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节
  她在抬起脚步迈向教堂之前回眸,将最美丽的笑容留给了那些不远万里辛苦来参观她婚礼的媒体和路人们。
  有手快的立刻定格下曲汐回眸一笑的瞬间,后来这张照片获得了当年的摄影大赛金奖,成为传世经典。
  曲汐将头纱放下,深呼吸,挺直了脊背,朝着教堂走去。
  容琛站在神父旁边,早已经等候多时,今天他修身黑西装,从领针到袖扣处处都透着精致优雅,看着他的新娘头戴婚纱,提着裙摆一步一步朝她走来的那一刻,他深邃又漆黑的眼眸弯起来,笑意在其中流淌。
  这一生仿佛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前半段是苦,那么后半段就只剩下了甜。
  上天,原来也会厚待他。
  此次婚礼的嘉宾皆是重量级人物,就连权容的两家的老爷子都来了,两位在下榻酒店门口遇到握手的照片被海外记者拍到,瞬间席卷世界各大报纸的头条,属于当年政经大事件,这一握手,代表的则是权容百年友好将会世代传承下去,日月与银杏相映成辉。
  就算当年有任何矛盾,现在我的孙子娶了你的孙女,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捡回一条命的容正廷如今是诸事不管,还约着权行霈一起打太极喝茶,体会人生乐趣。
  曲汐缓步走上台阶,等在那里的是她的父亲——权佑!
  权佑在看到她的时候眼眶就已经微微湿润,幸好这里边的摄影师都是自己人,不会拍到他失态的模样发到网上去,他伸出胳膊让女儿挽着自己,随即将她带到了容琛面前,将她的手放在了女婿的手上,抿着唇克制住了自己激动的心情,眼底含着泪意说:“我女儿,就交给你了!”
  作为父亲,他错过了女儿的成长,没能看到她牙牙学语步履蹒跚的模样,却最终没有错过她的婚礼,将她交到爱她的值得信任的男人手里边,此生没有遗憾。
  《婚礼进行曲》在教堂中响起,回荡在巨大的穹顶中,神圣庄严令人泪目。
  容琛握住曲汐的手,那一刻他眼中涌动出如同江水般的情愫,穹顶的阳光折射在他的眼中,衬得他眼眸仿佛含了万千星光,温柔深邃。
  他揭开曲汐的头纱,与他美丽的新娘对视。
  新娘微微仰起来望着他,随即抿唇一笑,低下头去。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容琛牵着他的手来到神父面前,他们将在慈善和蔼的大主教神父的见证下,结下誓约,永远相爱下去。
  相比于曲汐的淡定,容琛倒是稍显有点紧张,在交换戒指的时候,他竟然拿错戒指。
  现场发出善意的笑声。
  年轻人第一次结婚,紧张是很正常的事儿。
  哎呀,曲汐在心里想,没想到容琛比我紧张呢!
  戒指交换完成后,大主教开始引导他们进行婚礼仪式。
  “容琛先生,你愿意娶曲汐小姐为妻吗?按照上帝的旨意与她在神圣的婚姻中共同生活,并承诺从今往后你爱她尊敬她安慰她守护她,只要你们还活着,就会舍弃他人永远忠于她?”
  大主教威严又浑厚的声音将这段誓词念得庄严神圣无比,如同圣乐敲在两位新人的耳朵里让他们必须忠诚于自己的内心。
  “我愿意!”容琛回答的没有丝毫犹豫,甚至于他在大主教没有念完之前就抢先回答。
  大主教唇角微微一笑,似乎在心里说年轻人啊你有点着急。
  曲汐也在笑。
  她在见到容琛的那一刻就一直扬着笑容,她整个人仿佛踩在甜蜜的云朵上,找不到真实感。
  每个女孩年幼的时候都会期待这么一场盛世婚礼,与所爱的人携手一生。
  她的容琛,深爱的男人,给予她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让她成为最美丽的新娘,她婚纱的华贵裙摆在教堂的地毯上迤逦绽开,铺开这盛世婚礼的乐章,此刻她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曲汐握着容琛的手,仰起脸,与他的眼神对视,他们眼中都是彼此都是深情的笑意。
  在上帝的指引与见证下 她甜蜜一笑,温柔且坚定地说出了那三个字——
  “我愿意!”
