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祝觅回,我喜欢你。”
20
祝觅回眼里闪着泪,第一次因为那些平白无故遭受到的委屈而痛哭,眼泪打湿他洁白的衬衫。
莫寻归低头吻她的发顶,接着捧起她的脸,吻她满是泪痕的脸,他和她额头相抵,虔诚而温柔,“祝觅回,我确实很久之前就知道你,但不是因为那些无聊的空穴来风,是因为你很漂亮。”
祝觅回望进他眼里,与他眼中的光相触,他接着说:“你是真的很漂亮,长头发漂亮,扎头发漂亮,冷淡的样子漂亮,倔强的样子漂亮,装作什么都不在乎的骄傲也漂亮。”
“不要管过去或者未来别人会说什么,你就是我眼里最漂亮的女孩子。”
……
莫寻归十七岁那年,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他一直是很骄傲的人,表面谦恭,待人温和,骨子里却满是自傲。
第一次在五中见到祝觅回的时候,她分明是处于劣势的那一个,眼神却不屑一顾,对那些看好戏的、恶意的、讥讽的眼神,她回以最高的蔑视。
后来在一中再见到她,她收起了锋芒,却隐不住一身傲骨,分明陷在人群里,却更像孤身一人。
孤独,骄傲,且漂亮。
他从此相信同类相吸的命中定律。
会忍不住关注她,好奇她这次考试是不是第一,留意她上课是否踩点,注意她今天有没有扎头发。
他见过她独自在天台抽烟的样子,见过她独自在教室写题的侧脸,见过她独自走路回家的身影。
他想走到她身边,像丛林里耐心狩猎的猎人,等待一个俘获猎物的机会。
知道她填报召州大学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地填下了一样的志愿。
他忍了太久,升学宴那晚在洗手间的亲吻和触碰,是蓄谋已久,也是情难自控。
他不在乎外人说过什么,怎么说,说得多不堪,只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切身感受到的。她是骄傲而敏感的,拥抱牵手会微笑,接吻会脸红,在床上青涩而坦诚,外人道她冰冷,可她直视他的眼神炙热温柔。
……
下午祝觅回跟着莫寻归去找他的朋友打球。召大位于召州的大学城,连接了召州一半的高校,莫寻归的几个好友几乎都在这一块读大学。
他们约在体大的篮球场。
大概是许久没有一起打球,这一场明显人数不够的球赛他们打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清爽的秋日里挥汗如雨。
这是祝觅回第一次认真看他打球,从前在学校偶然看见,也装作没看见,目不斜视地走过。她从来不知道,像千万个平凡少年一样起跳投篮的他,也能如此夺目。
身体因为运动而流汗,眼神因为进球而放光,也会因为胜利而回头意气风发地跟她炫耀。
他是耀眼的,年轻的,扎根在她心里的。
打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后他来到她身边,祝觅回拧开矿泉水的瓶盖,递到他手上,听到他微喘着气叫她:“祝觅回。”
祝觅回抬头,他额头上有汗,眼里有光,倒映着她洁白的脸。
“你知道吗?高中那两年,我经常下课后一个人打球,因为你总是一个人在教室待到很晚,我总要看着你走我才能走。我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那时候很想走到你身边,我第一次那么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
“虽然说过很多遍,但还是想说,祝觅回,我喜欢你。”
我无数次的张望,无数次追随的目光,无数次许下的心愿,愿你一生昂首阔步,丢下自己,捡起我。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是你点亮了我。
——
写完了写完了!我知道自己写的不好但是还是很开心,其实一开始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因为朋友帮我取的这一对名字,莫寻归x祝觅回,不要再寻找,和祝你觅回,纠缠又挣扎的几个字构成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初步幻想。但是我写东西实在是太慢了,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想法也一变再变,所以很多原定的东西都没有写,只想着简单地完成一个简单的故事。虽然看的人不多,但我很谢谢大家包容我龟速又任性的更新频率和拙劣的文笔,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写继续进步。谢谢!
