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信物
“你说是谢锦程?”
苏无忧轻轻拿起了玉佩,冬珠的话让她吓了一跳,前世她虽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罪犯,也见识了不少人性的阴暗面,这一次却让她震惊了,仔细算算,谢锦程那会儿不过两岁多,两岁多的孩子居然对她人起了杀心,这样的人如何不让人觉得可怕。
苏无忧并不认为他是无心的,用被子蒙住谢锦墨,还往她嘴里塞花生米,这分明不是个孩子,是个恶魔。
“后来奴婢曾留意府里的大小事,发现大夫人曾派罗妈妈悄悄将府里翻了个底朝天,大少爷身边的小厮青山不知犯了何事,被大夫人发卖了,再后来,玉佩的事从未被人提起过了。”
冬珠的话让苏无忧记起了一些事,前些年,胡老太太曾有好几回问过谢锦程为何不佩戴玉佩,总被乔氏以东西贵重,谢锦程年纪小,容易弄丢,被她代为收起来了为由搪塞过去了。再后来谢锦程留在了京城,胡老太太似乎忘了这事,玉佩一事就此翻了过去。
从前乔氏不敢将玉佩丢失一事抖出来,是因为那会儿胡老太太与她可谓是水火不容,两人总想拿捏住对方,若是此事被胡老太太知道了,以胡老太太的性子,玉佩一事定会成了她拿捏乔氏的把柄,所以乔氏才会遮遮掩掩过去。而谢锦程身边的那个青山,定然是帮凶,不然以谢锦程的年纪,那会儿也不会想得如此周全,若不是眼前这枚玉佩,谢锦芸定成了黑锅侠。
苏无忧露出与她这个年纪不符的眼神,她眨眨眼,眼底的深沉和冷静瞬间消失,“冬珠,玉佩好好收着,兴许留着有用。”
“小姐若是此次没有醒过来,奴婢就拿着玉佩,将府里的丑事告之天下人。小姐都不在了,整个谢府跟小姐再无任何干系,奴婢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但奴婢定要让天下人看清他们的嘴脸,就是他们逼死了小姐。”
苏无忧只知冬珠性子坚韧,没想到还如此烈,她不是谢府的下人,若是自己没有重生,她大可自行离去,去一个绣楼里寻一份绣娘的活儿做,也能养活自己,安安稳稳的过完下半生。偏偏她为了替谢锦墨,想讨回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讨回的公道,将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苏无忧一时不知道说冬珠傻,还是忠心了。
她拉着冬珠的手,眼中尽是疼惜,“冬珠,往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没有人可以轻易让你丢了性命,你更不能轻易让自己丢了性命。”
“没了小姐,奴婢活着多没劲。”
苏无忧意识到冬珠终年累月围着谢锦墨转,似乎忘了自我,更别说离了谢锦墨后该何去何从。冬珠还年轻,她不愿冬珠就此过一生,她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于是心里琢磨着以后慢慢开导冬珠。
“冬珠,你看活着多好,能蹦能跳,还能吃那么多好吃的,而且我想着以后带你到处走走,这么多年,你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许妈妈家,难道就不想跟我上别处看看,所以你要好好活着,你的命是自己的,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事。”
冬珠露出迷惘的眼神,她从未听别人这么说过这样的话,虽然她在府里是个边缘人,但也听过府里不少事,那些曾经犯了事的下人,打一顿后,就让人牙子发卖了,有的卖给了新的主家,有的去了下等的窑子里,甚至是有的半路就病死了。他们的命从未属于自己过,做下人的,命从来就是主家的,而苏无忧此时居然说她的命是属于自己的时,她到底有些震惊。
“小姐,奴婢虽觉得这话听着奇怪,但奴婢知道小姐是为了奴婢好,奴婢记住了。”冬珠也不知为何,明明眼前还是那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小姐,偏偏说的话十分老成又在理。
“冬珠,往后你跟我一块认字吧。倘若哪日咱们出了这个府,没点本事,如何立足,总不能一辈子都在别人的腋窝里接饭吃。”
“好,奴婢听小姐的。以后小姐出府了,日子就会好过了。”
冬珠说的出府是嫁人,而苏无忧说的出府是另谋他路,她不想一辈子被乔氏牵制,以乔氏的性子,对她亲事定不会上心,指不定还成了她的一枚棋子,如此一来,这辈子都活在乔氏的算计中了。
冬珠毕竟是这个时空的人,在她看来嫁人了,就能脱离苦海了。苏无忧并不会这么想,乔氏怎会让她失去掌控,定会想不少法子牵制她,苏无忧是谢府的姑娘,这辈子注定无法跟谢府撇清干系,若是她另想法子远离谢府,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天涯海角,总有谢成的手够不着的地方。
苏无忧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带着冬珠寻个无人相识的地方,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反正这个时空没有网络,不必担心被人肉。
“冬珠,我母亲是什么样的人?”
