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灵食风靡全星际 完结+番外_13
  太子眼馋地看秦恺喝完了一碗粥,动物的嗅觉往往比人更加敏锐,何况还是能力更为优越的异兽。太子仅凭闻到的香味都知道这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那不仅仅是美食。它眼热地朝周锦南看过去,既然在秦家来人之前,秦恺的一切都由周锦南负责,那么它作为主人的异兽,伙食也该由周锦南负责吧?
  周锦南微笑:“想吃?”
  太子猛点头。
  “行,我一起记在账上,等你们秦家来人的时候结清。”有人愿意爽快买单的情况下,周锦南还是很好说话的。
  他返身回了厨房,给太子吃的自然和秦恺的份不一样。考虑到异兽的胃口都很大,周锦南直接取出一只乳羊,这是昨天周书笛在养殖场订货的时候,顺便带回来的。
  羊身用铁筛子扎破,去腥的香料均匀抹在每一处后一起塞进羊肚,然后直接放进烤箱里烤上十分钟后取出,重新在羊身上抹上香料,又刷上上好的蜂蜜,用锡纸牢牢地包裹住,再次放入烤箱中烤制,在烤制的过程中,周锦南还会根据飘出来的香味判断烤全羊的味道,对火候做出调整。
  烤箱烤好的烤全羊剥掉外表的一层锡纸,吃不出羊肉的腥膻,内里的羊肉外焦里嫩,连着骨头的肉用嘴一抿就下来了,都不需要多废功夫,尤其羊腿上关节部位的骨筋,软糯的口感绝赞。
  周锦南分出自己、周书笛和墨汁要吃的份,剩下大半,全都进了太子的肚子。
  太子这才知道周锦南的厨艺有多精妙,如果顿顿都是这个水准的话,他都想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了。
  海蓝星和首都星相隔了六个星区,即使乘坐最快的军舰,一趟也需要起码半个月的时间。霍宣被秦方宇暗中接到秦家主宅,出来时就多了一个把秦恺接回来的任务。
  他一路上没有做任何停留,马不停蹄地带着秦方宇早已挑选好的两名顶级医师,终于在二十天后抵达了海蓝星。
  对于秦方宇所说的秦恺得到了紧急救治,还有有个少年说他能让秦恺完全恢复的说辞,霍宣一个字都不相信。事实上,对于秦恺的身体状况到底如何,霍宣知道的比秦方宇这个父亲还要清楚。秦恺在这次失踪之前,已经有过精神力崩溃的轻微预兆了,这次突然失忆,肯定和秦恺的精神力暴动有关,也许这个时候,秦恺的精神力崩溃已经开始了。
  但是,星际里,能治疗精神力崩溃的方法还没出现呢!
  霍宣按照秦方宇给的地址到了周家,给他开门的是个清隽风雅的青年,他微微一愣,很快若无其事地在周书笛的带领下进去了。
  周书笛提前知道今天会有首都星秦家的人来,听到有人敲门的时候便意识到是人到了。他把人迎进来,带到客厅里:“秦恺和太子都正在用午餐呢,你要不要也一起吃点?”
  霍宣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拐角后看到正在和太子还有只小雪貂一起抢食的秦恺,懵住了。
  这场面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啊!不是说秦恺伤势严重卧病在床的吗?这个活蹦乱跳的人到底是谁啊?!!!
  这段时间,家里的厨房完全成了周锦南的一言堂,周书笛只被允许在旁边打打下手和观摩,于是所有人有口福了。
  今天中午的菜单是灯影牛肉干、炝三鲜、排骨藕汤和清汤蟹粉狮子头,秦恺还有一份周锦南专门给他做的清蒸刀鱼和一碗灵稻粥,粥里的具体食材和药材,周锦南会根据秦恺的身体变化每天加以变动。
  灯影牛肉干是用周锦南这些天里直接做好现成的,他做了一大锅,想吃的时候直接切出一部分端盘就能上桌,虽然做起来费功夫,但是一次性做了这么多后面好些天能省事。要是偷懒不想切,还可以像墨汁那样撕一大块牛肉干下来,拿在手里当零嘴一条条撕着吃,墨汁用这样的办法,已经把上次周锦南做的存货解决的差不多了。太子看到墨汁这样的吃法后马上加以效仿,每天都在计算它和墨汁到底谁吃的多。
  排骨藕汤周锦南用了最家常的做法,家里现在吃饭的有五张嘴,其中还有个太子这样的大胃王,要是每道菜都像灯影牛肉干那么费事,周锦南一天其他什么都不用管,光在厨房里呆着了。
  但周锦南对食材的把控力,使得即使是最普通的做法,也让一道家常菜变得美味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3=
  第十章
  “小舅,你怎么来了?”家里来了三个人,这么明显的动静让餐桌上打得火热的一人两兽暂时停战,秦恺虽然现在记忆只到六岁,但是六岁以内的人还是能认全的,因此他对霍宣的到来既惊讶又高兴,是那种小孩子在陌生的环境下突然看到了熟悉而信任的人的安全感。
  霍宣已经提前从秦方宇那得知了秦恺的情况,他心中为秦恺的遭遇难过,面上却淡淡地笑:“秦恺,小舅来接你回首都星,你爸爸他们都在家里等着急了。”
  谁知秦恺摇摇头说:“我不回去,家里一点也不好,我就在这里,哪都不去!小舅你也来吃。”
  霍宣眼神暗了暗,想到秦恺六岁的时候,心中不由得叹息一声,避过这个话题不谈:“那好,我们先吃。”
  多了三个人,桌上的菜分量明显不够吃,周书笛去厨房把剩下的灯影牛肉干全部都切了,又多盛了一大碗排骨藕汤,再配个白米饭……嗯,应该够了吧?
  霍宣随意地扬了扬手,让他带来的两个医生,陈文彦和霍清漪和他一起坐下。他自己对面前的这些美食没什么想法,只觉得闻起来非常勾引人的食欲,但是不至于为此变色。在首都星上,他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于是他仅仅给自己装了一小碗排骨藕汤,闲闲地搅动了两下,漫不经心地喝了两口。澄澈的骨汤意外的爽口,猪骨的鲜味和莲藕的清爽契合的恰到好处,温柔地唤醒了霍宣的味蕾和食欲。
  他情不自禁的夹起一块排骨,排骨每根都剁成五公分长的大小,炖到排骨的骨肉微微分离,骨头上的瘦肉分布极其均匀,轻易就能把骨头上的肉吃的干净,而且连骨头都炖到酥软能咬得动,轻轻吮吸骨头里的骨髓都能被吸出来。莲藕选用的是上好的粉藕,滚刀切成块,粉粉糯糯的,吃起来能拉出长长的银白色细丝。以霍宣刁钻的舌头,能吃出来所有的食材都是靠本身的鲜味,没有一点现在餐厅里常用的味精的味道。
  排骨藕汤不知不觉间就被霍宣吃到了底,霍宣这才意识到他先入为主的错觉让他错过了什么,眼看桌上几个人风卷残云一般的速度,他果断给自己再盛了一碗排骨藕汤,然后盯上了最后一个蟹粉狮子头,朝太子微微笑:“太子,把那个狮子头留给我怎么样?”
  好不容易从墨汁和秦恺嘴下抢到了最后一个蟹粉狮子头的太子听到霍宣开口,心里一个咯噔,黑色的虎脸看不出表情:“我已经吃过的你也要吗?”
  “你那个不是完好的吗?”
  太子面不改色:“我舔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