  第468章 汐汐,我们要个孩子
  婚礼过后是蜜月。
  容琛和曲汐趁着这段时间去雷克雅未克看极光。
  两人在峡湾等了很久,最终等到了极光的出现,即便在图片上看到过很多次,但是真正面临到这绚烂多彩画笔都难绘出的北极光的时候,曲汐还像是个孩子一样激动的跳起来,她对容琛说:“好想现在就和你退休,我们一起去环游世界吧!”
  好啊,容琛求之不得。
  可容氏谁来打理呢!
  容家这一代除了容琛,真的是找不出个商业天才。
  既然这一代指望不上,那就只能将希望寄托于下一代了。
  两人密谋了下,决定生个孩子继承家业负责管理公司,然后他们俩愉快的到处玩,容琛觉得这提议很好,甚至现在就可以付诸行动。
  曲汐瞪了他一眼:“坏蛋,你想让我大着肚子去留学是吧!”
  容琛大方且体贴地说:“你读书,我帮你带孩子。”
  得了吧,到时候他开国际会议,孩子哭了怎么办?还能一边喂孩子一边开会吗?
  想想就有够滑稽的。
  开春的时候,曲汐去留学。
  她选了药剂学,但是中途的时候觉得太简单,又跨专业修了神经医学的分,当然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容琛买了中心区顶层公寓让她住。
  同时他也将这两年的工作重心全部转移到北美大区,他们周末会见面吃饭,像是情侣那般过着热恋的日子。
  公寓宽敞装修高级,流理台极大,曲汐初次见到的时候还说:“流理台这么大,容琛你要每周来这做饭么?”
  当时她还天真,后来直到她被容琛抱上去之后才知道原来他要做的不是饭,而是……她。
  许是在外,容琛比在国内要放肆,且两人基本上每周才能见次面,这让他愈发想念也更加花样百出,卧室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室内灯光全部关上的时候,落地窗就会变成镜子清晰倒映出他们的身影。阳台上有舒适宽敞的摇椅,足够她躺上去。
  当然这样荒唐的他白天依旧矜贵清冷,和晚上判若两人,他会在早上煮好咖啡和早餐喊她起床,然后亲自开车送她去读书。
  曲汐在学校很低调,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她也极少参加派对,每门课的成绩都拿a,她妈妈有时候还会过问她的成绩,但女儿天资聪颖实在是无需过多费心。
  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曲汐就修完了所有的课程。
  她将在次年六月毕业。
  毕业之前,三月份左右,权家一家三口加上容琛去了圣莫里茨滑雪。
  权佑实际想的是一家三口去,奈何滑雪场是容琛的产业,他买下了圣莫里茨最大的滑雪场,因为老婆一家都很喜欢滑雪,岳父岳母虽然年纪不小,但运动天赋还是拉满。
  曲汐在滑雪之前吹嘘自己是世界冠军水平,等看了爸爸妈妈滑雪之后,再看后来练习的容琛的水准,发现自己竟然是最菜的。
  爸爸水平最高,妈妈也是他教的。
  中途休息的时候,权佑在半山腰指着山脚的小镇对自己的女儿说:“我是在这向你妈妈求的婚,她也是在这有的你!”
