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第29章 受伤
  而文林书院相当于贵族学校,虽然也注重成绩,但只要交的起十两束脩也同样能入学,成绩优秀的便能入优等班。
  林明诚了解之后,瞬间就能理解了青阳书院和文林书院之间的区别了,就是重点学校和贵族学校之间的区别。
  相比文林书院来说,青阳书院的学生大多出身微寒的,出有出身富贵的,不过这样的学生少,反而在文林书院富贵的学生多。
  即使文林书院十两银子的束脩也很多人挤破头想要进去,他们宁愿花大钱入文林书院,也不愿意来青阳书院,除了文林书院的教学,更多的则是名气和人脉。
  谁都知道季有德是帝师,季有德的儿子是三品大员,季有德的弟子名满天下,朝中有权臣,也有很多都是朝廷命官。
  而柳仲谦的弟子,比较闲散,大都没有什么野心,没什么志向,酷爱游历,入仕为官的反而少,但他们的才气名作却也是受到广大的认可和推崇的。
  有人喜欢季有德,自然也有人喜欢柳仲谦,不过相比柳仲谦,季有德有褒有贬。
  林老五入了童生班有了柳文泽带着,很快就适应良好,凭着他的努力,才学水平也不落于人后。
  柳文泽考童生的名次不高,院试落榜后又被柳仲谦敲打了一番,如今林老五一来,第一次月考就排进前五了,而柳文泽在十名之外。
  第一次,柳文泽心里有危机感了,他和林老五差不多的年纪,两人都是童生,林老五还比他多一年考上的童生。
  现在林老五的成绩远高于他,也不怪柳文泽有紧张感了。
  柳仲谦见到自己的长孙学习态度认真了许多,收敛了许多,也沉稳了一些,心里欣慰。
  林明诚则天天在丁班里跟着大家摇头晃脑的读书练字,凭着他的成绩自然远远把丁班的学生们甩在身后的,柳仲谦暗观察了林明诚,见他不骄不躁,暗暗点头。
  林三郎则在华山里依旧天天学武,读书认字,不过因着拜了青玄子为师,青玄子也开始给林三郎开小灶了。
  林三郎天天被青玄子操练,可谓辛苦的很,他每天的学习是别人的两倍三倍之多。
  林明诚也是天天回华山的练武,学骑射,林明诚这里虽然天天读书,但每天早晚也勤于练武,非常的自律,从不松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转眼就是年底,丁班的小朋友对林明诚是一个大写的服,甚至有时候更喜欢林明诚给他们讲课。
  林明诚虽然还窝在丁班里,但他的读的书早就读到了甲班所学的了,他读书快,学的也快,记忆虽然好,却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所以柳仲谦就想把林明诚的教育放慢一些,每一本书都让林明诚吃透记熟才行,而且时不时把以前林明诚背过的书抽查一番,温故而知新。
  林明诚上辈子成为大学历史教授,文化水平自然不低的,而且自小学习书法,所以写毛笔字对他来说不难。
  但他的毛笔字放到这个文人都会写毛笔字的时代,甚至他的师傅还是一代大师时,林明诚的字不说和柳文泽柳文翰相比了,就是林老五都比不了。
  当然,若是论起他现在的年纪,他这手字是当得柳仲谦赞扬的,可问题他不是真的五岁娃啊。
  柳仲谦教育弟子和孙子更加的严格,柳文泽和柳文翰写毛笔字时都是手腕挂铅负重练字的,现在要求林明诚和林老五也是如此。
  “五叔,我们回家过年吗?”林明诚问道。
  林老五道:“也该回家看看。”
  林三郎和林明诚已经有一年多没回家了,说不想家是假的,之前林三郎对自己被过继,心里疙瘩,但之后再没听林三郎提过了。
  “那我跟三哥说说。”林明诚想着也该回去看看了,还没有见过五妞呢。
  只是一想林明诚又蹙了眉,林老五明年四月份还要参加院试,童生考秀才一年一次,秀才考举人三年一次。
