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司徒朝暮不置可否,神气十足:“你不是说要让毛三带着我逛院子么?毛三人呢?”
  顾晚风:“和吕四一起刷碗呢,我带你逛。”
  司徒朝暮当即摆出了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好哇,你竟然虐待徒弟,让人家在家里刷碗不让人家去上学!”
  顾晚风哭笑不得:“他们学校校舍翻新,这两天调休了。”
  司徒朝暮终于明白了:“那看来裴星铭今天去的不是毛三儿和吕四的学校?”
  顾晚风解释道:“庭岗一共有两所高中,毛三他们俩在一中,裴星铭今天去的是二中。”
  司徒朝暮沉默片刻,不禁感慨了一句:“天呐,日子过得真快呀,毛三儿都上高中了。”
  顾晚风轻叹口气:“是啊,都八年了。”但是话音落后,他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忙去看司徒朝暮的脸色,果不其然又变成愤怒的小兔了。
  “你也知道都八年了呀!我还当你不知道呢!”
  记仇记得很。
  顾晚风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消气,焦急而专注地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好好地向她道个歉:“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司徒朝暮又“哼”了一声,然后把右手一抬,掌心朝上:“我的家传宝贝呢?快还给我!”
  心里想得却是:你要是丢了,我可饶不了你!
  谁知,顾晚风竟直接把戴在自己左手手腕上的那一串色泽莹润的佛珠给取了下来,放在了司徒朝暮的掌心中。
  司徒朝暮浑身一僵,呆如木鸡地盯着自己手心里面的那一串包浆浑厚、质感十足的菩提子手串,整个人都是懵的。
  她怎么记得,自己当初送给他的是一串价值仅二十块钱的地摊货啊,怎么八年过后,还变成她买不起的样子了?光泽熠熠、珠光宝气的。
  而且,才二十块钱的东西,能是什么好木料?怎么可能被盘出这么光华灿灿的包浆?宋熙临手上戴着的那一串奇楠沉香木佛珠的包浆都没这个好看。
  “你没、李代桃僵吧?”司徒朝暮不可思议。
  顾晚风温柔且笃定:“当然没有。”
  司徒朝暮瞟了他一眼:“你不会……每天都在盘吧?”说完,就把眼帘垂下了,有点儿不好意思。
  过不多久,她听到了顾晚风的回答,嗓音低沉,温和认真:“没有刻意去盘,只有想起来才会去转两下,但是,每天都会想起来,不止一次地想起。”
  每次思念一起,就转动佛珠。
  每想一次,就捻转一颗,如虔诚诵经,如远行朝拜。
  一串地摊货,被他摩挲在掌心,放在手心里,缠绕指尖,夜以继日、翻来覆去不间断地盘了整整八年。
  附着其上的浑厚光泽,不过是思念的载体,却远没有思念厚重。
  他是一直想念着她的。
  日日夜夜,千千万万遍。
  第56章
  ◎八年没变化,还是那个肆无忌惮的女流氓。◎
  因他那句“每天都会不止一次地想起”, 司徒朝暮再度体会到了心跳紊乱、面红耳赤的感觉。
  像是有一股滚滚的火焰在面皮下灼烧,令血液沸腾,炽热感顺着肌理蔓延,一路烧到了耳根后。
  午后的阳光似乎也越发强盛了, 绚烂的令人睁不开眼睛。
  就连眼角余光中都洋溢着明艳的金色。
  司徒朝暮一直低垂着眼眸, 竭尽全力地抑制着自己悸动不止的心跳和呼吸, 双手再度背到了身后,一边无意识地用两只白嫩的小手缠绕着那条菩提子手串, 一边盯着自己的拖鞋鞋头,故作淡定地说:“你要是真喜欢这条手串,直接送给你也行。”
  顾晚风轻声一笑:“那就多谢了。”
  这时, 恰巧又起了一阵春风, 晃动了满枝的白梨花, 落英缤纷, 如雪而下。
  几片零星的花瓣乘风而降,悠悠然然地飘落到了两人的身体之间。
  司徒朝暮心随意动, 欣然地抬起了右手,正欲去接花瓣,谁知身后竟突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狂烈狗叫声。
  三条土狗一起放声吼叫,其威慑力不啻于在深夜放鞭炮。
  司徒朝暮被吓了一跳, 下意识地往前窜了一步,瑟瑟发抖地躲到了顾晚风的身后。
  顾晚风赶忙安抚道:“没事, 它们只是饿了。”忙忙碌碌一中午, 也是在这时他才想起来今天还没喂狗。
  司徒朝暮紧张兮兮地催促道:“那你赶紧去喂它们呀!别让它们再喊了,特吓人。”
  顾晚风立即回到了厨房, 迅速端了一锅拌了剩菜的剩饭出来。
  然而就在他即将打开狗笼的时候, 司徒朝暮瑟瑟发抖地问了句:“它们仨, 应该不咬人吧?”
