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婚礼
按道理说,婚礼的伴娘也轮不到秦意欢身上。但王浩宇那边伴郎是一早定的,几位师兄弟早就摩拳擦掌。
唐清儿有心撮合,自然要拉上她,于是此时出现的伴郎和伴娘,竟然凑来了六对,倒也是个吉利数。
谁也没想到,王浩宇平常能气到人吐血的一糙老爷们儿,到了筹划婚礼这件事上,居然是个少女心爆棚的小公主。
一时要挑现场的装饰花品,一时又要纠结酒水的甜度,操心观众席的灯光,还放不下显示屏的亮度。就连伴郎伴娘的礼服都要过问,叫着人换了好几套才算满意。
因为全程参与帮忙策划活动、核对流程,两个人接触还算比较多。
上官于行拿说话当手艺,秦意欢做的也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彼此之间带着礼貌的技巧相处,当然一直很融洽,甚至还积攒起了一点点奇异的默契。
——
新人在司仪的指引下给双方父母敬茶,给师父师母敬茶,收下红包改了口,台上站的这些位,来往亲朋为证,就当真是一家人了。
唐清儿和王浩宇相识十年,一路走来,风雨同舟,其实早就是彼此的亲人了。被很多人问过为什么不结婚,王浩宇总是说,爱情和婚姻,都应该是锦上添花。他还没成为最好的自己,怎么敢叫鲜花着锦。
你爱一个人,当然是希望她跟着你就只有同甘,而不是共苦。况且婚姻又不比恋爱,没有能力担起责任的时候,就不该去许空口白条。
秦意欢听着这些缠绵至极的情话,一字一句都好不真实。这样的爱情,于她而言,适合见证,适合羡慕,唯独不适配拥有。
好比是移植手术的排异反应,你再羡慕别人健康常在,也不可能硬抢过来,还是要慢慢等到那个唯一与她合拍的人。
虽说设计师这活儿也很练腿,但是秦意欢工作的时候从来不穿高跟鞋,这几个小时站下来,还真挺累。
相比之下,上官于行作为一个娃娃腿的辩论赛辩手,一场演出三四个小时根本不叫事儿,这时候依然站得笔直。
秦意欢悄悄踮起一只脚,重心移放到另一边,半靠着上官于行借力。
“就一小会儿,兄弟,救急啊。”
上官于行下意识要躲开,被拉住胳膊,听见小声的求助。低头看见她艰难地踮着脚,鞋子只穿进去一半,露出的脚踝后面已经磨破了皮。
由此,也不大好意思拒绝,伸手托住她胳膊,多少分担一些。
婚宴准备的很丰盛,基本是王浩宇一道道试过才定下来的,可惜几个人这时候都无福消受。
新郎新娘四处敬酒,几个伴郎帮忙挡酒,这一圈走下来,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带一股酒气。
秦意欢负责盯着唐清儿的婚纱不要弄脏。她早提出过异议,这种鱼尾拖地的款式,根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得多没眼光才会选这一款。
偏偏就是王浩宇一眼相中,还非把看裙子的任务交给她,简直睚眦必报。
匆匆忙忙扒拉了两口饭,秦意欢累到没胃口,唐清儿倒显得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到了下午,新人仍旧不得歇,娘家添箱送嫁的兄嫂回程,新娘子跟着新郎认长辈拜亲友。
秦意欢他们倒是可以暂时清闲一些。
她脱了高跟鞋丢在一边,赤脚踩在阳台的地板上看风景。酒店的二十层看下去,让人有目眩神迷的错觉。
纱网长裙垂至脚踝,细碎小钻石攒成耳环,头发一半盘起一半散下,乍一看倒很像是时刻准备着出逃的新娘。
上官于行正好往这边走,单手一颗颗解开西装的扣子。酒意上头,有几分燥热。
站在走廊抽了只烟,打开手机随手一滑,就有德云社的消息。
人前人后,兄弟们终于都被叫一声“角儿”,不管喊的人是不是真心实意,至少大家确实靠着这门手艺吃上饭了。不敢说提起名来家喻户晓,最起码让人觉得耳熟。
他都不用点开,视频的封面就定格在秦意欢挽着他的手臂,身后是同款西装的王浩宇牵着秋云。
这画面本该很值得期待的,如果身边的人是她就好了。
秦意欢把窗户让出一半给他,被呛得咳了两声,挥手打散烟雾。
