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她不喜欢等别人,也不喜欢被人等。
但人与人交往都是将心比心的,不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至少别人为她付出一分,她还回去的只会多不会少。
徐清泓关心她,她自然也会爱护回去。
徐清泓原本是走着过来,看到站在寝室楼下的她,连忙小跑过来:“不是说我到了再下来吗?天这么热。”
此时虽是傍晚,风吹在身上依然热乎乎的。
“寝室里也没有凉快多少。”她看着他,“我想第一时间看到你。”
两人站的极近,不过一臂的距离,甚至她都有种错觉,他会走上前来握住她的手。
自从那天她握了他的手指,两人之间就仿佛有什么不一样了。
感觉还不坏,反正李拾光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仿佛空气都变得香甜。
两天没好好吃过东西了,此时校园再美,李拾光也没心情去逛,此时她只想一件事,就是吃饭。
可因为身旁有他,肚子再饿,心里也甜滋滋的,走路时脚步轻快,总忍不住回头看他笑,最棒的就是,她在看他时,他也正好在看她,神情温柔。
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在他眼中,你就是他的全世界。
他的眼神,温柔了时光。
李拾光终是被他看的不好意思,垂着头赧然地将手放在身后走着。
手放在身侧的时候,摆动时只差一点点便能牵上,可徐清泓羞涩的很,李拾光看他手指动了好几次,像个小钩子在她心上一勾一勾的,挠的她心痒痒,也挠的她不好意思,干脆将手放在身后了。
学校北门有各种好吃的,傍晚的羊肉串摊子已经支起来,和南方的羊肉串不同,北方人显得格外豪放些,吆喝声中带着一股子粗犷的侉味,显得份外豪爽。
这年头的羊肉串牛肉串大多是地道的真肉,少有用死猫肉死老鼠肉加羊肉精牛肉精,旁边其它小吃也都是分量十足。
对于这些小吃,偶尔吃一次可以,但经常吃她其实是不喜欢的。
可能是前世身体不好,她比较注重饮食健康,喜欢煲各种养生汤,虽偶尔也会忍不住嘴馋,吃些不健康食品。
两人去了家东北菜馆,点了几盘家常炒菜。
两人都是南方人,口味偏甜,对于地道的北方菜其实并不是很吃得惯,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很精致的食物,这个时候李拾光就特别想念李妈妈做的菜。
李妈妈做的一手好菜,李拾光也继承了李妈妈这一点。
她平时不爱烧,但只要她做,必然能做的色香味俱全。
她想着要不去学校附近买套房子,置办些家具,平时没事可以去自住的房子里做点饭菜,打打牙祭,每周末可以将她和徐清泓的好友邀请过来,还有马萍,朋友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
李拾光没有什么太大的追求,父母康健,知己两三,盗不走的爱人,足够的闲钱,这样愉快的生活足以让她满足。
年龄越大就越觉得,人活着就图个舒坦,身体舒坦,心里也舒坦,喜欢的人趁有缘分的时候就好好相处,不喜欢的人就尽量少接触,没有必要让自己受委屈。
而现在,她觉得她喜欢徐清泓。
第44章
但她到底经历过一世, 即使每个女人都是自己的小公举, 不会觉得自己老,但不得不承认,心态上她并不觉得老,在内心上来说, 她在徐清泓面前还是有些……自惭形秽的。
尤其是面对如此年轻的十八岁的他。
这也就是他徐清泓, 两人在二十多年后遇到过, 认识他太久,换做是其他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生, 她都不会产生这种绮念。
可他依然是十八岁。
吃饱喝足,摸着微微凸起的胃部, 心底还想着, 徐清泓当初说喜欢自己, 或许只是喜欢外表,现在渐渐加深了解,看到她的真面目,知道她和其他女生没有区别, 都是大俗人后,那种悸动会散去的吧?
她抬头看向徐清泓,徐清泓也在看她,眼底含着笑意。
这样的场景真的很像情侣在约会, 她心中悸动的同时,又有些伤感。
“陪我走走吧。”她突然有些意兴阑珊,闷不吭声地走在他身边, 恼自己的患得患失。
她总觉得李爸爸做事优柔寡断,其实她何尝不是?
