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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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极品》
作者:翟佰里
作品简评:
前世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大小姐苏锦绣,一觉醒来成为书中被家人抛弃下乡的小可怜,来到这个艰苦的年代。父母偏心,兄姐不善,而她本人,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但是她并不气馁,她坚信她的天赋不在种田上,所以她积极回城,成为纺织厂的一名宣传干事,她利用自己前世所学的绘画技巧,出书扫盲,拍电影防灾,在建设美好社会的同时,建立人们的精神世界。让人在辛苦的同时,内心也能开出美丽的鲜花。本文语言朴实,文笔幽默,人物性格刻画鲜明,描写在那个艰苦贫穷的年代,人们对精神娱乐的追求与向往,描写了纺织厂宣传办公室里普通的三个女工,是如何一步步的奋斗成文娱大家,以及找到各自人生幸福的故事。本文十分具有年代特色,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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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生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
原本在田地里劳作的社员们,立刻给手里的活儿收尾,有些早就等着下工的则是忙不迭的扛上耙子锄头就上了田埂,知青小队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往仓库的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比平时早下工十分钟的赵萍先回了知青院。
她从水缸里舀了一盆水,先把锅给坐上,然后才倒了杯水进了最里头的那间屋子。
“绣儿。”
推开门,一股闷热扑面而来。
赵萍进来后就想要开窗子,却不想炕上传来虚弱的声音:“别开。”
赵萍手一顿,下一瞬却自顾自的推开了窗子,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你这刚中暑晕倒,再出事命可就没了,这屋子里热的都能孵小鸡了。”
“美玉姐昨天回来就说进了蚊子,要是今天再进蚊子,她肯定会生气的。”
“你管她做什么,她心里头不痛快也不能糟践人啊,再说了,付家老大看不上她是她的毛病,怎么什么都能迁怒你呢?”赵萍是知青院的老大姐,来的最早,年纪也最大,性格有些强势,却心地善良,和她一起来的要么回城要么结婚,只有她一个人还在熬着。
“咳咳,别提这事了。”
苏锦绣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了身,将头发捋顺,露出一张蜡黄的脸来:“我都没和拥军哥见过面,也不知她对我哪来的意见。”
赵萍抬眼看了苏锦绣一眼,也不觉得这人长得哪里好看,可就有那么多人喜欢。
且不说支书的儿子付爱党,村里的青年小伙,就说三奶奶那难得回村探亲的军人儿子付拥军,才回来四五天,就看上了苏锦绣,托三奶奶请人来说媒。
谁曾想这一说媒同是知青的姜美玉就炸了。
付拥军是副营级,结了婚就可以随军,他一回村姜美玉就看上了,谁知道人家愣是没看上姜美玉,相中了苏锦绣。
更别说,苏锦绣还不知好歹的拒!绝!了!
“怎么又开窗子啊。”姜美玉尖锐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感情大半夜的蚊子吸的不是你的血。”
赵萍蹙眉:“行了,我开的窗子,怎么了?”
姜美玉不敢和赵萍过招,憋着口气拿着毛巾摔摔打打的。
嘴里还嘀咕着:“有些人长了一张狐媚相,到处去勾搭男人,什么中暑的,想要躲懒才是真的。“
“姜美玉,你——”
赵萍眉头顿时皱的更紧了,刚准备说两句,就感觉袖子被拉了两下,她低头,就看见苏锦绣眼中波光盈盈:“萍姐别说美玉姐了,都怪我,在大忙时居然中暑了,这才让美玉姐累着了。”
“你这说的什么话,咱们本来都是干多少活拿多少工分。”
说着,赵萍对着姜美玉眼睛一瞪:“姜美玉,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狐媚相,什么勾搭男人,我说你个没结婚的大姑娘思想怎么这么龌龊。”
“就是,要是我啊,被人拒绝了哪敢这么嚣张,早就没脸见人了。”
紧跟着进门的于红一边拿着手帕擦手,一边从姜美玉身边走进来捏了捏苏锦绣的脸颊:“付拥军到底是副营长,眼光就是毒辣。”
文人骂人,不含脏话,一股子老阴阳的味道。
“你们——”
姜美玉气疯了,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几个人:“简直太过分了!”
