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2章江湖接班人埋骨异乡
刚出事的那段时间,很多人想方设法的来找我和梁凤书,特别是在梁凤书出狱以后,他们总以为我有‘捞人’的本领。同耀仔一同抓进去的有好几十人,这些人都是没有靠山、没有钱的‘穷混混’,平时出点小事,唯一的指望是耀仔,连耀仔也进去了,他们求救无望。
见梁凤书半个月就出来了,便到我们楼下来堵我和梁凤书,希望我们能把他们的爱人、亲人或朋友,从里面捞出来。我没有本事帮他们,也只好躲着不见,接梁凤书出来后,我们直接去了小梅沙的酒店,一个多月后,又换好几家酒店住,直到事情差不多风平浪静了才回去。
佛爷倒是可以救他们,可是佛爷不是谁都能见的,就连市面上的大哥要见佛爷,都得提前预约,还得看佛爷心情。
案子还没有判下来时,据露露和小芬说,大川和飞飞的老婆又重出江湖了,不过已经无法去夜场挣钱,姿色和青春都没有了竞争力,只能去路边‘发廊’做低价客。我想她们一定是对这都市有眷恋,就算是卑贱的活着,也不愿离开这个繁华之地,不如此卑贱的活着,生活还能更好吗?
不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还有一个原因,担心他们问起他们老婆在外面怎么样时,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实话,那样太伤他们了,可我也不想用谎言去欺骗一个将死之人。要是他们拜托我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这份心,我对同在这个城市的亲哥哥李木,都没有照顾,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怎么会去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呢?而且我也不是曹操,那时的我对少妇没什么兴趣。
按理来说,我有这个能力,兄弟一场,还是该去见最后一面的。
都市里的生活残酷,不是人到了都市就变得残酷,而是生活太不容易,随时都可能弹尽粮绝,谁能顾得上谁呢?看似繁华美丽的都市,其实就是一个黑洞,悄无声息的吞噬了人的岁月,比悄无声息吞噬生命更残酷的是,在吞噬人的生命之前,先吞噬了人的善良和纯真,使人在消耗掉生命之前,早已面目全非。
人类从残忍无情的野兽进化成为人,可能经历了百万年,而生活把人变回无情的野兽,只需要一瞬间,仅仅一个‘利’字就够了。
我很庆幸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也曾以为自己会做一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在我决定要把自己走死的那天,这样想过,好在并没有死,估计还是我没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那时活得像一条野狗,世界上从没有过野狗自杀的吧?我也不算是怕死,虽然没有死,照镜子时,我尽量把自己看成一个进化成熟的人。
允许我探望他们俩,就是他们时日无多了,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知道大概活不了几个月了。
春雨结束时,我带着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又上梧桐山,还带了铁锹、祭拜品等等,陪葬品是几瓶好酒,我自己都没舍得喝,这算是对他们最后的仗义。
只有梁凤书、露露、小芬陪着我一起,再没有别人来为他们俩送行。江湖上只认大哥,就像奥运会后,大多数人只知道冠军,少有人记得起亚军、季军是谁。阿辉、强仔奋斗是几年,战绩无数,那些身上的道道伤痕都分明的记刻着,可是到死也没能获得冠军,最后一程这样孤独,好在有我们四个,其中两个还是他们曾经的‘红颜知己’。
因害怕山顶有别人,我们选择在半下午山上,东西和骨灰都用旅行袋提着,到山顶时,等看夕阳的人全部离去以后,我们四人才钻入林中。我拿出从前在家乡干农活时的劲头,在那个被雷劈过的老树旁,很快掘出一个坑,足够安放阿辉和强仔的两个小盒子和随葬品,占不了多大的地方,埋好以后把土填平,洒上枯枝败叶,与四周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身影,可是我总感觉他躲在什么地方看着我,时不时让我身体发麻。下山时,城市的灯火已经亮起,辉煌如故。从到达山顶到下山上车,我们四人一句话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露露启动车子时,我才说:“等一下。”
打开车窗,看着暮色苍茫中的山林,我轻声说道:“耀仔,你的事情我办完了,阿辉、强仔,山中岁月静好,你们好好的享受吧。”
夜风呜咽,弘法寺的飞檐斗拱上的灯亮起来了。
离开梧桐山,我们四人又汇入都市浩浩荡荡的车水马龙之中,霓虹灯那样璀璨,夜色那样喧嚣,没有人知道我们刚刚把两个正值壮年的外乡人,埋葬在能看见晨曦的山顶,那里望得见这座城市的繁华,望得见大海碧波浩荡,但望不见他们祖祖辈辈的故乡,做了山中的孤魂野鬼,也闻不到故乡的任何气息。我知道,万重山外贫穷故乡的味道,无法抵达遥远外的繁华,我曾睡在异乡黑夜的街头深嗅过很多次,异乡只有苍凉,繁华中也是苍凉的味道,还有身外成群结队的野兽味。
从提着骨灰上山,一直到汇入车水马龙,这期间起码有四五个小时,三个女人几乎不曾说话,她们在一起能沉默如此之久,让我很是惊奇。无论是用超长时间的沉默表示深深哀悼,还是心中对熟悉的人死去的恐惧,沉默比叽叽喳喳终究显得庄严,这是对阿辉和强仔的尊重。
我猜想她们在沉默中,各自应该都暗自对二人说过什么,因为在我埋葬好二人的骨灰盒时,我看见她们的嘴角似乎都在颤抖。说了什么不重要,都是身在异乡的流浪者,大概也就差不离,要么是悲悯年轻的生命,不该如此客死异乡,连父母亲人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要么是将心比心,担心自己有一天也将埋骨异乡。
见梁凤书半个月就出来了,便到我们楼下来堵我和梁凤书,希望我们能把他们的爱人、亲人或朋友,从里面捞出来。我没有本事帮他们,也只好躲着不见,接梁凤书出来后,我们直接去了小梅沙的酒店,一个多月后,又换好几家酒店住,直到事情差不多风平浪静了才回去。
佛爷倒是可以救他们,可是佛爷不是谁都能见的,就连市面上的大哥要见佛爷,都得提前预约,还得看佛爷心情。
案子还没有判下来时,据露露和小芬说,大川和飞飞的老婆又重出江湖了,不过已经无法去夜场挣钱,姿色和青春都没有了竞争力,只能去路边‘发廊’做低价客。我想她们一定是对这都市有眷恋,就算是卑贱的活着,也不愿离开这个繁华之地,不如此卑贱的活着,生活还能更好吗?
