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过客
雉奴虽是皇子,但也平易近人,亲自将慕容天峰扶了起来,“这又不是在宫里,慕容将军无需多礼。”
“晋王殿下,您如何认得表妹?”别说萧府与晋王一向无交集,就连慕容家与晋王之间也很少走动,表妹怎会平白无故的与他相识。
“偶然遇到的,我们现在是朋友。”雉奴呵呵一笑,总不能说是追母鸡时遇到的吧!“你是来寻姐姐的吗?”萧家、慕容家本是连襟,后来更是亲上加亲,这一层关系,雉奴还是懂得的。不过,慕容家乃南燕皇族之后,世代簪缨,一向心高气傲,除了他的父皇,很少买别人的账。
“姨母嘴上不说,心里是担心表妹的。”慕容天峰将目光移向萧可,深为无奈,“既然表妹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我也就放心了,姨母正在气头儿上,谁的话也听不进去,过两日我再劝她,表妹就在这里安心住几日,好在晋王殿下也不是外人。”
萧可点了点头,并不答话,看来还是慕容表哥的心肠好,至少能来寻找她。这位表哥是外冷内热之人吧!看起来冷冷的,眸子里都射着寒星,颇有《水浒传》里武松的味道。萧夫人的姐姐就是他的亲娘,他又娶了兰陵萧氏的族女,两家的关系就更不一般了。
慕容天峰走后,萧可仍是呆呆坐着,虽然陷入僵局,至少这大唐没有白白来过,至少见到了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像小王爷、像唐高宗,将来也许会见到一代女皇武媚娘也不一定。如果能回到一千三百年后,自是要把这段奇遇讲给最好的朋友听。
雉奴走后,夜幕慢慢降临,杏林里安静下来,空余鸟雀低吟声。伟伦在厨房里煮了荠菜粥出来,又特意为客人做了古楼子,胡饼的一种,放了椒豉、羊肉、再用牛油烤制,外焦里嫩,面脆而油香。
两人吃了晚饭,伟伦接着忙活,为客人找来了新被子、新褥子、新枕头,细心地铺陈于竹榻,自己则抱着被褥去了厨房,临走不忘向萧可交待一声,“我去厨房对付一宿,灯油没了自己添,灯油就在窗台上,渴了壶里有水。”
萧可应承下来,越觉得心里过意不去,鸠占鹊巢似的把人家赶走了,厨房是什么模样她也见过,地下只有一堆柴草,难不成他要在柴草上睡觉。一盏油灯明明灭灭,却怎么也睡不着,望望窗外,厨房里的油灯还不曾熄灭,但也不好去打扰他。
胡乱睡了一夜,清晨醒来依旧没有精神,尽管昨夜静的出奇,又不曾被扰,却还是一付没睡饱的样子。早餐仍由主人准备,清粥小菜之外还有蒸饼,两人对桌而食却不发一言。萧可身上的外衣仍是伟伦的袍子,大也不合体,‘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晋王一大早儿又跑到这里来了,身后跟一个名叫高延福的小厮。
“姐姐,我给你带衣服来了。”雉奴果然是个细心的,昨日就发现了萧可的不妥之处,变戏法儿似的从提篮里装了各种好东西,吃食、衣衫、裙帔、首饰,还有一只小孩子玩儿的彩色木鸡,“快去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萧可捧起裙衫踌躇,总不能在两个大男人面前试衣服吧!这座竹屋又没有别的隔间,只好抱了衣服去厨房里换。低头一看,伟伦的被褥、枕头还在柴草堆上搁着,心里更加愧疚。
换了衣服出来,头发还散着,她不会梳唐朝的发髻,以前都是落雁帮她弄好的。幸好衣服很合身,白色襦衫,嫩绿的长裙,配一条鹅黄色帔帛,映衬在杏花林里格外夺目。
“姐姐坐下,我帮你梳头。”雉奴也不用梳子,只用手指笄了头发,扭挽了一个反绾,简单又大方,再用带来的牡丹花钗固定了,轻轻松松搞定。
“这就好了。”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萧可十分满意,挽个发髻其实也蛮简单的。
“下次要带些胭脂水粉来了。”自从来到竹屋,雉奴还不曾搭理过表哥,心思只在萧可身上,“我们去玩儿吧!杏林里可美了,姐姐也能散散心,表哥一起去。”这时,他才想起表哥的存在。
伟伦锁了门,三人一行漫步赏花,雉奴的小随从高延福就在大远处跟随着他们。
人间四月,清风徐徐,落花满地,净土寺钟声浑厚,遥望远山,青青隐隐,春日之景,果能使人心情开朗,半途又遇到李敬玄,四人席地而坐,说起闲话来。
“你是雉奴肚子里的虫子吗?他走到哪儿,你跟到哪儿!陪读,整日陪他游玩还差不多。”
李敬玄才不把好友的数落放在心上,从腰后头拎出一瓶酒来,又从怀里把出几个李子,同伟伦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了起来。两个大男人一大清早儿就喝酒,萧可朝雉奴无奈地一笑,她只听说李敬玄是长城安里学识渊博的才子,世人眼里的另类,平时放荡不羁,整日披头散发,以清客之名寄于晋王府混口饭吃。
好好的杏花之景被两个酒鬼打扰,两人只能寻别的地方玩耍,幸好找到了一处小溪,清清潺潺的,萧可洗了手,在花树下发起呆来,伟伦不温不火,对她这个突然来客的态度也很模糊,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很烦,从而讨厌呢?
