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女贼
他观察了一下那几个核污染者的位置,“他们”正在小区的花坛周围踟躇,放下心来,翻出七楼的阳台,沿着下水管道,小心翼翼地向下爬,尤其注意不要割伤了手,万一出血,他可不敢冒着被核污染者吃掉的风险赶路,可能真要在这小区呆个一两天了,让伤口愈合才敢离开。
下到地面,他避开“他们”的视线,慢慢地从一个出口退出去。终于出了小区,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却不敢掉以轻心,猫着身子,向开始的那个藏身之处小跑过去。
到了垃圾筒的后面,他在路边的枯草丛中翻找起来,自行车呢?他记得把自行车扔在这里的,还特意在上面盖了一些杂草。
他又看了一下四周,确认自己没记错位置,他的额头冒出冷汗,核污染者对这些机械是不感兴趣的,看来附近不是只有他一个掘荒者,他的自行车被偷走了!
他看了一下手表,距离天黑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他必须要在这段时间内赶回自己的家,否则,就可能成了巨鼠的大餐。
他当机立断,撒开腿就向自己早上来的方向跑去,玩命地跑,因为不跑的话,小命就可能没了。
虽然掘荒者的生涯锻炼了他的体质,但他的特长是灵巧和爆发力,而耐力一向是弱项,尤其像这样负重长跑,才跑了十几分钟,他就感到吃不消了,停了一下,弯下腰,在口罩下张开大嘴,喘着气。
知道这样不行,他脱下背包,将最压重量的那几瓶水扔掉了,虽然很可惜,但他还是知道取舍之道的。
重新背上背包,他看着脚下的几瓶水,又觉得可惜,拣起一瓶来喝了几口,才心理平衡,心里诅咒那个偷车贼:“敢偷老子的车,让你一出门就碰到核尸。”
他正这样想着,忽然前面一阵风似地出现一个长长的人影,飞快地向他接近,竟是个骑自行车的人,他再仔细一看,嘿,那不是自己的自行车吗?这个贼!他立刻张开双臂拦在路中,大喝一声:“给我站住!”
那个贼看到路中挡着个人,竟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照旧拼命地蹬着脚踏板,边蹬边喊:“闪开!快闪开!”
他听到这个贼的声音又尖又细,心中一愣,是个女的?再看她已到跟前,正对着自己冲过来,简直是要谋财害命了,他吓得赶紧往边上一跳,看着她绝尘而去,破口大骂:“你这个贼!该死的女贼!”
他只骂了两句,就感觉不对,回头一看,十几条踟躇的黑影如飞般地冒出来,我的妈呀,难怪女贼逃得飞快,真被他说中了,她被一群核污染者穷追不舍呢。
他吓得魂飞魄散,跟着女贼的方向玩命狂奔,这下是真的玩命了,他边跑边回头看,只见“他们”居然越追越近,最快的一个都迫近他二、三十米了,都能看清“他”通红的眼珠。
不对劲,往常,这些核污染者是绝对跑不过他的,他通常是把“他们”越甩越远,即便自己刚才跑了一阵,消耗了不少体力,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对自己的爆发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问题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核污染者受到了刺激,血的刺激!一定是女贼受伤了。他一想到这,心中顿觉不妙,没想到自己一向小心驶得万年船,今天竟被一个女贼害得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他这一想,心中憋着的那口气顿时松了,脚下一顿,速度慢了下来,再回头,那个最快的家伙已经在十米开外了。
完了!他有些绝望地将手放在了自己的腰间的匕首上,并非拼死一搏,而是打算给自己一个痛快的了断。
被核污染者咬到并不可怕,没有类似僵尸的传染,不会变成跟“他们”中的一分子,被吃掉才是可怕的。因为“他们”只吃正常人的血肉,不吃内脏,他曾经见过被吃过的人,全身只剩下骨头,骨头里包着完整的内脏,那跳动的心脏证明这个人还活着,他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比起古代的酷刑千刀万剐,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滋——”长长的一声,自行车突然刹在了自己的面前,女贼在红色口罩的上方闪出一道明亮的目光,不由分说:“快上车!”
