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凶手自杀
殷贤铭、仇越以前在解放区时都参加过公安业务培训班学习,在学到砒霜下毒致死量时,教员传授给他们的是“不过零毫六”,意思是如果人体内摄入超过零点六毫的砒霜,那就会送命。
当时中国实行的是老秤制,一市斤是十六两,一两十钱,一钱十分,一分十毫,按后来规定的一市斤五百克的国家标准计算,老秤一毫相当于0.3125克,零毫六就是0.1875克。
这与后来的法医教材上关于砒霜的致死量在0.1克至0.2克是相符的。现在,账本上记录的砒霜出货数与短缺之数相加,就是零毫六!
汤老板是开中药铺子的,当然知道砒霜的致死极限,当下他见账目与实际库存不符,脸色就变了,一双有点儿鼓胀的金鱼眼定定地盯着黄承议:“这是怎么回事?”
黄承议那张被结核病菌长期折腾而早已一片病态苍白的脸面此刻忽然变得一团通红:“这……这……这是我的失误吧?”
殷贤铭见状,立刻伸手拿过账本,仇越则把放着砒霜的那个小铜盒抓在手里,两人知道到这当儿已经不适宜在“九源堂”说话了,就让汤、黄两人跟他们去附近的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情况很快就弄清楚了。先说名医施大为“施一帖”跟“九源堂”的约定。当时的中医一般都知道,砒霜通常是不能用于内服的。如果病症需要非得内服的,那也得跟其他中药混合制作成药丸后按量谨慎服用。
至于把砒霜直接放进用于煎汤药的中药里一并水煎而服的做法,除非是潘金莲了。但施大为却是个另类,这位郎中先生给人诊疗,惯使奇招险法,别人不敢使用的禁忌药,他敢用;别人不敢超越的药限,他敢超越。
中药治病,原本就是因人而异,不像西药那样刻板,施大为如此作为,使其治好了一些其他中医无法对付的疑难杂症,所以长期以来名声一向很响。
旧时的郎中,只要有点儿名气的,都会有固定的中药店铺跟其联系建立协作关系。“九源堂”建立的关系中,“施一帖”排在首位。施大为虽然另类,但他不傻,知道砒霜不能直接进内服汤药的规矩,所以他就跟“九源堂”约定:他开的方子上不写砒霜,如果必须配进砒霜的,就在药方的右上角画上一个记号。
不同的记号表示不同的剂量,一般都在零毫一至零毫三之间,“九源堂”这边见记号发药。再说“九源堂”。像砒霜这样的剧毒之药,中药店都是特别谨慎地保管的,因为一旦流散出去,那就是人命案件,开不得任何玩笑。
所以,“九源堂”汤老板规定只有两个人可以接触砒霜,一个当然是他自己,另一个就是他的内弟、账房先生黄承议。为便于取药,汤老板在进了砒霜后,用天平按零毫一至零毫三的剂量一包包分好,按“施一帖”药方上的记号发货。
本来,只要汤老板在店里,“施一帖”的药方都是他亲自处理,为的就是可能会有砒霜。如果他不在店里,“施一帖”的方子就交给黄承议处理。前天刘巧玲去抓药时,汤老板确实不在店里,是黄承议接的方。
可是,这个一向谨慎的账房先生不知怎么的在抓药时竟然走了神,见药方上有零毫三的记号,竟然拿了两份。黄承议的神走得似乎令人不可思议地厉害,按照规矩,配好药后应当由另一店员视方复核确认无误后再交给病家,但因为这是放了砒霜的药,不能让其他店员知晓,所以就由黄承议自己复核了,可他竟然未能把这一非常明显的差错复核出来。
这样,患者应靖波在一下子服下超剂量的砒霜后,当晚就一命呜呼了。这件事怎么处理呢?
也许可以算是医疗事故,那就不是公安机关受理的范围了,该由卫生局去管。两个侦查员商量(赵继统授意)下来,一时难以定夺,于是就请示领导。
从派出所往分局打了个电话,侦查科长已经下班了,于是就把电话拨进了分局秘书室(办公室、后勤科的联合办事部门),请值班员代向值班分局领导请示后回电告知。
秘书室值班员回电时,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了。回电内容是:可与市卫生局联系,了解这方面的相关追究责任的规定后酌情处置(为了暂时安抚住其他敌特人员,假装还没发现死者身份)。于是,侦查员就拨打市卫生局的电话,老是忙音,正不耐烦的时候,传来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使侦查员不必打这个电话了,因为——黄承议死了!
汤老板和黄承议在接受询问之后,侦查员让他们待在派出所的那间小会议室里,顺手递上报纸,说你们看看报等候一下,回头我们再说。侦查员一走,黄承议对汤老板说要去上厕所,就去了后院。
这一去就是十来分钟。汤老板倒不是因为担心内弟寻短见而不放心,只是因为也想上厕所了,就去了后院。走进厕所,一眼看见了悬在那里的黄承议,当下急呼“救命”。
大伙儿闻声赶来,忙把黄承议从梁上解下来,一面做人工呼吸一面给医院打电话要救护车。救护车过来后,随车医生检查了一下,说已经没救了。
黄承议这一死,汤老板就倒霉了。因为原本侦查员认为应靖波生前与“九源堂”向无瓜葛,倾向于排除“九源堂”方面谋害应靖波的可能性,殷、仇两位侦查员交换看法时都认为那是黄承议的业务事故。
现在,黄承议却自杀了,那就说明应靖波之死跟“九源堂”是有关联的,否则,抓药的账房先生干吗自杀?于是,侦查员也就不往市卫生局打电话了,也不用向分局领导请示了,两人商量一下,决定先将汤老板拘留了再说(其实是变相的保护起来)。
黄承议的尸体被秘密做了尸检,死于他杀,死后伪装成自杀,而且手法相当专业,死者没来及进行丝毫的反抗。
当时中国实行的是老秤制,一市斤是十六两,一两十钱,一钱十分,一分十毫,按后来规定的一市斤五百克的国家标准计算,老秤一毫相当于0.3125克,零毫六就是0.1875克。
这与后来的法医教材上关于砒霜的致死量在0.1克至0.2克是相符的。现在,账本上记录的砒霜出货数与短缺之数相加,就是零毫六!
