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方如琴瞥她们一眼,道,“如果你们还不信任我的话,可以让警察陪同,总可以了吧?”
林岁没说话。
她的手掌是凉的,根本无法去消化和接受这个事实。
直到被林小玲牵起来,她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而接下来的一切像是被推着走,在采完样后还是浑浑噩噩的。
八个小时,小半天。
放在平时不算长,对于现在的林岁来说却极其煎熬。
“等、等等,还有一件事。”
在离开医院之前,林岁听见林小玲问方如琴,“既然您说十七年前是抱错了两个女孩,那我们能见一下我们的那个孩子吗?”
哦。
对啊。
在这件事情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呢?
林岁心脏被尖锐地刺了一下,稍稍清醒了一点,就听见方如琴像是轻声笑了一声,说:“小意听说这个消息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们怕刺激到她,所以就不带她过来了。”
“小意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女孩子,如果见到你们,可能会多想。而我们毕竟也养了小意这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家的想法呢,还是让小意待在我们家比较好。”
“到时候把林岁接回去后,我们对外会宣布她们是双胞胎,只不过林岁是在十几年前因为意外走失,又被你们偶然收养的孩子。”
“放心,钟家有足够的能力养两个孩子,给予她们最好的生活条件。你们也是做父母的,相信可以体会吧?”
林岁看着这个笼罩着血色红光的陌生女人,很难把她和母亲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她的语气全程都十分温和,但每一处都流露着自然的、上位者的轻蔑。
对她的父母,甚至对她,都是如此。
为什么呢?
她不是来寻找自己的亲生孩子的吗?
“我会在第二天把结果带给你们。如果林岁真的是我们家的孩子,下次我会带律师一起来谈。”
方如琴坐上了车,很快离开。
时值深秋,寒风骤起。
林岁站在风里,茫然又无措。
真奇怪。
她以前读到类似的故事,里面的主角每个都欣喜若狂。
但她此刻没有半点被豪门找回的惊喜感,恐慌,不安,要和父母分开的沉重的不舍压上了心头,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回家吧。”
林小玲拉着她的手说。
她看向林岁,眼神依旧温柔,宛如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露出一个笑来,“妈在呢,没事的。”
林小玲向来是很乐观的性格,最爱挂在嘴边的就是这句“妈在呢,没事的”。轻飘飘的几个字,像一剂渡人渡己的万良药,仿佛再天大的事情总有一天也会过去,没什么是她扛不住的。
她又问,“晚上想吃什么?”
林岁:“……什么?”
林小玲又问了一遍:“晚上想吃什么?”
仿佛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傍晚,她笑着问自己亲爱的女儿想吃什么。
林岁抬头,看向林小玲。
林小玲眉目端正,笑起来的时候灿烂温暖。
她今年四十五岁,虽然艰苦岁月和常年劳作磋磨得她两鬓渐白,皱纹的纹路也比同龄人更多更深,但依旧能看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
家里有一张林小玲年轻的照片。
林岁小时候翻出来过,对着照片,又照照镜子,颇为不满道:“为什么我和妈妈长得不像呢?”
“谁说不像?”
“妈妈比我漂亮太多了!”
“那是因为你还没长开呢。”
林小玲点着她的鼻尖,又蹭了蹭她柔软的额头和脸蛋,哄她的小女儿,“你现在还小,等我们岁岁长大了肯定是一个比妈妈漂亮好多的大美女哦。”
如今十七岁,初长成的林岁看着林小玲依旧和自己完全不像的脸,想起命运在那么早的地方给予她的提醒,只觉得心脏都被隆隆的风扎得生疼。
“想吃肉吗?”
林小玲晃晃她的手,笑着问,“今晚做红烧肉好不好?”
林岁握着她的手,艰难地摇头。
她说:“想吃葱油拌面。”
那是妈妈最拿手的。
“嗯。”
林华突然开口,平静地补充了一句,“再摊一个荷包蛋。”
林岁望过去。
他似乎有些不自在,眼神晃了片刻后,用左手拍了拍林岁的肩。
爸爸总是很沉默。
但在林岁记忆里,在那遥远的过去里并不是的。
林岁还记得,以前爸爸是很爱笑,很爱说话的。
那个时候爸爸还有两只手。
林岁看着林华空荡荡的袖子右管,只觉得痛苦从心底无限地漫上来。
爸爸以前是读过书的,林岁记得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教过她写自己的名字,那个时候他的字写得很端正,很漂亮。
十年前的一场工伤事故,带走了爸爸的右胳膊,和他的笑容。
没有拿到赔偿,也没有拿到失业金,失去了一个劳动力的他们家,也从一户普通人家,变成了挣扎在温饱线的家庭。
即便如此,他们三个人也艰难地把日子过了下来。
妈妈常常摸着她的脸说,岁岁,你是我们的希望。
她一点点长大,眼看着日子也一点点变好。
但现在,她却要走了。
如果她走了,爸爸妈妈从此以后怎么办呢?
