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他乡遇旧人
先晴被许子梅拉着走了几步,为难的说:「可是我两个小孩在外面车上…...」
「小孩在车上?老公也来了?走!带我见他们去。」子梅的热切不容先晴迟疑。
「不不不,没有……不是老公……唉呀我……」先晴又急又说不清楚。
子梅停下脚步,正对着先晴,严肃的说:「别说什么一言难尽,最希望你一言难尽了,绝对不许你三言两语就带过。今天不管怎么样,这些年发生的事都要给我一点一滴说清楚,你不知道我有多掛念你。」
「唉!」先晴只能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年?她熬得像是过了几辈子:「我的事还真的不是用一言难尽四个字可以说的完的……你有时间听吗?」
许子梅笑着说:「我没有三生三世可以陪你,但是三天三夜的时间是一定有的。」
何先晴发现自己虽然很意外也很高兴可以碰见许子梅,但她却没有像子梅一样激动兴奋。
她在子梅身上看到的不只是成熟自信,另一方面她也还保持着当年读书时一样活泼直爽的性格,这也是她最喜欢的地方。跟子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轻松自在,彷彿她的世界就是为了自己而存在。她可以随时善良的为每个人着想,也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目光随兴生活,不用考虑太多,不用弯弯绕绕,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
那时的先晴,也凡事都有自己的看法,在学校的主科设计课程上,同班同学中,最常因为出人意表的创意而得到老师讚许的就是她。先晴外貌上的美,不若子梅的清纯,而是一种艳丽的绽放,眉眼灵动身材有緻。两人不管是独自行动或是走在一起,总能吸引许多男同学的注意和女同学的议论。
然而,几年之后,许子梅还是原来的许子梅。她却身残梦碎,早已不是原本的何先晴了。
许子梅不管不顾的挽着先晴的手,两人说着笑着,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般。蔡一夫在车里看着她们走过来,有些被闪花了眼睛,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先晴近来是笑得比以前多,但从没有笑得这么心无城府,这么毫无防备,这么年轻,甚且……这么美丽。
那年轻女子该不会是先晴常提起的老闆娘吧?
蔡一夫下车迎向前去,先晴向子梅介绍他是位警察:「你要问我怎么跟他认识的呢?那也是说来话长,有时间再慢慢跟你说。」又给蔡一夫介绍,老闆娘的女儿,竟然是她旧时的闺密。
带着孩子接送先晴?什么警察朋友会做这种事?
许子梅若有深意的看着先晴,笑而不语。
先晴「啪」的一声打在子梅的手臂上,还瞪了她一眼,两人习惯的经典打闹动作重出江湖。那种感觉恣意又放松,恍若影片无端的跳过一大段,分离的时光都不曾存在,这期间发生的事都未曾经歷过一般。
一旁的蔡一夫更觉得惊异,在这里居然碰见老同学!还有先晴那佯作嗔怒的一眼,瞪得他有点头昏眼花,明明瞪的人并不是他呀!
老闆娘派人拿了两个大塑胶袋的成衣过来,蔡一夫帮着放在了后行车箱,两人上了车,先晴让苓莉和宇强跟阿姨打了招呼。
苓莉问:「《妈妈的同学》是什么?是妈妈的姐姐或妹妹吗?」
子梅愣住了不知怎么回答,问先晴说:「小妹妹几岁了,还没上学吗?」苓莉看起来也有5、6岁了,不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吗?怎么会不知道同学是什么?
先晴脸色暗了下来,摇了摇头说:「没有去幼儿园,明年直接上小学。」也没再多说什么,等子梅听了她要说的三天三夜,就会知道为什么没让孩子去上幼儿园了。
许子梅想找个餐厅请他们吃饭聊天。
蔡一夫说他可以帮照顾小孩,让两个大女孩去放飞自我聊个痛快。
何先晴表示不好意思麻烦蔡警官,后来又说担心小弟找不到妈妈会吵闹。
说了半天没有结论,许子梅便提议不如买些餐点外带,去先晴家里,又能照顾到小孩,又能畅快的聊,岂不快哉?讲完还问了先晴一句:「蔡警官有空的话,也可以一起来吗?」
这就问得先晴答不上来,警察朋友的尷尬之处,就是说不熟其实还蛮熟,聊天的内容也没什么不能对他说的;说熟呢又好像也没有熟到闺密的程度,一起聚是不是有些不方便?
