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然而还没开始工作,他就已经陷入了挑选的泥沼之中。
  每张写真都这么帅,这叫他如何取舍?
  “小君君,你来得正好,我都快挑花眼了!”他嚎了一嗓子之后毫无形象的伸了一个懒腰,接着双手撑着腰的背部,艰难的站了起来。
  “挑什么东西?”席君从他手里接过了一沓厚厚的照片,一张张看过去。
  趁着这个间隙,华杓在空旷的地方活动手脚。
  “嗯……我觉得都挺好的。”
  看了半天,席君就给出了这么一句废话。
  “矮芽,你就帮我挑挑呗,我的粉丝里女生居多,你也是女生,你们之间的眼光应该差不了多少。”
  席君侧过头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这还真是一个令人意外又感动的回答,但是没办法,她还是要实话实说。
  “每张照片里面不都是你吗?我觉得都一样。”直女发言,令人颤抖。
  “这哪里一样了?”华杓神情很是激动。
  这可是他花了那么久的妆,凹了那么多个造型和姿势才拍出来的精品。要是看起来没差别,那他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
  男孩子也很在乎这些的好不好!
  “你肯定是眼神不好,怎么就一模一样了呢?”
  从席君手里夺回了照片,他不信邪,一张张的给她指。
  “你看这张居家照,是不是特别乖巧无害,又有种居家好男人的安全感?会有姐姐不想把我这样的小奶狗,藏到家里好好呵护吗?”
  “……”
  席君眼角一跳。
  “还有这张,这可是我前段时间下决心剪寸头之后拍的硬照,是不是很有男人味?而且你看我的腹肌,经过这么多天的锻炼,现在隔着衣服看出形状了,是不是性感到让你想摸一把?”
  “……”
  席君嘴角抽搐,瞥向他的眼神很是奇怪。
  他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而且那是他自己想剪头发的吗?明明就是因为没完成作业被师母惩罚了而已。
  第78章 . 怎么可能  “算了算了,想来你也欣赏不……
  “算了算了, 想来你也欣赏不了这些。”华杓郁闷的开始发热冒汗。
  他悻悻然的收回手,像抓扑克牌一样捏着照片,对着脸扇风。
  看来上天注定让他承受这种帅气的痛苦。
  在经历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漫长等待,华杓终于挑好了具有代表性的几张。
  而好不容易等到任务的助理长舒了一口气, 跑出去赶紧打印, 没一会儿就抱着一沓照片回到了办公室。
  比起华杓, 那绝对有效率的多。
  “一会儿你也得帮我签名, 就当给大家的大惊喜。”华杓的小算盘打的精明, “反正你自己又不会去弄粉丝福利, 倒不如并在我的名下, 吸引你的粉丝来壮大我的队伍, 然后我们成功双赢。你说是吧?”
  他眨了眨眼, 冲她傻乐, 一个活脱脱的二傻子。
  席君哑然失笑。
  他还真是一点都不跟她客气。
  “行吧,那就早点开始工作, 你太磨蹭了。”席君从他手里接过了一部分照片,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 “从哪里开始签?签多少?”
  就连工作进度都要自己催促, 明明自己才是置身事外的那个人,但是放在闲适的华杓面前,怎么她看起来更像工作在身?