他来不及多想,一屁股坐上了后座,毫不客气地抱紧她的腰,大叫:“快骑!”
当自行车飞奔起来,将那些核污染者越甩越远,他才松了口气,这才感觉手中抱着的腰又细又软,看不出女贼这么纤细,居然把载着两个人的自行车骑得这么快,接着,他鼻子里同时嗅到一股带着淡淡汗味的女子气息,很好闻。
“臭小子,可以把手放下了!”女贼的语气带着命令,没有了刚才逃命时的尖细,柔柔脆脆的,带着一种特别动听的磁性。
他听她的声音,年纪也不大,心里不服气地嘀咕:臭丫头,敢叫我臭小子,难道你很香吗?不过,他还是乖乖地把手放下,没好气道:“这是我的自行车!”
女贼“啊”了一声,显然没想到撞到正主了,有些难为情地解释:“我刚才采矿回来,路过这里,发现了这辆车,以为没人要,就……对不起,谢谢你。”
他知道她为什么谢自己,要不是有他的自行车,她也未必能逃过那些核污染者。不过,听到她是个采矿者,又有几分钦佩。
采矿者和掘荒者是幸存者们可以自食其力的仅有的两个选择,掘荒者是比较安全的选择,而采矿者的危险系数就大多了。
这个城市依山靠海,资源丰富,尤其在地表浅层散布着一种矿石,其价值跟稀土类似,但是因为零星分布,不具备集中开采条件,所以一直没有形成规模产业。
在核爆炸前,经常有农民在自家的土地挖出矿石,卖给收购的矿厂,成为一种副业。核爆炸后,埋在地下和山中的矿石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大量的土地荒芜,原本严禁私采的山林也无人管理,为了生存,很多原先的农民和城市的幸存者走上了采矿的道路,卖给黑市,换取生存物资。
采矿者的危险性在于,他们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掘荒者,两者的活动范围不同,采矿者必须要去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更大胆的则会上山。
物竞天择,核爆炸后,人口剧减,幸存者们大多龟缩在城市中,活动范围大大减少,幸存的野生动物向荒废的人类地盘迁移,比如野兔之类,开始大量繁殖,因为辐射污染,它们并不能成为幸存者的食物来源,却引来了一些原本绝迹的大型食肉动物,而这些大型食肉动物的源头,可能来自核爆炸后无人管理的动物园。
采矿者面临的风险就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而一旦遇到变异的大型食肉动物,活着回来的机会几乎是零。
他对她良好的体力,心中释然:“你偷了我的车,又救了我一命,大家扯平了。你现在可以把车还给我了。”
“等回到家!我就把车还给你。”她看了看手表,语气中露出焦急,显然采矿者也不敢在晚上出门。
“来不及了!”他算了一下,在天黑之前,他们最多能赶一半的路,他看看近在咫尺的那个小区,心中有了主意,向前指了一指,“看来,我们只能在那里对付一夜了。”
巨鼠虽然是晚上的霸主,但它们基本上只在地面活动,不喜登高,所以二楼以上的建筑物是相当安全的。
原本在小区内溜达的几个核污染者已经不见了,消失在不知所踪的地方。核污染者的栖息地一个是个迷,没人知道“他们”晚上住在哪,只知道“他们”在白天出没,当“他们”吃不到人的时候,也吃动物。
他曾看过皮肉被吃光的野兔,只剩下骨骼包裹着内脏,一看是“他们”的杰作。
他带着她回到了刚才掘荒过的那户人家,依旧是沿着管道向上爬。她的爬墙技术比他差远了,他先到了阳台边,发现她落下一大截,还有些爬不动的样子。
他没奈何,只有回转身帮忙,一截一截地拉她,开始没感觉,后来感觉她的手纤细柔软,摸起来很舒服,就有些舍不得放手了,同时也才注意到,她留着一头男孩子似的短发,虽然灰头土脸的,但是感觉很清爽。
她似乎感觉到他的感觉,清澈的目光从口罩上方瞪着他,忽然一发力,那只小手像老虎钳子似地钳住了他,疼得他几乎从墙上摔下来,她才口气一柔:“专心点,别摔下来!”