“又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儿了?”雉奴自认为很懂她的心思,并肩坐在了一起,“三哥休了你,淑母妃知道吗?要不,我帮你去探探口风?”
“不要。”萧可摇摇头,休都被休了,还能挽回不成?再说,她也不想再挽回什么,“算了,过去的都过去了,不必再提了。”
“也对,人总要往前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雉奴招招手,叫过了小厮高延福,接过一只鸟笼子来,“姐姐,你看这是什么?这只鸟叫‘飞来’,最听我的话。”说完,把鸟笼交在高延福手上,再将笼门打开,然后坐到萧可身边,微笑着伸出一只小手,只说一个‘飞来’,那鸟儿‘扑棱棱’飞到他的掌中了。
这一招,让萧可眼界大开,再看他手上,不过普普通通一只鸟儿,嘴尖尖的,眼小小的,“它能飞到我的手上吗?”
“当然能了。”雉奴把鸟儿塞进笼子里,托起萧可的手说声‘飞来’,那鸟儿‘扑棱棱’落在她的手背上,逗得两人开怀大笑。
“太神奇了。”仔细端详手背上的鸟儿,越看越是喜爱。
“送你了,早晚喂些米就好,不要喂太多。”雉奴很大方,把心爱之物拱手相送。
“送我?”唐高宗竟然送给我鸟儿,这要拿到一千三百年后,却是奇闻呀!且不说他是未来的唐高宗,这孩子也越发的可爱,至少他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甜,才不像那同父异母的弟弟,长了九岁,连声儿姐姐也不会叫。
得了鸟儿,萧可很是开心,同时又念起伟伦来,他即不务农,也不经商,却不为生计发愁,一直都靠雉奴的接济为生吗?“伟伦真是你表哥?”说是亲戚,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一个是花样美男,一个却是长像普普通通的孩子。
“他是我阿舅的儿子,当然是我表哥了。”雉奴浅浅一笑,这一句问得好怪。
“你阿舅。”萧可寻思了一阵儿,他的阿舅不就是长孙无忌吗?武则天生平最恨的人,将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伟伦会不会连带着遭殃?后又摇头,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了,不想也罢。
“姐姐在关心表哥?”雉奴似在察言观色,长叹一声,欲言又止,“怎么说呢!表哥是来这里避世的,他喜欢琅嬛妹妹,怎奈淑母妃与阿舅都不同意,此事只好作罢。从那时起,表哥就不再回家,算是跟阿舅闹僵了。”
怪不得,他不言不笑,眉宇间总有一股淡淡的愁,原来为情所伤。情虽伤人,但伟伦哪里不好?虽然相处时日不多,但他知书达理,中规中矩,淑妃娘娘为何看不上他?十七公主李琅嬛,不就是小王爷的妹妹高阳公主,那种女人有什么好?