说完,转身就跑了。
苏锦绣这才收回爪子,一脸茫然的看了眼于红:“于红姐,美玉姐怎么了?”随即又面带委屈:“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惹美玉姐生气了。”
“别管她,跟谁欠她似的。”
于红翻了个白眼,扭过身去,手里拿着一片碎镜片开始照镜子。
赵萍则是‘哼’了一声:“自从付家老大走了,这脾气越发的左了。”
苏锦绣抿嘴笑了笑,眼中划过狡黠。
不过一个姜美玉,只要茶言茶语两句就能搞定的‘普通货色’,真是没有挑战性啊。
“绣儿你再躺躺,明天能上工不?”赵萍扶着苏锦绣又躺回了床上。
苏锦绣点点头:“应该可以吧,就算不可以我也一定会去的。”
“你还是休息好再说吧。”
听到这话谁还敢让她上工啊,赵萍连忙打拦头板。
“这……”苏锦绣不安的看了眼门外:“我要是不去的话,美玉姐又要生气了。”
“你别管她。”赵萍果不其然眉头又皱了起来,眼中满是不悦。
苏锦绣这才乖巧的躺了下来,赵萍见她闭上了眼睛,走到于红身边,语气凝重:“姜美玉太不像话了,为了个付拥军把知青院弄得乌烟瘴气的,这事也不能怪绣儿吧,绣儿又不喜欢付拥军。”
“嗯,绣儿多听话一孩子啊,以前我还觉得她不合群,现在才知道她就是胆小……”于红也赞同的点点头。
胆小……
不,原来的苏锦绣确实不合群。
只可惜,她已经不是原来的苏锦绣了,她是来自未来的钮祜禄·秀儿。
几天前,因为心脏病被迫停职在家休养的她,一觉醒来成了个阿飘,跟在中暑的原主身边,眼睁睁的看见原主没了气,一个与原主一模一样的阿飘从身体里面冒出来,然后……
将她给推进了身体。
病入膏肓的苏锦绣正好惜命,顺势就进了这副身体,成为了‘苏锦绣’。
等接收完记忆,苏锦绣发现,事情简直太有趣了。
原主活了两辈子,上辈子简直活的像餐桌上的一套杯具,父母偏心就算了,连回城的机会都给了二嫂,好容易等来了恢复高考的机会,却被丈夫打断了腿,锁在地窖里连续生了三子一女,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的老路,舔着脸去哀求二哥,在二哥怜悯心发作的情况下将女儿送去了城里,却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听到女儿被校园暴力,还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焦急之下一命呜呼。
这辈子原主刚重生回来,就知道自己不过书中人的噩耗,原主受不了这个委屈,心气儿一下子就散了,直接从中暑晕倒变成嗝屁,临死前发现她这个倒霉鬼,秉持着死队友不死贫道的心态,直接拉她下水。
反倒是看完剧情的苏锦绣撇撇嘴,觉得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锦绣用毯子盖住头,侧过身去躺了个舒服的姿势。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
哪怕很艰苦,苏锦绣还是想活着,再说了,什么剧情不剧情的,她才无所谓呢,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她总能让自己活得好。
算算日子,现在是1975年的8月。
前些时候,原主的父亲苏大海花了五百块钱从机械厂里给买了一个名额,打了证明让下乡的二儿子苏锦国回城,前几天,城里也来了电报,说母亲杨桂花下夜班的时候摔断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厂里领导对她的工作有想法,为了保住这个工作,接下来会想要用这个工作名额换苏锦绣回城,最终会在苏锦国的农村妻子吴兰兰的忽悠下,将工作给了吴兰兰,从而导致苏锦绣回城失败。
距离再次回城希望的高考还有两年多。
虽说她可以不结婚届时参加高考,可原主前世的丈夫正是支书的儿子付爱党,完全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就算是前世,付爱党娶苏锦绣的手段也不光彩,这样一个定时炸弹让苏锦绣十分警惕。
再说凭什么呢?
是回城不香,还是拿工资不舒服,她为什么还要吃苦受累的在村里待两年?
