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零章:冒险精神可嘉
这个孩子跟其他性格外放的孩子不一样,早早练就了沉稳的性子,本事也一点不差,过目不忘的聪颖让夜墨寒非常喜爱。
有他在旁边跟着夜墨寒就放心了,遇到动手的事,一个还能顶十个,他打算这次过后,送墨云去凤天赐那里学艺,这孩子今后是一定要被带在身边的。
现在,夜墨寒和林乐瑶身边都没个得力的助手,谁都知道,这次被他派出来的人中,会有接替米罗和米安做老板和老板娘贴身特助的人。
先前他们都以为能成供职于情报机构或者做科研已经是最好的出路,当看到米罗被boss信任,大部分时间都是他替boss管理集团,和米安现在的归处,每个人就都想成为下一个米罗和米安。
所以哪怕是十几岁的孩子也懂得把握机会。
“墨云,保护好赵叔和翟大哥。”
墨云本来就姓墨,跟米姓家族都一样是m音开头的,加之他自己并不想丢掉过去,所以夜墨寒并没给他改名字。
名字跟人一样如墨似云,性子淡然的很,可是眼睛中的锋芒丝毫没有因为年纪挡住。
“是,boss。”
林乐瑶在墨云出去准备时,忙找出她的私家存货,大boss亲手制作的牛肉干,还有熬得金澄澄暖融融冒着热气的药茶,另外又递给他一件又保暖又抗风的披风。
“墨云,把这些带上。”
少年接过这些东西,手心有点冒汗:“谢谢,没事我先出去了。”
夜墨寒拉着她一起坐在了门槛上,和她一起笑看着墨云一直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连脚下的路都走不好。
墨云抬头,冰澈的眸子被夕阳照着,脸上有些热辣,可是很暖,很舒服。
能被夜墨寒收留是他们这些孩子的幸运,能得到老板和老板娘的青睐,就不容易了,能得到呵护就更不容易了。
虽然墨云知道,这个老板娘很不错,但他没想到会收到这些东西,毕竟夜墨寒给他们的已经非常好了。
林乐瑶在过节的时候给每一个孩子都送了礼物,就连他的床头都摆着她送的一份集邮册,事实上这个老板娘送的礼物都是针对他们每一个人的喜好。
这都不是最触动他的,最触动他的是那册邮票中有一张跟他童年时记忆里一模一样的,墨云一直记得这件事,虽然知道这是个偶然,但他还是不自觉的把这个老板娘放在离心最近的位置,在这之前这里只有收留他给他这一切的夜墨寒。
是林乐瑶给他的心里填了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色彩,如今又添了暖意。
夜墨寒对墨云的知进退和嫌少说出口的“谢谢”很满意,能让墨云说出心里话,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这孩子怎么样?”
林乐瑶点点头:“很好。”
“喜欢的话,以后就让他跟着你了。”
女孩子中,像米安那样里里外外都沉稳的不像话的女孩不多,他不希望再弄个米雪那样拎不清的放在她身边,墨云虽然是男孩子,但沉默寡言,很适合接替米安。
这阵子,五小只凑到一起闲来无事就会谈论一下这些孩子,就连艾尼尔都看好了一个,打算 学狂热分子,两个人非常谈得来,莫向东也找到一个对枪械非常在行的男孩子,也打算只要夜墨寒放人,就把人带在身边。
这给了他们极大的乐趣。
林乐瑶从一开始就觉得墨云很特别,在得知他过目不忘,更喜欢了。但老是挖自家墙角,有点不地道。
“那你呢?”
夜墨寒下巴朝院子里抬了抬:“max吧!”
显然他对墨云更满意,可是林乐瑶身边才需要墨云,而墨云这种骨子里冷到极致的人,也需要像林乐瑶一样能给他温暖的人,这是夜墨寒没有的,不仅没有他还要从他的小白兔身上吸取温暖呢!
米姓家族中,夜墨寒最喜欢的是这孩子,也看得最明白,墨云无法真心融入米姓家族。这孩子将来如果走歪,会很可怕,透过他的眼睛,夜墨寒能看到,其他人只是他脚下的芸芸众生,如同蝼蚁一般。
他的本性和夜墨寒是一样的,嗜血!
