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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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渣了天界大佬之后》
  作者:尘尘子
  *本文文案*
  重生成美貌高冷公子身边的炮灰小侍女,她看见生死薄清清楚楚载明了她的死法:被美貌高冷公子一箭射死。
  苍天啊,她好不容易重生来着,不想死啊,于是,她想了想,决定将高冷公子拿下马,以此来拯救自己必死的命运。
  然鹅,当她好不容易把高冷公子骗到手后,不禁发现,他丫竟然是天界大佬的转世,换言之,所谓的“高冷公子”不过是一个祖宗级神明下凡历劫的小马甲。
  脱掉马甲的天界大佬跑来找她谈恋爱:恋爱吗,杀你又救你的那种?
  她心虚啊,他是谁,世间第一老祖宗,骗了他的感情还有活路吗,溜了溜了……
  祖宗神明:想溜?三界都是我创造的,你溜到哪儿去?
  食用指南:
  1、这是本无脑恋爱文,事业线几乎没有!
  2、女主是个心机黑莲花,没妄图洗白她!前期她是真的不爱男主,真的!
  3、男主设定身份地位高出太空,宇宙无敌,不必太在意,变相霸总文而已!
  4、也许有些情节看着似乎虐,但真不是虐文,只是女主为了勾引男主用力过猛而已。
  5、***高亮提示,女主渣的过程略长,渣后的故事比较往后。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重生 爽文 异闻传说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缃缃,姬存章(水神) ┃ 配角:接档文《我被和尚抢亲了》 ┃ 其它:接档文《王爷,你的绿茶又作妖了》
  一句话简介:攻略祖宗级神仙
  立意:逆转命运,拼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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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水神要下凡
  水神要下凡历劫了,这是近期神界的头等大事,也是头等绝-密。
  他作为神界现存岁数最老的一位神,混沌初开时便有了他,可以说是与天地同寿,他虽已多年不理世事独自幽居在三十六重天上,许久许久都不曾显现神迹,但其在神界的咖位却始终处于金字塔的顶端,从未掉落过。
  在其他神仙眼里,他就是个传说。
  除了年纪与他相仿或者略小一些的那几辈神仙见过他老人家,后来新晋的神仙还真没有见过他的,对于他的样貌秉性,传说里也只有两个形容词:高冷,强大。但具体是怎么个高冷和强大法,连传说也没再有。
  那些见过水神的神明,大多已经归于混沌,而剩下还没归的,多半已是神界领袖,都已退出“八卦奇谈门”,不再参与炮制传说,因此,对于水神的形象,一直都如云雾一般缥缈。
  现在,水神忽然决定要下凡历劫。当他下神谕把玉帝从九重天招到他的三十六重天时,玉帝差点因为那最高天的酷寒晕厥过去。而当他说出自己要下凡历劫后,玉帝差点到地上去捡自己的下巴。
  要知道,水神这咖位,这修为,哪里还需要历劫?历劫这种受罪的事,那是晋升神职或者提升法术时才需要干的事。
  玉帝是不大明白的,而水神也没有要告诉他的意思。
  但既然老祖宗神明吩咐了,玉帝也只得安排筹备。这件事,水神不希望知道的人太多,因此便秘密招见了阎王。
  阎王带着鸿蒙笔,携着生死薄,骑着他的金翅龟急匆匆就来了天宫。一听说是三十六重天上那位要下凡历劫,阎王以为自己人老了耳朵不好听岔了。等再三确认的确如此后,这位地府阎君突然感觉脑瓜子疼。
  金字塔顶端的神明要下凡历劫,这生死簿上的命数要怎么编?旁的神仙也就罢了,随便写写,就跟写个话本子似的,但水神又不是一般的神明,那可是创世五行神之一,若还是那么应付了事,水神他老人家很可能分分钟祭出他的混沌归元之力,将这三界都倾覆了。水神有这个能力,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他又是个传说里的神仙,啥性格也不清楚,万一就是这么暴虐呢?