想到这里,苏锦绣‘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身来。
“怎么了?”躺在苏锦绣旁边的于红也迷迷糊糊的跟着坐起身来。
苏锦绣摸摸额头:“对不起于红姐,我做噩梦了。”
“没事,都是梦,快睡吧,明早还得早起呢。”于红听后又迷迷糊糊的躺了下来。
苏锦绣也跟着躺了下来,这一次倒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苏锦绣迷迷糊糊间察觉有人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再让她歇一天吧。”
“有的人就是身子骨娇弱。”
“姜红玉,你少说两句会死啊。”
“哼。”
随后脚步声渐行渐远,苏锦绣又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神清气爽的起了床,然后就发现桌上的碗里放着一枚煮鸡蛋,苏锦绣手指轻轻的在鸡蛋上画了三个圈,旁边便突兀的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煮鸡蛋。
一连画出五个鸡蛋,吃掉四个后将鸡蛋壳毁尸灭迹,才脚步轻盈的往大队部去了。
这是她的金手指。
她取名为‘可食用复制术’,是她上辈子就有的能力,能复制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在上辈子那个吃喝不愁的年代,这个金手指完全是个鸡肋,可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却是最好不过的金手指了,哪怕只有一粒米,她都能让自己吃饱饭。
等到了大队部门口,苏锦绣站在门口酝酿了一下。
再进门的时候,已经眼泪鼻涕一把了。
这会儿正好大队部的干部们开完会,一出门,就看见苏锦绣眼圈通红的站在院子里面。
妇女主任田桃花连忙问道:“小苏咋了,咋哭成这样了?”
“田主任,还有大队长,老支书,我真是没办法了,我想求你们给我打个回城的探亲报告。”
大队长付国民顿时蹙眉:“现在大忙时呢,不可以探亲。”
“我妈摔了,摔的厉害,我想回去看看,说不定还能看最后……”说到这里,苏锦绣一边掏出电报递给田桃花,一边又忍不住的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苏锦绣:一个爱说茶言茶语的女孩子。
《在年代文里当极品》
作者:翟佰里
作品简评:
前世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大小姐苏锦绣,一觉醒来成为书中被家人抛弃下乡的小可怜,来到这个艰苦的年代。父母偏心,兄姐不善,而她本人,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但是她并不气馁,她坚信她的天赋不在种田上,所以她积极回城,成为纺织厂的一名宣传干事,她利用自己前世所学的绘画技巧,出书扫盲,拍电影防灾,在建设美好社会的同时,建立人们的精神世界。让人在辛苦的同时,内心也能开出美丽的鲜花。本文语言朴实,文笔幽默,人物性格刻画鲜明,描写在那个艰苦贫穷的年代,人们对精神娱乐的追求与向往,描写了纺织厂宣传办公室里普通的三个女工,是如何一步步的奋斗成文娱大家,以及找到各自人生幸福的故事。本文十分具有年代特色,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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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生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
原本在田地里劳作的社员们,立刻给手里的活儿收尾,有些早就等着下工的则是忙不迭的扛上耙子锄头就上了田埂,知青小队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往仓库的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比平时早下工十分钟的赵萍先回了知青院。
她从水缸里舀了一盆水,先把锅给坐上,然后才倒了杯水进了最里头的那间屋子。
“绣儿。”
推开门,一股闷热扑面而来。
赵萍进来后就想要开窗子,却不想炕上传来虚弱的声音:“别开。”
赵萍手一顿,下一瞬却自顾自的推开了窗子,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你这刚中暑晕倒,再出事命可就没了,这屋子里热的都能孵小鸡了。”
“美玉姐昨天回来就说进了蚊子,要是今天再进蚊子,她肯定会生气的。”
“你管她做什么,她心里头不痛快也不能糟践人啊,再说了,付家老大看不上她是她的毛病,怎么什么都能迁怒你呢?”赵萍是知青院的老大姐,来的最早,年纪也最大,性格有些强势,却心地善良,和她一起来的要么回城要么结婚,只有她一个人还在熬着。
“咳咳,别提这事了。”
苏锦绣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了身,将头发捋顺,露出一张蜡黄的脸来:“我都没和拥军哥见过面,也不知她对我哪来的意见。”
赵萍抬眼看了苏锦绣一眼,也不觉得这人长得哪里好看,可就有那么多人喜欢。
且不说支书的儿子付爱党,村里的青年小伙,就说三奶奶那难得回村探亲的军人儿子付拥军,才回来四五天,就看上了苏锦绣,托三奶奶请人来说媒。
谁曾想这一说媒同是知青的姜美玉就炸了。
付拥军是副营级,结了婚就可以随军,他一回村姜美玉就看上了,谁知道人家愣是没看上姜美玉,相中了苏锦绣。
更别说,苏锦绣还不知好歹的拒!绝!了!
