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姐
进入森林一个月。
郑茜和老虎大王都已经适应并习惯对方的存在,她越来越大胆甚至经常揪着大王尾巴玩,大王也甩着尾巴像是摇逗猫棒一样陪她闹。
这期间她在河边又捡到一个指南针,算是多了一个在森林中独自行动的安全保障。当大王出去巡视领地的时候她也可以拿着指南针和骨矛反方向出发去巡逻,这让她有种自己能帮上忙的感觉,而事实上老虎真的不怎么去她走过一遍的地方,只是每隔一周去森林边缘的树上撒尿重新标记领地范围。
独自行动期间郑茜干掉了一只主动袭击她的狒狒。狒狒不大,只有叁十公斤出头,它的长牙对郑茜是巨大的威胁,但每个体重不如人的哺乳动物在面对手持长矛的人都是脆弱的。自从人类学会使用长矛后,雄性花豹之下单只猛兽已经不再是致命威胁,而手持长矛有数量有组织的人类可以猎杀陆地一切动物。
用匕首对抗猛兽是危险的,无护甲状态下只有长矛才是靠谱的武器。
巡视领地时郑茜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狼群的活动范围从森林变成了荒原,它们越来越倾向于依靠协同作战捕获更大的猎物。这群狼为首的是一只银色巨狼,体重估计有八十公斤,已经比绝大多数雄性花豹都大,它总是会正面进攻大型猎物然后其他的狼绕后偷袭。
狼的活动区域越来越远离老虎,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在远东地区,同一地区老虎和狼的数量是负相关的,人类捕杀老虎使得狼数量上升,而一旦老虎回归狼就会迅速被老虎肃清。
老虎是狼唯一的天敌。
郑茜坐在玉米地中间她人工制造的空地发呆。
她的肉干呢?昨天还在的那么大一块肉干呢?什么东西敢进入老虎的巢穴把她的肉干偷走了?不想活了?
几棵玉米被什么东西踩倒,郑茜回头又看见了可怕的不速之客。
是懒熊。
它的肩膀上有也许永远无法消去的伤疤,是那只吃人为乐的熊。上次它来到这里被老虎吓跑,这几天老虎没有回来玉米地,于是它过来偷吃了郑茜挂起来的肉干,现在很明显还想要吃了她。
郑茜拿起身边的骨矛。长矛的杆是一根光滑的树枝做的,骨刃是她用牛骨头花了一个星期慢慢磨出来的,这简陋的武器在人类社会实在算不得好,然而面对野生动物勉强够用了。除非和人相处过一段时间,否则动物是难以区分长矛是不是人的肢体延伸的。
即便有长矛在手,郑茜的处境也并不安全。
懒熊太大了。这头懒熊大概有一百五十公斤,过高的体重预示着它的防御力同样出色,单人手持两米长矛难以战胜它。郑茜有把握把长矛刺进懒熊的身体里,但接下来她没有把握躲开懒熊的攻击。过大的动物难以用冷兵器一次造成足以致死的伤害,她的长矛只能说对懒熊有威胁,却不一定能让它决定放弃进攻。
懒熊犹豫了半分钟就决定发起进攻活吃了眼前的两腿动物。
人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但人类的强大是依靠智力和组织迭加出来的,丢失了这两个东西人类的战斗力并不乐观,往往会成为野兽的美食。一旦有野兽吃过人,它们就会爱上这种好吃战斗力几乎没有跑得还慢的猎物。人的日常饮食中含有盐分,盐会在人的体内残留,人又会吃甜食,人体也有较多的脂肪,完美符合肉食动物取食的叁大选择:糖分,盐分,脂肪。
即便同一物种也是有捕猎难度和喜好度区分的。与男人相比,脂肪含量更高,逃跑速度更快的女人在野外是猛兽最好的猎物。
郑茜深吸一口气准备在死前给懒熊留下让它一辈子消不掉的贯穿伤,这时玉米地又被分开,一个人进来了。
是的。一个人。
一个女人。
来人留着咖啡色的泡面头,裹着一块风骚的破布,两个白嫩的乳球有一半暴露在外,姣好的脸上满是笑容。
是导游小姐姐。
“你慢慢退开,我有把握给它留下足以重创的贯穿伤。”
郑茜紧握长矛和懒熊对峙,不料导游小姐姐拿起脖子上的金属哨子吹起来,那声音真的刺耳。
一道银色的影子自玉米地窜出,直扑懒熊而去。
是狼群的头狼。
懒熊轻易就击退了银狼,然而第二只狼也从它身后的玉米地钻出来,接着是第叁只。叁只狼对懒熊形成了围攻的态势,导游小姐姐也笑着弯腰从玉米地里抽出一根简单的骨刃长矛,上前和郑茜并肩而立,两人叁狼将懒熊包围起来,局势一下子就反转了。
懒熊确实要比在场的人或者狼每一个都要强,但它是不是可以同时对付两个拿骨矛的女人和叁匹狼就不知道了。显然懒熊并不认为自己在如此境地还能打赢,它立起身子炸毛,慢慢向后退出去,但人和狼跟着它退出玉米地,保持着围歼的阵型继续进逼。
“导游小姐,看到你还活着我很开心。”
郑茜有好多话想问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导游小姐姐笑着晃了一下手里的骨矛,让懒熊又一次立起身体。
“那群人渣没能杀死我,我中了两刀后他们把我扔下了河,狼群发现了我却没有吃我,反而是给我叼了一朵奇怪的花放在伤处止了血。之后我就和狼群一起活动,我知道森林里有狼的天敌孟加拉虎,于是我带它们离开森林到外面和孟加拉虎活动范围几乎不重迭的草原重新建立统治。”
“所以……导游小姐姐你现在是……狼王?”
