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在劫难逃
愤怒涌上心头,杀心都从我心头升起,瞬间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仇人相见,分外脸红’,往日屈辱涌上心头,好在我强力压抑住了,因为我不想惊动这只正好撞到笼子里的恶魔。
我看着这个号称姓刘的,陈胖子的工厂合伙人,心里越来越不舒服,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九九六年,我为他发两个月传单,他工资一分没给我,害得我那天伤心得准备把自己走死,那时的我才十六七岁,他狗日的也毫不带丁点儿仁慈心。
况且我才多少钱,我那样的一个有上进心的少年,他竟然也骗,简直罪大恶极。
我曾暗暗发誓,要是再让我遇见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但看他的表情,完全不记得我了,或许是他伤害过太多的人,记不过来。我稳定情绪,仔细打量,我可是个谨慎的人,万一弄错了,影响我的名声,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我报复他的,我决定要把这个‘荣幸’送给他。
如果认错人,我不只要丢脸,也会让陈胖子觉得没有脸,这可是会发生连贯反应的,甚至传出去,成为江湖上茶余饭后的笑谈。
我一直注意看他,越看越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就是我要找的仇人。想来,要是我那晚真的死在树下,岂不便宜他这狗日的。
坐下来后,陈胖子又让姓刘重新点菜,他想让姓刘的表现一番,这也是规矩,见面要‘有礼’,好酒好菜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趁着他二人在小芬指导下点菜的时候,我借故喉咙有些不舒服,让梁凤书陪我到厕所看看。进厕所,关上门,我马上告诉梁凤书:“这个姓刘的就是我发传单时的老板,你知道的,狗日的差点让我自杀了。”
梁凤书深吸一口气,冷静的问道:“没有认错吧?”
“肯定没有,化成灰我也认得。”想起那些日子,我的眼里不知不觉竟然涌出泪水,可能是因为那段委屈一直在心中,那个漆黑的雨夜我怎么也无法忘记,我甚至能想起那棵榕树的样子,还有黑夜里的鬼魅魍魉。
苦难和委屈我经历得多了,而唯独那一次一直梗在我的心中,因为那是我工作最认真的一次,是一个纯真少年带着无限的真诚,用最认真卖力的态度工作,只为心中对那些幻想中美好的向往,就是这个狗东西,让少年时的我对这个世界开始怀疑,开始警惕,那种无助和伤心无人能理解。当时哪怕他找个理由不给我结清所有工资,给我几百块钱的遣散费,我也不会伤心欲绝,纯真的我一定会理解他的,但他做的太绝,不只不给我钱,还让房东赶我,让查暂住证的威胁我。
这就好比花言巧语、赌咒发誓骗取一个黄花闺女的贞操,完事以后,马上翻脸不认,骂骂咧咧地大摇大摆离开,这能不让人记恨吗?那是我的第一次工作。
心里一直梗着委屈和仇恨,仇人突然出现在眼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心中的梗往上涌,泪水也夺眶而出,梁凤书拿纸巾给我擦泪,小声安慰说:“麦子,别哭,你一哭,我心都碎了,我们今天就把这仇报了,不过,你想好身份的问题,只要想好了,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我背靠着被空调吹得冰冷的墙壁,略微沉思,拿出电话,打给阿虎,这是我第一次找他办事,我说要弄一个人,他什么也没问,就说:“对方多少人,我亲自给你办。”
阿虎从罗湖到蛇口这家海边酒店需要一些时间,我咨询他要不要先打电话给北仔,让他先派人过来,把姓刘的先控制起来,阿虎在电话中说:“麦哥,佛爷说了,江湖事不牵扯你进去,电话我来打,告诉我地址,只要在深圳,他插翅难飞。”
如果我直接打电话给北仔,他也一定会为我办的,依照规矩,我与他没有什么往来,况且佛爷交代的,让我有事找阿虎。逢年过节在佛爷哪里都有和这些头目相聚过,而且这事对北仔也不难,江湖人对这样的事情趋之若鹜,巴不得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好从中捞些钱。
我和梁凤书稳定情绪,出去继续坐下来,小芬不停的看我,可能看出了我情绪有变,害怕是因为她带了陈胖子来我不高兴,桌子上又不好问,只能不停的看我。
几乎贵的菜都一一点上,还有两瓶价值不菲的法国红葡萄酒,姓刘的一直不停的说着恭维的话,说见到我机会难得,一定要好好的请请我。
我心中发呕,可是面上强装镇定,不停的点头配合他。
一笑泯恩仇的事情说得容易,真要把人的心伤得太狠,没有人能轻易说出原谅,他欠我的不只是工资,他糟蹋了一个纯真少年对社会的所有美好期盼,用最直接而残酷的方式,连一个过渡期都不给。
北仔进包间时,身边站着黑莽仔,还有两个五大三粗、胳膊上画着动物的小弟。尽管北仔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陈胖子和姓刘的马上笑容都僵了,一看这四个人都不是善茬,突然进来,只对我点头打招呼,他们感觉到气氛极其不对。
我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指着姓刘的:“先弄到墙角,听我慢慢说。”
我的话刚说完,那两个小弟已经出手,碰的一声,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人随后被一脚踹到墙角,一人一只脚踏在他身上。
陈胖子顿时慌张,站起来,看看墙角,又看看我,几近哀求的对我说:“麦子哥,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北仔对着陈胖子一声怒吼:“丢你老母啊,屁话再多,连你一起弄,小师傅什么人?他要弄得人还能求情吗?啊!死胖子。”
我忙招呼道:“陈老板,你放心的坐着,今天你是客人,保证不伤你半分毫;北老大,你也坐下来,陈老板是我的好朋友,你别吓唬他,不是客套话,真是好朋友,是我妹夫,我们吃饭,慢慢吃,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小芬,倒酒。”
我看着这个号称姓刘的,陈胖子的工厂合伙人,心里越来越不舒服,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九九六年,我为他发两个月传单,他工资一分没给我,害得我那天伤心得准备把自己走死,那时的我才十六七岁,他狗日的也毫不带丁点儿仁慈心。
况且我才多少钱,我那样的一个有上进心的少年,他竟然也骗,简直罪大恶极。
我曾暗暗发誓,要是再让我遇见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但看他的表情,完全不记得我了,或许是他伤害过太多的人,记不过来。我稳定情绪,仔细打量,我可是个谨慎的人,万一弄错了,影响我的名声,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我报复他的,我决定要把这个‘荣幸’送给他。
如果认错人,我不只要丢脸,也会让陈胖子觉得没有脸,这可是会发生连贯反应的,甚至传出去,成为江湖上茶余饭后的笑谈。
我一直注意看他,越看越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就是我要找的仇人。想来,要是我那晚真的死在树下,岂不便宜他这狗日的。
坐下来后,陈胖子又让姓刘重新点菜,他想让姓刘的表现一番,这也是规矩,见面要‘有礼’,好酒好菜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趁着他二人在小芬指导下点菜的时候,我借故喉咙有些不舒服,让梁凤书陪我到厕所看看。进厕所,关上门,我马上告诉梁凤书:“这个姓刘的就是我发传单时的老板,你知道的,狗日的差点让我自杀了。”
梁凤书深吸一口气,冷静的问道:“没有认错吧?”