……
林小玲的葱油拌面做得很好,葱油味喷香十里,面的软硬程度也适中。
林岁以前最喜欢这一口,但今天却有点吃不下。
她搅了半天面,忽然闷闷地说:“我可不可以不和他们走?”
“结果没出来,还不一定呢。”
林华试图阻止这个话题,“先吃饭,不聊这些。”
林岁却偏要说下去:“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我不想去钟家。”
林小玲想了一下:“可是钟家会有很漂亮的大房子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住大房子吗?”
“我现在不想要了。”
林岁说。
她确实曾经幻想过,如果有一天她们住到电视里播出的那种几层楼的豪宅里该有多好,她要两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一间睡觉,一间放书。
但在所有的幻想里,她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她知道人会长大,她也不会永远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至少此刻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爸爸妈妈,认一对新的夫妻当父母的场景。
林小玲摸了摸她的脸,带着无限不舍与爱怜,最终也只能说:“先吃饭吧。妈在呢,没事的。”
林岁故意吃得很慢,仿佛这样就能无限放慢时间。
她吃一口,就要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
还有一个晚上。
对她来说等待死刑宣判一样煎熬。
“想什么呢?”
林华说,“面都快干了。”
“……”
林岁慢吞吞咀嚼着面条,说,“想小时候的事情。”
“你还敢提你小时候。”
林小玲笑了起来,比了一个五六岁孩童的高度,“我可记得你才这么大点的事情,每天都特别吵,和个小祖宗似的。晚上九点多了还闹着要一个人去外面玩,也不知道是被什么迷住了,我们不让你去你就哭。”
“……”
林岁噎了一下,“不可能吧。”
她小时候哪儿有这么丢脸。
“我可不会记错。”
林小玲笑着低头削苹果,“那个时候你爸总是骑车带你,你还记得吗?”
这个林岁倒是想起来了:“我记得。”
她很小的时候不爱坐后座,就喜欢坐自行车前面那根杆子上。
等大了一点,前面坐不下了,就坐到了后座上,结果第一次脚就被卷进了自行车的轮子。
林岁没说话。
她的手掌是凉的,根本无法去消化和接受这个事实。
直到被林小玲牵起来,她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而接下来的一切像是被推着走,在采完样后还是浑浑噩噩的。
八个小时,小半天。
放在平时不算长,对于现在的林岁来说却极其煎熬。
“等、等等,还有一件事。”
在离开医院之前,林岁听见林小玲问方如琴,“既然您说十七年前是抱错了两个女孩,那我们能见一下我们的那个孩子吗?”
哦。
对啊。
在这件事情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呢?
林岁心脏被尖锐地刺了一下,稍稍清醒了一点,就听见方如琴像是轻声笑了一声,说:“小意听说这个消息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们怕刺激到她,所以就不带她过来了。”
“小意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女孩子,如果见到你们,可能会多想。而我们毕竟也养了小意这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家的想法呢,还是让小意待在我们家比较好。”
“到时候把林岁接回去后,我们对外会宣布她们是双胞胎,只不过林岁是在十几年前因为意外走失,又被你们偶然收养的孩子。”
“放心,钟家有足够的能力养两个孩子,给予她们最好的生活条件。你们也是做父母的,相信可以体会吧?”
林岁看着这个笼罩着血色红光的陌生女人,很难把她和母亲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她的语气全程都十分温和,但每一处都流露着自然的、上位者的轻蔑。
对她的父母,甚至对她,都是如此。
为什么呢?
她不是来寻找自己的亲生孩子的吗?
“我会在第二天把结果带给你们。如果林岁真的是我们家的孩子,下次我会带律师一起来谈。”
方如琴坐上了车,很快离开。
时值深秋,寒风骤起。
林岁站在风里,茫然又无措。
真奇怪。
她以前读到类似的故事,里面的主角每个都欣喜若狂。
但她此刻没有半点被豪门找回的惊喜感,恐慌,不安,要和父母分开的沉重的不舍压上了心头,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回家吧。”
林小玲拉着她的手说。
她看向林岁,眼神依旧温柔,宛如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露出一个笑来,“妈在呢,没事的。”
林小玲向来是很乐观的性格,最爱挂在嘴边的就是这句“妈在呢,没事的”。轻飘飘的几个字,像一剂渡人渡己的万良药,仿佛再天大的事情总有一天也会过去,没什么是她扛不住的。
她又问,“晚上想吃什么?”