幸运的是,夜墨寒从小生长在米雪儿身边,充满爱和温暖,还有性子活泼开朗的表弟,单纯可爱的姨母。但墨云什么都没有,让他跟着林乐瑶这个对自己人从来都只是纵容,心软的人,很好,有人温暖墨云,至少他不会迷失自己。
两人的目光追着那些孩子,每个人都很羡慕墨云,他们又将目光看向另外一个最高大的男孩子。
max是这些孩子里最大的,没有墨云的能力强,但算是通透,性子稳还踏实可靠,整个人跟个雕塑一样,冷得很。
林乐瑶觉得他跟夜墨寒很配。
“赵叔好像什么都知道,明明我们什么都没说。”
“赵叔是个明白人。”
原来他说的“等”是等夜森和费尔的明战,这样就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了。
正在她眼怀钦慕的看着夜墨寒时,有人正在心忧,瑶里站在门槛后,和未婚夫妻说。
“我现在不担心赵叔他们找不到墓门,我担心,伯父说的里面的东西。”
瑶里睦自己家里就有个怪物,那东西在瑶里家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年,是能自行繁衍还是从头到尾只是这一只生物,就不得而知了。
他只知道,瑶里家的秘术都要倚靠这个吃毒虫的大虫子,才能控制人的身体、心智。
好在,他这次来,直接把那东西带来了,希望能对他们进去起到作用。
夜墨寒就没他那么担心了,饶是宁息那么邪门的人,也是肉体凡胎,一旦被枪子打到,照样流血。
现代武器的毁灭性已经在于宇翔身上印证,他不怕什么怪物,四家族的秘密太多,要是古墓里什么都没有,他才要失望。
“我跟dick从小就喜欢冒险,小的时候,我们俩总觉得世界上一定有水怪,也会有恐龙活着,要是让我们遇上个哥斯拉,打打怪兽日子才不会无聊。
可是大一点后,我们在穿越澳大利亚时只遇到过鸸鹋和袋鼠这样的大型动物,而尼斯湖里也没发现水怪,鲨鱼在水下是霸主,捞上来照样割了鱼翅熬汤,就因为没找到怪物,我跟dick还伤心了好久。要是古墓里真有什么的话,才不虚此行了。”
听他的话,还有几分期待!
她是不是还要夸他冒险精神可嘉啊?
有他在旁边跟着夜墨寒就放心了,遇到动手的事,一个还能顶十个,他打算这次过后,送墨云去凤天赐那里学艺,这孩子今后是一定要被带在身边的。
现在,夜墨寒和林乐瑶身边都没个得力的助手,谁都知道,这次被他派出来的人中,会有接替米罗和米安做老板和老板娘贴身特助的人。
先前他们都以为能成供职于情报机构或者做科研已经是最好的出路,当看到米罗被boss信任,大部分时间都是他替boss管理集团,和米安现在的归处,每个人就都想成为下一个米罗和米安。
所以哪怕是十几岁的孩子也懂得把握机会。
“墨云,保护好赵叔和翟大哥。”
墨云本来就姓墨,跟米姓家族都一样是m音开头的,加之他自己并不想丢掉过去,所以夜墨寒并没给他改名字。
名字跟人一样如墨似云,性子淡然的很,可是眼睛中的锋芒丝毫没有因为年纪挡住。
“是,boss。”
林乐瑶在墨云出去准备时,忙找出她的私家存货,大boss亲手制作的牛肉干,还有熬得金澄澄暖融融冒着热气的药茶,另外又递给他一件又保暖又抗风的披风。
“墨云,把这些带上。”
少年接过这些东西,手心有点冒汗:“谢谢,没事我先出去了。”
夜墨寒拉着她一起坐在了门槛上,和她一起笑看着墨云一直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连脚下的路都走不好。
墨云抬头,冰澈的眸子被夕阳照着,脸上有些热辣,可是很暖,很舒服。
能被夜墨寒收留是他们这些孩子的幸运,能得到老板和老板娘的青睐,就不容易了,能得到呵护就更不容易了。
虽然墨云知道,这个老板娘很不错,但他没想到会收到这些东西,毕竟夜墨寒给他们的已经非常好了。
林乐瑶在过节的时候给每一个孩子都送了礼物,就连他的床头都摆着她送的一份集邮册,事实上这个老板娘送的礼物都是针对他们每一个人的喜好。
这都不是最触动他的,最触动他的是那册邮票中有一张跟他童年时记忆里一模一样的,墨云一直记得这件事,虽然知道这是个偶然,但他还是不自觉的把这个老板娘放在离心最近的位置,在这之前这里只有收留他给他这一切的夜墨寒。
是林乐瑶给他的心里填了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色彩,如今又添了暖意。
夜墨寒对墨云的知进退和嫌少说出口的“谢谢”很满意,能让墨云说出心里话,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这孩子怎么样?”
