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新家
听了这话,虽然梁文乐觉得确实是这个原因,但他还是争辩了一下:“难道你不觉得,我个人的能力也在其中吗?”
和自己好友,梁文乐说话自然随意一些。
金狗觉得自己的性格,应该比梁文乐更适合当这个经理,自己游戏里那个小组织,可是被他管理的井井有条,谁不服就砍谁,组织里的人,可都得尊称他一声狗哥。
不过这话显然不能对梁文乐说,免得打击到他的自信心,金狗适时转移了话题。
砸了咂嘴,金狗有些感叹的说:“阿乐,不得不说,这个宇哥确实不是一般人。”
见自己好友这么说,梁文乐心里也很高兴,他转头看向金狗,饶有兴趣的问:“哦,怎么讲?”
虽然他这个好友混的不怎么样,连烟都要捡别人的烟屁股抽,但眼光还是挺高的,一般人还真不放在眼里。
摇了摇头,金狗说道:“你之前没来,没看见。赵德柱你知道吗?就是找宇哥麻烦的那个人,被人一脚踹坏了命根子,当时我都差点吓尿了,宇哥硬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而且自始至终,他都相当的沉着冷静,当时我就想,这宇哥真不是一般人,跟着他混绝对有前途!”
说着,金狗扭头看向梁文乐,讨好道:“阿乐,要不改天你把我介绍给宇哥一下,我这个人还是有些才能的,只是没机会发挥出来!”
见金狗神色认真,梁文乐知道他没有开玩笑,不过看了看金狗身上那花里胡哨的文身,他摇了摇头,道:“想要我把你介绍给宇哥,你先把你身上这些东西给洗了!”
梁文乐估计林宇应该不太喜欢社会气息太重的人。
“那还是算了吧。”
金狗沮丧的叹息一声,平时他就靠这点东西唬人了,再说洗文身多疼,那相当于活活从身上扒层皮。
突然,金狗神秘兮兮的对梁文乐问道:“阿乐,我一直有句话想问你,你替琦哥白白坐了十几年的牢,你后悔过吗?”
后悔吗?
当然后悔了!
梁文乐一想到这个就难受,就因为一时意气,他毁了自己的学业,活生生气死了父亲,母亲也跟着他受苦受累,他怎么可能不后悔?
但这些话,他不想说出来。
看出梁文乐心里难受,金狗明智的没有多问,而是咬牙切齿的骂道:“琦哥还说什么等你坐牢出来,就给你一辈子荣华富贵,现在都过去那么久了,连个人影子都没有看到。要不是信了他的鬼话,我早就正正经经做人了,说不定现在连老婆孩子都有了!”
金狗越说越气,狠狠挥了一下拳头。
本来心里难受的梁文乐,此刻却诧异的看着金狗:“琦哥答应给我荣华富贵,跟你不正正经经做人有什么关系?”
金狗愣了下,顿时有些尴尬的说:“我这不是指望你发财了,跟着沾点光吗?所以一直没有踏实下来,不过我现在醒悟了,琦哥是指望不上了,就看宇哥有没有一天慧眼识珠,见识到我的才能,提拔提拔我!”
见自己好友还在白日做梦,梁文乐好心劝道:“狗子,求人不如求己!伯乐虽然重要,但首先也得自己是千里马才行!”
金狗没读进去多少书,不知道伯乐是谁,千里马他倒懂,但两者又有什么关系?
