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19章在其他网站发过,帐号一样,故一次传完,皆为免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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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栋高楼大厦像母鸡护小鸡似地,将地平线小心翼翼地藏在身后,导致第一道晨曦总会晚上个几秒鐘才姍姍露面,金灿灿的阳光从那些高楼间的缝隙照射出来时,颇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当太阳终于越过那些高楼后,就如同每个枯燥无味的星期一一样,一部分的人会在早上七点的时候离开家门,挤上公车、捷运,进到公司,接着上礼拜五的进度,继续在蓝光幕跟电话筒之间周旋;一部份的人穿上熨烫整齐的制服,面对来回穿梭的人潮,脸上摆出一抹虚偽又精准的微笑;邻家的大妈拖着菜篮,在菜市场的果汁摊前面坐下,跟其他的大妈嗑牙料嘴地谈起坊间流传的八卦;当然也会有些人,脸上的妆容跟汗水混在一起,调成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身上的酒味多于香水味,他们把蛋饼当作消夜,早上才正准备睡。
在这个充满矛盾跟衝突的城市,喇叭声、引擎声、叫卖声、喧闹声、交警的哨声还有广告车上面不断重复播放的广告声,交响成一天开始的前奏,九月的太阳一点都不见要收敛的样子,依然大功率的输出它的热能,为这个小小的城市舞台打光。
在这里,姑且称它叫「第六城」吧。
有野心的,用尽方法,穿梭在这城市,努力地往上爬,盼着自己哪天能站在最昂贵的大楼上指点江山、挥叱方遒;已经放弃的,匍匐或蜷缩在骯脏的巷子里,用尼古丁和酒精慢慢地扼杀自己的价值跟生命;做着白日梦的,浑浑噩噩、跌跌撞撞,日復一日地在云和泥之间打转,永远搞不清楚自己要往哪走。
各式各样的人交织成这城市的剧情,无伦你是否愿意,也不管这是否荒唐,你都是其中之一的演员,永无止尽地演着这场莫名其妙的人生。
要说起来,现实世界往往比小说情节更加莫名其妙,有些事情发生就发生了,根本不需要任何逻辑。
就好比我根本不适合,也写不出以上这些文诌诌的词句,但我还是厚顏无耻地从我室友老孙的通识课作业里硬抄一段下来当作开头。
这行为没有逻辑,但很爽。
更没有逻辑的又比如说,大二开学的第一天早上,被窗帘遮挡住的阳光在房间投下昏黄而曖昧的光线,一个叫张子寧的漂亮女孩正依偎在我胸口,我正在解她背后的胸罩扣子,而她目前的男朋友老孙,则坐在床的另外一端,正在……
呃,脱我女朋友陈榆的上衣。
这种乱七八糟的开头,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回忆。
虽然在场四人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傢伙,但事情会变得这么不正经,还是要归功于那边那个脸色緋红、四肢僵硬,剪着妹妹头瀏海的女孩……对,也就是我女朋友昨天晚上的一句话——
「皆(みな)さん!我们来换妻吧!」
「皆さん」唸起来像是中文的「米那桑」,是「大家」的意思,陈榆在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在日常对话里面加上一两句日语,也不管其他人听得懂听不懂,非常地我行我素。
不过她后面那句话,大家倒是都听懂了。
所以在她讲完这句话后,张子寧手上的小说掉到地上,老孙的泡麵从他鼻子里喷了出来,而我吸进去的那口烟差点没把我给呛死。
她笑的时候总是先皱鼻子,然后将眼睛瞇成一双弯弯的月牙,她就站在那里看我们叁个的狼狈样,笑得像隻开心的小狐狸。
她是陈榆,我们班的班花。
我跟老孙读的第六城里出了名的正妹学校,我们系又是这学校里正妹比例最高的地方,能在这种「女神遍地走,正妹多如狗」的地方被冠上「班花」这个头衔,只能说明一件事情:
陈榆,绝对不只是浪得虚名而已。
在大一刚入学,大部分的人都连自己同学都认不太出来的时候,陈榆这傢伙已经收到来自各系的上百个好友邀请,随着时间推移还越演越烈,搞得没发好友邀请的男生都不好意思说他读过我们大学,被她确认邀请的男生更是成天在路上跩得二五八万似的,那个「您已经与陈榆成为好友」的截图简直比毕业证书还要来得有价值许多。
这只是侧写出陈榆她的美丽,毕竟「正写」我实在无法,连自詡「评过世间花,下笔有如神」的老孙,当年要在自己的痞客邦上点评陈榆时都久久无法下笔,整天在电脑前面喃喃自语、怀疑人生,到最后爆瘦8公斤,发线都高了半公分有馀,直到我拿了烤肉用的砖块从他脑后来一发后,他才脱离了心魔附身的状态。
「灵气……光环……我写不出来……根本没有人写得出来……那个,是神明的维度……!」
老孙在昏死过去之前,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声嘶力竭地说了这段不明所以的话。