他苦着脸,甩着手,再也不理这个母老虎了,自顾自翻上了三楼的阳台。
这不怪他,他对她并没有邪念,他只是感到好奇,他并非没见过女人,黑市上很多做生意的姐姐都很喜欢他,只要他一到黑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他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生意的,这种生意从人类诞生时就似乎存在,而且似乎还将一直存在到人类灭亡的那天。
他并不讨厌她们,知道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她们的身体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其实核爆炸后,这个城市还有近百万人口的,但十年下来,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核污染者口,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十几万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那个东西是他自己的,或是他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他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矫揉气息的女孩。幸存者中当然也有女孩子,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除非是那些做生意的女人。
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带女人出来,因为女人身上的味道对核污染者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暴露目标,没人愿意带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远离女人,是幸存者们秘而不宣的另一个生存之道,除非为了某种需要,或在一个安全的空间内,反正,男人只要离开了自己的家,只要不是自己的亲人或爱人,几乎没人愿意接近女人。
但是他,却不得不和一个女人距离如此之近,甚至还要在一个房间里睡觉。
他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但是,他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她可能受伤了。
保护弱小,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一个本能,虽然,他自己并不强大,甚至有时,他也需要别人的保护。
他坐下来,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她也没理他,进了房间后,就靠在一个沙发上喘息,她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刚才的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个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也没有解下口罩,固然有担心空气中辐射尘的因素,还有更重要的一条,“不要接近陌生人”,这也是一个生存之道。
这个城市已经接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社会,为了生存,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陌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在一个无秩序、无政府的情况下,也没人可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幸存者的,就是他们的人性本能。
可以说是,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他掏出了包里自带的不锈钢保温水壶,将可以当水杯的盖子倒满,又拿了掘荒找到的一袋压缩饼干,放在两人的中间空地上。
他并非是为了讨好她或接济她,这是两个陌生的幸存者见面,表示善意的一种礼节,送上水和食物,而对方作为回馈,也会拿出自己的有价值的物品,放在同样的位置,这种礼节,更像是原始社会的一种以物换物。
是的,只需要一场核爆炸,就可以把人类打回原始社会。
下到地面,他避开“他们”的视线,慢慢地从一个出口退出去。终于出了小区,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却不敢掉以轻心,猫着身子,向开始的那个藏身之处小跑过去。
到了垃圾筒的后面,他在路边的枯草丛中翻找起来,自行车呢?他记得把自行车扔在这里的,还特意在上面盖了一些杂草。
他又看了一下四周,确认自己没记错位置,他的额头冒出冷汗,核污染者对这些机械是不感兴趣的,看来附近不是只有他一个掘荒者,他的自行车被偷走了!
他看了一下手表,距离天黑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他必须要在这段时间内赶回自己的家,否则,就可能成了巨鼠的大餐。
他当机立断,撒开腿就向自己早上来的方向跑去,玩命地跑,因为不跑的话,小命就可能没了。
虽然掘荒者的生涯锻炼了他的体质,但他的特长是灵巧和爆发力,而耐力一向是弱项,尤其像这样负重长跑,才跑了十几分钟,他就感到吃不消了,停了一下,弯下腰,在口罩下张开大嘴,喘着气。
知道这样不行,他脱下背包,将最压重量的那几瓶水扔掉了,虽然很可惜,但他还是知道取舍之道的。
重新背上背包,他看着脚下的几瓶水,又觉得可惜,拣起一瓶来喝了几口,才心理平衡,心里诅咒那个偷车贼:“敢偷老子的车,让你一出门就碰到核尸。”
他正这样想着,忽然前面一阵风似地出现一个长长的人影,飞快地向他接近,竟是个骑自行车的人,他再仔细一看,嘿,那不是自己的自行车吗?这个贼!他立刻张开双臂拦在路中,大喝一声:“给我站住!”
那个贼看到路中挡着个人,竟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照旧拼命地蹬着脚踏板,边蹬边喊:“闪开!快闪开!”