梁文乐一看金狗的模样,就知道他没听懂。
不过梁文乐也没打算解释,只是心中暗想,要是自己哪天能出人头地,也顺带拉他一把。
……
小宾馆里,林宇他们把该收拾的都收拾完了后,就准备坐车去吴青说的房子那里。
临走时,林宇最终还是把那个被弄脏的米老鼠书包给丢了,打算再给女儿买个新的。
只是他心里觉得十分可惜,晶晶可是非常喜欢这个书包的,就算再买一个替代品,感觉也不一样了。
退房的时候,那宾馆老板多给了林宇五百块钱,说什么也要让林宇收下,说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歉意。
林宇知道,要是自己不收,这宾馆老板肯定会心中不安,于是一番推辞后,只能无奈收下,转交给了杨素素。
很快,林宇一行四人,大包小包的坐公交车来到吴青所说的“富怡雅苑”小区。
在如今经济尚未发展起来的白城,“富怡雅苑”算是比较高档的小区了,均价在每平一千五左右,一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光买下来,不算其他,就要二十多万。
现在的二十多万,起码等同于后世的两百万,普通人家根本拿不出来。
看着那一栋栋气派的居民楼,跟着林宇他们一起来的刘阿姨,顿时感觉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在自己身上,下意识变得拘谨起来。
吴青笑着招呼一声,大家跟着走了进去。
富怡雅苑一共有八栋楼,也就是八个单元,这时候白城的房子差不多都是老式的楼梯房,富怡雅苑也不例外。
不过吴青的房子在二单元三楼,并不用爬几层楼梯。
来到三楼,一扇用结实楠木打造的防盗门前,吴青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林宇几人跟着走了进去。
开灯后,客厅里的景象立刻显现出来,杨素素顿时眼前一亮。
乍看之下,杨素素就心生喜欢,这里和之前住的那个小宾馆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人住在这里,别的不说,起码能心旷神怡!
“林宇,弟妹,刘阿姨,你们不用客气,随便看看,看满不满意!”
吴青热情的说了一句。
杨素素也不客气,换上拖鞋就走了进来。
刘阿姨则小心翼翼的跟在杨素素身后,生怕踩坏了什么东西。
林宇则随意的多。
客厅的空间很大,地上铺着白净光滑的瓷砖,跟象牙似的。
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绚烂夺目,将整个客厅照的亮如白昼。
拐角处就是一张宽厚舒适的真皮沙发,正前方的靠墙位置,还摆了一台八成新的彩电。
阳台的空间也不小,在那里晒晒衣服,种点花花草草,或者在摆张藤椅,中午时分倦了小憩会,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林宇大致看了下,便往沙发上一坐,反正住不住最终得看杨素素的意思,他正好省点力气。
【作者有话说】
求个五星好评和收藏,感激不尽。有需要龙套的,评论留言,意见什么的都可以,还有比如2002的哪些风口,大家都可以留下,说不定就会出现在书里呢
和自己好友,梁文乐说话自然随意一些。
金狗觉得自己的性格,应该比梁文乐更适合当这个经理,自己游戏里那个小组织,可是被他管理的井井有条,谁不服就砍谁,组织里的人,可都得尊称他一声狗哥。
不过这话显然不能对梁文乐说,免得打击到他的自信心,金狗适时转移了话题。
砸了咂嘴,金狗有些感叹的说:“阿乐,不得不说,这个宇哥确实不是一般人。”
见自己好友这么说,梁文乐心里也很高兴,他转头看向金狗,饶有兴趣的问:“哦,怎么讲?”
虽然他这个好友混的不怎么样,连烟都要捡别人的烟屁股抽,但眼光还是挺高的,一般人还真不放在眼里。
摇了摇头,金狗说道:“你之前没来,没看见。赵德柱你知道吗?就是找宇哥麻烦的那个人,被人一脚踹坏了命根子,当时我都差点吓尿了,宇哥硬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而且自始至终,他都相当的沉着冷静,当时我就想,这宇哥真不是一般人,跟着他混绝对有前途!”
说着,金狗扭头看向梁文乐,讨好道:“阿乐,要不改天你把我介绍给宇哥一下,我这个人还是有些才能的,只是没机会发挥出来!”
见金狗神色认真,梁文乐知道他没有开玩笑,不过看了看金狗身上那花里胡哨的文身,他摇了摇头,道:“想要我把你介绍给宇哥,你先把你身上这些东西给洗了!”
梁文乐估计林宇应该不太喜欢社会气息太重的人。
“那还是算了吧。”
金狗沮丧的叹息一声,平时他就靠这点东西唬人了,再说洗文身多疼,那相当于活活从身上扒层皮。
突然,金狗神秘兮兮的对梁文乐问道:“阿乐,我一直有句话想问你,你替琦哥白白坐了十几年的牢,你后悔过吗?”