  若说起玩浪漫,恐怕无人能够抵得上年轻的权佑。
  曲汐也是第一次从父亲口中听到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
  ——
  曲青禾父亲是权佑爷爷的的下属,她的父母在南海殉职,权家对她提出了收养,这件事就落到了权佑父亲的头上。
  南边太阳大,说话口音也与京都有很大的的差别,她第一次去权家的时候又黑又瘦,普通话也不标准,一直都被权姒为首的孩子们排挤欺负,那时候她只有十二岁,跳级上高一。
  权佑自然不会对又瘦又黑没长开的小丫头感兴趣,甚至他还问她:“你这么黑是不是因为你叫青禾?禾苗老晒太阳!你也老晒太阳?”他自以为很幽默,对方只是抬起脸冷冷看他说了句无聊就走了。
  曲青禾在学校也被欺负,有调皮的男生在权姒的指使下将她的书扔到垃圾桶里边,一两次也就罢了,第三次的她直接拎起那男生的书包往楼下草坪扔,将美术刀扎进桌缝里说:“你再动我,我就和你拼命!”
  到底是将门之后,她不想惹事,更不怕事。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后,她拿了第一,那之后,老师就开始护着她知道她是好苗子,得重点培养。
  两人关系不冷不热,就这么到了高三,竟然被分到了一个班,她是靠着实力进的最好的班,至于权佑么……沾了姓氏的光。
  曲青禾成绩好,老师就让她带带权佑,尤其是生物,帮他补一补,她答应了但是不怎么和权佑说话,因为那帮女生一直盯着她,在小小的年纪她就聪明的学会自保不让自己被针对,顶多就是将整理好写得极其清楚的笔记本给权佑,如果这都看不懂,那她讲了也没意思。
  权佑混了两年,在高三这一年终于肯用点功,成绩提高了不少,倒也想感谢感谢她,毕竟两人好歹住在同一屋檐下。
  曲青禾说:“那下晚自习你和我一起走吧!”
  他在那想这丫头该不会想和自己约会吧,常见的下晚自习一起走培养感情,结果发现不是,她同桌在巷子被人抢了,她每天送她同桌回家,但也被抢了,她到底是个女孩,还是得想办法保护自己,就干脆把权佑当成了保镖。
  那之后,权佑便会找她问题目,她还是话少,讲完题目不和他多讲一句话。
  彼时她已经长开,他也是近看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腿又长又直,校运动会上她参加跳高项目,那帮男生都盯着她的腿看,看得他火大。
  正好权行霈出差带回来一盒巧克力,他拿了块白巧去敲她的门,将巧克力递给她,她尝了一口,眼神亮了下,他问:“好吃吗?”她点点头。
  权佑说:“你过来帮我做道题,我这边还有很多巧克力!”
  她就跟着过去了。
  权佑递给她一颗朗姆酒心巧克力,她尝了一口立刻皱眉说:“怎么有股酒味?”
  他告诉她那是酒心巧克力。
  她小声问:“那这样算不算喝酒?”
  模样谨慎又可爱,还因为心虚白皙的脸蛋脸泛了点红意,她五官很精致且立体,眼睛很长眼皮单薄,笑起来像是一位专门演武侠片的女影星,自有一种清冷的美。
  权佑道:“你让我闻闻酒气重不重?”
  曲青禾不懂他的套路,她轻轻呵了一口气问:“有酒味吗?”
  权佑淡定地说:“隔那么远,我怎么闻得到?”
  她就凑近了些,他依旧说闻不到,在她再凑近的时候毫无防备吻住她。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吻住了就不放开。
  曲青禾吓坏了,拼命挣脱他跑了出去,却没想到在楼梯口碰到了权夫人,她瞧见曲青禾衣衫不整加上神态不对劲,当即断定他们俩有问题,在质问她得不到回答后给了她一巴掌。
  那之后她便要求曲青禾搬出去。
  从此曲青禾就更躲着权佑存着钱去留学打算再也不回来。
  直到她出国之后被调查,他一直替她忙前忙后,累到胃出血,这才打动美人的心,同意他的追求,而距离他第一次吻她已经过去了六年,这六年,都处于一种他追她跑的状态。
  在圣莫里茨他向她求婚,戒指是他第一月的工资买的,全靠自己。
  她答应的那一刻,无数的热气球飞上天,广场上的人纷纷鼓起掌祝贺,他激动得将她抱起来,在阳光微风与热气球下转了好几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