖美食,监视他们一家的暗黑组织终于放松了警惕。
  当天晚上就有组织成员去通知胡向红,继续给张纯如下毒。
  想要用药物让张雪纯患上白血病,就得连续投毒。
  如果中间中断的时间太长,被投毒的人体内的毒素随着新陈代谢排出体外,是有可能前功尽弃的。
  已经中断了八九天向张雪纯投毒了,不能再中断了。
  不仅不能再中断,而且还要加大投毒量。
  暗黑组织的这些谈话内容全都被国安部的人监听到。
  当胡向红往张雪纯喝的水里投毒之后,国安部的人用一只小老鼠声东西击,把有毒的水换成了无毒的。
  然后暗中叮嘱张雪纯装病,瞒过胡向红。
  第二天早上,林麦奉上面的命,去抓胡向红的现形。
  昨天晚上,国安部监听到,早上趁着张雪纯空腹时,胡向红会给她水里下药,因为这时药性最强。
  这个点正是张雪纯空腹喝水的点。
  林麦提着张雪纯爱吃的酒酿丸子和牛肉锅贴向张雪纯的房间走去。
  当林麦轻轻推开张雪纯的套间的房门时,看见胡向红正往一杯水里在倒不明药粉。
  见到有人进来,她忙收起了药粉,极力装出没事的样子,笑着对林麦道:“小林同志,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
  胡向红貌似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林麦的双脚。
  林麦的双脚上穿着一双手工绣花软底鞋,难怪自己一点脚步声都没听到!
  林麦故意穿的手工布鞋,就是为了方便搞突然袭击,果然一击就中。
  林麦不回答胡向红的话,而是厉声问:“你往水里倒了什么?”
  在里间卧房装病的张雪纯“强撑着”病体走了出来,一脸懵地问:“麦子,发生了什么事?”
  胡向红抢在林麦前头,委屈地解释:“张小姐,是这样的,这两天我嗓子上火了,很干很疼。
  我就往这杯水里加了点消炎的药粉,准备喝了消炎。”
  她指着林麦道:“可是林小姐却误以为我往水里下了毒~”
  林麦冷哼:“我可没说你往水里下毒,我问的是,你往水里倒了什么。
  你这么说,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胡向红急了,对张雪纯道:“张小姐,林小姐刚才问话的语气,分明就是怀疑我在水杯里下毒了。
  林小姐这不是含血喷人吗?哪有人往自己要喝的水里下毒?”
  张雪纯在林麦的搀扶下在沙发上坐下,狐疑地看着胡向红:“那杯水是你倒给自己喝的?不是倒给我喝的吗?”
  张雪纯每天早上都要空腹喝一杯水,胡向红又不是不知道这规矩。
  在今天以前,她一直执行得很好,今天就忘了规矩了?
  胡向红解释道:“我想先给自己倒了水喝,然后再给你倒。”
  “是吗?”张雪纯疑惑道:“你用我的水杯给你自己倒水喝?”
  胡向红很会演戏。
  她吃惊得瞪圆了眼睛:“真的呢,我拿错了杯子,这就换过来。”
  张雪纯虚弱地挥了挥手:“别再演了,我的水杯和你的水杯一点都不像,你怎么可能拿错?”
  林麦对张雪纯道:“别和她多废话了,我直接打电话报警。
  让公安给她搜身,搜出她身上剩余的粉末,和水杯里的水一起拿去化验,看一看是不是治嗓子痛的消炎药。
  如果不是,我倒是很想知道,她往你将要喝的水里下了什么药。”
  张雪纯点头道:“我也很想知道。”
  胡向红见自己百般狡辩也没用,知道自己不是暴露了,就是被怀疑上了。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撒腿就冲出了房间,直接从三楼走廊一扇打开的窗户跳了下去,惊得楼下的行人失声尖叫,四下逃。
  可这一波尖叫还没停止,林麦又跟着跳了下来,惹来路人的第二波尖叫。
  大家惊恐地看着林麦追赶之前跳楼的女孩。
  胡向红看见前面有个花衬衫花短裤,长卷发,戴着一条不知是真是假,比狗链还粗的金项链的年轻人坐在一辆摩托车上,正跟人吹牛皮。
  她冲过去,一脚就把年轻人从摩托车上给踹了下去,自己跨上去,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跑出很远,她回头得意地看了一眼用两条腿追赶她的林麦,朝着南京郊区飞驰而去。
  南京郊区的绿化不错,到处都是连绵的小树林。
  只要她逃窜到小树林,再加上同伙接应,她很快就能离开南京,谁都抓不到她。
  林麦见状,也抢了一辆摩托车紧追不舍。
  不就是抢摩托车吗,她也会的。
  被林麦抢去摩托车的那个男青年在后面跳着脚破口大骂。
  林麦把摩托车开到最大马力,眼看就要追上胡向红,可是摩托车突然掉链子了,车尾喷了几口黑气,就不跑了。
  巨大的惯性,把林麦从车上给扔了出去,重重地摔在被太阳晒得发热的马路上,烫得她一跃而起。
  不愧是四大火炉之一的南京,就是不知道和江城比起来,哪个更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林麦遗憾地看着胡向红逃跑,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本来想活捉胡向红,交给国家安全局,审问她是哪个暗黑组织的成员?