  作为急性子,她倏然有点理解同为急性子的赵毅,为什么年纪轻轻就显得如此憔悴。
  “额,你先随便签个几百张吧,毕竟小爷我的粉丝着实有些多,工作量自然也是很大的。”
  他歪着头,状似苦恼, 气死人不偿命的继续说道。
  “唉,大家的热情还真是让人吃不消呢。”浮夸的摊手,华杓撅嘴眨眼,很是做作。
  “……”
  我也挺吃不消你的。
  没有兴致陪这个戏精演戏,席君任命的接过照片坐到了椅子上,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笔,准备伏身写字。
  看到了某件熟悉的物品,华杓这一次终于开口问了出来。
  “小君君,你怎么每次出门都随身带笔啊?而且还都是同一支钢笔。”
  在父母长辈们的那个年代,用钢笔的情况会比较常见,但现在,不管男女老少几乎都用水笔,又方便又省事。
  说起来,席君还是他的同龄人中唯一一个把钢笔当做日常用品的人。
  实话实说,挺酷的。
  为了再次验证自 己的说法,华杓把头凑了过去,仔细的把她手里的笔和记忆中的笔进行比较。
  没错,它们就是同一支。
  “这支笔?”席君的手腕往右一动,把它摊平在掌心,向他展示。
  “对,就是这支。”
  从她旁边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华杓好奇极了。
  “这支笔应该用的时间不小了吧?我看笔的品牌名都被你磨平的没印了。”
  听到这话,席君一个帅气的转笔,嘴角轻轻勾起笑了笑,没有避讳地回答。
  “这是我幼儿园刚学写字那会儿,我爸买给我的生日礼物。”
  话音刚落,华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接口。他知道席君的家庭背景,担心会触及到她的敏感情绪。
  “抱歉,我不知道……”
  “这有什么好道歉的?”席君扑哧一声,反而饶有兴致的讲了下去。
  “我小时候不爱写字,字写的也不好看,跟狗爬似的,一点都不像我爸,我爸他钢笔字毛笔字都好看。为此我妈老笑我,说我没有遗传到家庭的优秀基因。”
  说这段话的时候,席君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伤感,甚至比起平时还要更活泼生动一些。
  这是席君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小时候的趣事,华杓听得很认真。
  “字丑就不想写字,为了提高我的积极性,我爸骗我说正常人字丑是因为笔的问题,换支笔就好了。所以到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支好看的钢笔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
  关于手和笔的关联,他和席君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没等席君说完,他就急哄哄地发表意见。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写字跟笔有关,我字写的那么丑,一定是因为我笔买的不够好看不够贵。”他理直气壮。
  席君憋笑,没忍心打击他的自信心。
  然而事实是,这么好看的笔写出来的字依旧丑的可怜,得知真相的小席君,当场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正常人换支笔都能写出好看的字,为什么偏偏自己做不到?难道说我不是正常人吗?
  为了配的上这支笔,也为了向爸爸证明自己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她在私底下苦练了很久,这才慢慢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标准。
  席君接着往下说。
  “放在现在,这支钢笔的设计都不落俗套,小孩子嘛,都喜欢独一无二,可想而知那时候我会有多喜欢它。”
  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席君盯着它的目光极致的温柔,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当初美好的回忆中。
  在她的描述词里,一个活泼又机灵的小女孩形象被逐渐勾勒了出来。华杓很难想象,她们居然会是同一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那些把钢笔插在西装外套胸前口袋里的人,我觉得那身打扮特别酷,看起来特别有格调,后来不知不觉也就模仿我爸那样,天天带着它不离身。”
  华杓被逗笑了,没想到看似沉稳冷静的席君,小时候也会有这么中二天真的一面。
  “到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摩挲着笔杆,席君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心里的滋味有些五味杂陈。
  其实在诉说笔的来历之前,她原以为自己小时候的记忆会出现模糊,毕竟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
  但在回想的过程中,席君惊讶的发现,小时候的每个细节都清晰可见,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
  她这才意识到,她的大脑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珍视那段宝贵的回忆。
  拔开笔盖,席君在照片上潇洒地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席,君。
  横撇竖捺中都透着自己的风格,把端正和不羁的态度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了一起,就和她的性格一样,强大而又自信。
  “来吧,一起开工。”
  她就此打住了话题,正式发起工作的邀请。
  在此之前,华杓其实都没有特别注意过她的字,然而今天一看,小小的方块字里的确充满了难以言明的魅力。
  就连看她签名都是一种享受。
  再对比自己在照片上所谓的个性签名,和她一比较,那简直就像鬼画符一样,华杓心塞。
  明明和席君用的是同一张照片,但因为不同的字体,就连写真里的颜值好像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照片里的光芒都被他的破字而严重拉低颜值。
  啊,好受打击!
  席君好奇地瞄了一眼他的作品,忍不住喷笑。
  “你怎么还在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勺子?”她哭笑不得,“就因为你的名字里带杓(勺)?”
  “这不是想让枯燥的工作变得稍微有趣一些嘛。”华杓微微有些心虚。
  这绝对不是摸鱼画画,绝对不是。
  “小君君,你要是有时间的话,教教我写字呗?我也想把字练好。”他的思维很 跳跃,立马来到了另一个维度。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