他听到这个贼的声音又尖又细,心中一愣,是个女的?再看她已到跟前,正对着自己冲过来,简直是要谋财害命了,他吓得赶紧往边上一跳,看着她绝尘而去,破口大骂:“你这个贼!该死的女贼!”
他只骂了两句,就感觉不对,回头一看,十几条踟躇的黑影如飞般地冒出来,我的妈呀,难怪女贼逃得飞快,真被他说中了,她被一群核污染者穷追不舍呢。
他吓得魂飞魄散,跟着女贼的方向玩命狂奔,这下是真的玩命了,他边跑边回头看,只见“他们”居然越追越近,最快的一个都迫近他二、三十米了,都能看清“他”通红的眼珠。
不对劲,往常,这些核污染者是绝对跑不过他的,他通常是把“他们”越甩越远,即便自己刚才跑了一阵,消耗了不少体力,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对自己的爆发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问题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核污染者受到了刺激,血的刺激!一定是女贼受伤了。他一想到这,心中顿觉不妙,没想到自己一向小心驶得万年船,今天竟被一个女贼害得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他这一想,心中憋着的那口气顿时松了,脚下一顿,速度慢了下来,再回头,那个最快的家伙已经在十米开外了。
完了!他有些绝望地将手放在了自己的腰间的匕首上,并非拼死一搏,而是打算给自己一个痛快的了断。
被核污染者咬到并不可怕,没有类似僵尸的传染,不会变成跟“他们”中的一分子,被吃掉才是可怕的。因为“他们”只吃正常人的血肉,不吃内脏,他曾经见过被吃过的人,全身只剩下骨头,骨头里包着完整的内脏,那跳动的心脏证明这个人还活着,他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比起古代的酷刑千刀万剐,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滋——”长长的一声,自行车突然刹在了自己的面前,女贼在红色口罩的上方闪出一道明亮的目光,不由分说:“快上车!”
他来不及多想,一屁股坐上了后座,毫不客气地抱紧她的腰,大叫:“快骑!”
当自行车飞奔起来,将那些核污染者越甩越远,他才松了口气,这才感觉手中抱着的腰又细又软,看不出女贼这么纤细,居然把载着两个人的自行车骑得这么快,接着,他鼻子里同时嗅到一股带着淡淡汗味的女子气息,很好闻。
“臭小子,可以把手放下了!”女贼的语气带着命令,没有了刚才逃命时的尖细,柔柔脆脆的,带着一种特别动听的磁性。
他听她的声音,年纪也不大,心里不服气地嘀咕:臭丫头,敢叫我臭小子,难道你很香吗?不过,他还是乖乖地把手放下,没好气道:“这是我的自行车!”
女贼“啊”了一声,显然没想到撞到正主了,有些难为情地解释:“我刚才采矿回来,路过这里,发现了这辆车,以为没人要,就……对不起,谢谢你。”
他知道她为什么谢自己,要不是有他的自行车,她也未必能逃过那些核污染者。不过,听到她是个采矿者,又有几分钦佩。
采矿者和掘荒者是幸存者们可以自食其力的仅有的两个选择,掘荒者是比较安全的选择,而采矿者的危险系数就大多了。
这个城市依山靠海,资源丰富,尤其在地表浅层散布着一种矿石,其价值跟稀土类似,但是因为零星分布,不具备集中开采条件,所以一直没有形成规模产业。
在核爆炸前,经常有农民在自家的土地挖出矿石,卖给收购的矿厂,成为一种副业。核爆炸后,埋在地下和山中的矿石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大量的土地荒芜,原本严禁私采的山林也无人管理,为了生存,很多原先的农民和城市的幸存者走上了采矿的道路,卖给黑市,换取生存物资。
采矿者的危险性在于,他们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掘荒者,两者的活动范围不同,采矿者必须要去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更大胆的则会上山。
物竞天择,核爆炸后,人口剧减,幸存者们大多龟缩在城市中,活动范围大大减少,幸存的野生动物向荒废的人类地盘迁移,比如野兔之类,开始大量繁殖,因为辐射污染,它们并不能成为幸存者的食物来源,却引来了一些原本绝迹的大型食肉动物,而这些大型食肉动物的源头,可能来自核爆炸后无人管理的动物园。
采矿者面临的风险就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而一旦遇到变异的大型食肉动物,活着回来的机会几乎是零。
他对她良好的体力,心中释然:“你偷了我的车,又救了我一命,大家扯平了。你现在可以把车还给我了。”
“等回到家!我就把车还给你。”她看了看手表,语气中露出焦急,显然采矿者也不敢在晚上出门。
“来不及了!”他算了一下,在天黑之前,他们最多能赶一半的路,他看看近在咫尺的那个小区,心中有了主意,向前指了一指,“看来,我们只能在那里对付一夜了。”
巨鼠虽然是晚上的霸主,但它们基本上只在地面活动,不喜登高,所以二楼以上的建筑物是相当安全的。
原本在小区内溜达的几个核污染者已经不见了,消失在不知所踪的地方。核污染者的栖息地一个是个迷,没人知道“他们”晚上住在哪,只知道“他们”在白天出没,当“他们”吃不到人的时候,也吃动物。
他曾看过皮肉被吃光的野兔,只剩下骨骼包裹着内脏,一看是“他们”的杰作。