这位警察朋友却不把自己当外人,兴緻很高的说:「我先送你们回去,再去帮你们买一些吃的喝的。酒足饭饱的时候,不用你们赶我,我自己会走的。」照理说蔡一夫没有理由留下来,但不知什么原因,他就是想要参与这个聚会。
先晴和一梅都笑了,两个小孩也很高兴,警察叔叔是他们最喜欢的叔叔,这个结论皆大欢喜。
吃晚餐时,她们说了许多读书时的往事。
都是生活中的小事,但她们记得特别清楚。
她们说起拉开那块淡黄色的窗帘,阳光照进来时,影子歪斜的角度;也记得那隻每天爬到窗外等着蹭吃的小野猫,身上斑斕的花色。
那年冬天特别冷??下了几场大雪,放晴的时候,门外的积雪都深到膝盖上了,他们戴着厚厚的手套,出去堆雪人玩。
「我永远记得1推开门,小院子里的雪映着阳光,那么亮那么闪耀,照得我连眼睛都睁不开。」先晴说着还瞇起了双眼。
屋旁的梅树绿叶落尽,一夜之间,细细的枝干上,花苞全都开了。两人搬了小椅子坐在梅树前写生,那一朵朵梅花映在蓝得发亮的天空下,全都是青春的姿态啊!
说了紫藤,说了梅树,说了小野猫,还有不时会在屋里飞窜的蟑螂,两人却都刻意没有提起窗前的书桌上,每天都会替换上新鲜的黄色紫色橘红色各顏色的小雏菊…….
这些事其实言不及义,但她们说得兴緻高昻,蔡一夫也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插个嘴问几句。
许子梅怕他无聊,就问起了他和先晴认识的经过。
蔡一夫说:「那真是很戏剧化的一个认识……我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害怕,差点被她吓得屁滚尿流。」
许子梅一听更是好奇:「吓?怎么吓的?快说快说!」
蔡一夫:「一个夜黑风高狂风暴雨的晚上……」
许子梅打断他:「你瞎扯什么,好好讲啦!」
蔡:「我没瞎扯,这是真实的情况啊!不信你问她。」用眼神指着先晴。
先晴喝了一口酒,眼里氤氳迷茫,缓缓的说:「这事情是有前因后果的,你们这样打乱了我的步骤,我不知道要从何说起……」
「那你说啊,半天说不到重点,磨磨嘰嘰的干嘛!」子梅毕竟在大陆生活久了,说起话来也带着大陆的口语,先晴听起来格外的亲切。
「我没磨嘰,我是在思考要从哪里开始讲呢……」
说起为什么会认识蔡一夫,那就得从之前的事情开始说
「刚嫁到这里的时候,他们说的台语,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是很奇怪,骂人的话我居然就无师自懂了。
每天都会听到无数次的『x林娘』、『x林老木』。不只李佑豪说,他妈妈陈莠,他爸李家辉说得更溜。
『x林x,你滷这什么东西,黑嘛嘛甘欸号沟?』
『煮那么咸,是要叫我吃几碗饭?x林x老查某xx,米是不用钱喔?塩是不用钱喔?』
煮淡点他们又说『你家是多穷,连塩巴的钱你都要省,你是要存钱讨客兄吗?x林娘老xx』
吃饭的时候,不是丢筷子,就是摔碗。后来我才知道,有许多亲戚都跟他们住在同一条街,可是从来没有人来他们家吃饭。他们家摔碗是摔出名声来的。你看,我耳朵后面还有一个疤,一直都长不出头发来,幸好在看不见的地方,就是陈莠用杯子砸的啊。
有一阵子他们家开了店,卖一些生活杂物,三餐是我负责煮的,煮完以后,我去看店,他们家的人先吃,吃着饭一样开骂祖宗八代。大家都吃完,我才进去吃,也常常没剩下什么了。
我那时已经怀孕,还有点斗志,后来一边煮就边拿个小汤匙和碗试味道,一试就是一大口,煮好的时候也吃得七八分饱了。
他们家的人都有暴力倾向,我前夫跟他妈三不五时就动手打我,只有怀孕的时候打得少一点。生完第三天我前婆婆陈莠就跟我说:我是不可能侍候你的,月子自己做,做完月子就回店里工作。
我后来比较会躲,而且因为开店,他们也顾点脸面,偶尔吵架的时候,才会拳打脚踢。