反正,陈榆很正,很正,正到靠北就对了。
所以当大一要放暑假那天,我跟陈榆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係后,在死而无憾的惊喜之馀,我也认真查询了下声请保护令的资格是什么,要不在这群如狼似虎的雄性同儕之中,我可能没办法好手好脚的活到毕业。
至于为什么这么个正妹会选择我当他的男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在我们系上的木板地,手上拿着杯抹茶拿铁的她,睁着她那双小鹿般澄澈纯净的双眼,跟我说的那句话。
「王文浩,我想要了解,你们的世界。」
「我们的世界是什么意思?」我那时候这样反问过她。
她笑得倾国倾城,但没有回答。
……
突然间,一道刺眼的光芒映入眼帘,瞬间将我从回忆拉回现实,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不知不觉中,已经解开了眼前女孩的胸罩,而她胸前那对明晃晃的车头灯正对着我,散发着足以闪瞎人的光芒。
这对凶器的主人叫做张子寧,隔壁系的文学少女。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有天跟老孙吃了家开在巷弄中的鸭血臭豆腐,遇到了当时在打工的她,她当时虽然脂粉未施、素顏上阵,但老孙一看到她当场就中邪了。
他那时形容她那额头上有着点点香汗的模样,就像是钱塘江畔的浣纱女,集天地灵气于一身,钟灵毓秀,又像是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亭亭净植在这陋巷小吃店之中……总之霹靂啪啦地就着啤酒讲了一整个晚上,简直他妈好像真去过钱塘江一样。
我跟老孙从高中就认识,这叁四年来,他也不是第一次中邪,不过通常都不会太久,往往回家打个手枪就恢復正常了。但从那天后,老孙的症头非但没有缓解,还在最热的时节里,硬生生地连吃了两个月的鸭血臭豆腐。
最后还是那张子寧看不下去,主动约了老孙去看了场电影,两人的关係才进一步的突破,要不我看老孙到现在九月可能都还是在吃鸭血豆腐。
对于老孙这种职业变态来说,眼光刁鑽是标准配备,张子寧素顏时就在水准之上了,化起妆来,更是有点现代少见的中国古典美人之感。
但饶是如此,也不到足够让老孙如此失心疯地吃着鸭血豆腐的程度,再说,自从张子寧这个暑假搬进来住后,有段时间老孙他走在路上遇到大奶妹子竟是目不斜视,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
要知道这变态在遇到选择困难的时候总把「无他,选奶大的」这种名言掛在嘴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匈奴」人,这问题让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还以为我那板砖打得太用力,把他的脑子给打坏了,直到现在张子寧在我面前坦胸露背,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垃圾真是遇到极品了啊!
其实当一个男人阅胸无数后,大小已经不能成为衡量的唯一标准,形状、比例、顏色乃至于手感都会列入评分标准之中,但张子寧的胸部不但浑圆雪白、形状挺立,就连胸前那抹红晕也是渲开的洽当好处,简直是胸部界的经典教科书,让世间其馀胸部都要黯然失色,我不由得再次讚叹老孙这人眼光毒辣,实在为变态楷模。
顺便微微一硬,以示尊敬。
「看够了没?」一阵清冷的声音传来,我才惊觉我的眼光停留在同一个地方太久,略显尷尬地訕然一笑,收回目光。
张子寧侧身看向老孙那边,冷冷地道:「说要交换的可是你们,结果你们到现在衣服都还没脱吗?」
她平常就是个稍微高冷系的妹子,又或许是为了刻意装的自然,导致原本就淡漠的声音更加冰冷了几分,但我能从她微微颤抖的肩膀看得出其实她不像是表面看起来如此平静。
不过我也没去拆穿她,毕竟「换妻」这事大家都是第一次干,在新闻中常看见什么换妻俱乐部、疯狂杂交趴之类的事,对这「民风开放」的第六城总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跟老孙都是相对纯朴的乡下小孩,原本以为北上之后就会水到渠成的「新技能GET」,事到临头,才知道不分南北囝仔,第一次总是不能免俗地紧张。
但紧张归紧张,苓膏归苓膏,箭在弦上总是要发的,我跟子寧都已经坦诚相对了,你老孙跟整件事的罪魁祸首陈榆,至今衣服还没脱完,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正当我要严厉指责时,老孙竟抢先一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了一句:「王文浩你这畜生!」
我:「???」
我脑子一时转不过来……是你大尾了还是我的红砖不够硬,你竟然骂老子畜生?