只是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处在积极正面的情绪中,偶尔这种负面情绪一旦上来就很难压下去。
世间很多事,经不起人深思。
太过计较,就成了钻牛角尖。
徐清泓对她的情绪变化很敏感,见她突然间情绪低落,“你不开心?”
她摇摇头,“没有。”她转头看他,“你就当我大姨妈来了吧。”
“大姨妈?”他眉头微蹙,茫然不解。
她嘴巴动了动,突然有些坏心眼地笑了,“生理期。”
看着徐清泓脸红窘迫,刚刚还情绪低落的她心情又莫名的飞扬起来。
她转过身,倒退着向后走,揶揄地瞅着他脸瞧,他越是羞赧窘迫,她笑的越是狡黠开心。
“徐清泓你脸红了。”凉风习习的校园内,她嗓音清脆。
“徐清泓你是不是喜欢我?”戳破窗户纸的话突如其来。
徐清泓觉得这一刻他心脏跳动的仿佛停止了一般,时间也静止了,他看着李拾光,眼里有几分急切,他听到自己肯定回答:“是。”
他又笨拙地强调了一遍,“我喜欢你。”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明确的说出‘喜欢’二字。
他说他喜欢她。
她能听到她心动的声音,像寂静的黑夜里突然绽放的一朵雪白的昙花;又像是古老的山涧中一滴水珠滴入平静的水面;像是沙鸥翔集,像是锦鳞游泳,像是春暖花开。
她忽然想到一首九十年代末非常流行的一首歌: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月色太美丽太温柔太动人,才会刹那之间想和你到白头。
我想和你到白头。
“喜欢我什么?”她清亮的眼睛似有光芒闪过,她看着他,笑的那么美:“是因为我年轻漂亮吗?”
她捧着脸,带着慧黠的笑,故意这样问他。
徐清泓像做学术报告般,认真回道:“皮相的吸引只流于表面,灵魂的相互吸引才能永恒。”
“你的意思是不喜欢我的外表?”
“当然喜欢。”徐清泓无奈地笑道:“这世上好看的人很多,但她们都不是你。我……”他声音低了一些,红着脸,却还是坚定地看着她:“因为是你,我才喜欢。”
“说到底还是因为我好看。”
徐清泓:“我也好看。”
“我就喜欢你的好看。”
徐清泓脸又红了,却还是那么认真的解释:“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唯灵魂的吸引才是万里挑一。”
“我思想境界没那么高,我就喜欢你好看的皮囊。”李拾光胡搅蛮缠地瞪着他。
“那我要庆幸自己有个好看的皮囊。”徐清泓失笑,目光缱绻:“为了你的喜欢,我会尽力将这个好看的皮囊维持的久一点。”
李拾光牵起他微凉的指尖,踮起脚尖,在他脸上轻轻啜了一下:“乖。”
两人沿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走着,像是有什么东西注入了心脏,心里装的满满的,很快乐,也很惶恐。
当我们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失去。
李拾光得到过,也失去过。
她从不曾怀疑过她和谢成堂最开始的感情,只是后来变了质。
“清泓。”
“嗯?”
她摇摇头,“没什么。”
“想说什么?”