我也就这样撑了几年,生完老二,李佑豪的妹妹有一天问我想不想跟李佑豪离开这里去台北创业。我当然想啊,我以为离开那两个老怪物,李佑豪这个小怪物做不了怪了。
没想到其实是李佑豪她妹妹和妹夫想要骗下那间店,一直游说李佑豪的爸妈让他上台北来自己创业,说现在要自己当老闆才能赚大钱。
孩子也会渐渐长大,我多么期待可以脱离那个糟糕的环境,所以偶尔也敲敲边鼓,鼓励李佑豪跟他爸妈吵着要独立出去,没想到这也成了以后他对我发洩怒气的藉口。
终于他爸妈给了他一笔钱,跟台北的朋友也联络上,带着我和小孩搬到北部来。我以为可以重生了,结果却是更悲惨的毁灭。
其实李佑豪还有许多败家子的技能,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离家没多久,就被他所谓的朋友把钱都骗光了。没有钱就回来找我跟小孩出气,三天两头开打,一开始我还跟他互打,但总是会误伤小孩……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终于有一天他打到我的临界点,我觉得再也撑不下去了。
没有钱,是我去跟老闆娘借,工资本来就不多,扣完分期要还的钱,剩下一点点,总也得养小孩,要生活啊!他把我打得鼻青脸肿以后,把所有的钱都抢走。
两个小孩等他走了才敢哭,我也抱着小孩哭,这种日子要过一軰子吗?我就算了,孩子怎么办?我心一横,不管半夜下着大雨,带着两个小孩就跑到派出所去,刚好那天晚上是蔡警官值班。
我被李佑豪打整个脸像被蜜蜂叮了一样,又红又肿又吓人,蔡警官跟另外一位值班的警察都被我吓了一跳。
他自掏腰包借我钱,帮我租房子,结果还上了社会新闻。他们又帮我通报了社会局,帮我处理家暴离婚诉讼的事。
要不是碰到了蔡警官和社会局的刘小姐,现在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先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口气却是平静的,也许是对痛苦的麻痺吧,她就只是在叙述事情的经过,没有哭也没有生气。
幸好她说的只是经过,如果要她细细描述那些过程,就像那些事情,重新在她心里上演一次,也许就无法这么淡定了。
开始说的时候,子梅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但说到这里,她听得眼眶都红了,忍不住靠过去拥抱先晴,哽咽着说:「怎么会这样?太可怕了,我都不敢想你是怎么撑过来的……幸好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的。」
先晴反而拍拍她的背说:「嗯嗯!都过去了,现在真的越来越好了,那时候,我的天空里只有黑漆漆的一片,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但是现在,已经见到了一缕晨曦……就要天亮了。」
许子梅又想到了什么,放开先晴,转身对蔡一夫伸出手来说:「蔡警官,真的特别感谢你,你是天使!」
蔡一夫有点错愕:「虾咪天使?那是上去的人才会变天使啦!也不要叫我蔡警官,我只是个小警察,以后大概可能也许会升警官,但是现在还没有。我的名字是蔡一夫,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一夫,拜託叫名字就好。」跟许子梅握完了手,他直接拿起酒杯说:「乾一杯吧!」
「小孩在车上?老公也来了?走!带我见他们去。」子梅的热切不容先晴迟疑。
「不不不,没有……不是老公……唉呀我……」先晴又急又说不清楚。
子梅停下脚步,正对着先晴,严肃的说:「别说什么一言难尽,最希望你一言难尽了,绝对不许你三言两语就带过。今天不管怎么样,这些年发生的事都要给我一点一滴说清楚,你不知道我有多掛念你。」