  阎王愣是在天宫留宿了三晚才将水神的历劫命数编纂妥当,方与玉帝一起呈到了最高天上去。
  这最高天寂静、严寒还空旷,偌大的地方也只有五座宫殿,除了水神所在的水神宫,其余四处都已随着木、土、金、火四位创世神明的归元而荒废,真正称得上是“孤独寂寞冷”的一个地方,但就是这么个地方,水神一呆,就呆了几十亿年。
  阎王颤颤巍巍将命簿捧到水神座前,连头都没敢抬。
  水神将命簿隔空吸入掌中,翻开来看。他看得气定神闲,而玉帝和阎王却不住地打哆嗦,这最高天果然高处不胜寒啊!
  过了许久,水神总算开口了:“我乃上古五行神之一,即使下凡历劫,也不能留后嗣于人间,你给我编个夫人做什么?我不需要。”
  阎王委实觉得冤枉,忙解释道:“还请水神恕罪,这鸿蒙笔虽说是由历届阎君掌管,写凡人生死,可它终究乃混沌初开时天生之神物,有时会自动写下一些预言,老臣也是无法更改。不过还请水神放心,老臣为了避免子嗣问题,已经为您编了一种怪病,对女子过敏,所以您下凡后,终生都不会接触女子。”
  水神道:“你是说,预言里,我此次下凡必定有一个夫人?”
  阎王道:“当是如此。”
  水神道:“好,那不必改了,就这样吧。”
  阎王和玉帝这才大大地松了口气,总算了却了这么一桩大事。
  退下去时,两人不约而同抬头瞥了那神座上的古老神明一眼,这一眼,着实惊呆了两个老家伙。
  这与天地同寿的水神,按常理,应该比他们两个老头都还要老上很多很多才是,即使他法力无边驻颜有方,但也不至于看上去还是个青年模样吧!没错,他竟然看上去还那么年轻!
  玉帝和阎王都不大敢相信,等下了三十六重天关起门来八卦时,一致笃定,肯定是那最高天的雾气太重,他们两个又老眼昏花,看错了!
  了却了这么庄大事,阎王高兴得紧,在和玉帝八卦完后,骑着他的金翅龟急急忙忙下了天宫,回到了他的地府。在天宫高压用脑这几天,可把他这么把老骨头给累得够呛,那天上的光线又太亮,他的眼睛都快盲了,回去后,愣是敷了好几天的眼膜才恢复视力。
  阎王原本以为,只要命薄里编纂好,又得到了水神的首肯,那么,水神下凡历劫这件事,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历来有神仙要下凡历劫,可都是他亲自编纂的命数,他自问这么久以来,没出过一回岔子,试问,又有谁能逃过天定命理?只要是鸿蒙笔写下的,任是他高高在上的水神也不可能例外了去。
  可是这一回,还真出了例外。有时候一次小小的失误,就会造成一个大大的错误。
  正待水神下凡历劫,人间已过了二十年之际,有一天,阎王殿出了一个天大的事。
  一个小无常,因着是新人刚上任,对抓魂业务也不算熟悉,又有些贪杯,于是,便在一次抓魂任务中多喝了两杯,因此便抓错了魂。
  这千千万万年里,虽说也会偶尔发生类似之事,但一个普通人的魂,抓错了就抓错了,总是有办法修补的,毕竟鸿蒙笔在阎王那里。
  可是,这一回的错,就是天王老子都有些作难。
  错抓的那魂魄虽说只是个小人物,可他却与水神的命运有那么一丝丝的勾连。
  如果她早死了,那么势必会造成水神的命运出现一些变化。可水神下凡的命数已经呈给他老人家看过了,怎么能轻易改变?再说,他的命数里有鸿蒙笔的预言,说改,还不好改!
  阎王想想,急得团团转,已将那小无常丢进油锅里翻来覆去炸了无数次。
  他左思右想,突然一计上心头。
  李代桃僵!
