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姐姐重生了 第12节
那个时候她了无生趣,别说追求了,就连活下去的意思都没有,要不是她怕疼,又怕死得太难看,恐怕早就从世上消失了。“既然没有,就跟着老头子吧,老头子别的不说,一张嘴可是没人能比,咱们走到哪,吃到哪,你看如何?”
后来她就跟着老人踏上旅程。
他们去了许多地方,也让她的心胸开阔了许多,老人教会她吃,又教会她做,在到达凌安城的时候,他们吃到了一桌当地夫妇做的菜,一致把它排为这一路最好吃的菜肴第一位。
可惜吃完那顿饭,老人就离世了。
老人离开的时候和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不知道怎么活,就让活不下去的人活下去吧,这世上不是只有大夫才能救死扶伤,一个好的厨师也可以。”
她并不觉得厨师有这样的本事。
但也的确如老头所愿,留在凌安城开了一家食肆,后来她见过许多人,也见过许多故事……只是没有一个故事是属于她的。
……
热气扑面。
阮妤笑着从过往的记忆中抽出思绪,锅里的三杯鸡因为加了冰糖油亮逼人,她轻轻嗅了下,鼻下全是香味……她把菜盛进一个白瓷盘里,又拿起帕子把盘子边缘的油污擦掉。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她怔了一下。
前世和霍青行相逢后,男人不时就会来她那边帮忙,其实店里人手多,哪里需要他?何况霍青行那会虽然被贬却还有官身,怎么看也不该是做这样事的人。
男人却执拗得很,只要来了店里必定守在她身旁,他那手好看得很,却切不好菜,阮妤嫌他糟蹋菜肴便只让人端菜,可即使如此,男人也高兴,只是每次端菜的时候都会把那盘子边缘擦得干干净净。
久而久之,阮妤竟也习惯了。
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三杯鸡,阮妤微垂的长睫颤了颤,不知是感慨还是什么,最后化作唇边一个笑,她把这道菜和其余菜放在一道,笑着把菜端出去,看到坐在餐桌旁的夫妻,眼中暖意愈深,她一步步踩碎黑夜踏入光明,见他们回头,扬起唇角冲他们笑道:“阿爹阿娘,菜来了。”
第13章
阮父阮母这会已经收拾好心情了,听到阮妤的声音,忙回头去看,还没瞧见菜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是过了时间没吃饭,还是这道菜当真美味,两人只是这么一闻,肚子就先敲起了锣鼓。
声音虽然不算十分响亮,但在这原本安静的室内也足够让人听清了。
这还是阮父第一次这样失态,作为一个读书人以及一家之主的脸皮骤然就红了起来,轻咳一声背过身没说话。阮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一边凑过去帮忙,一边去看那道白瓷盘里的菜——
“这,是鸡肉?”她看着那道菜,神色有些惊讶。
青山镇这边的人家做鸡肉,不是白切就是醉鸡,或是随便切块混着酱油一炒,但像这道菜……底下铺着切成条的洋葱,鸡肉也被去了骨头只留肉,切得只有大拇指盖这般大小,油亮逼人、色香俱全。
别说阮母了,就连曾去过长安的阮父都是头一次见。
阮妤笑着接过话,“是鸡肉,叫三杯鸡。”
母女俩在布菜,阮父也没闲着,分碗筷盛饭,闻言他倒是说了一句,“三杯鸡?这名字听着倒是稀奇。”
阮母也觉得稀罕,“怎么叫这个名?”