「唉!」先晴只能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年?她熬得像是过了几辈子:「我的事还真的不是用一言难尽四个字可以说的完的……你有时间听吗?」
许子梅笑着说:「我没有三生三世可以陪你,但是三天三夜的时间是一定有的。」
何先晴发现自己虽然很意外也很高兴可以碰见许子梅,但她却没有像子梅一样激动兴奋。
她在子梅身上看到的不只是成熟自信,另一方面她也还保持着当年读书时一样活泼直爽的性格,这也是她最喜欢的地方。跟子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轻松自在,彷彿她的世界就是为了自己而存在。她可以随时善良的为每个人着想,也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目光随兴生活,不用考虑太多,不用弯弯绕绕,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
那时的先晴,也凡事都有自己的看法,在学校的主科设计课程上,同班同学中,最常因为出人意表的创意而得到老师讚许的就是她。先晴外貌上的美,不若子梅的清纯,而是一种艳丽的绽放,眉眼灵动身材有緻。两人不管是独自行动或是走在一起,总能吸引许多男同学的注意和女同学的议论。
然而,几年之后,许子梅还是原来的许子梅。她却身残梦碎,早已不是原本的何先晴了。
许子梅不管不顾的挽着先晴的手,两人说着笑着,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般。蔡一夫在车里看着她们走过来,有些被闪花了眼睛,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先晴近来是笑得比以前多,但从没有笑得这么心无城府,这么毫无防备,这么年轻,甚且……这么美丽。
那年轻女子该不会是先晴常提起的老闆娘吧?
蔡一夫下车迎向前去,先晴向子梅介绍他是位警察:「你要问我怎么跟他认识的呢?那也是说来话长,有时间再慢慢跟你说。」又给蔡一夫介绍,老闆娘的女儿,竟然是她旧时的闺密。
带着孩子接送先晴?什么警察朋友会做这种事?
许子梅若有深意的看着先晴,笑而不语。
先晴「啪」的一声打在子梅的手臂上,还瞪了她一眼,两人习惯的经典打闹动作重出江湖。那种感觉恣意又放松,恍若影片无端的跳过一大段,分离的时光都不曾存在,这期间发生的事都未曾经歷过一般。
一旁的蔡一夫更觉得惊异,在这里居然碰见老同学!还有先晴那佯作嗔怒的一眼,瞪得他有点头昏眼花,明明瞪的人并不是他呀!
老闆娘派人拿了两个大塑胶袋的成衣过来,蔡一夫帮着放在了后行车箱,两人上了车,先晴让苓莉和宇强跟阿姨打了招呼。
苓莉问:「《妈妈的同学》是什么?是妈妈的姐姐或妹妹吗?」
子梅愣住了不知怎么回答,问先晴说:「小妹妹几岁了,还没上学吗?」苓莉看起来也有5、6岁了,不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吗?怎么会不知道同学是什么?
先晴脸色暗了下来,摇了摇头说:「没有去幼儿园,明年直接上小学。」也没再多说什么,等子梅听了她要说的三天三夜,就会知道为什么没让孩子去上幼儿园了。
许子梅想找个餐厅请他们吃饭聊天。
蔡一夫说他可以帮照顾小孩,让两个大女孩去放飞自我聊个痛快。
何先晴表示不好意思麻烦蔡警官,后来又说担心小弟找不到妈妈会吵闹。
说了半天没有结论,许子梅便提议不如买些餐点外带,去先晴家里,又能照顾到小孩,又能畅快的聊,岂不快哉?讲完还问了先晴一句:「蔡警官有空的话,也可以一起来吗?」
这就问得先晴答不上来,警察朋友的尷尬之处,就是说不熟其实还蛮熟,聊天的内容也没什么不能对他说的;说熟呢又好像也没有熟到闺密的程度,一起聚是不是有些不方便?