只见老孙指着剩下内衣的陈榆,痛心疾首地说道:「要干陈榆,好像要干天使一样,我想都不敢想啊!」
「你在说什么啊!」陈榆已经很红的脸又红上一分,像是轻轻戳一下就会喷出血来,哗啦啦流的那种。
老孙颤抖地对着陈榆说道:「你知道我怎么看你的吗?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跟王文浩讲说这女的跟天使之间就差了一道光而已。」
老孙说着拿起手机,开了手电筒往陈榆头上照:「有没有,这样就是天使!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你说你一个天使,怎么肯来到这个满满都是浊物的人间?」
老孙说得浮夸,但我看了眼他的裤襠,竟是一马平川的状态,我就知道他是认真的。
神经病又犯了。
「哈哈哈哈太夸张了啦孙!」陈榆在床上笑倒,像条离水的花枝一样乱颤,可爱的一塌糊涂。
正当我开始寻找我的砖块,准备治治老孙这突如其来的神经时,一旁的张子寧忽然小声问我:「欸文浩,那老孙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有说什么吗?」
我冷冷地瞥了她一眼,道:「有啊,你知道钱塘江吗?」
张子寧:「??????」
小小的房间里,老孙他一脸纠结,陈榆捧腹狂笑,张子寧则一脸懵逼。
正当感觉这「换妻」的发展走向已经没救时,陈榆却像是被按下强制停止键一样,突然停下了笑声。
只见她起身坐在发病的老孙面前,一张脸虽然还是红得像血,但却毫不闪躲地迎上他的视线,眼角含笑,却语气坚定。
「谢谢孙,你嘴巴真的很甜,但我要跟你说,我并不是什么天使。」
她主动脱掉自己的鹅黄色内衣,任由它从她窄小的肩膀滑下,露出里面那对虽然没有张子寧大,却胜在精巧的水滴形胸部,然后顺便也帮着老孙拉下他那件骚包的名牌内裤。
「我们——」
陈榆俯身,低头,在老孙诧异的表情下,一口含住。
我彷彿看见在她头发落下来遮住侧脸的瞬间,她的嘴角微微勾起。
「——都只是人哦。」
我看向张子寧,她瞇起眼睛,用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嘴唇。
「……土豆、土豆,好吃的土豆!烧酒螺、烧酒螺,好吃的烧酒螺……」
渐行渐远的广告车,老旧冷气的嗡鸣声,我荒唐的大学日子,平凡无奇地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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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阳终于越过那些高楼后,就如同每个枯燥无味的星期一一样,一部分的人会在早上七点的时候离开家门,挤上公车、捷运,进到公司,接着上礼拜五的进度,继续在蓝光幕跟电话筒之间周旋;一部份的人穿上熨烫整齐的制服,面对来回穿梭的人潮,脸上摆出一抹虚偽又精准的微笑;邻家的大妈拖着菜篮,在菜市场的果汁摊前面坐下,跟其他的大妈嗑牙料嘴地谈起坊间流传的八卦;当然也会有些人,脸上的妆容跟汗水混在一起,调成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身上的酒味多于香水味,他们把蛋饼当作消夜,早上才正准备睡。
在这个充满矛盾跟衝突的城市,喇叭声、引擎声、叫卖声、喧闹声、交警的哨声还有广告车上面不断重复播放的广告声,交响成一天开始的前奏,九月的太阳一点都不见要收敛的样子,依然大功率的输出它的热能,为这个小小的城市舞台打光。
在这里,姑且称它叫「第六城」吧。
有野心的,用尽方法,穿梭在这城市,努力地往上爬,盼着自己哪天能站在最昂贵的大楼上指点江山、挥叱方遒;已经放弃的,匍匐或蜷缩在骯脏的巷子里,用尼古丁和酒精慢慢地扼杀自己的价值跟生命;做着白日梦的,浑浑噩噩、跌跌撞撞,日復一日地在云和泥之间打转,永远搞不清楚自己要往哪走。
各式各样的人交织成这城市的剧情,无伦你是否愿意,也不管这是否荒唐,你都是其中之一的演员,永无止尽地演着这场莫名其妙的人生。
要说起来,现实世界往往比小说情节更加莫名其妙,有些事情发生就发生了,根本不需要任何逻辑。
就好比我根本不适合,也写不出以上这些文诌诌的词句,但我还是厚顏无耻地从我室友老孙的通识课作业里硬抄一段下来当作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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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没有逻辑的又比如说,大二开学的第一天早上,被窗帘遮挡住的阳光在房间投下昏黄而曖昧的光线,一个叫张子寧的漂亮女孩正依偎在我胸口,我正在解她背后的胸罩扣子,而她目前的男朋友老孙,则坐在床的另外一端,正在……
呃,脱我女朋友陈榆的上衣。
这种乱七八糟的开头,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回忆。
