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沈建林的练手
  黄霸天只能被动的用匕首去低档沈建林,只是手刚伸出去,就被沈建林一个飞踢,把他手中的匕首给踢飞了,他一双眼睛满是兴趣和沉迷,继而向黄霸天进攻。
  黄霸天才和他抵挡了两下,手脚发麻起来,他心中暗骂沈建林,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力气比其他人大许多吗?他的一拳一脚,都比别人沉重得多,和他硬碰硬,绝对是自己吃亏。
  他恼怒的对着自己手下的喽啰道:“还不过来帮忙?”
  那些喽啰马上放过了李玉雪,不得已的过来支援黄霸天。
  李玉雪一自由了,马上退到一旁,把知琴扶了起来,走到一边,然后看着沈建林对付这四个地痞流氓。
  沈建林真的如疯子一般,看起来毫无章法的乱打乱踩,乱踢,很快的这四个地痞流氓都支持不住了,被沈建林狠狠的打伤在地上,连爬都爬不起来了,他们只能求饶:“沈公子,放过我们吧……我们实在是不行了。”
  “来!快起来,继续打啊,我还没打过瘾呢?这才是练练手呢!”沈建林做出打架的姿势,对着躺在地上的四个人,一脸兴奋的勾了勾手指头。
  你才练手就打得我们落花流水,你真的打兴奋了,我们还不得残疾了啊?四个地痞流氓互相无奈的对视了一眼,他们怎么那么倒霉,遇到了这个疯子。他们马上迅速的爬了起来,屁滚尿流的跑了:“沈公子……我们不打了……也不调戏女子了……”
  “喂喂喂!别跑啊,来啊,继续啊……我还没上手呢……”沈建林惊愕的向黄霸天等人挥手。
  周围围观的人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之前那个打算出手的愣头青问隔壁的人道“这个沈公子是什么人?他怎么不怕摄政王小妾的家里人呢?”
  “他当然不怕了!你是什么人?如果你打抱不平的话,那些地痞流氓绝对会找上门来找你算账。但是他不同,他是这里的沈家的公子!就连地皮流氓都不敢得罪他。一是因为他的家世,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
  他家有后台,摄政王的小妾家的人也不敢去招惹他。另一个是因为他噬爱打架!经常去找人打架!再加上他天生的力气比普通人还大,被他打一拳,或者是踢一脚,实在是够呛……他被人称为疯子呢!谁都怕被他咬上!”
  “原来如此!”
  在周围的人小声的议论纷纷的时候,李玉雪看到那些地痞流氓都离开了,她就扶住了知琴,盈盈的向前,对着沈建林施礼道:“多谢沈公子救命之恩!”
  李玉雪是认识沈建林的,因为她曾经在李沐云的身边见过沈健林。也知道这个沈建林是自己弟弟的好朋友。
  “不用谢,不用谢!”沈建林扫了一眼李玉雪,觉得她挺好看的,而且还有点有眼熟,的确是有点眼熟,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所以他才多看了两眼,这才想起这个人不就是李沐云的那个十分安静的嫡姐吗?他马上挤出一丝笑容:“原来是李三小姐!”
  “今天如果不是遇到沈公子的话,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玉雪在这里再次向沈公子致谢!。”李玉雪再次感谢的施礼。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不知道李三小姐也是来娘娘庙上香的吗?”沈建林扫了一眼李玉雪的外貌,这个李玉雪不愧是李沐云的嫡亲姐姐啊。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容貌出彩!这样的人,也需要来娘娘庙求姻缘的吗?
  李玉雪听到这个“也”字,忍不住的心中带着同感,带着一丝笑意问:“是啊!沈公子你也是来娘娘庙上香的吧?”
  “哈哈!”沈建林大笑起来,他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满脸的不好意思:“还不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我这个人,经常喜欢打架。在裴沛东这个家伙称我为疯子之后,大家都私底下这样叫我!
  再加上我长成这个样子,我娘一直说要找个人来管管我……但是那些人千金小姐都看不上我这样的人,所以我娘把我逼到娘娘庙里来上香呢……我刚才是偷偷的躲开我娘,出来透透气的。”
  李玉雪看着沈建林一副憨厚的模样。她忍不住的噗嗤的一声笑了起来。其实沈建林的外貌,的确不是很好看。他的确是微胖,有点胖嘟嘟的身材,圆圆的,再加上他胖胖的圆脸,可以说,如今大众的审美观都不喜欢这个模样的人,但是自己并不讨厌,“其实你看起来,挺喜感的嘛!”
  沈建林看到李玉雪笑了起来,心中微微一动,这李玉雪笑起来,更加的好看了,淡扫娥眉,盈盈的双眼,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一身白色的长裙,腰不盈一握,的确是美不胜收。而且他还说自己的模样带着喜感,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对自己说……
  他莫名的脸色微红起来了:“多谢谬赞了!”其实他很想问,李玉雪长得那么好看,为何要来娘娘庙来求姻缘,估计很多人想要求娶她的吧。
  但是这话,他不可能当着李玉雪的面问出来,他十分绅士的把李玉雪送回去,找到了沈氏之后,确认她完全安全了,他就转身的把这个问题去问自己的母亲沈夫人。
  “怎么?你看上了李家的李三小姐?”沈夫人问自己的儿子?
  沈建林脸色微微红了起来,马上害羞地否认“娘,没有,没有,我没有看上她。”
  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德行?作为母亲的沈夫人一眼就看出来了。自己的儿子真的对这个李三小姐有点上心了。
  “怎么说呢?这个李三小姐人长得是不错的。但是她的年纪太大了,已经十六岁了,过年以后,就十七岁了。再加上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她曾经在京城被人退婚过。
  一般世家的子弟都不会让她那样的人当自家的媳妇,因为这是丢面子的事情,把被退婚的女子配给自己的儿子的话,到时候,是被别人说闲话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