这位警察朋友却不把自己当外人,兴緻很高的说:「我先送你们回去,再去帮你们买一些吃的喝的。酒足饭饱的时候,不用你们赶我,我自己会走的。」照理说蔡一夫没有理由留下来,但不知什么原因,他就是想要参与这个聚会。
先晴和一梅都笑了,两个小孩也很高兴,警察叔叔是他们最喜欢的叔叔,这个结论皆大欢喜。
吃晚餐时,她们说了许多读书时的往事。
都是生活中的小事,但她们记得特别清楚。
她们说起拉开那块淡黄色的窗帘,阳光照进来时,影子歪斜的角度;也记得那隻每天爬到窗外等着蹭吃的小野猫,身上斑斕的花色。
那年冬天特别冷??下了几场大雪,放晴的时候,门外的积雪都深到膝盖上了,他们戴着厚厚的手套,出去堆雪人玩。
「我永远记得1推开门,小院子里的雪映着阳光,那么亮那么闪耀,照得我连眼睛都睁不开。」先晴说着还瞇起了双眼。
屋旁的梅树绿叶落尽,一夜之间,细细的枝干上,花苞全都开了。两人搬了小椅子坐在梅树前写生,那一朵朵梅花映在蓝得发亮的天空下,全都是青春的姿态啊!
说了紫藤,说了梅树,说了小野猫,还有不时会在屋里飞窜的蟑螂,两人却都刻意没有提起窗前的书桌上,每天都会替换上新鲜的黄色紫色橘红色各顏色的小雏菊…….
这些事其实言不及义,但她们说得兴緻高昻,蔡一夫也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插个嘴问几句。
许子梅怕他无聊,就问起了他和先晴认识的经过。
蔡一夫说:「那真是很戏剧化的一个认识……我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害怕,差点被她吓得屁滚尿流。」
许子梅一听更是好奇:「吓?怎么吓的?快说快说!」
蔡一夫:「一个夜黑风高狂风暴雨的晚上……」
许子梅打断他:「你瞎扯什么,好好讲啦!」
蔡:「我没瞎扯,这是真实的情况啊!不信你问她。」用眼神指着先晴。
先晴喝了一口酒,眼里氤氳迷茫,缓缓的说:「这事情是有前因后果的,你们这样打乱了我的步骤,我不知道要从何说起……」
「那你说啊,半天说不到重点,磨磨嘰嘰的干嘛!」子梅毕竟在大陆生活久了,说起话来也带着大陆的口语,先晴听起来格外的亲切。
「我没磨嘰,我是在思考要从哪里开始讲呢……」
说起为什么会认识蔡一夫,那就得从之前的事情开始说
「刚嫁到这里的时候,他们说的台语,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是很奇怪,骂人的话我居然就无师自懂了。
每天都会听到无数次的『x林娘』、『x林老木』。不只李佑豪说,他妈妈陈莠,他爸李家辉说得更溜。
『x林x,你滷这什么东西,黑嘛嘛甘欸号沟?』
『煮那么咸,是要叫我吃几碗饭?x林x老查某xx,米是不用钱喔?塩是不用钱喔?』
煮淡点他们又说『你家是多穷,连塩巴的钱你都要省,你是要存钱讨客兄吗?x林娘老xx』
吃饭的时候,不是丢筷子,就是摔碗。后来我才知道,有许多亲戚都跟他们住在同一条街,可是从来没有人来他们家吃饭。他们家摔碗是摔出名声来的。你看,我耳朵后面还有一个疤,一直都长不出头发来,幸好在看不见的地方,就是陈莠用杯子砸的啊。
有一阵子他们家开了店,卖一些生活杂物,三餐是我负责煮的,煮完以后,我去看店,他们家的人先吃,吃着饭一样开骂祖宗八代。大家都吃完,我才进去吃,也常常没剩下什么了。
我那时已经怀孕,还有点斗志,后来一边煮就边拿个小汤匙和碗试味道,一试就是一大口,煮好的时候也吃得七八分饱了。
他们家的人都有暴力倾向,我前夫跟他妈三不五时就动手打我,只有怀孕的时候打得少一点。生完第三天我前婆婆陈莠就跟我说:我是不可能侍候你的,月子自己做,做完月子就回店里工作。