  顾晚风笃定保证:“绝对不会随意咬人。”
  行吧。
  既然你都这么保证了,我就相信你一次。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要躲远点!
  司徒朝暮一直站在树下不敢动,并在心里盘算着:只要狗冲过来,我就立刻往树上爬!
  顾晚风也知晓司徒朝暮害怕,就没勉强她过来,打开狗笼之前,又特意警告了自家的那三条土狗一声:“都老实点。”
  仨狗都挺老实,没再乱吼乱叫,从笼子里面跑出来之后就凑着各自的饭盆安安静静、风卷残云地吃起了饭。
  顾晚风一直蹲在地上,一条长腿曲着,一条长腿支地,一手搭在膝盖上,一手轮番摸着那三条狗的脑袋和后背,动作随性又轻柔。
  这画面看起来还挺有爱。
  司徒朝暮躲在树后观察了一会儿,确认这三条狗都是情绪稳定的好狗之后,才敢朝着顾晚风走过去,然后,也蹲在了地上,试探着伸出了手,学着顾晚风刚才的样子,轮番摸了摸它们仨的小脑袋。
  仨狗还都挺大方,都让她摸。
  让摸的都是可爱的小小狗!
  司徒朝暮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三条狗,欣然不已地询问顾晚风:“它们仨有名字么?”
  顾晚风温声回答:“当然。”
  司徒朝暮先伸手指了指那条身材最小的黄色土狗:“它叫什么?”
  顾晚风:“小黄。”
  啊?
  这么象形么?
  司徒朝暮愣愣地眨了眨眼睛,然后,又指了指那条体型中等的黄狗:“那它呢?”
  顾晚风:“大黄。”
  司徒朝暮:“……”
  嘶,这起名水平,很难评啊。
  最后,她又看了看那条体型最大的纯黑色土狗,指着问:“它不会、是叫大黑吧?”
  顾晚风:“不是,它叫超级黑。”
  司徒朝暮:“……”
  无话可说,实实在在的无话可说。
  “这些、不会都是你起得名字吧?”司徒朝暮扭脸瞧着顾晚风,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顾晚风无奈一笑:“当然不是,毛三起得。”
  司徒朝暮舒了口气:“我就说嘛,黑子和赤海的名字都那么好听,怎么到它们仨就成这风格了……诶?对了,黑子和赤海呢?在后院么?”
  好久不见这两匹马了,她竟然还有点想它们俩,尤其是赤海。
  上次见面,她和赤海还一直在勾心斗角呢。
  谁知,顾晚风的目光却因她这一句话而暗淡了下来,清雅的神色也在瞬间变得落寞寂寥了——
  “没了。”
  语气沉沉,言简意赅。
  司徒朝暮的呼吸猛然一滞,心疼不已地看着顾晚风。
  “没了”的意思,就是再也见不到了。
  黑子是他母亲的马,赤海是他从小养到大的马,感情决计不是一般的深刻,不然,他当年绝不会在连自己的去路都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也要一意孤行地带走这两匹马。
  但是,马的寿命又怎可与人相比?
  他又经历了一次别离,不对,是两次。
  黑子一次,赤海一次。
  黑子的离去,让他再度经历了一场与母亲的告别。
  赤海的离去,让他彻底与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告了别。
  他的成长充斥着离别。
  或许,他所经历过的一次又一次的离别就是去见人外人和山外山的代价。
  但是命运对他来说也太苛刻了,人家轻轻松松就能见到的东西,却要让他一次又一次地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
  司徒朝暮心疼得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连带着喉间都在发苦发涩:“当年,你先去了哪里?是不是骑着马带着毛三往南走了?”
  顾晚风不得不承认,她一如既往的聪明:“嗯,先去了南边的滇省,待了三个月,后来考虑到毛三要上学,就往东走了,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定居,但是手里钱不够,只能先去赚钱,于是我就去了钱塘的影视城当群演,运气好,遇到了一个人不错的导演,他帮我和毛三解决了户口问题,然后我们就在钱塘的一个村子里落脚了。”
  他三言两语几句话就含括了自己这八年来的经历,听起来是一帆风顺、万事亨通,但其中的颠沛流离与风餐露宿只有他自己知晓。
  尤其是那一句“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定居”。
  他不想让毛三重走他的老路,他想让毛三从小就能见到人外人,看到山外山,所以哪怕是千里迢迢也要赶去钱塘省,让毛三在那里读书上学。
  他甚至都没有首先考虑自己的学业。
  他想通过就救赎毛三来变相救赎年幼时的自己。
  司徒朝暮的眼眶猛然一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忍着没哭,眼圈却依旧是泛着红的:“所以,你当年根本就没有参加高考是么?回到老家后就直接带着毛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