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作者有话说:
  下更在明天早六点和晚九点。
  第27章 奴才
  ◎跟人家学学怎么做奴才。◎
  有无数个瞬间, 凝珑觉得过去的日子就像一场来去匆匆的暴雨,她从雨中穿过,寸缕未湿。
  她把日子过得很模糊,出了府才知, 原来今日是中秋。
  中秋佳节, 阖家团聚。凝府的团聚大抵是属于凝家四口人的团聚, 她一个外人跟谁团聚去?反倒是学了一天的礼数,忙得连口茶都不曾喝。
  阖府下人也都是人精, 看见她就避开走,唯恐惹她生气。
  亲情方面的事,凝珑的气从来生不起来。平心而论, 舅舅舅母把她养得很好。
  只不过他们终究不爱她, 她也终究无法把他们当成亲爹娘。
  她带着帷帽, 站在府门口一面胡思乱想, 一面等姗姗来迟的冠怀生。
  说起冠怀生,她就满肚子气。
  她赠他一个与她出门的机会, 他倒好,叫她出府傻等。
  今夜不比原先闷热,反倒带着一丝冷飕飕的凉意。
  又刮来一阵该死的风,差点把她头上的帷帽吹走。凝珑跺着发麻的脚, 一面小声咒怨道:“该死的狗东西,竟敢叫我等你, 看我不把你……”
  话还未说尽, 抬眼就见冠怀生快步朝她走来。
  凝珑赶紧收回脚,把腰杆挺直, 把话声撮冷。
  “干什么去了?”
  冠怀生搂着个包裹, 待走近, 他把包裹打开,里面是两个做工精巧的面具。
  “哪来的?”
  冠怀生回:“兄长给的。”
  兄长?凝珑认真想了想,“你兄长还是我兄长?”
  冠怀生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
  原来这兄长是指程延。
  凝珑不理解,“你兄长待你挺好,像是提前知道今晚我会与你一起出门,所以就殷勤地送来两个面具,让你我戴上。”
  但以她对程延的了解嘛,程延绝对不会做这种奉献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凝珑端起一个镂空面具。这面具做工精巧,刚好能把面貌特征挡住,但又能把眼鼻嘴露出来。
  她喜欢一切美丽的事物,所以在见到这面具的第一眼起,她就想将其戴在脸上。
  但又拉不下面子,索性问:“我可不信。这面具该不会是你从世子那里偷来的吧?”
  “偷”这个字深深刺痛了冠怀生的心。他立即瞪大眼,“没有偷。兄长把原料给我,我自己把面具做了出来。”
  他的神情很真诚,就像当初把那银手镯奉给她一样。
  不得不承认,他做手工很有天赋。一回生二回熟,这面具样式甚得她心。
  凝珑扯了扯嘴角,“勉强入目。”
  可话音刚落,她就果断地把碍事的帷帽摘了下来,把面具戴上脸。那面具像为她量身打造,纹路弧度能完美衬托出她的贵气,把她衬得更加神秘。
  冠怀生也戴上面具,跟在她后头。
  原本凝珑以为戴面具只是冠怀生的奇思妙想。今夜找他来,是想到最后狠狠羞辱他一番。在这之前,给他点甜头也未尝不可。
  可走到御街正道才知,原来时下逛街看灯会,最时兴戴面具。戴帷帽的小娘子反倒很少见,若非冠怀生拿来面具,那她走上街恐怕要相当受人瞩目。
  逛街时,她巴不得自己是透明人,让所有人都注意不到她才好。
  她不情愿地夸了句:“你倒是挺机灵。”
  冠怀生守在她身后,得意地勾起嘴角。
  御街小摊遍布,卖樱桃沙冰煎的、卖簪珥衣裳的、卖奇珍异玩的……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商贩的吆喝声和高低攒动的人头。花棚架子上挂着螃蟹灯、羊角灯、龙凤灯。红的、蓝的、黄的、粉的,共同构造出一个如梦如幻、五光十色的世界。
  这般美景凝珑早已看惯,但她料断冠怀生这“乡下人”没看过。想借此让他大开眼界,便故意把脚步放慢,让冠怀生凑近她。
  直到两人并肩而行。
  凝珑指着一对眉来眼去的泥人,“欸,知道那是什么吗?”