虽然在场四人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傢伙,但事情会变得这么不正经,还是要归功于那边那个脸色緋红、四肢僵硬,剪着妹妹头瀏海的女孩……对,也就是我女朋友昨天晚上的一句话——
「皆(みな)さん!我们来换妻吧!」
「皆さん」唸起来像是中文的「米那桑」,是「大家」的意思,陈榆在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在日常对话里面加上一两句日语,也不管其他人听得懂听不懂,非常地我行我素。
不过她后面那句话,大家倒是都听懂了。
所以在她讲完这句话后,张子寧手上的小说掉到地上,老孙的泡麵从他鼻子里喷了出来,而我吸进去的那口烟差点没把我给呛死。
她笑的时候总是先皱鼻子,然后将眼睛瞇成一双弯弯的月牙,她就站在那里看我们叁个的狼狈样,笑得像隻开心的小狐狸。
她是陈榆,我们班的班花。
我跟老孙读的第六城里出了名的正妹学校,我们系又是这学校里正妹比例最高的地方,能在这种「女神遍地走,正妹多如狗」的地方被冠上「班花」这个头衔,只能说明一件事情:
陈榆,绝对不只是浪得虚名而已。
在大一刚入学,大部分的人都连自己同学都认不太出来的时候,陈榆这傢伙已经收到来自各系的上百个好友邀请,随着时间推移还越演越烈,搞得没发好友邀请的男生都不好意思说他读过我们大学,被她确认邀请的男生更是成天在路上跩得二五八万似的,那个「您已经与陈榆成为好友」的截图简直比毕业证书还要来得有价值许多。
这只是侧写出陈榆她的美丽,毕竟「正写」我实在无法,连自詡「评过世间花,下笔有如神」的老孙,当年要在自己的痞客邦上点评陈榆时都久久无法下笔,整天在电脑前面喃喃自语、怀疑人生,到最后爆瘦8公斤,发线都高了半公分有馀,直到我拿了烤肉用的砖块从他脑后来一发后,他才脱离了心魔附身的状态。
「灵气……光环……我写不出来……根本没有人写得出来……那个,是神明的维度……!」
老孙在昏死过去之前,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声嘶力竭地说了这段不明所以的话。
反正,陈榆很正,很正,正到靠北就对了。
所以当大一要放暑假那天,我跟陈榆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係后,在死而无憾的惊喜之馀,我也认真查询了下声请保护令的资格是什么,要不在这群如狼似虎的雄性同儕之中,我可能没办法好手好脚的活到毕业。
至于为什么这么个正妹会选择我当他的男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在我们系上的木板地,手上拿着杯抹茶拿铁的她,睁着她那双小鹿般澄澈纯净的双眼,跟我说的那句话。
「王文浩,我想要了解,你们的世界。」
「我们的世界是什么意思?」我那时候这样反问过她。
她笑得倾国倾城,但没有回答。
……
突然间,一道刺眼的光芒映入眼帘,瞬间将我从回忆拉回现实,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不知不觉中,已经解开了眼前女孩的胸罩,而她胸前那对明晃晃的车头灯正对着我,散发着足以闪瞎人的光芒。
这对凶器的主人叫做张子寧,隔壁系的文学少女。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有天跟老孙吃了家开在巷弄中的鸭血臭豆腐,遇到了当时在打工的她,她当时虽然脂粉未施、素顏上阵,但老孙一看到她当场就中邪了。
他那时形容她那额头上有着点点香汗的模样,就像是钱塘江畔的浣纱女,集天地灵气于一身,钟灵毓秀,又像是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亭亭净植在这陋巷小吃店之中……总之霹靂啪啦地就着啤酒讲了一整个晚上,简直他妈好像真去过钱塘江一样。
我跟老孙从高中就认识,这叁四年来,他也不是第一次中邪,不过通常都不会太久,往往回家打个手枪就恢復正常了。但从那天后,老孙的症头非但没有缓解,还在最热的时节里,硬生生地连吃了两个月的鸭血臭豆腐。
最后还是那张子寧看不下去,主动约了老孙去看了场电影,两人的关係才进一步的突破,要不我看老孙到现在九月可能都还是在吃鸭血豆腐。
对于老孙这种职业变态来说,眼光刁鑽是标准配备,张子寧素顏时就在水准之上了,化起妆来,更是有点现代少见的中国古典美人之感。
但饶是如此,也不到足够让老孙如此失心疯地吃着鸭血豆腐的程度,再说,自从张子寧这个暑假搬进来住后,有段时间老孙他走在路上遇到大奶妹子竟是目不斜视,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
要知道这变态在遇到选择困难的时候总把「无他,选奶大的」这种名言掛在嘴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匈奴」人,这问题让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还以为我那板砖打得太用力,把他的脑子给打坏了,直到现在张子寧在我面前坦胸露背,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垃圾真是遇到极品了啊!