萧可完全受了赵玫小说的影响,高阳在她眼里就是一个淫、荡不堪的女人,“其实淑妃娘娘应该同意这门婚事。”她在喃喃自语,一切造化弄人吗?如果高阳、伟伦能结成连理,那长孙无忌也不会借着高阳公主一案来整治小王爷。
“姐姐,你怎么了?”看她的神情,是越发的落寞了。
萧可摇头,表示自己没事儿,偶入大唐,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也做不了,更不能把他们的命运告诉他们,过客就是过客,就像动物园笼子外看热闹的围观者,只是这个笼子太大太大,说不定有一天,自己也会跌入这个笼子之中。
“晋王殿下,您如何认得表妹?”别说萧府与晋王一向无交集,就连慕容家与晋王之间也很少走动,表妹怎会平白无故的与他相识。
“偶然遇到的,我们现在是朋友。”雉奴呵呵一笑,总不能说是追母鸡时遇到的吧!“你是来寻姐姐的吗?”萧家、慕容家本是连襟,后来更是亲上加亲,这一层关系,雉奴还是懂得的。不过,慕容家乃南燕皇族之后,世代簪缨,一向心高气傲,除了他的父皇,很少买别人的账。
“姨母嘴上不说,心里是担心表妹的。”慕容天峰将目光移向萧可,深为无奈,“既然表妹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我也就放心了,姨母正在气头儿上,谁的话也听不进去,过两日我再劝她,表妹就在这里安心住几日,好在晋王殿下也不是外人。”
萧可点了点头,并不答话,看来还是慕容表哥的心肠好,至少能来寻找她。这位表哥是外冷内热之人吧!看起来冷冷的,眸子里都射着寒星,颇有《水浒传》里武松的味道。萧夫人的姐姐就是他的亲娘,他又娶了兰陵萧氏的族女,两家的关系就更不一般了。
慕容天峰走后,萧可仍是呆呆坐着,虽然陷入僵局,至少这大唐没有白白来过,至少见到了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像小王爷、像唐高宗,将来也许会见到一代女皇武媚娘也不一定。如果能回到一千三百年后,自是要把这段奇遇讲给最好的朋友听。
雉奴走后,夜幕慢慢降临,杏林里安静下来,空余鸟雀低吟声。伟伦在厨房里煮了荠菜粥出来,又特意为客人做了古楼子,胡饼的一种,放了椒豉、羊肉、再用牛油烤制,外焦里嫩,面脆而油香。
两人吃了晚饭,伟伦接着忙活,为客人找来了新被子、新褥子、新枕头,细心地铺陈于竹榻,自己则抱着被褥去了厨房,临走不忘向萧可交待一声,“我去厨房对付一宿,灯油没了自己添,灯油就在窗台上,渴了壶里有水。”
萧可应承下来,越觉得心里过意不去,鸠占鹊巢似的把人家赶走了,厨房是什么模样她也见过,地下只有一堆柴草,难不成他要在柴草上睡觉。一盏油灯明明灭灭,却怎么也睡不着,望望窗外,厨房里的油灯还不曾熄灭,但也不好去打扰他。
胡乱睡了一夜,清晨醒来依旧没有精神,尽管昨夜静的出奇,又不曾被扰,却还是一付没睡饱的样子。早餐仍由主人准备,清粥小菜之外还有蒸饼,两人对桌而食却不发一言。萧可身上的外衣仍是伟伦的袍子,大也不合体,‘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晋王一大早儿又跑到这里来了,身后跟一个名叫高延福的小厮。
“姐姐,我给你带衣服来了。”雉奴果然是个细心的,昨日就发现了萧可的不妥之处,变戏法儿似的从提篮里装了各种好东西,吃食、衣衫、裙帔、首饰,还有一只小孩子玩儿的彩色木鸡,“快去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萧可捧起裙衫踌躇,总不能在两个大男人面前试衣服吧!这座竹屋又没有别的隔间,只好抱了衣服去厨房里换。低头一看,伟伦的被褥、枕头还在柴草堆上搁着,心里更加愧疚。
换了衣服出来,头发还散着,她不会梳唐朝的发髻,以前都是落雁帮她弄好的。幸好衣服很合身,白色襦衫,嫩绿的长裙,配一条鹅黄色帔帛,映衬在杏花林里格外夺目。
“姐姐坐下,我帮你梳头。”雉奴也不用梳子,只用手指笄了头发,扭挽了一个反绾,简单又大方,再用带来的牡丹花钗固定了,轻轻松松搞定。
“这就好了。”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萧可十分满意,挽个发髻其实也蛮简单的。
“下次要带些胭脂水粉来了。”自从来到竹屋,雉奴还不曾搭理过表哥,心思只在萧可身上,“我们去玩儿吧!杏林里可美了,姐姐也能散散心,表哥一起去。”这时,他才想起表哥的存在。
伟伦锁了门,三人一行漫步赏花,雉奴的小随从高延福就在大远处跟随着他们。
人间四月,清风徐徐,落花满地,净土寺钟声浑厚,遥望远山,青青隐隐,春日之景,果能使人心情开朗,半途又遇到李敬玄,四人席地而坐,说起闲话来。
“你是雉奴肚子里的虫子吗?他走到哪儿,你跟到哪儿!陪读,整日陪他游玩还差不多。”
李敬玄才不把好友的数落放在心上,从腰后头拎出一瓶酒来,又从怀里把出几个李子,同伟伦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了起来。两个大男人一大清早儿就喝酒,萧可朝雉奴无奈地一笑,她只听说李敬玄是长城安里学识渊博的才子,世人眼里的另类,平时放荡不羁,整日披头散发,以清客之名寄于晋王府混口饭吃。
好好的杏花之景被两个酒鬼打扰,两人只能寻别的地方玩耍,幸好找到了一处小溪,清清潺潺的,萧可洗了手,在花树下发起呆来,伟伦不温不火,对她这个突然来客的态度也很模糊,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很烦,从而讨厌呢?