这是阮妤前世跟着老人路过江西时吃过的菜,那个时候她也奇怪这个名字,还问老人难不成是盛了三杯子的鸡肉做的,老人笑而不语,是掌柜走过来说,“这鸡肉我们为了入味,就放一杯米酒、一杯猪油、一杯酱油,滴水不沾,故取了这么个名字。”
不放一点水的鸡肉的确入口香软,又因为加了冰糖还带了甜味。
不过这道菜想做得好吃还是得用三黄鸡,或者直接取鸡大腿,那边的肉最嫩也最入口。
“你们先尝尝。”阮妤解释一番后,把这道菜放在两人面前。
阮父阮母只当是阮家从前有江西的厨子,也没多问。
最开始阮妤去厨房做菜的时候,他们是不看好的,阿妤再能干从前也只是知府小姐,出行做什么都有下人伺候,即便进过厨房只怕也只是能做些寻常入口的,可在瞧见这道菜的时候,两人便改变了印象,这会等人开了口立刻握起筷子去吃。
做三杯鸡除了材料之外,火候也很重要,时间太短,鸡肉太嫩,时间长,鸡肉又太柴,都算不得好,阮妤算得上是老手了,火候把握得很好,甚至这会鸡肉还在盘子里滋滋滋发出声响呢。
她自己不饿,也不着急吃,就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看着阮父阮母,等他们吃完一口才笑着问,“怎么样?”
“好吃!”阮母刚才吃得太快,都有些烫到舌头了,这会说话就有些大嘴巴,阮妤忙递过去一盏温水,笑容无奈地说道:“您慢点吃。”
阮母笑了下,也不臊,等喝了口茶把那股子冒火的热气退下,才又双眼明亮地看着阮妤说,“真好吃,这还是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
以前她觉得屠师傅他们做的菜已经够好吃了,但比起阿妤这道菜还是差了一些。
阮妤笑了下,又去看阮父。
阮父虽然没有阮母这般急不可耐,但比起以前细嚼慢咽还是快了很多,甚至在阮妤看过来的时候正准备再夹一筷子,陡然撞见阮妤的目光,他手里动作一顿,脸也跟着臊了下,轻咳一声先收回筷子,端坐身姿,也未多言,只道:“我跟你阿娘商量过了,你若想去就去吧。”
“对,你想去就去,要是觉得累了,咱们就不干。”阮母也跟着放下筷子,抬手去抚阮妤的头,神色温柔,“你不用把这个当作你的压力,只要你喜欢就好,别的有我们呢。”
有多久没有人和她说这样的话了?不必当作压力,只要你喜欢。
即使他们以为她只是觉得好玩,但还是愿意如她所愿答应她任何要求……阮妤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一道菜就把爹娘收服了,想必在她进厨房的时候,两人就已经商量好了。
她那颗平日藏裹在荆棘丛里的心脏好似一点点软了下来,荆棘化为软软的草,心脏扑通扑通跳跃着,她看着他们,眼睛忽然有些热。
不愿让他们瞧见自己的眼泪。
阮妤眨了眨眼,笑着弯起眼眸,也不说多余的话,给阮父阮母各自夹了一筷子,柔声说,“吃饭吧。”
“你也吃。”阮父阮母也笑着给她夹了一筷子。
阮妤看着米饭上的两块鸡肉,油水混着米饭,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她其实食欲并不强,对她而言,吃什么都是吃,即使从前有不少人夸赞她的厨艺了得,她也没觉得有多好……不过今天,她倒是的确有点饿了,不是生理上的饿,是从心底生出的饿。
阮妤垂着眼眸夹起碗里的鸡肉放进嘴巴里,在感受到那个味道的时候,她的长睫微颤,喃喃道:“……好吃。”
“你这孩子。”
阮母没察觉到她的不对劲,笑嗔一句,也跟着吃了起来。
阮父怕她吃完,也不顾体面了,夹了好几筷进碗里,嘴里还说着,“你慢点吃。”
“你让我慢点,你自己怎么不慢?哎呀,你怎么夹这么多!阮文翰,你给我吃慢点,你再夹,明日别想我给你送饭!”
而阮妤——
她看着眼前的景象,感受着鸡肉在唇齿间化开的模样,忽然想起老人离世前和她说的另外一段话。
-“丫头,知道为什么我们都认为这顿饭是我们这一路吃过最好吃的吗?”
-“为什么?”