祝觅回眼里闪着泪,第一次因为那些平白无故遭受到的委屈而痛哭,眼泪打湿他洁白的衬衫。
莫寻归低头吻她的发顶,接着捧起她的脸,吻她满是泪痕的脸,他和她额头相抵,虔诚而温柔,“祝觅回,我确实很久之前就知道你,但不是因为那些无聊的空穴来风,是因为你很漂亮。”
祝觅回望进他眼里,与他眼中的光相触,他接着说:“你是真的很漂亮,长头发漂亮,扎头发漂亮,冷淡的样子漂亮,倔强的样子漂亮,装作什么都不在乎的骄傲也漂亮。”
“不要管过去或者未来别人会说什么,你就是我眼里最漂亮的女孩子。”
……
莫寻归十七岁那年,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他一直是很骄傲的人,表面谦恭,待人温和,骨子里却满是自傲。
第一次在五中见到祝觅回的时候,她分明是处于劣势的那一个,眼神却不屑一顾,对那些看好戏的、恶意的、讥讽的眼神,她回以最高的蔑视。
后来在一中再见到她,她收起了锋芒,却隐不住一身傲骨,分明陷在人群里,却更像孤身一人。
孤独,骄傲,且漂亮。
他从此相信同类相吸的命中定律。
会忍不住关注她,好奇她这次考试是不是第一,留意她上课是否踩点,注意她今天有没有扎头发。
他见过她独自在天台抽烟的样子,见过她独自在教室写题的侧脸,见过她独自走路回家的身影。
他想走到她身边,像丛林里耐心狩猎的猎人,等待一个俘获猎物的机会。
知道她填报召州大学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地填下了一样的志愿。
他忍了太久,升学宴那晚在洗手间的亲吻和触碰,是蓄谋已久,也是情难自控。
他不在乎外人说过什么,怎么说,说得多不堪,只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切身感受到的。她是骄傲而敏感的,拥抱牵手会微笑,接吻会脸红,在床上青涩而坦诚,外人道她冰冷,可她直视他的眼神炙热温柔。
……
下午祝觅回跟着莫寻归去找他的朋友打球。召大位于召州的大学城,连接了召州一半的高校,莫寻归的几个好友几乎都在这一块读大学。
他们约在体大的篮球场。
大概是许久没有一起打球,这一场明显人数不够的球赛他们打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清爽的秋日里挥汗如雨。
这是祝觅回第一次认真看他打球,从前在学校偶然看见,也装作没看见,目不斜视地走过。她从来不知道,像千万个平凡少年一样起跳投篮的他,也能如此夺目。
身体因为运动而流汗,眼神因为进球而放光,也会因为胜利而回头意气风发地跟她炫耀。
他是耀眼的,年轻的,扎根在她心里的。
打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后他来到她身边,祝觅回拧开矿泉水的瓶盖,递到他手上,听到他微喘着气叫她:“祝觅回。”
祝觅回抬头,他额头上有汗,眼里有光,倒映着她洁白的脸。
“你知道吗?高中那两年,我经常下课后一个人打球,因为你总是一个人在教室待到很晚,我总要看着你走我才能走。我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那时候很想走到你身边,我第一次那么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
“虽然说过很多遍,但还是想说,祝觅回,我喜欢你。”
我无数次的张望,无数次追随的目光,无数次许下的心愿,愿你一生昂首阔步,丢下自己,捡起我。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是你点亮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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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写完了!我知道自己写的不好但是还是很开心,其实一开始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因为朋友帮我取的这一对名字,莫寻归x祝觅回,不要再寻找,和祝你觅回,纠缠又挣扎的几个字构成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初步幻想。但是我写东西实在是太慢了,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想法也一变再变,所以很多原定的东西都没有写,只想着简单地完成一个简单的故事。虽然看的人不多,但我很谢谢大家包容我龟速又任性的更新频率和拙劣的文笔,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写继续进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