“又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儿了?”雉奴自认为很懂她的心思,并肩坐在了一起,“三哥休了你,淑母妃知道吗?要不,我帮你去探探口风?”
“不要。”萧可摇摇头,休都被休了,还能挽回不成?再说,她也不想再挽回什么,“算了,过去的都过去了,不必再提了。”
“也对,人总要往前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雉奴招招手,叫过了小厮高延福,接过一只鸟笼子来,“姐姐,你看这是什么?这只鸟叫‘飞来’,最听我的话。”说完,把鸟笼交在高延福手上,再将笼门打开,然后坐到萧可身边,微笑着伸出一只小手,只说一个‘飞来’,那鸟儿‘扑棱棱’飞到他的掌中了。
这一招,让萧可眼界大开,再看他手上,不过普普通通一只鸟儿,嘴尖尖的,眼小小的,“它能飞到我的手上吗?”
“当然能了。”雉奴把鸟儿塞进笼子里,托起萧可的手说声‘飞来’,那鸟儿‘扑棱棱’落在她的手背上,逗得两人开怀大笑。
“太神奇了。”仔细端详手背上的鸟儿,越看越是喜爱。
“送你了,早晚喂些米就好,不要喂太多。”雉奴很大方,把心爱之物拱手相送。
“送我?”唐高宗竟然送给我鸟儿,这要拿到一千三百年后,却是奇闻呀!且不说他是未来的唐高宗,这孩子也越发的可爱,至少他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甜,才不像那同父异母的弟弟,长了九岁,连声儿姐姐也不会叫。
得了鸟儿,萧可很是开心,同时又念起伟伦来,他即不务农,也不经商,却不为生计发愁,一直都靠雉奴的接济为生吗?“伟伦真是你表哥?”说是亲戚,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一个是花样美男,一个却是长像普普通通的孩子。
“他是我阿舅的儿子,当然是我表哥了。”雉奴浅浅一笑,这一句问得好怪。
“你阿舅。”萧可寻思了一阵儿,他的阿舅不就是长孙无忌吗?武则天生平最恨的人,将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伟伦会不会连带着遭殃?后又摇头,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了,不想也罢。
“姐姐在关心表哥?”雉奴似在察言观色,长叹一声,欲言又止,“怎么说呢!表哥是来这里避世的,他喜欢琅嬛妹妹,怎奈淑母妃与阿舅都不同意,此事只好作罢。从那时起,表哥就不再回家,算是跟阿舅闹僵了。”
怪不得,他不言不笑,眉宇间总有一股淡淡的愁,原来为情所伤。情虽伤人,但伟伦哪里不好?虽然相处时日不多,但他知书达理,中规中矩,淑妃娘娘为何看不上他?十七公主李琅嬛,不就是小王爷的妹妹高阳公主,那种女人有什么好?
萧可完全受了赵玫小说的影响,高阳在她眼里就是一个淫、荡不堪的女人,“其实淑妃娘娘应该同意这门婚事。”她在喃喃自语,一切造化弄人吗?如果高阳、伟伦能结成连理,那长孙无忌也不会借着高阳公主一案来整治小王爷。
“姐姐,你怎么了?”看她的神情,是越发的落寞了。
萧可摇头,表示自己没事儿,偶入大唐,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也做不了,更不能把他们的命运告诉他们,过客就是过客,就像动物园笼子外看热闹的围观者,只是这个笼子太大太大,说不定有一天,自己也会跌入这个笼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