-“我们这一路山珍海味吃过,乡野小菜也吃过,可没有一顿饭是像这样一家三口做出来的,其实这世上的美食并不在于食材的珍贵,而在于用心和用情,你若用了心添了情,野菜都能变成美味。”
那个时候阮妤并不懂老人的话,如今却好似懂了。她笑了笑,浓密长睫下掉的眼泪坠进眼前的碗中,在还冒着热气的鸡肉上溅开一滴汁水,她没让阮父阮母发现,又眨了下眼把泪意逼退也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阮妤今晚吃得很是满足。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吃过一顿饱饭了。
阮父阮母也是,甚至在那盘鸡肉和洋葱都吃完后,还用汁水裹着米饭和包子吃了个干干净净,那白瓷盘放在桌子上就像是没被人盛过东西似的。
吃包子的时候,阮母从阮妤口中知晓霍家兄妹在只有十个包子的情况下还分了他们六个,不由感慨道:“他们兄妹就是这样,别人对他们好一点就要想方设法来报答。”
阮妤听到这话,不由想起前世的霍青行。
那个男人的确就是这么个脾性,虽然不爱说话,看着也格外冷漠,可但凡帮过他的人,他都百倍千倍还回去……想到他们兄妹如今的处境,她想了下,开了口,“以后我们准备晚饭的时候也给他们准备进去吧。”
“啊?”阮母看向阮妤。
阮妤笑道:“反正都得吃,多加两个人的量也不难,我若是有空就我来做。”
阮母只是惊讶,哪里舍得让自己的女儿做?何况他们从前就时常给霍家送菜,只是自从霍青行长大后就不大肯接受他们的好意,偶尔没办法拿一次,回头也得想法子还回来,她叹道:“就是怕他们不肯。”
阮妤却不担心,扬唇笑道:“他会接受的。”
*
翌日。
阮家二房一大清早就得了阮父他们送过去的话,让他们吃完早饭过去一趟。
这会阮陈氏急急忙忙给自己挑拣衣裳换着,看到在一旁逗鸟的阮宏远又气得冒了火气,一边给自己系扣子,一边骂道:“你哥都来口信了,你还杵着做什么,还不去换衣裳?”
阮宏远今年四十不到,面白体胖,八字胡,穿着一身宝蓝色福字锦衣,看着比清瘦的阮父要老相许多,闻言背过身,继续翘着腿逗自己的鸟,懒懒道:“不去。”
“你!”阮陈氏还要再骂,阮卓白就进来了,他给两人请了安,又看了眼阮宏远,温声问,“爹,您真不去?”
阮宏远是有些怕自己这个长子的,但他还要脸,做不出这种上赶着卖儿子的活计,这会看着阮卓白温和的目光瑟缩下肩膀,鸟也不敢逗了,只是低着头闷着声音劝道:“卓白,你就非要这么做吗?”
“咱们一家这样过不也挺好的?”
他自己是个没本事的,也没觉得祖上定的规矩有什么不好,反正他大哥有一百钱就会分他五十钱,什么都不用做还能拿钱,有什么不好的?所以他就很奇怪自己这个儿子为什么要上赶着给人家当儿子,虽然以后赚了钱还是会给他花,但何必呢?
混日子不是挺好的?
