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第9章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零食是我向附近居民买来的。
  就在卡车撞上来的当头,叶慎星眼疾手快,将我整个从驾驶座里拖出。惯性使然,我两摔至祥和里的岔路口,下秒只听怦然巨响,卡车已将银色路虎碾碎成泥。那瞬间我意识到,就算我也一起葬身巨轮,这世界也不会有丝毫改变。爱看热闹的人依旧会醒来看热闹,而纸钞湿答答的模样,也不会妨碍大家喜欢它。
  于是,我彻底原谅了给我巴掌的叶慎寻,以及几乎对我隐瞒所有的魏光阴,毕竟生死面前无大事。
  就在我抱着零食朝叶慎寻走过去,企图和好的时刻,那被沛阳等团团围住的叶慎星,乍见我手里抱着的食物,感觉世界天亮了般,生龙活虎地扑过来,嗓音还有发哽的痕迹。
  “橙橙,你知道吗?我好后悔,在你给我奥利奥的时候没伸手接。如果我接了,卡车撞过来以后,起码还有手里的饼干可以吃啊?!”
  没错,他哭得那么伤心,并非是我遭遇了不测,而是他饿了一天好不容易找着可供果腹的东西,又给毁了。世间最痛苦莫过于,拥有再失去。
  但我久久不能释怀,我一大活人还比不上东西?刚刚还斩钉截铁闹着要娶我的是谁?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八岁也是!可没等小气的我拉开叶慎星,叶慎寻率先出了手。
  他惯用的姿势,将大男孩拎小鸡仔般纳到身后,神色再度浮起霜,“为避免再发生意外,家弟与程小姐看来不适合接触了。”
  我顿在原地,突然一怀抱的食物不知往哪儿放好,只见叶慎星在背后委屈地瞅着我,当即倔脾气上涌,“如果我非要和他见面呢?”
  叶慎寻神情自若,“那我现在就给你指条路。”
  “什么路?”
  “死路。”
  刚经历生死,导致我更怕死,肩膀颤了颤道:“万、万一路上碰见的呢?”叶长公子依旧镇定,“那就打个招呼吧。”
  “真的吗?”
  “前提是,把车赔了。”
  对不起,慎星,看来我两比牛郎织女还惨,这辈子都没相见的可能性了。
  事后,我有些惆怅。
  我对盛杉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得知无法再见叶慎星的时刻,竟觉得失落,“难道,我有恋童癖,喜欢上这破小孩儿了?!”
  盛杉似乎对我的心思了如指掌,她说,“你不是喜欢那破小孩儿,而是忽然发现,你和我师兄,再没有相见的可能性。”
  以前,我和叶家兄弟二人曾有过愉快的旅行,叶慎寻也很放心将慎星交给我。可从今夜起,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也断了。
  就像他赏给我的那一巴掌,干脆利落。又或像当初穗晚去美国念书,虽然我们也久久不相见,可彼此心里始终有个位置。直到她亲手将属于我两的同款衣裳撕碎,我知道,哪怕今后的我们日夜见面,那根看不见的弦,已经身断难鸣。
  末了,电话那头的盛杉缓缓道,“也好,你们本就是不同世界的男女。当初难得相信一回童话故事,极力撮合你们,结果你俩给演砸了,翻车的翻车,丢肾的丢肾,生生弄成惊悚戏。以后,你追你的岁月,他夺他的山川,互不相干,也算一件相忘江湖的凄美事。”
  把欠钱的我,和被欠钱的叶慎寻,描述得如此动人,真要感谢她。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也不需要……赔车了?从此人债两清。
  想想还是挺棒的。嗯。
  从以往和魏光阴冷战的教训来看,拖得越久,越是困难重重。翌日大早,我便肿着两个眼睛,登了魏家门。去之前,我想过会碰见齐悦英,甚至按惯例和她来几回嘴仗,没想这次她却和颜悦色地叫人将我迎了进去。
  宅子有两幢,齐悦英和魏光阴分属不同区域。
  “我是来找光阴的,无意寻你麻烦。”
  佣人给我上茶水,听见我直呼他们家少主名字,嘴角抽搐。
  齐悦英今日难得休息,长裙加身,丝毫无中年女人的臃肿模样。听我道明来意,她没当即应可与不可,只挥退客厅众人,却在厨房帮佣离开时叫住对方,“伺候程小姐用早饭。”
  态度亲昵得似乎已当众承认我是她的女儿。
  幸福来得突然,我反倒不好意思,脸一涨,赶紧摆了摆手,“不用、我吃过了……”孰料,斜对面捧着骨茶杯的女人却轻描淡写望过来,“哦?我倒忘记了,你也姓程。”眸子里带着赤裸的戏谑。
  她的眼神,成功令我心口沉了沉,“您什么意思?”