汤老板是开中药铺子的,当然知道砒霜的致死极限,当下他见账目与实际库存不符,脸色就变了,一双有点儿鼓胀的金鱼眼定定地盯着黄承议:“这是怎么回事?”
黄承议那张被结核病菌长期折腾而早已一片病态苍白的脸面此刻忽然变得一团通红:“这……这……这是我的失误吧?”
殷贤铭见状,立刻伸手拿过账本,仇越则把放着砒霜的那个小铜盒抓在手里,两人知道到这当儿已经不适宜在“九源堂”说话了,就让汤、黄两人跟他们去附近的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情况很快就弄清楚了。先说名医施大为“施一帖”跟“九源堂”的约定。当时的中医一般都知道,砒霜通常是不能用于内服的。如果病症需要非得内服的,那也得跟其他中药混合制作成药丸后按量谨慎服用。
至于把砒霜直接放进用于煎汤药的中药里一并水煎而服的做法,除非是潘金莲了。但施大为却是个另类,这位郎中先生给人诊疗,惯使奇招险法,别人不敢使用的禁忌药,他敢用;别人不敢超越的药限,他敢超越。
中药治病,原本就是因人而异,不像西药那样刻板,施大为如此作为,使其治好了一些其他中医无法对付的疑难杂症,所以长期以来名声一向很响。
旧时的郎中,只要有点儿名气的,都会有固定的中药店铺跟其联系建立协作关系。“九源堂”建立的关系中,“施一帖”排在首位。施大为虽然另类,但他不傻,知道砒霜不能直接进内服汤药的规矩,所以他就跟“九源堂”约定:他开的方子上不写砒霜,如果必须配进砒霜的,就在药方的右上角画上一个记号。
不同的记号表示不同的剂量,一般都在零毫一至零毫三之间,“九源堂”这边见记号发药。再说“九源堂”。像砒霜这样的剧毒之药,中药店都是特别谨慎地保管的,因为一旦流散出去,那就是人命案件,开不得任何玩笑。
所以,“九源堂”汤老板规定只有两个人可以接触砒霜,一个当然是他自己,另一个就是他的内弟、账房先生黄承议。为便于取药,汤老板在进了砒霜后,用天平按零毫一至零毫三的剂量一包包分好,按“施一帖”药方上的记号发货。
本来,只要汤老板在店里,“施一帖”的药方都是他亲自处理,为的就是可能会有砒霜。如果他不在店里,“施一帖”的方子就交给黄承议处理。前天刘巧玲去抓药时,汤老板确实不在店里,是黄承议接的方。
可是,这个一向谨慎的账房先生不知怎么的在抓药时竟然走了神,见药方上有零毫三的记号,竟然拿了两份。黄承议的神走得似乎令人不可思议地厉害,按照规矩,配好药后应当由另一店员视方复核确认无误后再交给病家,但因为这是放了砒霜的药,不能让其他店员知晓,所以就由黄承议自己复核了,可他竟然未能把这一非常明显的差错复核出来。
这样,患者应靖波在一下子服下超剂量的砒霜后,当晚就一命呜呼了。这件事怎么处理呢?
也许可以算是医疗事故,那就不是公安机关受理的范围了,该由卫生局去管。两个侦查员商量(赵继统授意)下来,一时难以定夺,于是就请示领导。
从派出所往分局打了个电话,侦查科长已经下班了,于是就把电话拨进了分局秘书室(办公室、后勤科的联合办事部门),请值班员代向值班分局领导请示后回电告知。
秘书室值班员回电时,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了。回电内容是:可与市卫生局联系,了解这方面的相关追究责任的规定后酌情处置(为了暂时安抚住其他敌特人员,假装还没发现死者身份)。于是,侦查员就拨打市卫生局的电话,老是忙音,正不耐烦的时候,传来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使侦查员不必打这个电话了,因为——黄承议死了!
汤老板和黄承议在接受询问之后,侦查员让他们待在派出所的那间小会议室里,顺手递上报纸,说你们看看报等候一下,回头我们再说。侦查员一走,黄承议对汤老板说要去上厕所,就去了后院。
这一去就是十来分钟。汤老板倒不是因为担心内弟寻短见而不放心,只是因为也想上厕所了,就去了后院。走进厕所,一眼看见了悬在那里的黄承议,当下急呼“救命”。
大伙儿闻声赶来,忙把黄承议从梁上解下来,一面做人工呼吸一面给医院打电话要救护车。救护车过来后,随车医生检查了一下,说已经没救了。
黄承议这一死,汤老板就倒霉了。因为原本侦查员认为应靖波生前与“九源堂”向无瓜葛,倾向于排除“九源堂”方面谋害应靖波的可能性,殷、仇两位侦查员交换看法时都认为那是黄承议的业务事故。
现在,黄承议却自杀了,那就说明应靖波之死跟“九源堂”是有关联的,否则,抓药的账房先生干吗自杀?于是,侦查员也就不往市卫生局打电话了,也不用向分局领导请示了,两人商量一下,决定先将汤老板拘留了再说(其实是变相的保护起来)。
黄承议的尸体被秘密做了尸检,死于他杀,死后伪装成自杀,而且手法相当专业,死者没来及进行丝毫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