导游小姐一愣,沉思数秒道:“狼王不至于,阿银是大家都认可的狼王,我只是提供建议,狼不一定懂人话但它们可以被我揪着拉到不同位置做出攻击阵型,然后我们再把阵型在实际捕猎中尝试验证,这样提高了很多捕猎的成功率。说起来,我在狼群里面是参谋才对。”
狼群参谋雷得郑茜半天说不出话来,她叹了口气又指着不断移动牵制懒熊的一条灰狼问:“所以参谋小姐是要带狼群猎杀懒熊吗?”
“这不是救你吗?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叁条狼打熊没法打,加上我们两个拿长矛的人也就是惨胜少不了要缺胳膊断腿,把它赶跑就行了。”
郑茜点头也笑起来:“感谢你的支援,不过我的小伙伴也来了。”
“是那只孟加拉虎吗。”
“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它好几次。你那老虎游手好闲不喜欢自己捕猎,抢了我们的猎物好几次我们才搬家的。”
郑茜一阵心虚:“啊……对,对不起……”
郑茜和老虎大王都已经适应并习惯对方的存在,她越来越大胆甚至经常揪着大王尾巴玩,大王也甩着尾巴像是摇逗猫棒一样陪她闹。
这期间她在河边又捡到一个指南针,算是多了一个在森林中独自行动的安全保障。当大王出去巡视领地的时候她也可以拿着指南针和骨矛反方向出发去巡逻,这让她有种自己能帮上忙的感觉,而事实上老虎真的不怎么去她走过一遍的地方,只是每隔一周去森林边缘的树上撒尿重新标记领地范围。
独自行动期间郑茜干掉了一只主动袭击她的狒狒。狒狒不大,只有叁十公斤出头,它的长牙对郑茜是巨大的威胁,但每个体重不如人的哺乳动物在面对手持长矛的人都是脆弱的。自从人类学会使用长矛后,雄性花豹之下单只猛兽已经不再是致命威胁,而手持长矛有数量有组织的人类可以猎杀陆地一切动物。
用匕首对抗猛兽是危险的,无护甲状态下只有长矛才是靠谱的武器。
巡视领地时郑茜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狼群的活动范围从森林变成了荒原,它们越来越倾向于依靠协同作战捕获更大的猎物。这群狼为首的是一只银色巨狼,体重估计有八十公斤,已经比绝大多数雄性花豹都大,它总是会正面进攻大型猎物然后其他的狼绕后偷袭。
狼的活动区域越来越远离老虎,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在远东地区,同一地区老虎和狼的数量是负相关的,人类捕杀老虎使得狼数量上升,而一旦老虎回归狼就会迅速被老虎肃清。
老虎是狼唯一的天敌。
郑茜坐在玉米地中间她人工制造的空地发呆。
她的肉干呢?昨天还在的那么大一块肉干呢?什么东西敢进入老虎的巢穴把她的肉干偷走了?不想活了?