  齐悦英懒懒地伸个腰,“就是不厌其烦再次规劝你的意思。”顿了顿,眼神略微开始锋利。
  “你看,血缘这玩意儿,打断骨头连着筋。当年光阴生母去世,全世界都以为他爸情深不寿不会再娶,到头来,魏氏当家主母还不是姓齐?现在你以为,那孩子和你一般死心眼,只是因为,真正的孔雀还没归来而已。”
  语毕,我终于明白她嘴里那只孔雀是谁。
  “穗晚……醒了?”
  “醒了?”女人嗤笑,“看来我的担心的确多余。光阴只怕还没告诉你,这姑娘能顺利回滨城,也是他安排的吧?”
  见我跟个井底之蛙似地傻坐在沙发上不说话,齐悦英的眼神渐渐变得不耐,起身牵起我的手,朝另外一幢房子走。
  未待我细细感受母女间突如其来的接触,入目便见远远玻璃里,有个长发如瀑的白衣女孩,正沐浴在晨曦中安静地吃早饭。
  她对面坐着的,正是几天前,与我耳鬓相交同床共枕的人。当日缠绕我两的红线,还在手心发烫。那烫人的温度此时却将我灼伤,连眼睛也疼得立刻水汽茫茫。
  “如果没记错,两年前,盛家小姑娘突然消失,就是因为她?按理说,两人该水火不容才是,若非有真感情,我是在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你觉得呢?女儿。”
  不得不讲,这一剑直接捅到了要害,“你不是想叫我女儿,是想打女儿吧?”我像只被掐住七寸的蛇,吐出鲜红的芯子回击,“只有打死我,叫我永不见光,你才能在魏氏站稳脚。可换句话说讲,您齐女士如今能站在这里居高临下,不也是我给的吗?哪日我要不高兴了破罐破摔,魏夫人?当家主母?呸,你也配。”
  没料我嘴皮子功夫如此不错,齐悦英美目中的怒色迅速浮起,恨不得扇我两巴掌再赶出门外。可自昨晚叶慎寻给我耳光,我已然学会察言观色,趁她没机会动手前转身就逃。
  彼时,我想,是不是将姿态做的够狼狈,就无人能看穿我真正的失望?我的失望,不是齐悦英刺过来的剑。而是此刻正安然坐在屋内的人,联合起来朝我心上,开的枪。
  视线所及处,房子里的魏光阴,正将盘中食物悉数切好,分至对面,体贴备至。程穗晚睽违的笑容浮现,成为我眼底唯一的亮。原来,这样的温柔,不是我的专属。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逃离魏宅时,我因太过慌张,没注意到连接两处的几阶梯,猝不及防摔了下去,膝盖顿时破了一层皮。须臾,眼角仿佛曾见身后有谁,心急如焚地伸出过手,可待我回头时,却只有齐悦英冷冷的打量。
  我凛了眉峰回望,那姿态兴许令她想起某个人,怔了怔。
  “你相信报应吗?”我定定问。
  女人回过神,扯唇不屑地笑。
  “有吗?希望能来得快一些。”
  我也,希望。
  方走出小区,刘大壮来电。
  “我爸已经被保释出来了,替我谢谢光阴。顺便,说声对不起,这事儿我实在没脸见他。”
  刘大壮要脸了,我真是哭笑不得。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不要的呢。
  也不对,我若真不要脸,刚才就应该冲进去,像个怨妇似地质问魏光阴,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但我怕他们家佣人先发飙,“你算哪根葱啊!”
  原本我还在进行自我修复中,电话那头突然变得犹犹豫豫,“那个……”
  “你见到穗晚了吗?”
  语出,我的双腿抖了抖,忽然走不动路,只好就势坐在路边的花坛处,眯眼瞧雨后的太阳,语气半干,“哦,见到了。”
  看我反应不大,刘大壮长呼一口气,“见到就好。她消失了整晚没消息,我怕她出什么意外。”差点,我就脱口而出,那你知不知道,昨晚险些魂归西天的人,是我?
  是你口口声声叫着青梅,重要事情却从来与我闭口不谈的,我。
  忽然,语气就硬起来,“刘维,以后有关程穗晚的任何事都别将电话打到我这里来。有你和魏光阴护着,她哪里能出问题呢?”
  迟钝如他,也察觉到我生气了,立马讨好状:“别啊,我们不是故意瞒你的。她打开始想见的人就是你,想慎重其事道歉,却怕你不原谅,才拖拖拉拉到现在。你难道不了解她吗?易胆怯又受惊的。”
  易胆怯?他恐怕记错了吧。看着人畜无害,下手比谁都狠,才是她的真面目。昔日那老躲在我身后需要我照料的种子,早就长出拥有自己思想的茎叶。就因为这簇茎叶特别漂亮,所以丑陋的就活该被绞死,不争其芳华吗?