  可现在人都跑了,还审问个毛?
  就当胡向红都以为自己逃出生天之际,忽然从左侧方窜出一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开着摩托车的卷毛年轻人。
  那个卷毛直接撞上胡向红的摩托车,把她连人带车,给撞地上了。
  第1130章 皮肤移植
  卷毛见闯祸了,开着摩托车就逃之夭夭了,兔子都没他跑得快。
  这个卷毛其实是上面派来的国安人员,专门暗中保护林麦一家。
  上面有命令,不许暴露自己,所以他只能伪装成社会不良小青年。
  幸亏他天生卷毛,伪装起来不困难。
  卷毛扭头看了一眼林麦,见她已经飞奔着朝胡向红跑去,这才放下心来。
  他冒着暴露的危险,已经帮到这份上了,如果林麦还没抓住胡向红,他非得吐血三升不可。
  胡向红这一摔可不轻,一条腿给摔伤了,一碰地面就钻心的疼。
  可她到底是受过训练的特工,意志力顽强,拖着那条受伤的腿奋力往前跑。
  只要有一丝希望,她就不会放弃。
  林麦虽然也摔得生疼,可不影响奔跑。
  眼看就要追上胡向红,忽然一辆不起眼的小面包车开到了胡向红的跟前。
  车门打开,司机用日语命令道:“快上车!”
  胡向红毫不犹豫地就往车里爬,林麦一个飞跃,抓住了她牛仔裤的裤腰。
  司机一踩油门,往前开去,而且还故意开得弯弯扭扭,想要把林麦甩掉。
  马路上执勤的交警发现情况,开了边三轮追赶。
  可是边三轮太慢了,很快就被小汽车给甩掉了,交警在心里急得直跺脚。
  尽管林麦今天穿的是牛仔裤,可是被小汽车拖着在马路上高速摩擦,厚厚的牛仔裤很快就磨破了。
  紧接着,就是皮肤磨破后钻心的疼痛。
  林麦咬着牙,用一只手艰难地从牛仔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
  冲着胡向红的肾脏处狠狠扎下去,再快速地拔了出来,鲜血溅了她一脸。
  不扎肾脏不行,胡向红是特工,意志坚强。
  林麦担心,扎她大腿十余刀,她也能忍耐,双手死死扒住副驾驶座的x座椅不松手,又怎么可能从车里掉落?
  而林麦想要她从车上掉落,才能抓住她。
  再说林麦情况也很不好,没力量给胡向红来上十几刀,这一刀,已是她拼尽洪荒之力。
  即便林麦扎了胡向红肾脏一刀,胡向红也咬牙坚持了好几分钟,终因伤势太重,松了手,这才从车上掉落。
  在松手那一刻,她用日语对司机道:“我会咬碎毒牙自尽的,请组织放心!”
  说完这句话,她就摔出了车外,死死抓着她裤腰的林麦自然也跟着摔了出来。
  正是下班时间,路人看见从一辆小面包车上掉下两个浑身是血的女子。
  有拦停后面车辆的,以防轧死林麦和胡向红,有报警的,更多的是围观看热闹的。
  胡向红见路人里三层,外三层把她和林麦团团包围,自己插翅也难逃了。
  再说自己伤势太重,连爬都爬不起来,也没法逃了。
  既然逃不掉,那就自杀吧。
  在执行这次任务之前,组织就在她的嘴里安了一颗毒牙。
  如果被抓,又无法逃脱,那就咬碎毒牙自杀,绝不能落入他人手里,被逼问出组织机密。
  胡向红刚要用尽力气,把毒牙给咬碎,一截板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蛮横地塞进她嘴里。
  牙都给她捅掉了好多颗,两个嘴角也被板砖捅得撕裂了。
  胡向红痛不欲生地惨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