“你好歹笑一笑?人家结婚诶,再难受也得把今天扛过去吧。”
上官于行掐掉烟,抬眼冲她勾了勾唇,不知道算不算笑。大约酒气养人胆,他分明没有恶意,眼中却也生出寒气,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人看,一挑眉尾,冰冷中还牵扯进媚气。
秦意欢讨了个没趣,原本也是好意,倒显得多管闲事。又不敢同他对视辩驳,退开几步,避过烟味,弯腰拎上鞋子,转身就走。
——
晚宴的花样比白天更多。人类明明是夜伏昼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学会在黑夜降临的时候聚众欢闹。
观众席不知道谁带头起的哄,人群里有个十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被推出来。大约是王浩宇这边的某个亲戚,秦意欢多少有点印象。
顶着“新婚三日无大小”的免死牌,主家也不好太制止,况且很多中国人的观念,结婚这种事还是不闹不喜。
半推半就的,新娘被喂了生饺子,和新郎吃干净同一颗枣。大家都很知趣,提出的游戏尺度不大,只是讨个吉利。
然而气氛一旦被调动起来,就别想指望它自己冷下去,总有那么一两个头脑发热的,会借着酒精说自己难以自控。
秦意欢第一次感觉到不对劲,是耳后有人喘息的热气,似乎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前后都闹起来的缘故,新娘周围这一块儿人很多,她不太方便回头去看,只好往尽可能的往旁边躲了一些。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移走一步,后面的人也跟着过来,甚至变本加厉地贴上她背后,瞬间就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秦意欢想转身,还没来得及转过去,突然就被一只手在屁股上摸了两下,她给吓得差点就要跳起来。
唐清儿有心撮合,自然要拉上她,于是此时出现的伴郎和伴娘,竟然凑来了六对,倒也是个吉利数。
谁也没想到,王浩宇平常能气到人吐血的一糙老爷们儿,到了筹划婚礼这件事上,居然是个少女心爆棚的小公主。
一时要挑现场的装饰花品,一时又要纠结酒水的甜度,操心观众席的灯光,还放不下显示屏的亮度。就连伴郎伴娘的礼服都要过问,叫着人换了好几套才算满意。
因为全程参与帮忙策划活动、核对流程,两个人接触还算比较多。
上官于行拿说话当手艺,秦意欢做的也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彼此之间带着礼貌的技巧相处,当然一直很融洽,甚至还积攒起了一点点奇异的默契。
——
新人在司仪的指引下给双方父母敬茶,给师父师母敬茶,收下红包改了口,台上站的这些位,来往亲朋为证,就当真是一家人了。
唐清儿和王浩宇相识十年,一路走来,风雨同舟,其实早就是彼此的亲人了。被很多人问过为什么不结婚,王浩宇总是说,爱情和婚姻,都应该是锦上添花。他还没成为最好的自己,怎么敢叫鲜花着锦。
你爱一个人,当然是希望她跟着你就只有同甘,而不是共苦。况且婚姻又不比恋爱,没有能力担起责任的时候,就不该去许空口白条。
秦意欢听着这些缠绵至极的情话,一字一句都好不真实。这样的爱情,于她而言,适合见证,适合羡慕,唯独不适配拥有。
好比是移植手术的排异反应,你再羡慕别人健康常在,也不可能硬抢过来,还是要慢慢等到那个唯一与她合拍的人。
虽说设计师这活儿也很练腿,但是秦意欢工作的时候从来不穿高跟鞋,这几个小时站下来,还真挺累。
相比之下,上官于行作为一个娃娃腿的辩论赛辩手,一场演出三四个小时根本不叫事儿,这时候依然站得笔直。
秦意欢悄悄踮起一只脚,重心移放到另一边,半靠着上官于行借力。
“就一小会儿,兄弟,救急啊。”
上官于行下意识要躲开,被拉住胳膊,听见小声的求助。低头看见她艰难地踮着脚,鞋子只穿进去一半,露出的脚踝后面已经磨破了皮。