林岁:“……什么?”
林小玲又问了一遍:“晚上想吃什么?”
仿佛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傍晚,她笑着问自己亲爱的女儿想吃什么。
林岁抬头,看向林小玲。
林小玲眉目端正,笑起来的时候灿烂温暖。
她今年四十五岁,虽然艰苦岁月和常年劳作磋磨得她两鬓渐白,皱纹的纹路也比同龄人更多更深,但依旧能看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
家里有一张林小玲年轻的照片。
林岁小时候翻出来过,对着照片,又照照镜子,颇为不满道:“为什么我和妈妈长得不像呢?”
“谁说不像?”
“妈妈比我漂亮太多了!”
“那是因为你还没长开呢。”
林小玲点着她的鼻尖,又蹭了蹭她柔软的额头和脸蛋,哄她的小女儿,“你现在还小,等我们岁岁长大了肯定是一个比妈妈漂亮好多的大美女哦。”
如今十七岁,初长成的林岁看着林小玲依旧和自己完全不像的脸,想起命运在那么早的地方给予她的提醒,只觉得心脏都被隆隆的风扎得生疼。
“想吃肉吗?”
林小玲晃晃她的手,笑着问,“今晚做红烧肉好不好?”
林岁握着她的手,艰难地摇头。
她说:“想吃葱油拌面。”
那是妈妈最拿手的。
“嗯。”
林华突然开口,平静地补充了一句,“再摊一个荷包蛋。”
林岁望过去。
他似乎有些不自在,眼神晃了片刻后,用左手拍了拍林岁的肩。
爸爸总是很沉默。
但在林岁记忆里,在那遥远的过去里并不是的。
林岁还记得,以前爸爸是很爱笑,很爱说话的。
那个时候爸爸还有两只手。
林岁看着林华空荡荡的袖子右管,只觉得痛苦从心底无限地漫上来。
爸爸以前是读过书的,林岁记得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教过她写自己的名字,那个时候他的字写得很端正,很漂亮。
十年前的一场工伤事故,带走了爸爸的右胳膊,和他的笑容。
没有拿到赔偿,也没有拿到失业金,失去了一个劳动力的他们家,也从一户普通人家,变成了挣扎在温饱线的家庭。
即便如此,他们三个人也艰难地把日子过了下来。
妈妈常常摸着她的脸说,岁岁,你是我们的希望。
她一点点长大,眼看着日子也一点点变好。
但现在,她却要走了。
如果她走了,爸爸妈妈从此以后怎么办呢?
……
林小玲的葱油拌面做得很好,葱油味喷香十里,面的软硬程度也适中。
林岁以前最喜欢这一口,但今天却有点吃不下。
她搅了半天面,忽然闷闷地说:“我可不可以不和他们走?”
“结果没出来,还不一定呢。”
林华试图阻止这个话题,“先吃饭,不聊这些。”
林岁却偏要说下去:“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我不想去钟家。”
林小玲想了一下:“可是钟家会有很漂亮的大房子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住大房子吗?”
“我现在不想要了。”
林岁说。
她确实曾经幻想过,如果有一天她们住到电视里播出的那种几层楼的豪宅里该有多好,她要两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一间睡觉,一间放书。
但在所有的幻想里,她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她知道人会长大,她也不会永远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至少此刻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爸爸妈妈,认一对新的夫妻当父母的场景。
林小玲摸了摸她的脸,带着无限不舍与爱怜,最终也只能说:“先吃饭吧。妈在呢,没事的。”
林岁故意吃得很慢,仿佛这样就能无限放慢时间。
她吃一口,就要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
还有一个晚上。
对她来说等待死刑宣判一样煎熬。
“想什么呢?”
林华说,“面都快干了。”
“……”
林岁慢吞吞咀嚼着面条,说,“想小时候的事情。”
“你还敢提你小时候。”
林小玲笑了起来,比了一个五六岁孩童的高度,“我可记得你才这么大点的事情,每天都特别吵,和个小祖宗似的。晚上九点多了还闹着要一个人去外面玩,也不知道是被什么迷住了,我们不让你去你就哭。”
“……”
林岁噎了一下,“不可能吧。”
她小时候哪儿有这么丢脸。
“我可不会记错。”
林小玲笑着低头削苹果,“那个时候你爸总是骑车带你,你还记得吗?”
这个林岁倒是想起来了:“我记得。”
她很小的时候不爱坐后座,就喜欢坐自行车前面那根杆子上。
等大了一点,前面坐不下了,就坐到了后座上,结果第一次脚就被卷进了自行车的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