“怎么又开窗子啊。”姜美玉尖锐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感情大半夜的蚊子吸的不是你的血。”
赵萍蹙眉:“行了,我开的窗子,怎么了?”
姜美玉不敢和赵萍过招,憋着口气拿着毛巾摔摔打打的。
嘴里还嘀咕着:“有些人长了一张狐媚相,到处去勾搭男人,什么中暑的,想要躲懒才是真的。“
“姜美玉,你——”
赵萍眉头顿时皱的更紧了,刚准备说两句,就感觉袖子被拉了两下,她低头,就看见苏锦绣眼中波光盈盈:“萍姐别说美玉姐了,都怪我,在大忙时居然中暑了,这才让美玉姐累着了。”
“你这说的什么话,咱们本来都是干多少活拿多少工分。”
说着,赵萍对着姜美玉眼睛一瞪:“姜美玉,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狐媚相,什么勾搭男人,我说你个没结婚的大姑娘思想怎么这么龌龊。”
“就是,要是我啊,被人拒绝了哪敢这么嚣张,早就没脸见人了。”
紧跟着进门的于红一边拿着手帕擦手,一边从姜美玉身边走进来捏了捏苏锦绣的脸颊:“付拥军到底是副营长,眼光就是毒辣。”
文人骂人,不含脏话,一股子老阴阳的味道。
“你们——”
姜美玉气疯了,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几个人:“简直太过分了!”
说完,转身就跑了。
苏锦绣这才收回爪子,一脸茫然的看了眼于红:“于红姐,美玉姐怎么了?”随即又面带委屈:“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惹美玉姐生气了。”
“别管她,跟谁欠她似的。”
于红翻了个白眼,扭过身去,手里拿着一片碎镜片开始照镜子。
赵萍则是‘哼’了一声:“自从付家老大走了,这脾气越发的左了。”
苏锦绣抿嘴笑了笑,眼中划过狡黠。
不过一个姜美玉,只要茶言茶语两句就能搞定的‘普通货色’,真是没有挑战性啊。
“绣儿你再躺躺,明天能上工不?”赵萍扶着苏锦绣又躺回了床上。
苏锦绣点点头:“应该可以吧,就算不可以我也一定会去的。”
“你还是休息好再说吧。”
听到这话谁还敢让她上工啊,赵萍连忙打拦头板。
“这……”苏锦绣不安的看了眼门外:“我要是不去的话,美玉姐又要生气了。”
“你别管她。”赵萍果不其然眉头又皱了起来,眼中满是不悦。
苏锦绣这才乖巧的躺了下来,赵萍见她闭上了眼睛,走到于红身边,语气凝重:“姜美玉太不像话了,为了个付拥军把知青院弄得乌烟瘴气的,这事也不能怪绣儿吧,绣儿又不喜欢付拥军。”
“嗯,绣儿多听话一孩子啊,以前我还觉得她不合群,现在才知道她就是胆小……”于红也赞同的点点头。
胆小……
不,原来的苏锦绣确实不合群。
只可惜,她已经不是原来的苏锦绣了,她是来自未来的钮祜禄·秀儿。
几天前,因为心脏病被迫停职在家休养的她,一觉醒来成了个阿飘,跟在中暑的原主身边,眼睁睁的看见原主没了气,一个与原主一模一样的阿飘从身体里面冒出来,然后……
将她给推进了身体。
病入膏肓的苏锦绣正好惜命,顺势就进了这副身体,成为了‘苏锦绣’。
等接收完记忆,苏锦绣发现,事情简直太有趣了。
原主活了两辈子,上辈子简直活的像餐桌上的一套杯具,父母偏心就算了,连回城的机会都给了二嫂,好容易等来了恢复高考的机会,却被丈夫打断了腿,锁在地窖里连续生了三子一女,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的老路,舔着脸去哀求二哥,在二哥怜悯心发作的情况下将女儿送去了城里,却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听到女儿被校园暴力,还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焦急之下一命呜呼。
这辈子原主刚重生回来,就知道自己不过书中人的噩耗,原主受不了这个委屈,心气儿一下子就散了,直接从中暑晕倒变成嗝屁,临死前发现她这个倒霉鬼,秉持着死队友不死贫道的心态,直接拉她下水。