其实当一个男人阅胸无数后,大小已经不能成为衡量的唯一标准,形状、比例、顏色乃至于手感都会列入评分标准之中,但张子寧的胸部不但浑圆雪白、形状挺立,就连胸前那抹红晕也是渲开的洽当好处,简直是胸部界的经典教科书,让世间其馀胸部都要黯然失色,我不由得再次讚叹老孙这人眼光毒辣,实在为变态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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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寧侧身看向老孙那边,冷冷地道:「说要交换的可是你们,结果你们到现在衣服都还没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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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也没去拆穿她,毕竟「换妻」这事大家都是第一次干,在新闻中常看见什么换妻俱乐部、疯狂杂交趴之类的事,对这「民风开放」的第六城总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跟老孙都是相对纯朴的乡下小孩,原本以为北上之后就会水到渠成的「新技能GET」,事到临头,才知道不分南北囝仔,第一次总是不能免俗地紧张。
但紧张归紧张,苓膏归苓膏,箭在弦上总是要发的,我跟子寧都已经坦诚相对了,你老孙跟整件事的罪魁祸首陈榆,至今衣服还没脱完,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正当我要严厉指责时,老孙竟抢先一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了一句:「王文浩你这畜生!」
我:「???」
我脑子一时转不过来……是你大尾了还是我的红砖不够硬,你竟然骂老子畜生?
只见老孙指着剩下内衣的陈榆,痛心疾首地说道:「要干陈榆,好像要干天使一样,我想都不敢想啊!」
「你在说什么啊!」陈榆已经很红的脸又红上一分,像是轻轻戳一下就会喷出血来,哗啦啦流的那种。
老孙颤抖地对着陈榆说道:「你知道我怎么看你的吗?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跟王文浩讲说这女的跟天使之间就差了一道光而已。」
老孙说着拿起手机,开了手电筒往陈榆头上照:「有没有,这样就是天使!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你说你一个天使,怎么肯来到这个满满都是浊物的人间?」
老孙说得浮夸,但我看了眼他的裤襠,竟是一马平川的状态,我就知道他是认真的。
神经病又犯了。
「哈哈哈哈太夸张了啦孙!」陈榆在床上笑倒,像条离水的花枝一样乱颤,可爱的一塌糊涂。
正当我开始寻找我的砖块,准备治治老孙这突如其来的神经时,一旁的张子寧忽然小声问我:「欸文浩,那老孙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有说什么吗?」
我冷冷地瞥了她一眼,道:「有啊,你知道钱塘江吗?」
张子寧:「??????」
小小的房间里,老孙他一脸纠结,陈榆捧腹狂笑,张子寧则一脸懵逼。
正当感觉这「换妻」的发展走向已经没救时,陈榆却像是被按下强制停止键一样,突然停下了笑声。
只见她起身坐在发病的老孙面前,一张脸虽然还是红得像血,但却毫不闪躲地迎上他的视线,眼角含笑,却语气坚定。
「谢谢孙,你嘴巴真的很甜,但我要跟你说,我并不是什么天使。」
她主动脱掉自己的鹅黄色内衣,任由它从她窄小的肩膀滑下,露出里面那对虽然没有张子寧大,却胜在精巧的水滴形胸部,然后顺便也帮着老孙拉下他那件骚包的名牌内裤。
「我们——」
陈榆俯身,低头,在老孙诧异的表情下,一口含住。
我彷彿看见在她头发落下来遮住侧脸的瞬间,她的嘴角微微勾起。
「——都只是人哦。」
我看向张子寧,她瞇起眼睛,用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嘴唇。
「……土豆、土豆,好吃的土豆!烧酒螺、烧酒螺,好吃的烧酒螺……」
渐行渐远的广告车,老旧冷气的嗡鸣声,我荒唐的大学日子,平凡无奇地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