  这李代桃僵之计,实则就是找一个命格相仿的魂魄去顶包。阎王遍翻命薄,在即将要死去的人当中寻找,找了无数遍,都没有找到与原身十分匹配的命格,没办法,只有退而求其次。只要是个命格羸弱的,翻不起大浪的就成。
  这么一锁定,倒还真有一个合适的。那女子名叫云缃缃,在阎王翻命薄时刚刚死,现已由黑白无常带来地府,兴许已经要走上奈何桥。
  阎王将命薄一收,赶紧雾遁而去。当他赶到奈何桥时,那只新鲜魂魄正端起一碗孟婆汤,眼看就要送入口中。这还了得,要抓去顶包可决不能喝那汤!原身的魂魄就是因为被灌了孟婆汤,再不能将其还阳,才导致了这么个天大的篓子。
  阎王一急,抬手就是一个脉冲发射过去,将那新鲜魂魄手中的汤碗“砰”一声击落在地,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魂魄直接掳走。奈何桥上,徒留下呆若木鸡的黑白无常和孟婆面面相觑。
  阎王把新鲜掳来的魂魄丢到大殿上,开始和她谈起交易来。没办法,诚然他是这地府的一把手,却也不能勉强一只魂魄附到别人的身躯上,除非得到魂魄的首肯。
  那只名叫云缃缃的魂魄,观她气息,的确十分弱。她死时还特别年轻,才二十五岁。前世也算命苦,她临死前,正好在大战小三,小三怀孕打上门逼宫,她心一横,干脆把小三推到了地上,紧接着狗血的一幕出现,她的渣丈夫就顺势给了她一拳,她摔倒在地,她原本想爬起来继续战斗,结果,却忽感心跳加速,无法呼吸,心梗而死。
  阎王觉得,前世命运如此不济,若是下一世许一个富贵命给她,她多半会答应。
  “云缃缃?”阎王坐到自己高高的宝座上,特意将语气放得严肃一些。
  “是。”大殿中央那只魂魄答。
  “你可知为何你没有喝孟婆汤?”阎王道。
  “不知道。”云缃缃道。
  “本王要与你做一个交易。”
  “啊?”云缃缃很是震惊,“你是阎王吧,你要和我一个死人做交易?”
  “对,我要你去顶一个人的包,帮她活一个月。待你一月后重回地府,你的下一次投胎,本王会为你找一个极富且贵的人家。”
  “啊?”云缃缃诧异,“您让我去帮别人活一个月?可和我同时死的人有很多,为什么选择我?”
  “这个……咳咳,”阎王有些不自在道,“因为你和你即将要去顶包的原身命格最为相似,命弱。”
  “命……命弱?”
  “你可答应?”
  云缃缃斩钉截铁:“我不答应。”
  “那若是下一世让你投胎帝王家,做公主呢?”阎王祭出杀手锏,他就不信哪个少女没有个公主梦了!
  做公主?云缃缃愣愣地想,前世的她也怪凄苦,从小家境不好,努力生活,却换来头顶一大片青青草原,愣是结婚五年才发现。如果下一世做公主,那么她就成了羡慕链顶端的女人!
  阎王见她愣神,突然换了严肃的语气:“其实,你不答应也可以,那你下一世投胎,就只能按照正常程序去走,本王已经查过了,你下一世,会投生到一户乡野人家,父母会早逝,你会成为孤儿,本王没有骗你。”
  云缃缃赶紧道:“那好,我答应你。”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文案*《我被和尚抢亲了》,请小可爱支持:
  不染红尘迷倒众生高岭之花vs红尘凡俗美艳欲滴娇气绿茶
  赵蒹葭没想到,自己成亲当天,会来一个和尚。
  那个和尚她倒是认得,灵闵境佛修之首,万众敬仰的,不敢有丝毫亵渎之心的,为霜大师。
  她曾有幸得他搭救过一次,她对他也曾芳心倾许,他却佛心坚定,避她不及。
  他说:“姑娘,请自重。”
  他早已跳出红尘,怎可再入红尘?在他眼里,她与众生并无差别。
  她想这朵高岭之花怎么努力都摘不到,放弃也罢。
  可是,如今在她与别人的婚礼上,大师他竟然抓住她的手:
  “葭儿……”
  喜服映衬下,她笑靥如花,缓缓抽回手:“大师,请自重。”
  “我发过誓,秃驴与狗不得近我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