我后来比较会躲,而且因为开店,他们也顾点脸面,偶尔吵架的时候,才会拳打脚踢。
我也就这样撑了几年,生完老二,李佑豪的妹妹有一天问我想不想跟李佑豪离开这里去台北创业。我当然想啊,我以为离开那两个老怪物,李佑豪这个小怪物做不了怪了。
没想到其实是李佑豪她妹妹和妹夫想要骗下那间店,一直游说李佑豪的爸妈让他上台北来自己创业,说现在要自己当老闆才能赚大钱。
孩子也会渐渐长大,我多么期待可以脱离那个糟糕的环境,所以偶尔也敲敲边鼓,鼓励李佑豪跟他爸妈吵着要独立出去,没想到这也成了以后他对我发洩怒气的藉口。
终于他爸妈给了他一笔钱,跟台北的朋友也联络上,带着我和小孩搬到北部来。我以为可以重生了,结果却是更悲惨的毁灭。
其实李佑豪还有许多败家子的技能,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离家没多久,就被他所谓的朋友把钱都骗光了。没有钱就回来找我跟小孩出气,三天两头开打,一开始我还跟他互打,但总是会误伤小孩……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终于有一天他打到我的临界点,我觉得再也撑不下去了。
没有钱,是我去跟老闆娘借,工资本来就不多,扣完分期要还的钱,剩下一点点,总也得养小孩,要生活啊!他把我打得鼻青脸肿以后,把所有的钱都抢走。
两个小孩等他走了才敢哭,我也抱着小孩哭,这种日子要过一軰子吗?我就算了,孩子怎么办?我心一横,不管半夜下着大雨,带着两个小孩就跑到派出所去,刚好那天晚上是蔡警官值班。
我被李佑豪打整个脸像被蜜蜂叮了一样,又红又肿又吓人,蔡警官跟另外一位值班的警察都被我吓了一跳。
他自掏腰包借我钱,帮我租房子,结果还上了社会新闻。他们又帮我通报了社会局,帮我处理家暴离婚诉讼的事。
要不是碰到了蔡警官和社会局的刘小姐,现在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先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口气却是平静的,也许是对痛苦的麻痺吧,她就只是在叙述事情的经过,没有哭也没有生气。
幸好她说的只是经过,如果要她细细描述那些过程,就像那些事情,重新在她心里上演一次,也许就无法这么淡定了。
开始说的时候,子梅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但说到这里,她听得眼眶都红了,忍不住靠过去拥抱先晴,哽咽着说:「怎么会这样?太可怕了,我都不敢想你是怎么撑过来的……幸好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的。」
先晴反而拍拍她的背说:「嗯嗯!都过去了,现在真的越来越好了,那时候,我的天空里只有黑漆漆的一片,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但是现在,已经见到了一缕晨曦……就要天亮了。」
许子梅又想到了什么,放开先晴,转身对蔡一夫伸出手来说:「蔡警官,真的特别感谢你,你是天使!」
蔡一夫有点错愕:「虾咪天使?那是上去的人才会变天使啦!也不要叫我蔡警官,我只是个小警察,以后大概可能也许会升警官,但是现在还没有。我的名字是蔡一夫,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一夫,拜託叫名字就好。」跟许子梅握完了手,他直接拿起酒杯说:「乾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