由此,也不大好意思拒绝,伸手托住她胳膊,多少分担一些。
婚宴准备的很丰盛,基本是王浩宇一道道试过才定下来的,可惜几个人这时候都无福消受。
新郎新娘四处敬酒,几个伴郎帮忙挡酒,这一圈走下来,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带一股酒气。
秦意欢负责盯着唐清儿的婚纱不要弄脏。她早提出过异议,这种鱼尾拖地的款式,根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得多没眼光才会选这一款。
偏偏就是王浩宇一眼相中,还非把看裙子的任务交给她,简直睚眦必报。
匆匆忙忙扒拉了两口饭,秦意欢累到没胃口,唐清儿倒显得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到了下午,新人仍旧不得歇,娘家添箱送嫁的兄嫂回程,新娘子跟着新郎认长辈拜亲友。
秦意欢他们倒是可以暂时清闲一些。
她脱了高跟鞋丢在一边,赤脚踩在阳台的地板上看风景。酒店的二十层看下去,让人有目眩神迷的错觉。
纱网长裙垂至脚踝,细碎小钻石攒成耳环,头发一半盘起一半散下,乍一看倒很像是时刻准备着出逃的新娘。
上官于行正好往这边走,单手一颗颗解开西装的扣子。酒意上头,有几分燥热。
站在走廊抽了只烟,打开手机随手一滑,就有德云社的消息。
人前人后,兄弟们终于都被叫一声“角儿”,不管喊的人是不是真心实意,至少大家确实靠着这门手艺吃上饭了。不敢说提起名来家喻户晓,最起码让人觉得耳熟。
他都不用点开,视频的封面就定格在秦意欢挽着他的手臂,身后是同款西装的王浩宇牵着秋云。
这画面本该很值得期待的,如果身边的人是她就好了。
秦意欢把窗户让出一半给他,被呛得咳了两声,挥手打散烟雾。
“你好歹笑一笑?人家结婚诶,再难受也得把今天扛过去吧。”
上官于行掐掉烟,抬眼冲她勾了勾唇,不知道算不算笑。大约酒气养人胆,他分明没有恶意,眼中却也生出寒气,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人看,一挑眉尾,冰冷中还牵扯进媚气。
秦意欢讨了个没趣,原本也是好意,倒显得多管闲事。又不敢同他对视辩驳,退开几步,避过烟味,弯腰拎上鞋子,转身就走。
——
晚宴的花样比白天更多。人类明明是夜伏昼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学会在黑夜降临的时候聚众欢闹。
观众席不知道谁带头起的哄,人群里有个十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被推出来。大约是王浩宇这边的某个亲戚,秦意欢多少有点印象。
顶着“新婚三日无大小”的免死牌,主家也不好太制止,况且很多中国人的观念,结婚这种事还是不闹不喜。
半推半就的,新娘被喂了生饺子,和新郎吃干净同一颗枣。大家都很知趣,提出的游戏尺度不大,只是讨个吉利。
然而气氛一旦被调动起来,就别想指望它自己冷下去,总有那么一两个头脑发热的,会借着酒精说自己难以自控。
秦意欢第一次感觉到不对劲,是耳后有人喘息的热气,似乎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前后都闹起来的缘故,新娘周围这一块儿人很多,她不太方便回头去看,只好往尽可能的往旁边躲了一些。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移走一步,后面的人也跟着过来,甚至变本加厉地贴上她背后,瞬间就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秦意欢想转身,还没来得及转过去,突然就被一只手在屁股上摸了两下,她给吓得差点就要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