阮卓白眼中闪过一丝嫌恶,却没让人瞧见,他一向擅长伪装,这会心中再厌恶自己这个爹,也不会露于面上,闻言依旧是温声说道:“爹,大哥不肯接手,大伯又要管书院,我也是为了我们阮家着想。”
阮宏远撇了撇嘴,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个儿子,阮庭之离开可跟他儿子脱不了干系。不过他也不敢说,只能闷着嗓子撂下一句,“那你们自己去吧。”说完就提着鸟笼走了出去。
“姓阮的,你要敢走——”阮陈氏追出去,还想再骂就被阮卓白拉住了胳膊,“好了,他既然不肯去,就阿娘和我去吧。”
反正他也没指望过自己这个爹。
自然——
他也看不起他娘。
垂眸看了眼身边妇人的打扮,阮卓白心中不喜,又听她嘀嘀咕咕嘴里骂得全是不入流的话,更是厌恶,他忍耐得抿起唇,丢了句,“走了。”便提步往外走去。
“哎,卓白,等等我啊。”阮陈氏骂骂咧咧,看着阮卓白离开,这才火急火燎跟上去。
第14章
阮陈氏今日穿了一身青色锦衣,簪金佩银,青色显嫩,可阮陈氏皮肤粗糙还有些发黄,穿着这么一身青色,不仅不显年轻,反而还让本就发黄的脸色越发衬出几分黑来,她自己是浑然不觉的,一路走得喜上眉梢,浑像马上就要当富家太太去。
刚出家门的时候就碰上在外头说闲话嗑瓜子的左邻右舍。
看见他们母子出来,互相使了个眼色,有人笑问道:“阮太太今天打扮得这么好看要做什么去呀?”
阮陈氏一贯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
她出身不好,祖上几代都是贫农,要不是当初她爹救了她公公,她也嫁不到阮家来。刚嫁进阮家的时候,她别提有多高兴了,即使阮家如今落魄了,但好歹祖上也是出过御厨的,甚至早些年金香楼还开遍整个大魏,就算如今阮家就剩下这么一家金香楼,那也是她做姑娘时路过只能站在外头不敢进去的地方。
可她哪里想到,她嫁得阮宏远是个没出息的。
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劝,他就是一点都没有上进的意思,美名其曰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实际就是他自己没本事,整天提着个鸟笼出门晃悠,她看着就来气!
好在她儿子有本事。
正好阮卓白在朝左邻右舍问好,她看着他儿子这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就感觉自己的脊背都挺直了,她丈夫没本事,可她儿子行啊!等卓白接管金香楼之后,以卓白的本事肯定能越开越大,到时候,她可就是出行都有轿夫、仆妇伺候的富太太了,她心里想着这些,面上喜气更浓,也懒得搭理自己这些左邻右舍,抬着下巴,懒洋洋地随口说了句“有事”就拉着卓白走了。
后来她就跟着老人踏上旅程。
他们去了许多地方,也让她的心胸开阔了许多,老人教会她吃,又教会她做,在到达凌安城的时候,他们吃到了一桌当地夫妇做的菜,一致把它排为这一路最好吃的菜肴第一位。
可惜吃完那顿饭,老人就离世了。
老人离开的时候和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不知道怎么活,就让活不下去的人活下去吧,这世上不是只有大夫才能救死扶伤,一个好的厨师也可以。”
她并不觉得厨师有这样的本事。
但也的确如老头所愿,留在凌安城开了一家食肆,后来她见过许多人,也见过许多故事……只是没有一个故事是属于她的。
……
热气扑面。
阮妤笑着从过往的记忆中抽出思绪,锅里的三杯鸡因为加了冰糖油亮逼人,她轻轻嗅了下,鼻下全是香味……她把菜盛进一个白瓷盘里,又拿起帕子把盘子边缘的油污擦掉。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她怔了一下。