后悔吗?
当然后悔了!
梁文乐一想到这个就难受,就因为一时意气,他毁了自己的学业,活生生气死了父亲,母亲也跟着他受苦受累,他怎么可能不后悔?
但这些话,他不想说出来。
看出梁文乐心里难受,金狗明智的没有多问,而是咬牙切齿的骂道:“琦哥还说什么等你坐牢出来,就给你一辈子荣华富贵,现在都过去那么久了,连个人影子都没有看到。要不是信了他的鬼话,我早就正正经经做人了,说不定现在连老婆孩子都有了!”
金狗越说越气,狠狠挥了一下拳头。
本来心里难受的梁文乐,此刻却诧异的看着金狗:“琦哥答应给我荣华富贵,跟你不正正经经做人有什么关系?”
金狗愣了下,顿时有些尴尬的说:“我这不是指望你发财了,跟着沾点光吗?所以一直没有踏实下来,不过我现在醒悟了,琦哥是指望不上了,就看宇哥有没有一天慧眼识珠,见识到我的才能,提拔提拔我!”
见自己好友还在白日做梦,梁文乐好心劝道:“狗子,求人不如求己!伯乐虽然重要,但首先也得自己是千里马才行!”
金狗没读进去多少书,不知道伯乐是谁,千里马他倒懂,但两者又有什么关系?
梁文乐一看金狗的模样,就知道他没听懂。
不过梁文乐也没打算解释,只是心中暗想,要是自己哪天能出人头地,也顺带拉他一把。
……
小宾馆里,林宇他们把该收拾的都收拾完了后,就准备坐车去吴青说的房子那里。
临走时,林宇最终还是把那个被弄脏的米老鼠书包给丢了,打算再给女儿买个新的。
只是他心里觉得十分可惜,晶晶可是非常喜欢这个书包的,就算再买一个替代品,感觉也不一样了。
退房的时候,那宾馆老板多给了林宇五百块钱,说什么也要让林宇收下,说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歉意。
林宇知道,要是自己不收,这宾馆老板肯定会心中不安,于是一番推辞后,只能无奈收下,转交给了杨素素。
很快,林宇一行四人,大包小包的坐公交车来到吴青所说的“富怡雅苑”小区。
在如今经济尚未发展起来的白城,“富怡雅苑”算是比较高档的小区了,均价在每平一千五左右,一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光买下来,不算其他,就要二十多万。
现在的二十多万,起码等同于后世的两百万,普通人家根本拿不出来。
看着那一栋栋气派的居民楼,跟着林宇他们一起来的刘阿姨,顿时感觉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在自己身上,下意识变得拘谨起来。
吴青笑着招呼一声,大家跟着走了进去。
富怡雅苑一共有八栋楼,也就是八个单元,这时候白城的房子差不多都是老式的楼梯房,富怡雅苑也不例外。
不过吴青的房子在二单元三楼,并不用爬几层楼梯。
来到三楼,一扇用结实楠木打造的防盗门前,吴青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林宇几人跟着走了进去。
开灯后,客厅里的景象立刻显现出来,杨素素顿时眼前一亮。
乍看之下,杨素素就心生喜欢,这里和之前住的那个小宾馆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人住在这里,别的不说,起码能心旷神怡!
“林宇,弟妹,刘阿姨,你们不用客气,随便看看,看满不满意!”
吴青热情的说了一句。
杨素素也不客气,换上拖鞋就走了进来。
刘阿姨则小心翼翼的跟在杨素素身后,生怕踩坏了什么东西。
林宇则随意的多。
客厅的空间很大,地上铺着白净光滑的瓷砖,跟象牙似的。
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绚烂夺目,将整个客厅照的亮如白昼。
拐角处就是一张宽厚舒适的真皮沙发,正前方的靠墙位置,还摆了一台八成新的彩电。
阳台的空间也不小,在那里晒晒衣服,种点花花草草,或者在摆张藤椅,中午时分倦了小憩会,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林宇大致看了下,便往沙发上一坐,反正住不住最终得看杨素素的意思,他正好省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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