几棵玉米被什么东西踩倒,郑茜回头又看见了可怕的不速之客。
是懒熊。
它的肩膀上有也许永远无法消去的伤疤,是那只吃人为乐的熊。上次它来到这里被老虎吓跑,这几天老虎没有回来玉米地,于是它过来偷吃了郑茜挂起来的肉干,现在很明显还想要吃了她。
郑茜拿起身边的骨矛。长矛的杆是一根光滑的树枝做的,骨刃是她用牛骨头花了一个星期慢慢磨出来的,这简陋的武器在人类社会实在算不得好,然而面对野生动物勉强够用了。除非和人相处过一段时间,否则动物是难以区分长矛是不是人的肢体延伸的。
即便有长矛在手,郑茜的处境也并不安全。
懒熊太大了。这头懒熊大概有一百五十公斤,过高的体重预示着它的防御力同样出色,单人手持两米长矛难以战胜它。郑茜有把握把长矛刺进懒熊的身体里,但接下来她没有把握躲开懒熊的攻击。过大的动物难以用冷兵器一次造成足以致死的伤害,她的长矛只能说对懒熊有威胁,却不一定能让它决定放弃进攻。
懒熊犹豫了半分钟就决定发起进攻活吃了眼前的两腿动物。
人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但人类的强大是依靠智力和组织迭加出来的,丢失了这两个东西人类的战斗力并不乐观,往往会成为野兽的美食。一旦有野兽吃过人,它们就会爱上这种好吃战斗力几乎没有跑得还慢的猎物。人的日常饮食中含有盐分,盐会在人的体内残留,人又会吃甜食,人体也有较多的脂肪,完美符合肉食动物取食的叁大选择:糖分,盐分,脂肪。
即便同一物种也是有捕猎难度和喜好度区分的。与男人相比,脂肪含量更高,逃跑速度更快的女人在野外是猛兽最好的猎物。
郑茜深吸一口气准备在死前给懒熊留下让它一辈子消不掉的贯穿伤,这时玉米地又被分开,一个人进来了。
是的。一个人。
一个女人。
来人留着咖啡色的泡面头,裹着一块风骚的破布,两个白嫩的乳球有一半暴露在外,姣好的脸上满是笑容。
是导游小姐姐。
“你慢慢退开,我有把握给它留下足以重创的贯穿伤。”
郑茜紧握长矛和懒熊对峙,不料导游小姐姐拿起脖子上的金属哨子吹起来,那声音真的刺耳。
一道银色的影子自玉米地窜出,直扑懒熊而去。
是狼群的头狼。
懒熊轻易就击退了银狼,然而第二只狼也从它身后的玉米地钻出来,接着是第叁只。叁只狼对懒熊形成了围攻的态势,导游小姐姐也笑着弯腰从玉米地里抽出一根简单的骨刃长矛,上前和郑茜并肩而立,两人叁狼将懒熊包围起来,局势一下子就反转了。
懒熊确实要比在场的人或者狼每一个都要强,但它是不是可以同时对付两个拿骨矛的女人和叁匹狼就不知道了。显然懒熊并不认为自己在如此境地还能打赢,它立起身子炸毛,慢慢向后退出去,但人和狼跟着它退出玉米地,保持着围歼的阵型继续进逼。
“导游小姐,看到你还活着我很开心。”
郑茜有好多话想问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导游小姐姐笑着晃了一下手里的骨矛,让懒熊又一次立起身体。
“那群人渣没能杀死我,我中了两刀后他们把我扔下了河,狼群发现了我却没有吃我,反而是给我叼了一朵奇怪的花放在伤处止了血。之后我就和狼群一起活动,我知道森林里有狼的天敌孟加拉虎,于是我带它们离开森林到外面和孟加拉虎活动范围几乎不重迭的草原重新建立统治。”
“所以……导游小姐姐你现在是……狼王?”
导游小姐一愣,沉思数秒道:“狼王不至于,阿银是大家都认可的狼王,我只是提供建议,狼不一定懂人话但它们可以被我揪着拉到不同位置做出攻击阵型,然后我们再把阵型在实际捕猎中尝试验证,这样提高了很多捕猎的成功率。说起来,我在狼群里面是参谋才对。”
狼群参谋雷得郑茜半天说不出话来,她叹了口气又指着不断移动牵制懒熊的一条灰狼问:“所以参谋小姐是要带狼群猎杀懒熊吗?”
“这不是救你吗?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叁条狼打熊没法打,加上我们两个拿长矛的人也就是惨胜少不了要缺胳膊断腿,把它赶跑就行了。”
郑茜点头也笑起来:“感谢你的支援,不过我的小伙伴也来了。”
“是那只孟加拉虎吗。”
“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它好几次。你那老虎游手好闲不喜欢自己捕猎,抢了我们的猎物好几次我们才搬家的。”
郑茜一阵心虚:“啊……对,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