前世和霍青行相逢后,男人不时就会来她那边帮忙,其实店里人手多,哪里需要他?何况霍青行那会虽然被贬却还有官身,怎么看也不该是做这样事的人。
男人却执拗得很,只要来了店里必定守在她身旁,他那手好看得很,却切不好菜,阮妤嫌他糟蹋菜肴便只让人端菜,可即使如此,男人也高兴,只是每次端菜的时候都会把那盘子边缘擦得干干净净。
久而久之,阮妤竟也习惯了。
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三杯鸡,阮妤微垂的长睫颤了颤,不知是感慨还是什么,最后化作唇边一个笑,她把这道菜和其余菜放在一道,笑着把菜端出去,看到坐在餐桌旁的夫妻,眼中暖意愈深,她一步步踩碎黑夜踏入光明,见他们回头,扬起唇角冲他们笑道:“阿爹阿娘,菜来了。”
第13章
阮父阮母这会已经收拾好心情了,听到阮妤的声音,忙回头去看,还没瞧见菜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是过了时间没吃饭,还是这道菜当真美味,两人只是这么一闻,肚子就先敲起了锣鼓。
声音虽然不算十分响亮,但在这原本安静的室内也足够让人听清了。
这还是阮父第一次这样失态,作为一个读书人以及一家之主的脸皮骤然就红了起来,轻咳一声背过身没说话。阮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一边凑过去帮忙,一边去看那道白瓷盘里的菜——
“这,是鸡肉?”她看着那道菜,神色有些惊讶。
青山镇这边的人家做鸡肉,不是白切就是醉鸡,或是随便切块混着酱油一炒,但像这道菜……底下铺着切成条的洋葱,鸡肉也被去了骨头只留肉,切得只有大拇指盖这般大小,油亮逼人、色香俱全。
别说阮母了,就连曾去过长安的阮父都是头一次见。
阮妤笑着接过话,“是鸡肉,叫三杯鸡。”
母女俩在布菜,阮父也没闲着,分碗筷盛饭,闻言他倒是说了一句,“三杯鸡?这名字听着倒是稀奇。”
阮母也觉得稀罕,“怎么叫这个名?”
这是阮妤前世跟着老人路过江西时吃过的菜,那个时候她也奇怪这个名字,还问老人难不成是盛了三杯子的鸡肉做的,老人笑而不语,是掌柜走过来说,“这鸡肉我们为了入味,就放一杯米酒、一杯猪油、一杯酱油,滴水不沾,故取了这么个名字。”
不放一点水的鸡肉的确入口香软,又因为加了冰糖还带了甜味。
不过这道菜想做得好吃还是得用三黄鸡,或者直接取鸡大腿,那边的肉最嫩也最入口。
“你们先尝尝。”阮妤解释一番后,把这道菜放在两人面前。
阮父阮母只当是阮家从前有江西的厨子,也没多问。
最开始阮妤去厨房做菜的时候,他们是不看好的,阿妤再能干从前也只是知府小姐,出行做什么都有下人伺候,即便进过厨房只怕也只是能做些寻常入口的,可在瞧见这道菜的时候,两人便改变了印象,这会等人开了口立刻握起筷子去吃。
做三杯鸡除了材料之外,火候也很重要,时间太短,鸡肉太嫩,时间长,鸡肉又太柴,都算不得好,阮妤算得上是老手了,火候把握得很好,甚至这会鸡肉还在盘子里滋滋滋发出声响呢。
她自己不饿,也不着急吃,就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看着阮父阮母,等他们吃完一口才笑着问,“怎么样?”
“好吃!”阮母刚才吃得太快,都有些烫到舌头了,这会说话就有些大嘴巴,阮妤忙递过去一盏温水,笑容无奈地说道:“您慢点吃。”
阮母笑了下,也不臊,等喝了口茶把那股子冒火的热气退下,才又双眼明亮地看着阮妤说,“真好吃,这还是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
以前她觉得屠师傅他们做的菜已经够好吃了,但比起阿妤这道菜还是差了一些。
阮妤笑了下,又去看阮父。
阮父虽然没有阮母这般急不可耐,但比起以前细嚼慢咽还是快了很多,甚至在阮妤看过来的时候正准备再夹一筷子,陡然撞见阮妤的目光,他手里动作一顿,脸也跟着臊了下,轻咳一声先收回筷子,端坐身姿,也未多言,只道:“我跟你阿娘商量过了,你若想去就去吧。”
