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脚成名(下)
  (中午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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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谁先喊了声:“娘亲啊!”然后围在丁忧身边的十几个人立时化作鸟兽散,瞬间在丁忧周围消失然后出现在远远的地方朝这边看来。
  丁忧冷汗都冒出来了,咽了口吐沫,稳定了下心神,他知道自己厉害却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厉害,他知道自己有可能是个超人,却不知道这个超人这么能打。看着那倒霉蛋直挺挺的躺在那里丁忧一阵发慌,该不会弄出人命了吧,自己这抢劫犯的罪名还没洗清要是再加上一个杀人犯名头的话,一辈子就别想出头了。现在跑肯定来不及了,旁边这帮人跟傻子似的看着自己,自己的长相肯定暴露了,就在丁忧不知所措的时候那个倒霉蛋竟然哎呦一声醒了过来,呜呜哭着不知在叫唤着什么。
  至此丁忧才长出口气,只要人没死就好办了,这时他的手被人一拽,不用看也知道是王沙,王沙示意丁忧快跑,两个人头都没有回的钻进林间小道跑了。
  食堂中剩下一双双有些痴傻瞪得大大的眼睛。好久后一群小女生中爆出了一阵阵花痴的叫声……紧接着整个食堂都热闹了起来。
  嘎巴一声伴随着王沙的惨叫,终于将脱臼的胳膊给扶正了,王沙练散手时脱臼算是常事,所以自己就能给自己复位,丁忧是不会的。
  两人此时已经回到了宿舍,孙魁和郑飞不在,王沙冲着丁忧竖了根大拇指,“兄弟,我一辈子没服过别人,今天我服了,你是怎么练的?能教我不?我拜你为师!”
  丁忧要是能知道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就好了,摇了摇头。
  王沙也不强求,练武的门派中有些规矩他是知道的,哈哈笑着说道:“今天真痛快,晚上我请客咱们去大搓一顿。不要不给面子。”
  丁忧扑哧一笑看着王沙被揍成这幅熊样还叫得出痛快二字,受虐狂么?他也想找个机会缓和一下彼此之间的气氛,点头答应了。
  “好兄弟,晚上就算是咱们寝室的第一次聚会。”王沙不知道哪里来的豪情,拍着丁忧肩膀大笑着说道。
  丁忧突然觉得这王沙也蛮可爱的,虽然蛮横点,倒也算是有真性情。
  ……
  到下午的时候,丁忧一脚踹飞大二学生的事迹就在整个校园传开了,在一帮小女孩的鼓吹下丁忧简直神得不得了,可惜这些小女孩都不知道丁忧的名字,就给他起了个外号——美足男。丁忧知道后足足恶心了一个月,整天都找背人的地方走,生怕被人认出来,这是后话。
  下午的课程丁忧学的很认真,无它,蓝心儿不知道为什么开学第一天的下午就旷课了,虽然没了这个诱惑丁忧能够认真学习了,心中却有些空落落的。
  晚上一回寝室,寝室中正闹开了锅,王沙正和郑飞在里面哈哈大笑,谈论着中午食堂的事情,听王沙笑的那意思好像是他多英雄似的。
  两人见丁忧回来了,笑得更是开心,毕竟丁忧光彩他们这个宿舍也光彩,年轻人很容易走到一处,几个玩笑后丁忧也便和两人把关系拉近了不少,说说笑笑的昨天的事情就好像是从没有发生过,就在这时孙魁闯了进来大声叫道:“嗨!你们听说了么?今天食堂可热闹了,一个大二的被咱们大一的一个新生一脚踢飞了……”
  孙魁手舞足蹈的说着就听见满宿舍都是笑声,王沙和郑飞、丁忧三个人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孙魁奇道:“你们笑什么?王沙你咋挂彩了?”
  王沙哈哈笑着拍了孙猴子一把险些把他拍趴下,“走,咱们出去好好喝一顿,这顿我请!”