“我只是感叹,少年时期的感情最为真挚,然而岁月是把杀猪刀。”
徐清泓:……
他感受到她的不安,拉着她的手。
她道:“你知道七年之痒吧?从生物学上说,人体的细胞不断死亡和更新,而每7年累计全部更新一次。细胞是有记忆力的,遇到开心或者难过的事情,它们会默默记下,成为细胞的记忆,如果同样的情绪再次出现,细胞会接收到,而持续下去,人体的细胞其实一直处于新陈代谢当中,一般它们要7年的时间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反应不再出现的话,那么7年后,没有一个细胞会记得,如此可能细胞中对当初的爱已经完全失去。
所以……所以我们不许未来好不好?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们还年轻,未来还长着呢……”
“不好。”他打断她。
这是他第一次生气地打断她的话,即使他表面上看起来依然那么清冽,但她知道,他在生气。
他眼中的笑意褪去,眉间微皱,语气严厉:“你说的生物学上的七年之痒,这其实是个悖论。”
他说:“人类细胞更替乃正常的新陈代谢现象,这与人的感情无关,人的脑细胞与脊柱等重要部位是不会更换的,所以……”他紧紧抓着她的手,夏夜的凉风拂动他额前的发丝:“最初的爱一直存在,它并没有失去。”
李拾光怔然。
她低下头:“可你并不能否认,很多感情甚至不到七年,它就消失了。”
徐清泓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但你不能将我也归于其中,‘很多感情’它并不能代表我。”
“好吧。”她松开他的手,却被他十指相扣,紧紧抓着不放,居然松不掉。
“你对你有信心,我却对我没信心,七年之后你不痒,说不定我还痒呢。”她语气那叫一个渣:“你可要想好了,我只能确定当下我是喜欢你的,我真的无法许诺未来。”
也不相信别人的许诺。
徐清泓心里一痛,“我想要。”
李拾光敷衍地捏捏他的脸:“看你表现。”
他能看出她语气里的敷衍,甚至能看出她眼底深处的惶恐与害怕,甚至是对未来的迷茫。
他不知道她在怕什么,是他让她无法安心吗?
灵魂的相互吸引和悸动骗不了人,他知道她是喜欢自己的,可她对自己的喜欢也是有所保留的。
就像一个已经受过一次伤的人,再面对同一个问题时,总会小心翼翼。
他想到谢成堂。
但人与人交往都是将心比心的,不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至少别人为她付出一分,她还回去的只会多不会少。
徐清泓关心她,她自然也会爱护回去。
徐清泓原本是走着过来,看到站在寝室楼下的她,连忙小跑过来:“不是说我到了再下来吗?天这么热。”
此时虽是傍晚,风吹在身上依然热乎乎的。
“寝室里也没有凉快多少。”她看着他,“我想第一时间看到你。”
两人站的极近,不过一臂的距离,甚至她都有种错觉,他会走上前来握住她的手。
自从那天她握了他的手指,两人之间就仿佛有什么不一样了。
感觉还不坏,反正李拾光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仿佛空气都变得香甜。
两天没好好吃过东西了,此时校园再美,李拾光也没心情去逛,此时她只想一件事,就是吃饭。
可因为身旁有他,肚子再饿,心里也甜滋滋的,走路时脚步轻快,总忍不住回头看他笑,最棒的就是,她在看他时,他也正好在看她,神情温柔。
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在他眼中,你就是他的全世界。
他的眼神,温柔了时光。
李拾光终是被他看的不好意思,垂着头赧然地将手放在身后走着。
手放在身侧的时候,摆动时只差一点点便能牵上,可徐清泓羞涩的很,李拾光看他手指动了好几次,像个小钩子在她心上一勾一勾的,挠的她心痒痒,也挠的她不好意思,干脆将手放在身后了。
学校北门有各种好吃的,傍晚的羊肉串摊子已经支起来,和南方的羊肉串不同,北方人显得格外豪放些,吆喝声中带着一股子粗犷的侉味,显得份外豪爽。
这年头的羊肉串牛肉串大多是地道的真肉,少有用死猫肉死老鼠肉加羊肉精牛肉精,旁边其它小吃也都是分量十足。
对于这些小吃,偶尔吃一次可以,但经常吃她其实是不喜欢的。
可能是前世身体不好,她比较注重饮食健康,喜欢煲各种养生汤,虽偶尔也会忍不住嘴馋,吃些不健康食品。
两人去了家东北菜馆,点了几盘家常炒菜。
两人都是南方人,口味偏甜,对于地道的北方菜其实并不是很吃得惯,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很精致的食物,这个时候李拾光就特别想念李妈妈做的菜。
李妈妈做的一手好菜,李拾光也继承了李妈妈这一点。
她平时不爱烧,但只要她做,必然能做的色香味俱全。
她想着要不去学校附近买套房子,置办些家具,平时没事可以去自住的房子里做点饭菜,打打牙祭,每周末可以将她和徐清泓的好友邀请过来,还有马萍,朋友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
李拾光没有什么太大的追求,父母康健,知己两三,盗不走的爱人,足够的闲钱,这样愉快的生活足以让她满足。
年龄越大就越觉得,人活着就图个舒坦,身体舒坦,心里也舒坦,喜欢的人趁有缘分的时候就好好相处,不喜欢的人就尽量少接触,没有必要让自己受委屈。
而现在,她觉得她喜欢徐清泓。
第44章
但她到底经历过一世, 即使每个女人都是自己的小公举, 不会觉得自己老,但不得不承认,心态上她并不觉得老,在内心上来说, 她在徐清泓面前还是有些……自惭形秽的。
尤其是面对如此年轻的十八岁的他。
这也就是他徐清泓, 两人在二十多年后遇到过, 认识他太久,换做是其他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生, 她都不会产生这种绮念。
可他依然是十八岁。
吃饱喝足,摸着微微凸起的胃部, 心底还想着, 徐清泓当初说喜欢自己, 或许只是喜欢外表,现在渐渐加深了解,看到她的真面目,知道她和其他女生没有区别, 都是大俗人后,那种悸动会散去的吧?