“肯定没有,化成灰我也认得。”想起那些日子,我的眼里不知不觉竟然涌出泪水,可能是因为那段委屈一直在心中,那个漆黑的雨夜我怎么也无法忘记,我甚至能想起那棵榕树的样子,还有黑夜里的鬼魅魍魉。
苦难和委屈我经历得多了,而唯独那一次一直梗在我的心中,因为那是我工作最认真的一次,是一个纯真少年带着无限的真诚,用最认真卖力的态度工作,只为心中对那些幻想中美好的向往,就是这个狗东西,让少年时的我对这个世界开始怀疑,开始警惕,那种无助和伤心无人能理解。当时哪怕他找个理由不给我结清所有工资,给我几百块钱的遣散费,我也不会伤心欲绝,纯真的我一定会理解他的,但他做的太绝,不只不给我钱,还让房东赶我,让查暂住证的威胁我。
这就好比花言巧语、赌咒发誓骗取一个黄花闺女的贞操,完事以后,马上翻脸不认,骂骂咧咧地大摇大摆离开,这能不让人记恨吗?那是我的第一次工作。
心里一直梗着委屈和仇恨,仇人突然出现在眼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心中的梗往上涌,泪水也夺眶而出,梁凤书拿纸巾给我擦泪,小声安慰说:“麦子,别哭,你一哭,我心都碎了,我们今天就把这仇报了,不过,你想好身份的问题,只要想好了,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我背靠着被空调吹得冰冷的墙壁,略微沉思,拿出电话,打给阿虎,这是我第一次找他办事,我说要弄一个人,他什么也没问,就说:“对方多少人,我亲自给你办。”
阿虎从罗湖到蛇口这家海边酒店需要一些时间,我咨询他要不要先打电话给北仔,让他先派人过来,把姓刘的先控制起来,阿虎在电话中说:“麦哥,佛爷说了,江湖事不牵扯你进去,电话我来打,告诉我地址,只要在深圳,他插翅难飞。”
如果我直接打电话给北仔,他也一定会为我办的,依照规矩,我与他没有什么往来,况且佛爷交代的,让我有事找阿虎。逢年过节在佛爷哪里都有和这些头目相聚过,而且这事对北仔也不难,江湖人对这样的事情趋之若鹜,巴不得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好从中捞些钱。
我和梁凤书稳定情绪,出去继续坐下来,小芬不停的看我,可能看出了我情绪有变,害怕是因为她带了陈胖子来我不高兴,桌子上又不好问,只能不停的看我。
几乎贵的菜都一一点上,还有两瓶价值不菲的法国红葡萄酒,姓刘的一直不停的说着恭维的话,说见到我机会难得,一定要好好的请请我。
我心中发呕,可是面上强装镇定,不停的点头配合他。
一笑泯恩仇的事情说得容易,真要把人的心伤得太狠,没有人能轻易说出原谅,他欠我的不只是工资,他糟蹋了一个纯真少年对社会的所有美好期盼,用最直接而残酷的方式,连一个过渡期都不给。
北仔进包间时,身边站着黑莽仔,还有两个五大三粗、胳膊上画着动物的小弟。尽管北仔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陈胖子和姓刘的马上笑容都僵了,一看这四个人都不是善茬,突然进来,只对我点头打招呼,他们感觉到气氛极其不对。
我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指着姓刘的:“先弄到墙角,听我慢慢说。”
我的话刚说完,那两个小弟已经出手,碰的一声,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人随后被一脚踹到墙角,一人一只脚踏在他身上。
陈胖子顿时慌张,站起来,看看墙角,又看看我,几近哀求的对我说:“麦子哥,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北仔对着陈胖子一声怒吼:“丢你老母啊,屁话再多,连你一起弄,小师傅什么人?他要弄得人还能求情吗?啊!死胖子。”
我忙招呼道:“陈老板,你放心的坐着,今天你是客人,保证不伤你半分毫;北老大,你也坐下来,陈老板是我的好朋友,你别吓唬他,不是客套话,真是好朋友,是我妹夫,我们吃饭,慢慢吃,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小芬,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