  如果过年的时候回去,那三月份,林老五还要回一趟。
  这一来一回,一来一回,路上肯定占了时间了,而且路费也不少。
  林明诚这也才想到了林老五考试的事情,便道:“五叔,不若我们还是在这边过年吧,待到三月,我们再一起回家,我们陪五叔考试。”
  “也好。”林老五对明年的院试看的很重,他上一次落榜了,虽然院试年年都能考,可信心也经不起年年消耗,若是多次考不过,总会打击信心的。
  而且林老五明年十六了,到了议亲的年纪,林李氏就等着林老五明年院试后好议亲呢。
  若是林老五再不过,林李氏也得为林老五定下一门亲事了。
  叔侄俩就这么说定了,林明诚还打算去华山的时候跟林三郎说一声,却没有想到林三郎和青玄子他们过来了。
  “四郎,我们今天打了两头,这一头是我们一起打,那一头是师傅打的。”林三郎一看到林明诚就欣喜地喊道。
  他的身后,林拴子熊正详鲁子石和常飞舟拖着一头野猪气,个个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原来今日一早青玄子就把林三郎带上山训练了,这一次把林拴子和熊正详还有鲁子石、常飞舟也带上了,正巧遇上了一公一母的野猪,林三郎四人合力拿下了。
  而这之中,被林拴子他们用手托着的野猪则是林三郎自己打死的,也不怪林三郎这般高兴了。
  “哥,你受伤没有?”林明诚关心问道,目光在林三郎身上扫来扫去。
  只是他这一拍林三郎的肩膀,林三郎便嗷嗷叫起来了,“痛痛痛。”
  “受伤了。”林明诚脸上一紧。
  林三郎不在意道:“没事,师傅帮我看伤了。”他除了这张脸没受伤,全身上下骨头和肉都疼死了,特别是拳头。
  林明诚也注意到了林三郎藏在衣袖里的双手,都包着白色的纱布,还隐隐看到血色。
  第30章 回家
  “你没带刀,没带射去吗,怎么伤的这样重。”林明诚瞪眼。
  “我这不是想着练练拳吗,哪知道这野猪皮这么厚。”
  林三郎话一落,林明诚难得瞪眼,“笨,要是手废了看你怎么办。”
  小小年纪,拳头能有多大,拿着拳头和野猪拼力气,不想要手了。
  林老五拍拍林三郎的头道:“下次长点记性。”
  林三郎呵呵笑,想爬头但又忙把自己的手缩回袖子里去。
  柳仲谦这边则和青玄子在寒喧着,今日得到了两头野猪,青玄子就送一头过来了。
  至少林三郎的伤,青玄子倒没放在眼里,只要不伤及要害,对青玄子来说这点小伤不是个事。
  吃一暂才能长一智,林三郎还要历练的地方多着呢。
  “今年我们不回去过年了,四月五叔参加院试,我们三月再跟着五叔回家。”林明诚对着林三郎道。
  林三郎忙不停地点着头,“好好,明年三月再回。”
  现在林三郎身上有伤,而且双手也受了伤,哪里敢回去过年,要是被家里人发现了,不给他回来那可不行。
  学武就不可能不受伤,也免不了受伤的,林三郎却不怕流血,只要不残不废,这点小伤对他来说不是个事。
  而且他现在跟着青玄子学本事,学的多,林三郎就越痴迷,越喜欢。
  一大头野猪,柳家人自然吃不完的,杀了之后,肉被分一块块的,柳仲谦把四分之一的猪肉让林老五送去书院食堂里。
  野猪肉有些硬,林明诚有些失望,这肉质太硬了不好嚼,不过慢慢嚼吃起来倒是很香的。
  柳家的婆子拿着肥肉炸出了好多油来,除了红烧,还有炖肉,还有煮汤。
  便是猪大肠也被收拾的很干净,爆炒干笋,吃起来可香了。
  虽然林明诚也会做菜,但完全没有他的用武之地,他原还想着,若是柳家的婆子不会弄猪大肠,他来教一教呢。
  毕竟猪大肠若不洗干净,林明诚是绝对吃不下的,现在看着猪大肠用干笋来炒,还放着辣椒,林明诚吃的可欢了。
