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向楠被他笑得莫名。
  “你误会了,向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程如珩使笑意止息,“我只是想让你考虑清楚,你,要继续喜欢一个其实并不完美的程如珩吗?”
  向楠不小心碰了下可乐,冰块在杯中晃着,“哗哗”响,所幸扶住,使之免遭于难。
  ——偶像剧的是,他同时反应,手摁在她的手背上。
  他的手心微凉,大抵是被风吹得,还没回暖。
  停顿了不到两秒,他收了回去,又给她递了张纸,杯壁凝着水珠,她的手也沾湿了。
  向楠攥紧了那张纸,所以,他早就知道,她喜欢他。
  “程老师,人无完人,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毫无缺点,但喜欢的盲目,让我可以忽视它们。”
  她又试探地问:“如果我说,我考虑得很清楚了呢?”
  程如珩,如果我说,我一定要坚持喜欢你呢?
  你要怎么做?
  那天晚上,向楠的心情大起大落,好像乘着跳楼机上上下下,每一下,都有尖叫要突破嗓子眼。
  如果提前预料到,程如珩会来乐慧找她,她就算被杨立诚骂,也要下班;如果知道会有那一番对话,她一定会选择一个更有浪漫氛围的餐厅,总之绝对不是在肯德基,沾得嘴巴和手都是油。
  其实,在他说“主动一次”的时候,她就该做好心理准备了。
  谁让她太笨,太莽,全身心地去追他,结果在他给予回应的时候,她就像喇叭被堵住,没了响。
  程如珩送她到明景小区门口。
  “那,”车停稳,向楠解开安全带,“程老师,再见。”
  他解了车锁,又按开顶灯,颔首,“再见。”
  向楠下了车,走一步回一下头,隔着车窗玻璃,看不清他,有什么欲说又止的话,也被这一道玻璃阻挡。
  在第三次回头时,程如珩也下了车,两步跨到她面前,“等你把话说完,我再走吧。”
  “程老师,今天,不是我臆想,也不是做梦,是确实发生过的,对吧?”
  程如珩点头,“是的,不信的话,你可以掐一下自己。”
  向楠说:“我刚刚在车上掐过了,痛的。”
  她挠了下后脑勺,“可我,还是没有真实感,好像数学满分12分的题,我只答了6分的步骤,却得了10分,你懂这种感觉吗?”
  他笑,“很形象很贴切。”
  “如果我今晚睡不着,可以给你发消息吗?”
  以她对自己的了解,她大概率会辗转难眠,即使明天还要上班。
  程如珩看了下时间,“可以,不过我不一定能及时回。”
  借故有事把同事的聚会推了,事实上,他真没那么闲,不过得在晚上把这两个小时找补回来。
  “那算了,我还是不打扰你了。”
  不待程如珩回应,向楠踮脚,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飞快转身跑走,背对他挥了挥手,“程老师,祝你睡个好觉。”
  那都不能称作一个吻,太轻太快,只是唇与皮肤轻轻地贴了一瞬间,甚至没有半点感觉。
  被“轻薄”的明明是他,她却这般落荒而逃。
  路灯的光朦胧如纱,拢着程如珩,只见他轻笑一声,手在脸上触了触。
  向楠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她亟需和人分享她的激动和快乐,不敢打扰程如珩,只好骚扰好闺蜜周悦然。
  向楠恨不能用洋洋洒洒一篇小作文把今晚的事告诉她,她刚打了几个字,手机就从手里脱落,砸到脸上。
  什么粉红泡泡都没了,疼得她“嗷嗷”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与会者多是祁州的学者抑或大学教授,都是名声斐然之人,他混在里面,难免有些鱼目混珠了。
  来之前,程如珩心有顾虑。
  知识分子吵起来,场面不比街头泼妇骂街、地痞流氓吵嚷来的小,程如珩不会骂架,遇到这样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这是一场交流,而非辩论,即便有人起争执,也算不得唇枪舌战。
  向楠约他吃关东煮,还强调说:“不算约会,只是普通的见面。”
  末了,还征询他的意见:“可以吗?”
  程如珩开车到乐慧接向楠,不消等多久,她和同事一起出现在门口。
  同事问:“男朋友?”
  向楠摇头,她倒是想呢,可惜,“就是普通朋友。”
  但她和同事告别后,拽着包带,向男人小跑着过去的姿态,又分明带着“奔赴”的意味。
  普通朋友?谁信。
  乐慧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向楠面临选择,简单粗暴:每样都挑了点。分成两碗,和程如珩坐下来吃。
  程如珩说得委婉:“看来你很喜欢吃这些,味道意义大于营养价值的食物。”
  除了正儿八经的那几顿饭,他似乎都在陪她吃这些。
  向楠狡辩:“不算吧,冬吃萝卜夏吃姜,天气冷了,程老师,多吃两块萝卜。”
  她把自己的那份萝卜夹到他碗里。
  她看看他的装束,“程老师,头回看你穿得这么正式。”
  西装、衬衫、皮鞋,精英人士标配,她的审美观念里,只要身材好,穿这套,简直是绝杀。
  当老师的,衣服不用太正经,得体就行,休闲惯了,程如珩反而觉得勒得慌。
  “这还是前几年我读博时,我姐送我的。”他脱去外套,又抬手解了衬衫最顶端的扣子,系得太严实,为难的是自己,“都有些小了。”
  “程老师,你之前难道更瘦吗?”
  “是要轻个几斤,工作后,大约是心宽体胖,所以长胖了吧。”
  向楠说:“真羡慕。”
  “甲之蜜糖,乙之□□。”程如珩笑笑,“小时候又瘦又高,被说像竹竿一样,没什么可羡慕的。”
  “你姐姐也好瘦。”
  当初赵兰芳也是极苗条的,生下向桐后,一胖好几斤,她说还好自己维持得好,不然就要长到珠圆玉润的程度了。
  程娴完全没有生育过的痕迹,从身材到相貌。
  他说:“家族基因问题吧。”
  听得向楠叹了口气。
  她每天用脑过多,常常感到饿,吃得一多,加之又老坐着,她感觉自己已经胖了,马甲线岌岌可危。
  程如珩好像知道她所想,“你个子高,胖一点也没事。”
  说这一会儿话的功夫,向楠已经又吃又喝的,把肚子填得半成饱了,她说:“程老师,我发工资了,周末请你吃更好的。”
  向楠真是不走寻常路。
  程如珩长到今天,也没见过动不动请男人吃喝的女生,偏偏不让人觉得违和。
  程如珩并非大男子主义,真实的社交里,有来有往,才算正常,只是——
  他开玩笑道:“你让我觉得自己像吃软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