“夫人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是奴婢见过最好看的人,从前夫人在的时候,待身边的下人极好,只是没想到,夫人刚走,那些下人都被大夫人发卖了。若不是奴婢不是府里的下人,只怕小姐身边如今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冬珠,我母亲是何处人氏?”
“奴婢从未听夫人提起过,夫人只是偶尔会说府里太闷了,连出门都只能坐马车。夫人快要生小姐的时,交给了奴婢一只笛子,她说若是有机会,让小姐拿着笛子去寻一位故人。”
冬珠打开箱笼,将保管多年的笛子拿了出来,从前谢锦墨痴傻,她不敢将如此重要的信物交给她,担心被乔氏知道了,会拿此事另做文章。
“故人?”
苏无忧细细抚摸手中的笛子,从前原主也见过这只笛子,一只普普通通的笛子被冬珠当宝贝疙瘩压在了箱底。忽然苏无忧一怔,她发现笛子上刻了一个小小的苏字,应该是故人的姓氏。寻到这位故人,就能解开原主母亲的身世了,只是天下之大,她仅凭一只笛子,上哪儿去寻故人。
苏无忧把笛子还给了冬珠,既然原主母亲不想暴露真实身份,其中定有什么难处,那么这个故人也就没必要去寻了。
“当年奴婢差点被人牙子卖去窑子里,是夫人救下了奴婢,替奴婢赎身,又将奴婢带了回来,给奴婢一口饭吃。若不是夫人,奴婢这辈子……”说到此处,冬珠没有接着往下说了,这些话并不适合苏无忧这样的闺阁女子听。“小姐,这么多年,奴婢一直在找证据,当年夫人的事,绝对是她人动了手脚,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老人都走了,证据都找不到了。”
苏无忧轻轻拿起了玉佩,冬珠的话让她吓了一跳,前世她虽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罪犯,也见识了不少人性的阴暗面,这一次却让她震惊了,仔细算算,谢锦程那会儿不过两岁多,两岁多的孩子居然对她人起了杀心,这样的人如何不让人觉得可怕。
苏无忧并不认为他是无心的,用被子蒙住谢锦墨,还往她嘴里塞花生米,这分明不是个孩子,是个恶魔。
“后来奴婢曾留意府里的大小事,发现大夫人曾派罗妈妈悄悄将府里翻了个底朝天,大少爷身边的小厮青山不知犯了何事,被大夫人发卖了,再后来,玉佩的事从未被人提起过了。”
冬珠的话让苏无忧记起了一些事,前些年,胡老太太曾有好几回问过谢锦程为何不佩戴玉佩,总被乔氏以东西贵重,谢锦程年纪小,容易弄丢,被她代为收起来了为由搪塞过去了。再后来谢锦程留在了京城,胡老太太似乎忘了这事,玉佩一事就此翻了过去。
从前乔氏不敢将玉佩丢失一事抖出来,是因为那会儿胡老太太与她可谓是水火不容,两人总想拿捏住对方,若是此事被胡老太太知道了,以胡老太太的性子,玉佩一事定会成了她拿捏乔氏的把柄,所以乔氏才会遮遮掩掩过去。而谢锦程身边的那个青山,定然是帮凶,不然以谢锦程的年纪,那会儿也不会想得如此周全,若不是眼前这枚玉佩,谢锦芸定成了黑锅侠。
苏无忧露出与她这个年纪不符的眼神,她眨眨眼,眼底的深沉和冷静瞬间消失,“冬珠,玉佩好好收着,兴许留着有用。”
“小姐若是此次没有醒过来,奴婢就拿着玉佩,将府里的丑事告之天下人。小姐都不在了,整个谢府跟小姐再无任何干系,奴婢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但奴婢定要让天下人看清他们的嘴脸,就是他们逼死了小姐。”
苏无忧只知冬珠性子坚韧,没想到还如此烈,她不是谢府的下人,若是自己没有重生,她大可自行离去,去一个绣楼里寻一份绣娘的活儿做,也能养活自己,安安稳稳的过完下半生。偏偏她为了替谢锦墨,想讨回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讨回的公道,将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苏无忧一时不知道说冬珠傻,还是忠心了。
她拉着冬珠的手,眼中尽是疼惜,“冬珠,往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没有人可以轻易让你丢了性命,你更不能轻易让自己丢了性命。”
“没了小姐,奴婢活着多没劲。”