不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还有一个原因,担心他们问起他们老婆在外面怎么样时,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实话,那样太伤他们了,可我也不想用谎言去欺骗一个将死之人。要是他们拜托我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这份心,我对同在这个城市的亲哥哥李木,都没有照顾,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怎么会去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呢?而且我也不是曹操,那时的我对少妇没什么兴趣。
按理来说,我有这个能力,兄弟一场,还是该去见最后一面的。
都市里的生活残酷,不是人到了都市就变得残酷,而是生活太不容易,随时都可能弹尽粮绝,谁能顾得上谁呢?看似繁华美丽的都市,其实就是一个黑洞,悄无声息的吞噬了人的岁月,比悄无声息吞噬生命更残酷的是,在吞噬人的生命之前,先吞噬了人的善良和纯真,使人在消耗掉生命之前,早已面目全非。
人类从残忍无情的野兽进化成为人,可能经历了百万年,而生活把人变回无情的野兽,只需要一瞬间,仅仅一个‘利’字就够了。
我很庆幸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也曾以为自己会做一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在我决定要把自己走死的那天,这样想过,好在并没有死,估计还是我没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那时活得像一条野狗,世界上从没有过野狗自杀的吧?我也不算是怕死,虽然没有死,照镜子时,我尽量把自己看成一个进化成熟的人。
允许我探望他们俩,就是他们时日无多了,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知道大概活不了几个月了。
春雨结束时,我带着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又上梧桐山,还带了铁锹、祭拜品等等,陪葬品是几瓶好酒,我自己都没舍得喝,这算是对他们最后的仗义。
只有梁凤书、露露、小芬陪着我一起,再没有别人来为他们俩送行。江湖上只认大哥,就像奥运会后,大多数人只知道冠军,少有人记得起亚军、季军是谁。阿辉、强仔奋斗是几年,战绩无数,那些身上的道道伤痕都分明的记刻着,可是到死也没能获得冠军,最后一程这样孤独,好在有我们四个,其中两个还是他们曾经的‘红颜知己’。
因害怕山顶有别人,我们选择在半下午山上,东西和骨灰都用旅行袋提着,到山顶时,等看夕阳的人全部离去以后,我们四人才钻入林中。我拿出从前在家乡干农活时的劲头,在那个被雷劈过的老树旁,很快掘出一个坑,足够安放阿辉和强仔的两个小盒子和随葬品,占不了多大的地方,埋好以后把土填平,洒上枯枝败叶,与四周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身影,可是我总感觉他躲在什么地方看着我,时不时让我身体发麻。下山时,城市的灯火已经亮起,辉煌如故。从到达山顶到下山上车,我们四人一句话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露露启动车子时,我才说:“等一下。”
打开车窗,看着暮色苍茫中的山林,我轻声说道:“耀仔,你的事情我办完了,阿辉、强仔,山中岁月静好,你们好好的享受吧。”
夜风呜咽,弘法寺的飞檐斗拱上的灯亮起来了。
离开梧桐山,我们四人又汇入都市浩浩荡荡的车水马龙之中,霓虹灯那样璀璨,夜色那样喧嚣,没有人知道我们刚刚把两个正值壮年的外乡人,埋葬在能看见晨曦的山顶,那里望得见这座城市的繁华,望得见大海碧波浩荡,但望不见他们祖祖辈辈的故乡,做了山中的孤魂野鬼,也闻不到故乡的任何气息。我知道,万重山外贫穷故乡的味道,无法抵达遥远外的繁华,我曾睡在异乡黑夜的街头深嗅过很多次,异乡只有苍凉,繁华中也是苍凉的味道,还有身外成群结队的野兽味。
从提着骨灰上山,一直到汇入车水马龙,这期间起码有四五个小时,三个女人几乎不曾说话,她们在一起能沉默如此之久,让我很是惊奇。无论是用超长时间的沉默表示深深哀悼,还是心中对熟悉的人死去的恐惧,沉默比叽叽喳喳终究显得庄严,这是对阿辉和强仔的尊重。
我猜想她们在沉默中,各自应该都暗自对二人说过什么,因为在我埋葬好二人的骨灰盒时,我看见她们的嘴角似乎都在颤抖。说了什么不重要,都是身在异乡的流浪者,大概也就差不离,要么是悲悯年轻的生命,不该如此客死异乡,连父母亲人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要么是将心比心,担心自己有一天也将埋骨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