  冠怀生顺势看去。
  他怎么会不知道。程瑗小时候闹腾,常哭得他心烦。他把拨浪鼓甩烂也哄不好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那时也恰逢灯会,他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世子满街窜,最终买了个泥人回府,成功把程瑗哄好。
  泥人总能让他想起幼时的苦难日子,那时他觉得他可能活不到弱冠之年。
  但,即便过去再黑暗,如今也都挺过来了。
  现在凝珑指了指泥人,兴许往后他再看见泥人,想起的人就会是凝珑了。
  不过面上仍勤恳演戏。故作没见识,瞪大双眼,望着这对栩栩如生的泥人。
  他摇摇头,“没见过,不知道。”
  果然如此。
  凝珑嗤笑一声,“这是泥人。这都没见过,真是粗鄙无知的奴隶。”
  冠怀生轻轻“哼”了声。
  好好好,他就是贱,他就是粗鄙无知,他就是万人嫌的臭奴隶。
  凝珑其实也没看过雕刻得这么好看的泥人。她慢慢凑近那个摊,发现这摊贩卖的泥人竟都很精致。
  摊贩老远就盯住了她。这么一个富贵美人,要是肯照顾他的生意,那他不就一夜暴富了?
  摊贩笑得比娶了新媳妇还高兴,忽视冠怀生,热情欢迎凝珑。
  “小娘子眼光真是独到!此泥人乃临安虎丘范大师所作,在虎丘可是值百贯钱呢。我与那范大师是老相识,特意托他刻了一批泥人,买到就是赚到啊。”
  且不论这商贩话术是真是假,单是他这逢迎谄媚态,就能取悦凝珑。
  凝珑面不露色,心里却乐开了花。
  看吧,她眼光就是好,一眼就能挑中好东西。
  不过她虽然喜欢看别人奉承她,但却从不乱花钱。
  她故意不指那对泥人,反倒指了个泥乌龟,“多少钱?”
  摊贩扬起一个标准的笑容,“一百贯铜钱。”
  “一百贯?”凝珑不可置信。
  摊贩点点头,“就是一百贯。”
  这泥人的工艺值得卖一百贯。
  凝珑问冠怀生:“你有喜欢的吗?”
  冠怀生则指了指刚才看过的那对泥人。
  摊贩随即说:“这对泥人三百贯。”
  三百贯,三十两黄金,去贵家作坊买一个金簪都绰绰有余。
  凝珑没料到摊贩竟这般黑心,抬起脚就想走。却见冠怀生仍站在原地不动,眼巴巴地盯着那对泥人不放。
  凝珑想他是疯了。他身无分文,若想要,那还得她去掏钱。
  冠怀生自然也有盯着不放的理由。
  女泥人正把男泥人骂得狗血淋头,男泥人虽被骂着,可脸上却有笑容。
  有人骂,有人管束,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他觉得这泥人很像他与凝珑,但绝不敢把这话说给她听。
  照她那脾气,估计又该生气:“你竟敢拿我比泥人作比较?”
  凝珑确实不愿意花这冤枉钱,“喂,别看了。不买,赶紧跟我走!”
  又朝那摊贩复述一句:“我们不买!”
  说完就扯着冠怀生的衣袖,别扭地朝前走。
  她不知道冠怀生是故意还是无意,到处这里看看,那里站站。
  他穷困得极其真诚,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想凑上前见一见。反倒让凝珑不知从何去羞辱他见识短浅,身份低贱。
  好歹最后终于走到了目的地——小倌馆。
  其实凝珑没去过这种地方,那番找小倌伺候的说辞也不过是吓唬冠怀生。三分戏做成十分,假的也能是真的。
  身后,冠怀生看着这块巨大无比的招牌,脸色一黑。
  他在考虑,待日后新朝建立,要不要把平京城里的小倌馆都给砍了。青楼也要砍,省得有朝臣日日寻欢作乐。这风气实在猖獗。
  凝珑指着那块招牌,“认得这仨字吗?”
  冠怀生阴沉地摇摇头。
  凝珑噗嗤一笑。不高兴就对了,谁让他在府里刻意避着她。
  谁家做奴才的做成他这般肆意德性!
  既然她想见他的时候,他故意躲避。那她干脆当着他的面,与其他男人眉来眼去,看他还能不能坐得住。
  但事情就是这么凑巧。误打误撞间,凝珑竟进了间有聚集着别样癖好的馆子。
  进了馆,入眼便是满墙工具。
  皮鞭、塑身兽衣、长拍短拍、金链银链……
  她见过的,没见过的,琳琅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