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宴会地址也不是些高档的酒店,而是提前半年就开工,专门搭建的城堡。
  林望书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张也和夏早是青梅竹马,之前在工作室林望书和他见过几面,他很安静,没什么话,视线也一直都在夏早身上。
  除了夏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思。
  似乎是怕林望书会拒绝,夏早干脆抱着林望书的胳膊撒起了娇:“好不好嘛,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也不想去了。”
  林望书被她晃的头晕,只能无奈的应下:“好,我去。”
  至少那个时候,她还没有理解到夏早口中的“有钱人”是怎样的层次。
  以为顶多只是北城的中上阶层。
  所以也没想过,会在那个地方遇到谁。
  第三十九章
  当林望书在那里看到江丛羡时, 第一反应竟然是逃离。
  他的穿着打扮与平时无异,依旧是一丝不苟的精英范。
  从头到脚都妥贴体面的。
  于其说是他对外表在意,倒不如说他对这些人的瞧不起。
  这里的每一个人, 他都是不放在眼里的。
  所以哪怕他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却还是不会表现出丝毫异样来。
  甚至比平时还要淡定。
  几个想要讨好他的男人聚在四周,谈论着最近他手底下新开工的几个项目,都想要插一脚进去, 分一杯羹。
  眼下圈子里谁不知道江丛羡牛逼,眼光独到, 头脑也好,但凡是他接手的项目, 哪怕前期再不被人看好,也能在他手底下起死回生。
  这就是能力。
  圈子里不缺有钱人,缺的是有能力的。
  而江丛羡正好有这个能力, 所以他们也乐得奉承他。
  什么好听的话都往上堆。
  这些和人妖的胸一样假的话, 以往江丛羡还能温和谦逊的笑笑, 可此刻, 他半点兴趣也没有。
  百无聊赖的晃着手里的香槟,也不知在看什么, 眼神放空的发着呆。
  身边那些人还在滔滔不绝的拍着他的马屁, 他也没有回应。
  可能是懒得给回应,也可能是真的没听见。
  那些人也都注意到了,江丛羡今天的状况不太对,像魔怔了一样, 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
  热脸贴够了冷屁股,也都识趣的离开了。
  他们是散了,但江丛羡的周围向来不缺烦人的苍蝇。
  立马就有第二批涌了上来。
  是个女的,穿着黑色的吊带长裙,那胸大的都快托不住了,腰却细的两只手就能握住。
  她在江丛羡的身旁停下,主动邀请道:“要不要一起去露台喝吹吹风,喝一杯?”
  他还是那副样子,百无聊赖,连眨眼的频率都没有任何变化。
  眼神是暗淡的,哪怕宴厅里灯光再亮,仿佛都与他无关。
  面对他这个态度,那女的也不恼,这种优质罕见的高富帅平时肯定被一群追求者捧的很高,有点脾气也正常。
  要是没脾气她倒瞧不起了。
  “心情不好?”
  她是个模特,这次过来也是蹭了别人的邀请函,为的就是钓有钱人。
  在她手上沦陷的男人不少,所以对于面前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的。
  先投其所好,再服软,但凡是个男人都抗拒不了这套。
  “为什么心情不好呢,说出来,说不定我还能帮到你。”
  江丛羡单手插放在西裤口袋里,背靠着墙,模样懒散的轻晃香槟,喝了一口。
  说话的语气平淡,也不见什么起伏:“趁我还能和你好好说话的时候赶紧滚。”
  女人神色瞬变,这还是头回在男人身上栽跟头。
  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她冷笑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微垂眼睫,深色的眸子看着她,唇边带着冷笑:“意思就是,你要是再不滚,我倒是不介意用我手里的酒给你洗把脸。”
  他是笑着的,可眼神却可怕。
  可怕到让她不得不去相信,这事他真的做得出来。
  所以她非常识趣的走开了。
  见好就收,她得罪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他们动动手指,就足够断送她的事业了。
  杯子里的香槟喝完了,江丛羡又从酒保那拿了一杯,这次是度数更高的洋酒。
  他来这儿也不为别的,就是图一醉。
  喝醉了应该就能把脑子里的林望书赶走了吧。
  可这还没喝醉呢,她怎么就从自己脑子里出来了呢。
  还就站在他跟前,穿着一条蓝色缎面的裙子,肩带很细,锁骨和肩膀全部没遮住。
  她更适合白色,江丛羡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白色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着白色裙子,在舞台上弹奏大提琴。
  那个画面直到现在都没能从江丛羡的脑子里离开。
  所以他给她买了很多条白色裙子。
  他想看她穿。
  但她身上的这条裙子,还是很好看。
  她本身就是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像朵长在庄园里,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可是这朵玫瑰的刺太多了,光是往那一站,就足够江丛羡难过了。
  他不想去看她,可是又控制不住的想去看她。
  他太想她了啊,特别想。
  想到他一见到她那张脸就难受的想哭。
  他不常哭的,甚至可以说,他的眼泪稀少到冷血的程度。
  可他最近经常哭。
  半夜被噩梦惊醒了,就看着她的照片哭,失眠睡不着了,也会想哭。
  他太想林望书了,想到情绪过激,开始反胃,然后一直吐。
  吐到胃里没东西了,就开始干呕。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钱,权,或是地位,甚至是仇恨。
  他都可以舍弃的。他只要林望书,也只想要她。
  可她怕他啊,她一看到他就想躲。
  包括现在也是,她看见他了,拉着她朋友的手就往一旁走。
  江丛羡身形微动,想跟过去,却又怕吓到她。
  还是算了。
  他又去喝酒了,把烈性洋酒当水喝。
  孙朝刚跟着他爸到处给那些老前辈们敬完酒,看到江丛羡了,就端着酒杯过来了:“怎么着,今天美女可比之前那批质量好,这都没兴趣?”
  男人没说话。
  孙朝倒也不介意,这人本来就这样,性子阴晴不定的。
  他愿意给你好脸色的时候就冲你笑笑,不愿意的时候,眼里根本就没你这人。
  也不准确,因为他可能从头到尾眼里都没你这号人物。
  无论他是温和的笑着,还是冷着一张脸的时候。
  孙朝在某些方面佩服他,但他打心眼里是还是瞧不起他的。
  白手起家走到现在这个高度,似乎已经足够让人佩服了。
  可白手起家这四个字,也足够让他备受歧视。
  什么圈子都会出现排挤的情况,他们这些人里,几乎都是祖祖辈辈富下来的。
  钱倒是次要,社会地位和背景那些才是无价之宝。
  哪怕林家倒台了,可他们对这个圈子的影响还在。
  那些老前辈们看到林望书了,还是会慈爱的喊一声:“小书。”
  只要她开口,也会给她提供人脉和帮助。
  虽然那些帮助没办法解决她那个不靠谱的爹留下来的烂摊子。
  但能做到这个份上的,也足以见到钱在这个圈子,不算是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