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83
  擦桌大姐还挺委屈,转向我寻找认同:“老板,你弟脾气不太好噻。”
  我忍着笑:“他就那样,你别和他一般见识。”
  收银台传来重重一声,貌似是计算器拍桌。
  大姐眉毛都不动一下,继续抬手指指后厨:“里面的娃娃好。”
  我憋笑憋得快内伤了,这要让花花听见自己被叫成娃娃,估计能直接拿着菜刀奔出来。
  擦桌大姐叫邹盈姣,四川人,她和她表妹邹盈秀便是我们新招来的服务员了。面试那会儿俩人一进门就被我相中了,长得漂亮,人也精神,性格泼辣爽快,典型的川妹子。开始我还以为她们俩是亲姐妹,后一打听,原来是表亲,都是盈字辈,不过年龄还是差了挺多的。邹盈姣比我小两岁,可因为气势逼人,我们都尊称她邹姐。邹盈秀才二十出头,所以我们都叫她阿秀。
  有了服务员,周铖基本就不过来了,全是医院照顾他姐——前阵子她姐子宫里查出个瘤子,良性的,手术很成功,但毕竟是亲人,这时候还是要在身边陪着呢。小疯子倒是在收银这里稳坐钓鱼台,我则是瞎晃,招呼招呼客人,去街坊邻里的小店联络联络感情,忙的时候则去后厨帮花花。
  上午通常很冷清,所以把卫生打扫完,邹姐就坐那儿跟我话家常。
  “老板,你乐啥子哟?”
  呃,我乐了么?摸摸脸,没感觉呢。
  “可能现在生活太好了,”我想来想去只有这一个解释,“不自觉就想乐呵。”
  女人歪头想了想,问:“老板,你以前吃过好多苦?”
  “也……不算啦。”我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反正就是没现在好嘛。”
  邹盈姣点点头,不再纠缠这个,飞速换上微妙的笑:“那老板你中意哪样的女人?我跟你讲,我好多小姐妹哦……”
  接下来的话叽里咕噜我也没细听,好容易挨到对方说完,我才连忙表明立场:“邹姐,我这马上四张的人了,可不敢耽误你那些小姐妹。”
  女人不以为然:“我原来那个男人是个烂赌鬼,离婚之后马上又找了个,比我还年轻哦,他那个样子的都有人要,你还怕找不到噻?”
  我算是招架不住了:“你男人至少没蹲过大狱吧?”
  邹盈姣面露疑惑,摆明没懂。
  我扶额,豁出去了:“监狱,我进过监狱啦。”
  女人眨眨眼:“几年?”
  “判六年,实际在里面呆了五年。”
  “啥子罪名?”
  “……你一定要对真相这么执着吗?”
  女人哈哈笑,带着一股子爽朗,接着大力拍我肩膀,还一连好几下:“老板,我不哄你哦,我一个姐妹的男人进去八年,结果嘞,出来以后还不如从前。俗话讲地好,浪子回头金不换,老板,你比金子还值钱噻!”
  一番话说得我这个舒坦,给对方涨工资的心都有。
  正想继续唠嗑,阿秀脆生生的“请问几位?”传进耳朵,我抬头去看,只见六七个穿着背心短裤的大老爷们儿鱼贯而入。店面本来就小,登时显得有些拥挤。
  “八个人,你把两张桌子给我拼一起,”领头的是个光头,肩膀上纹了个看不出什么玩意儿的图案,态度不算嚣张,但肯定不善,“你们这都有什么吃的啊,菜单儿呢?”
  邹姐见阿秀有点儿打怵,连忙起身过去帮着招呼,又是拼桌又是寒暄的。
  我和小疯子对视一眼,说是直觉也好,蹲过大狱的经验也罢,当你见多了某一种人时,对于同类气场的家伙总会很敏感。
  不过话说回来,摆开八仙桌,来的都是客。只要吃饭给钱,也无所谓。
  前面留给川妹子,我去后厨找花花。
  “嘿,别玩手机啦,来客人了。”
  花花见我进来了,有点奇怪,问:很多?