反倒是看完剧情的苏锦绣撇撇嘴,觉得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锦绣用毯子盖住头,侧过身去躺了个舒服的姿势。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
哪怕很艰苦,苏锦绣还是想活着,再说了,什么剧情不剧情的,她才无所谓呢,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她总能让自己活得好。
算算日子,现在是1975年的8月。
前些时候,原主的父亲苏大海花了五百块钱从机械厂里给买了一个名额,打了证明让下乡的二儿子苏锦国回城,前几天,城里也来了电报,说母亲杨桂花下夜班的时候摔断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厂里领导对她的工作有想法,为了保住这个工作,接下来会想要用这个工作名额换苏锦绣回城,最终会在苏锦国的农村妻子吴兰兰的忽悠下,将工作给了吴兰兰,从而导致苏锦绣回城失败。
距离再次回城希望的高考还有两年多。
虽说她可以不结婚届时参加高考,可原主前世的丈夫正是支书的儿子付爱党,完全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就算是前世,付爱党娶苏锦绣的手段也不光彩,这样一个定时炸弹让苏锦绣十分警惕。
再说凭什么呢?
是回城不香,还是拿工资不舒服,她为什么还要吃苦受累的在村里待两年?
想到这里,苏锦绣‘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身来。
“怎么了?”躺在苏锦绣旁边的于红也迷迷糊糊的跟着坐起身来。
苏锦绣摸摸额头:“对不起于红姐,我做噩梦了。”
“没事,都是梦,快睡吧,明早还得早起呢。”于红听后又迷迷糊糊的躺了下来。
苏锦绣也跟着躺了下来,这一次倒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苏锦绣迷迷糊糊间察觉有人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再让她歇一天吧。”
“有的人就是身子骨娇弱。”
“姜红玉,你少说两句会死啊。”
“哼。”
随后脚步声渐行渐远,苏锦绣又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神清气爽的起了床,然后就发现桌上的碗里放着一枚煮鸡蛋,苏锦绣手指轻轻的在鸡蛋上画了三个圈,旁边便突兀的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煮鸡蛋。
一连画出五个鸡蛋,吃掉四个后将鸡蛋壳毁尸灭迹,才脚步轻盈的往大队部去了。
这是她的金手指。
她取名为‘可食用复制术’,是她上辈子就有的能力,能复制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在上辈子那个吃喝不愁的年代,这个金手指完全是个鸡肋,可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却是最好不过的金手指了,哪怕只有一粒米,她都能让自己吃饱饭。
等到了大队部门口,苏锦绣站在门口酝酿了一下。
再进门的时候,已经眼泪鼻涕一把了。
这会儿正好大队部的干部们开完会,一出门,就看见苏锦绣眼圈通红的站在院子里面。
妇女主任田桃花连忙问道:“小苏咋了,咋哭成这样了?”
“田主任,还有大队长,老支书,我真是没办法了,我想求你们给我打个回城的探亲报告。”
大队长付国民顿时蹙眉:“现在大忙时呢,不可以探亲。”
“我妈摔了,摔的厉害,我想回去看看,说不定还能看最后……”说到这里,苏锦绣一边掏出电报递给田桃花,一边又忍不住的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苏锦绣:一个爱说茶言茶语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