他带着她回到了刚才掘荒过的那户人家,依旧是沿着管道向上爬。她的爬墙技术比他差远了,他先到了阳台边,发现她落下一大截,还有些爬不动的样子。
他没奈何,只有回转身帮忙,一截一截地拉她,开始没感觉,后来感觉她的手纤细柔软,摸起来很舒服,就有些舍不得放手了,同时也才注意到,她留着一头男孩子似的短发,虽然灰头土脸的,但是感觉很清爽。
她似乎感觉到他的感觉,清澈的目光从口罩上方瞪着他,忽然一发力,那只小手像老虎钳子似地钳住了他,疼得他几乎从墙上摔下来,她才口气一柔:“专心点,别摔下来!”
他苦着脸,甩着手,再也不理这个母老虎了,自顾自翻上了三楼的阳台。
这不怪他,他对她并没有邪念,他只是感到好奇,他并非没见过女人,黑市上很多做生意的姐姐都很喜欢他,只要他一到黑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他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生意的,这种生意从人类诞生时就似乎存在,而且似乎还将一直存在到人类灭亡的那天。
他并不讨厌她们,知道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她们的身体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其实核爆炸后,这个城市还有近百万人口的,但十年下来,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核污染者口,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十几万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那个东西是他自己的,或是他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他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矫揉气息的女孩。幸存者中当然也有女孩子,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除非是那些做生意的女人。
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带女人出来,因为女人身上的味道对核污染者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暴露目标,没人愿意带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远离女人,是幸存者们秘而不宣的另一个生存之道,除非为了某种需要,或在一个安全的空间内,反正,男人只要离开了自己的家,只要不是自己的亲人或爱人,几乎没人愿意接近女人。
但是他,却不得不和一个女人距离如此之近,甚至还要在一个房间里睡觉。
他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但是,他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她可能受伤了。
保护弱小,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一个本能,虽然,他自己并不强大,甚至有时,他也需要别人的保护。
他坐下来,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她也没理他,进了房间后,就靠在一个沙发上喘息,她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刚才的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个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也没有解下口罩,固然有担心空气中辐射尘的因素,还有更重要的一条,“不要接近陌生人”,这也是一个生存之道。
这个城市已经接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社会,为了生存,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陌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在一个无秩序、无政府的情况下,也没人可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幸存者的,就是他们的人性本能。
可以说是,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他掏出了包里自带的不锈钢保温水壶,将可以当水杯的盖子倒满,又拿了掘荒找到的一袋压缩饼干,放在两人的中间空地上。
他并非是为了讨好她或接济她,这是两个陌生的幸存者见面,表示善意的一种礼节,送上水和食物,而对方作为回馈,也会拿出自己的有价值的物品,放在同样的位置,这种礼节,更像是原始社会的一种以物换物。
是的,只需要一场核爆炸,就可以把人类打回原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