“对,你想去就去,要是觉得累了,咱们就不干。”阮母也跟着放下筷子,抬手去抚阮妤的头,神色温柔,“你不用把这个当作你的压力,只要你喜欢就好,别的有我们呢。”
有多久没有人和她说这样的话了?不必当作压力,只要你喜欢。
即使他们以为她只是觉得好玩,但还是愿意如她所愿答应她任何要求……阮妤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一道菜就把爹娘收服了,想必在她进厨房的时候,两人就已经商量好了。
她那颗平日藏裹在荆棘丛里的心脏好似一点点软了下来,荆棘化为软软的草,心脏扑通扑通跳跃着,她看着他们,眼睛忽然有些热。
不愿让他们瞧见自己的眼泪。
阮妤眨了眨眼,笑着弯起眼眸,也不说多余的话,给阮父阮母各自夹了一筷子,柔声说,“吃饭吧。”
“你也吃。”阮父阮母也笑着给她夹了一筷子。
阮妤看着米饭上的两块鸡肉,油水混着米饭,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她其实食欲并不强,对她而言,吃什么都是吃,即使从前有不少人夸赞她的厨艺了得,她也没觉得有多好……不过今天,她倒是的确有点饿了,不是生理上的饿,是从心底生出的饿。
阮妤垂着眼眸夹起碗里的鸡肉放进嘴巴里,在感受到那个味道的时候,她的长睫微颤,喃喃道:“……好吃。”
“你这孩子。”
阮母没察觉到她的不对劲,笑嗔一句,也跟着吃了起来。
阮父怕她吃完,也不顾体面了,夹了好几筷进碗里,嘴里还说着,“你慢点吃。”
“你让我慢点,你自己怎么不慢?哎呀,你怎么夹这么多!阮文翰,你给我吃慢点,你再夹,明日别想我给你送饭!”
而阮妤——
她看着眼前的景象,感受着鸡肉在唇齿间化开的模样,忽然想起老人离世前和她说的另外一段话。
-“丫头,知道为什么我们都认为这顿饭是我们这一路吃过最好吃的吗?”
-“为什么?”
-“我们这一路山珍海味吃过,乡野小菜也吃过,可没有一顿饭是像这样一家三口做出来的,其实这世上的美食并不在于食材的珍贵,而在于用心和用情,你若用了心添了情,野菜都能变成美味。”
那个时候阮妤并不懂老人的话,如今却好似懂了。她笑了笑,浓密长睫下掉的眼泪坠进眼前的碗中,在还冒着热气的鸡肉上溅开一滴汁水,她没让阮父阮母发现,又眨了下眼把泪意逼退也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阮妤今晚吃得很是满足。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吃过一顿饱饭了。
阮父阮母也是,甚至在那盘鸡肉和洋葱都吃完后,还用汁水裹着米饭和包子吃了个干干净净,那白瓷盘放在桌子上就像是没被人盛过东西似的。
吃包子的时候,阮母从阮妤口中知晓霍家兄妹在只有十个包子的情况下还分了他们六个,不由感慨道:“他们兄妹就是这样,别人对他们好一点就要想方设法来报答。”
阮妤听到这话,不由想起前世的霍青行。
那个男人的确就是这么个脾性,虽然不爱说话,看着也格外冷漠,可但凡帮过他的人,他都百倍千倍还回去……想到他们兄妹如今的处境,她想了下,开了口,“以后我们准备晚饭的时候也给他们准备进去吧。”
“啊?”阮母看向阮妤。
阮妤笑道:“反正都得吃,多加两个人的量也不难,我若是有空就我来做。”
阮母只是惊讶,哪里舍得让自己的女儿做?何况他们从前就时常给霍家送菜,只是自从霍青行长大后就不大肯接受他们的好意,偶尔没办法拿一次,回头也得想法子还回来,她叹道:“就是怕他们不肯。”
阮妤却不担心,扬唇笑道:“他会接受的。”
*
翌日。
阮家二房一大清早就得了阮父他们送过去的话,让他们吃完早饭过去一趟。
这会阮陈氏急急忙忙给自己挑拣衣裳换着,看到在一旁逗鸟的阮宏远又气得冒了火气,一边给自己系扣子,一边骂道:“你哥都来口信了,你还杵着做什么,还不去换衣裳?”