  四个人肩抱着肩、臂挽着臂出了宿舍直奔清北校园中最高档的饭店,清北校园历来实行封校管理,不允许在校学生随便出入学校,所以学校中的各种设施应有尽有,加上清北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有钱家的子弟所以校内也有不少奢华的地方。
  王沙一向以流氓混混自居,实际上他们家也算是有点背景,他的爷爷参加过抗战,他的父亲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自然混的不差,现在是申阳的步兵团团长,大大小小也算是个有点实权的军人,就因为是军人世家所以王沙才养成了霸道的性格,只有军人世家才会让孩子学武,要是富贵人家比如郑飞、孙魁那样的家庭打心眼里看不起学武的,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宝贝疙瘩去学那些东西。
  清北大学中最豪华的酒店要算是五四饭店了,听名字很一般,实际上里面就是相比于申阳市最顶级的饭店也不遑多让,丁忧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奢华的地方,门口看起来到时简洁,青石白柱的丝毫没有霸气,但是一进大厅看到的就完全不同了整个大厅都是新西兰羊毛编织成的手工地毯,楼梯是带着鸡血红色纹理的大理石铺就,一排十几个欧式的水晶吊灯每个都足有两米大小,大厅中间还有一个占地一百多平方的水族箱,里面养着的都是各色的海鱼还有巨大的海龟,要知道申阳是内陆城市,离海边最近也要几百里,在这里养这么大的一个海水水族馆每天的耗费都是一笔大数字。整个大厅奢华的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丁忧眉头微微皱起,这种地方想来消费不会太低。
  郑飞是本地人对清北大学里的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边走边说道:“不要看这里是清北学校的饭店,但是这里还肩负着招待市里来的一些贵宾,一般到申阳城的外省外国贵宾基本上都会被安排到这里吃饭住宿,他们这些人讲究个风雅,在外面大吃大喝未免有些太招摇了,到学校里吃饭就不同了,说出去也不难听不招摇,所以这里比外面的饭店还要有档次。
  丁忧、王沙孙魁恍然,原来这里是专门招待政府贵宾的,怪不得要这样的档次。
  心中有了想法再去看在这里吃饭的人就很能看清楚他们的身份了,学生也有并且占据了大多数,但是这其中还有些西装革履或者岁数不小的客人,油光满面的一看就知道不是老师,想来这些就是这里的特殊客人了。
  丁忧皱着眉头有些反感这地方,不用说他也知道这地方吃一顿不是小钱能够下来的,恰恰是因为如此他对这种地方有种天然的反感,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很矛盾,一方面他想要做有钱人大鱼大肉,一方面又看不惯有钱人的挥霍浪费,究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他母亲的骨灰盒身上,他母亲一辈子省吃俭用最后连一个像样的骨灰盒都买不起,还要用十几年前的乳精盒子盛放骨灰,再看这些人,他们不过十几岁年纪,凭什么就可以一掷千金夜夜笙歌?
  郑飞看出丁忧有些不高兴,对着王沙和孙魁撇了撇嘴。
  孙魁、王沙不由得也看向丁忧。
  “怎么?你不喜欢这里?”王沙问道。
  丁忧点头道:“是有点不喜欢,咱们换个地方吧。”
  王沙点头道:“成!你说上哪咱就上哪。”
  一行四人出了五四饭店后开始在校园中的一条商业街中乱逛,最后丁忧手指一指:“这里。”
  王沙看了看身边的郑飞孙魁,他们俩也有些吃惊。
  “这里?这里能有什么吃的?”王沙指着前面的一家露天大排档问道。
  丁忧呵呵一笑道:“怎么你们没吃过大排档?大排档的东西最有味道了,吃上就知道了。”
  丁忧当先来到大排档外面的一个圆桌坐下,王沙三人对视一眼,也围着桌子坐了下来。
  不一会满满一桌菜就摆了上来,四个人举杯换盏喝得好不热闹,王沙几杯酒进肚,一张老嘴立时就没了把门的,哈哈大笑着把丁忧吹得好像是天上掉落凡间的武曲星似的,说什么都要跪地上拜丁忧为师,孙魁、郑飞两人拉都拉不住。
  他们这边正热闹着就听见旁边砰的一声酒瓶摔碎的闷响,此时丁忧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被一群足有四五十人的学生给围了起来。原本在周围吃饭的人早就已经没了影子。
  该死的顺风耳和超级直觉从来都是有用的时候就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