  我回忆一下:“大概八个吧,人高马大的,估计能吃不少。”
  花花微微皱眉:才十点。
  我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这年头什么都缺,就不缺闲人。”
  过了很久,阿秀才把点的单拿进来,表情不太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接过点单,也傻了,八个大老爷们儿就要十个肉串儿俩玉米?
  “怎么个情况?”我问阿秀,“点这么半天就要这些?”
  阿秀缩了缩肩膀,似乎吓着了:“我不敢问,他们拿着菜单就开始怪叫,还是表姐费了好多口舌才让他们点了这些。”
  我抿紧嘴唇,还没想出个所以然,花花忽然解开围裙要往外走,我一把拉住他:“你干嘛?”
  出去看看。
  “看个头,按单子烤!”
  ……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帮人并没有闹事,只是从上午十点吃到晚上十点,到饭点儿了,就要么点儿零星的东西,也得亏他们能坚持住。可是其他客人坚持不住,大多刚迈进店门,就被对方凶狠的眼神吓了出去,一整天,我们几乎就没做成生意。
  如果说第一天是巧合,那么第二天第三天瞎子都看得出来了,他们是故意的。
  小疯子想要报警,可人家一没闹事二没吃霸王餐,能告他们什么?在商铺里静坐?
  第四天晚上,几个衰人坐够了,起来抻抻懒腰,悠哉地说:“走着,吃宵夜去!”
  邹盈姣忍不住了,三两步赶在他们之前堵住门口:“你们究竟搞啥子!”
  为首的低头打量打量,乐了:“老娘们儿,识相的你就给我躲开,哥儿几个不爱跟女的动手。”
  我走过去挡在邹盈姣前面:“兄弟,想要多少钱,给个痛快话。”
  叼着牙签儿的光头耸耸肩:“哥儿几个不图财。”
  “那图什么?”
  “高兴。”
  说完,光头撞开我,带着他的加强排,扬长而去。
  我站在那儿,完全摸不着头脑。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损人不利己的扭曲生物,但所谓损人,通常是举手之劳或者轻而易举能办到的,我还没见过谁兴师动众甚至不吃不喝就为过来不利己的,这不脑子有病么。
  我正一团浆糊,忽见一个身影从眼前掠过,我连忙地抓住,是花花。
  “你干嘛去?”
  跟上去看看。
  “看个毛,你给我老实呆着!”
  我就想弄个清楚,他们背后肯定有人。
  眼看着几个人越走越远,花花不再等回答,直接甩开我一路小跑地跟了上去。
  星空下面,几个人勾肩搭背并排横行,街上的路人纷纷让开,不愿靠得太近,花花轻巧地跟在他们后面,很快,融进漫漫夜色。
  我没敢回家,就坐在店里等,也不敢给花花打电话,害怕他正尾随着再被发现。于是只能隔半个小时就给小疯子打一次电话,以确认花花是否回了家。
  直到后半夜两点多,小疯子快让我搞成真疯了,花花才出现。
  如我所料,他还是回了店里,没缺胳膊没少腿,就是一瘸一拐,脸上开了酱油铺。好在都是皮外伤,我去附近24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点儿药水棉签创可贴,简单处理了一下,就差不多了。可受伤的原因,就一句话,跟人干了一架。干架结果,也就一句话,他们不会再来了。至于为啥干的,对方咋样,以及整个来龙去脉,花花死活不说。理由也很充分,手机没电了。我说用我的,他说键盘按着没有触摸板手感好。尼玛这才几天就骄奢淫逸了!!!
  时间太晚,眼见着问不出什么,我也耗不起了,俩人就在楼上凑合睡了一宿。除去给邹家姐妹的两个屋,还剩一个是专供我们睡午觉的,枕头褥子都有,不算太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