  “够了,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但奉劝你们一句,既然要藏,就藏个彻底吧。她醒了,依着周印的手段,不可能查不出当年的蛛丝马迹。届时你们想护,没那么简单。”
  说完,砰一声挂掉手机,独留那头的刘大壮对着听筒苦笑——
  真要恨进骨子里,何需做这样的提醒?叫周印发现,千刀万剐了她,解了心头恨不就好?嘴硬心软是病,治不了。
  何渊似乎也住附近,开车出门撞见郁郁寡欢的我,猛地刹车,推门而下。
  “程作家?”
  每当有谁叫我作家,都感觉像在骂人,唯独何渊能叫出属于他的风格。
  察觉此时姿态不雅观,欲拍拍屁股起身,他先我一步,拍拍屁股坐下来,“这里的朝阳特别好看,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丝毫没有富家公子矫情的毛病,大概是以往的家庭教得好。
  抬头,正是魏延以前给发妻搭出的姜花园。夜晚还瞧不出什么特别,白日便看清了,那交织不尽的藤蔓,被有心人堆成了架。透过架出的形状,恰恰将太阳与光包裹进来。
  晨光中,我们像阔别多年的老友,席地而坐,谁都没说话。
  良久,我问他,到底喜欢盛杉哪一点。何渊说,起初只是有兴趣,觉得姑娘性格好玩。后来是两人在咖啡厅,无聊看了出笑话。有对情侣争吵因为一道问答题争吵起来。男孩问,如果只能二选一,你希望我的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简而言之,贫与富的选择。女孩开玩笑选择了车,男孩生气。
  两人离开咖啡厅后,何渊好奇,问盛杉,“如果是你呢?”
  “什么?”
  “希望他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
  尚未听完故事,我突然哈哈哈大笑,“那她肯定骂你是白痴,说姐根本不缺钱。”模仿盛杉的语气。
  男子眼角也勾了起来,“她还真这样回答的。不过,摒弃了所有假设,要她回答。她讲,他车里有我不稀奇,他心里有我,才奢侈。所以,只期待那个人的生活里,永远有她。”
  何渊说,这是自己最期望的爱情的样子。盛杉令他见过最美的样子,那么其他世俗百态,便再难多看两眼。
  他的话,令我想起身后屋子里的谁,立刻也默了,好半晌才开口,“虽然很残忍,但还是想劝你别做无用功,盛杉这辈子,只会冠上周的姓氏。”
  青年微愣,立即又反应过来,“起初,我也认为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可阴差阳错,我偏偏来到滨城,难道这不足以说明,我和她的相遇,是有意义的?”我语气哀怨,“我追了一个男孩十余年。每次觉得自己能抓住他的时候,他又会突然离我很远。那时候我就明白,不是每段相遇,都有意义。”
  何渊终于闭口不言,表情却像童话故事没读到结尾的小孩,略显可怜。
  分别时,我想起什么,厚着脸皮向对方要来望城咖啡馆的钥匙,“可能会过去散心一段时间,闭关写东西,如果有免费住宿……”青年想也未想,将银色钥匙交到我手上,我立刻感激涕零拍拍他的肩膀。
  “别灰心,兄弟。就算最后追不到盛杉,我手上也有好妹子给你介绍。”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人选是顾圆圆,她曾偷偷说过,何渊雅帅雅帅的,令从未红鸾心动过的她心猿意马。
  何渊却只当我是玩笑话,略一点头。
  “我等着啊程作家。一路平安。”
  当晚,我在qq签名上说要出门散心,言辞间表达了对滨城的心伤已不足以言表,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刘大壮这个贱人哭着喊着向我道歉并挽留我,结果他当我放个屁,看过就过了。
  后半夜,我开始期待盛杉来询问一下我这个宝宝,又遇见什么伤心事啦,但我也没等来她温馨的关怀,只等来消失许久的好淑女,说她也想散心,邀我同去望城。
  真识货,知道跟我走,不用付房租!
  只要没台风,望城永远都是好天气。
  当我在这里生活近半月后,终于明白盛杉当初为何眷念不肯走。
  “沧海一杯”的生意比从前火,前台换了年轻小伙子,特别会调咖啡和鸡尾酒,笑起来斯斯文文,乃至于好淑女成日醉生梦死的时候,都叫唤着,如果没有刘大壮,她肯定拔足倒追这小伙。
  感情里最灰心的状态,是但凡看见一个周正的异性,你就对朋友说,“诶哟,不错哦。要是没有xx,我肯定把他追到手。”可你却比谁都清楚,哪怕换成对方掉头追你,你也不见得欢心答应。
  因为始终心里有刺,一碰就疼,拔掉不成活。
  “好在还有时间这杯老陈醋,每个人含恨饮掉这杯刺鼻的醋,待它在不知觉中软化尖刺,将两者血肉融合,再浇灌出新的土。过程兴许漫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六十度望天,兴叹。
  “浇灌出新的土?然后再扎进去一根刺?吃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