  半大孩子吃穷老子,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今天肉多,不管是青玄子还是柳仲谦都让大家放开肚皮吃,所以林老五柳家兄弟和林三郎、林拴子、鲁子石、熊正详、常飞舟还有林明诚他们战斗力是非常强的。
  吃饱喝足的林明诚只感受到一个字,腻,两个字油腻。
  但头一次觉得能这么豪气的吃肉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穿越过来后,林明诚是很少能吃到肉的,在林家的时候,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肉,而且一大家子人,杀一只鸡都能吃好几天那种,就是有肉也吃不到几块。
  鸡蛋倒是偶尔能吃到,平时都是吃素的。
  到了临扬城,华山那里也是吃素的多,肉腥倒是有,但少的可怜,菜里的油水都少。
  柳家是惯吃清淡的,不过也经常能吃到肉,只是到底不是自己家,虽然师傅师母对自己都很好,可林明诚也不会太随便。
  柳仲谦老觉得林明诚太客气,太懂事了,柳夫人却是满意林明诚这一点的,知礼懂事规矩的孩子谁都喜欢。
  柳仲谦毕竟有两个亲孙子,虽然两个孙子在柳仲谦的眼里都平庸了些,但那也是亲的,林明诚心里是有一扞称的。
  身为柳仲谦的弟子,他在才学上可以更出彩都没问题,但不可能和柳文泽柳文翰比情份的。
  “好饱。”柳文翰捂着肚子,一脸幸福道。
  柳文泽虽然没有说什么,但脸上的表情也很舒缓,祖父不是重口腹之欲之人,而且更注重养生,所以总是劝诫他们进食七八分饱。
  这还是柳文泽和柳文翰第一次放开肚皮吃,这感觉偶尔来一两回还是很不错的。
  柳仲谦见两个孙子这般,心里都想着自己是不是苛待了孙子了,目光在两个孙子和林明诚还有林老五身上一扫,个个都是清瘦的,心想都是半大的孩子,长身体的时候,看来以后饭菜多加肉。
  这一晚,青玄子他们全在柳仲留宿了,柳仲谦和青玄子都喝了不少酒,便是柳文泽和林老五也是,林明诚年纪小,所以没沾,林三郎几个都偷偷喝了点。
  次日一早,青玄子他们就回去了,林明诚也如往常一般上学放学,不过有一点变化的就是饭桌上每餐都有肉。
  伙食改善了,林明诚也有压力了,林老五没说什么,但心里也记着的,对柳家的用心是很感谢的。
  大乾十二年正月,林明诚他们都没有回去过年,林家这一年倒是冷清一些。
  不过林家也知道四月院试,林老五肯定会回来的,所以也都盼着。
  这一次柳文泽和林老五都参加院试,有柳仲谦开小灶,林老五也进步很大。
  而林明诚也大了一岁,从丁班,升到了丙班。
  虽然他在柳仲谦的心里是神童,但柳仲谦却还是让林明诚一步一步来,当然在这之外,林明诚已经跟着柳仲谦开始学四书五经了。
  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
  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
  连林老五都为林明诚的学习而心惊,虽然他早知道这个侄子聪明好学,有天赋,却没有想到林明诚的学习速度如此之快,这都赶上他了。
  林老五因此更加努力读书了,他原是想抄书赚钱的,但被柳仲谦发现阻止了。
  倒是林明诚已经在做这事了,他的毛笔字练的还不错,只是抄书赚钱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不说笔墨纸砚的成本,就是抄书也是非常花精力的,而且还不能有错,不能有任何多余的痕迹,字迹还要工整,赏心悦目。
  想要写完一本书,谈何容易,一字错,就得白费心机了。
  不过为了能赚钱,林明诚还是选择抄书,一方面也是为了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