林乐瑶点点头:“很好。”
“喜欢的话,以后就让他跟着你了。”
女孩子中,像米安那样里里外外都沉稳的不像话的女孩不多,他不希望再弄个米雪那样拎不清的放在她身边,墨云虽然是男孩子,但沉默寡言,很适合接替米安。
这阵子,五小只凑到一起闲来无事就会谈论一下这些孩子,就连艾尼尔都看好了一个,打算 学狂热分子,两个人非常谈得来,莫向东也找到一个对枪械非常在行的男孩子,也打算只要夜墨寒放人,就把人带在身边。
这给了他们极大的乐趣。
林乐瑶从一开始就觉得墨云很特别,在得知他过目不忘,更喜欢了。但老是挖自家墙角,有点不地道。
“那你呢?”
夜墨寒下巴朝院子里抬了抬:“max吧!”
显然他对墨云更满意,可是林乐瑶身边才需要墨云,而墨云这种骨子里冷到极致的人,也需要像林乐瑶一样能给他温暖的人,这是夜墨寒没有的,不仅没有他还要从他的小白兔身上吸取温暖呢!
米姓家族中,夜墨寒最喜欢的是这孩子,也看得最明白,墨云无法真心融入米姓家族。这孩子将来如果走歪,会很可怕,透过他的眼睛,夜墨寒能看到,其他人只是他脚下的芸芸众生,如同蝼蚁一般。
他的本性和夜墨寒是一样的,嗜血!
幸运的是,夜墨寒从小生长在米雪儿身边,充满爱和温暖,还有性子活泼开朗的表弟,单纯可爱的姨母。但墨云什么都没有,让他跟着林乐瑶这个对自己人从来都只是纵容,心软的人,很好,有人温暖墨云,至少他不会迷失自己。
两人的目光追着那些孩子,每个人都很羡慕墨云,他们又将目光看向另外一个最高大的男孩子。
max是这些孩子里最大的,没有墨云的能力强,但算是通透,性子稳还踏实可靠,整个人跟个雕塑一样,冷得很。
林乐瑶觉得他跟夜墨寒很配。
“赵叔好像什么都知道,明明我们什么都没说。”
“赵叔是个明白人。”
原来他说的“等”是等夜森和费尔的明战,这样就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了。
正在她眼怀钦慕的看着夜墨寒时,有人正在心忧,瑶里站在门槛后,和未婚夫妻说。
“我现在不担心赵叔他们找不到墓门,我担心,伯父说的里面的东西。”
瑶里睦自己家里就有个怪物,那东西在瑶里家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年,是能自行繁衍还是从头到尾只是这一只生物,就不得而知了。
他只知道,瑶里家的秘术都要倚靠这个吃毒虫的大虫子,才能控制人的身体、心智。
好在,他这次来,直接把那东西带来了,希望能对他们进去起到作用。
夜墨寒就没他那么担心了,饶是宁息那么邪门的人,也是肉体凡胎,一旦被枪子打到,照样流血。
现代武器的毁灭性已经在于宇翔身上印证,他不怕什么怪物,四家族的秘密太多,要是古墓里什么都没有,他才要失望。
“我跟dick从小就喜欢冒险,小的时候,我们俩总觉得世界上一定有水怪,也会有恐龙活着,要是让我们遇上个哥斯拉,打打怪兽日子才不会无聊。
可是大一点后,我们在穿越澳大利亚时只遇到过鸸鹋和袋鼠这样的大型动物,而尼斯湖里也没发现水怪,鲨鱼在水下是霸主,捞上来照样割了鱼翅熬汤,就因为没找到怪物,我跟dick还伤心了好久。要是古墓里真有什么的话,才不虚此行了。”
听他的话,还有几分期待!
她是不是还要夸他冒险精神可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