阮宏远今年四十不到,面白体胖,八字胡,穿着一身宝蓝色福字锦衣,看着比清瘦的阮父要老相许多,闻言背过身,继续翘着腿逗自己的鸟,懒懒道:“不去。”
“你!”阮陈氏还要再骂,阮卓白就进来了,他给两人请了安,又看了眼阮宏远,温声问,“爹,您真不去?”
阮宏远是有些怕自己这个长子的,但他还要脸,做不出这种上赶着卖儿子的活计,这会看着阮卓白温和的目光瑟缩下肩膀,鸟也不敢逗了,只是低着头闷着声音劝道:“卓白,你就非要这么做吗?”
“咱们一家这样过不也挺好的?”
他自己是个没本事的,也没觉得祖上定的规矩有什么不好,反正他大哥有一百钱就会分他五十钱,什么都不用做还能拿钱,有什么不好的?所以他就很奇怪自己这个儿子为什么要上赶着给人家当儿子,虽然以后赚了钱还是会给他花,但何必呢?
混日子不是挺好的?
阮卓白眼中闪过一丝嫌恶,却没让人瞧见,他一向擅长伪装,这会心中再厌恶自己这个爹,也不会露于面上,闻言依旧是温声说道:“爹,大哥不肯接手,大伯又要管书院,我也是为了我们阮家着想。”
阮宏远撇了撇嘴,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个儿子,阮庭之离开可跟他儿子脱不了干系。不过他也不敢说,只能闷着嗓子撂下一句,“那你们自己去吧。”说完就提着鸟笼走了出去。
“姓阮的,你要敢走——”阮陈氏追出去,还想再骂就被阮卓白拉住了胳膊,“好了,他既然不肯去,就阿娘和我去吧。”
反正他也没指望过自己这个爹。
自然——
他也看不起他娘。
垂眸看了眼身边妇人的打扮,阮卓白心中不喜,又听她嘀嘀咕咕嘴里骂得全是不入流的话,更是厌恶,他忍耐得抿起唇,丢了句,“走了。”便提步往外走去。
“哎,卓白,等等我啊。”阮陈氏骂骂咧咧,看着阮卓白离开,这才火急火燎跟上去。
第14章
阮陈氏今日穿了一身青色锦衣,簪金佩银,青色显嫩,可阮陈氏皮肤粗糙还有些发黄,穿着这么一身青色,不仅不显年轻,反而还让本就发黄的脸色越发衬出几分黑来,她自己是浑然不觉的,一路走得喜上眉梢,浑像马上就要当富家太太去。
刚出家门的时候就碰上在外头说闲话嗑瓜子的左邻右舍。
看见他们母子出来,互相使了个眼色,有人笑问道:“阮太太今天打扮得这么好看要做什么去呀?”
阮陈氏一贯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
她出身不好,祖上几代都是贫农,要不是当初她爹救了她公公,她也嫁不到阮家来。刚嫁进阮家的时候,她别提有多高兴了,即使阮家如今落魄了,但好歹祖上也是出过御厨的,甚至早些年金香楼还开遍整个大魏,就算如今阮家就剩下这么一家金香楼,那也是她做姑娘时路过只能站在外头不敢进去的地方。
可她哪里想到,她嫁得阮宏远是个没出息的。
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劝,他就是一点都没有上进的意思,美名其曰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实际就是他自己没本事,整天提着个鸟笼出门晃悠,她看着就来气!
好在她儿子有本事。
正好阮卓白在朝左邻右舍问好,她看着他儿子这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就感觉自己的脊背都挺直了,她丈夫没本事,可她儿子行啊!等卓白接管金香楼之后,以卓白的本事肯定能越开越大,到时候,她可就是出行都有轿夫、仆妇伺候的富太太了,她心里想着这些,面上喜气更浓,也懒得搭理自己这些左邻右舍,抬着下巴,懒洋洋地随口说了句“有事”就拉着卓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