苏无忧意识到冬珠终年累月围着谢锦墨转,似乎忘了自我,更别说离了谢锦墨后该何去何从。冬珠还年轻,她不愿冬珠就此过一生,她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于是心里琢磨着以后慢慢开导冬珠。
“冬珠,你看活着多好,能蹦能跳,还能吃那么多好吃的,而且我想着以后带你到处走走,这么多年,你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许妈妈家,难道就不想跟我上别处看看,所以你要好好活着,你的命是自己的,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事。”
冬珠露出迷惘的眼神,她从未听别人这么说过这样的话,虽然她在府里是个边缘人,但也听过府里不少事,那些曾经犯了事的下人,打一顿后,就让人牙子发卖了,有的卖给了新的主家,有的去了下等的窑子里,甚至是有的半路就病死了。他们的命从未属于自己过,做下人的,命从来就是主家的,而苏无忧此时居然说她的命是属于自己的时,她到底有些震惊。
“小姐,奴婢虽觉得这话听着奇怪,但奴婢知道小姐是为了奴婢好,奴婢记住了。”冬珠也不知为何,明明眼前还是那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小姐,偏偏说的话十分老成又在理。
“冬珠,往后你跟我一块认字吧。倘若哪日咱们出了这个府,没点本事,如何立足,总不能一辈子都在别人的腋窝里接饭吃。”
“好,奴婢听小姐的。以后小姐出府了,日子就会好过了。”
冬珠说的出府是嫁人,而苏无忧说的出府是另谋他路,她不想一辈子被乔氏牵制,以乔氏的性子,对她亲事定不会上心,指不定还成了她的一枚棋子,如此一来,这辈子都活在乔氏的算计中了。
冬珠毕竟是这个时空的人,在她看来嫁人了,就能脱离苦海了。苏无忧并不会这么想,乔氏怎会让她失去掌控,定会想不少法子牵制她,苏无忧是谢府的姑娘,这辈子注定无法跟谢府撇清干系,若是她另想法子远离谢府,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天涯海角,总有谢成的手够不着的地方。
苏无忧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带着冬珠寻个无人相识的地方,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反正这个时空没有网络,不必担心被人肉。
“冬珠,我母亲是什么样的人?”
“夫人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是奴婢见过最好看的人,从前夫人在的时候,待身边的下人极好,只是没想到,夫人刚走,那些下人都被大夫人发卖了。若不是奴婢不是府里的下人,只怕小姐身边如今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冬珠,我母亲是何处人氏?”
“奴婢从未听夫人提起过,夫人只是偶尔会说府里太闷了,连出门都只能坐马车。夫人快要生小姐的时,交给了奴婢一只笛子,她说若是有机会,让小姐拿着笛子去寻一位故人。”
冬珠打开箱笼,将保管多年的笛子拿了出来,从前谢锦墨痴傻,她不敢将如此重要的信物交给她,担心被乔氏知道了,会拿此事另做文章。
“故人?”
苏无忧细细抚摸手中的笛子,从前原主也见过这只笛子,一只普普通通的笛子被冬珠当宝贝疙瘩压在了箱底。忽然苏无忧一怔,她发现笛子上刻了一个小小的苏字,应该是故人的姓氏。寻到这位故人,就能解开原主母亲的身世了,只是天下之大,她仅凭一只笛子,上哪儿去寻故人。
苏无忧把笛子还给了冬珠,既然原主母亲不想暴露真实身份,其中定有什么难处,那么这个故人也就没必要去寻了。
“当年奴婢差点被人牙子卖去窑子里,是夫人救下了奴婢,替奴婢赎身,又将奴婢带了回来,给奴婢一口饭吃。若不是夫人,奴婢这辈子……”说到此处,冬珠没有接着往下说了,这些话并不适合苏无忧这样的闺阁女子听。“小姐,这么多年,奴婢一直在找证据,当年夫人的事,绝对是她人动了手脚,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老人都走了,证据都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