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95节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第112章 我睡过他
他来一趟不容易,本来以为朝曦是景仲王的侍卫, 到了景仲王那之后, 景仲王说可能要去宁王府找找。
到了宁王府之后, 说没这个人, 他不信,到府上一搜, 果然没有这样的侍卫,倒是有个这样的主子。
宁王特别吩咐过, 朝曦的话就是他的话,什么都要听朝曦的,颇受宁王信任, 身份十分特殊。
他找人时一直强调是个侍卫,难怪找不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后问道,“用火炉引过吗?”
“引过了。”大太监摇头,“没有。”
朝曦将花篮交给镜花, 擦了擦手道,“等我一下,我换身衣裳马上来。”
这身衣裳是在家穿的,松松垮垮连腰带都没有,不适合出门。
“那你可要快点,陛下可喜欢那只蛐蛐了。”大太监也不敢逼的太紧。
他还不知道朝曦的身份,只知道宁王殿下颇是重视,就算给宁王殿下一个面子, 也不能像对普通人似的,呼来唤去,况且蛐蛐丢了不是一会儿半会儿,没必要急在一时。
大太监耐心的等了等,片刻后终于瞧见屋里的门打开,收拾整齐的朝曦出来,他眼神好,一眼瞥见朝曦穿的衣裳是——宁王的!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第112章 我睡过他
他来一趟不容易,本来以为朝曦是景仲王的侍卫, 到了景仲王那之后, 景仲王说可能要去宁王府找找。
到了宁王府之后, 说没这个人, 他不信,到府上一搜, 果然没有这样的侍卫,倒是有个这样的主子。
宁王特别吩咐过, 朝曦的话就是他的话,什么都要听朝曦的,颇受宁王信任, 身份十分特殊。
他找人时一直强调是个侍卫,难怪找不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后问道,“用火炉引过吗?”
“引过了。”大太监摇头,“没有。”
朝曦将花篮交给镜花, 擦了擦手道,“等我一下,我换身衣裳马上来。”
这身衣裳是在家穿的,松松垮垮连腰带都没有,不适合出门。
“那你可要快点,陛下可喜欢那只蛐蛐了。”大太监也不敢逼的太紧。
他还不知道朝曦的身份,只知道宁王殿下颇是重视,就算给宁王殿下一个面子, 也不能像对普通人似的,呼来唤去,况且蛐蛐丢了不是一会儿半会儿,没必要急在一时。
大太监耐心的等了等,片刻后终于瞧见屋里的门打开,收拾整齐的朝曦出来,他眼神好,一眼瞥见朝曦穿的衣裳是——宁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