她抬头看向徐清泓,徐清泓也在看她,眼底含着笑意。
这样的场景真的很像情侣在约会, 她心中悸动的同时,又有些伤感。
“陪我走走吧。”她突然有些意兴阑珊,闷不吭声地走在他身边, 恼自己的患得患失。
她总觉得李爸爸做事优柔寡断,其实她何尝不是?
只是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处在积极正面的情绪中,偶尔这种负面情绪一旦上来就很难压下去。
世间很多事,经不起人深思。
太过计较,就成了钻牛角尖。
徐清泓对她的情绪变化很敏感,见她突然间情绪低落,“你不开心?”
她摇摇头,“没有。”她转头看他,“你就当我大姨妈来了吧。”
“大姨妈?”他眉头微蹙,茫然不解。
她嘴巴动了动,突然有些坏心眼地笑了,“生理期。”
看着徐清泓脸红窘迫,刚刚还情绪低落的她心情又莫名的飞扬起来。
她转过身,倒退着向后走,揶揄地瞅着他脸瞧,他越是羞赧窘迫,她笑的越是狡黠开心。
“徐清泓你脸红了。”凉风习习的校园内,她嗓音清脆。
“徐清泓你是不是喜欢我?”戳破窗户纸的话突如其来。
徐清泓觉得这一刻他心脏跳动的仿佛停止了一般,时间也静止了,他看着李拾光,眼里有几分急切,他听到自己肯定回答:“是。”
他又笨拙地强调了一遍,“我喜欢你。”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明确的说出‘喜欢’二字。
他说他喜欢她。
她能听到她心动的声音,像寂静的黑夜里突然绽放的一朵雪白的昙花;又像是古老的山涧中一滴水珠滴入平静的水面;像是沙鸥翔集,像是锦鳞游泳,像是春暖花开。
她忽然想到一首九十年代末非常流行的一首歌: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月色太美丽太温柔太动人,才会刹那之间想和你到白头。
我想和你到白头。
“喜欢我什么?”她清亮的眼睛似有光芒闪过,她看着他,笑的那么美:“是因为我年轻漂亮吗?”
她捧着脸,带着慧黠的笑,故意这样问他。
徐清泓像做学术报告般,认真回道:“皮相的吸引只流于表面,灵魂的相互吸引才能永恒。”
“你的意思是不喜欢我的外表?”
“当然喜欢。”徐清泓无奈地笑道:“这世上好看的人很多,但她们都不是你。我……”他声音低了一些,红着脸,却还是坚定地看着她:“因为是你,我才喜欢。”
“说到底还是因为我好看。”
徐清泓:“我也好看。”
“我就喜欢你的好看。”
徐清泓脸又红了,却还是那么认真的解释:“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唯灵魂的吸引才是万里挑一。”
“我思想境界没那么高,我就喜欢你好看的皮囊。”李拾光胡搅蛮缠地瞪着他。
“那我要庆幸自己有个好看的皮囊。”徐清泓失笑,目光缱绻:“为了你的喜欢,我会尽力将这个好看的皮囊维持的久一点。”
李拾光牵起他微凉的指尖,踮起脚尖,在他脸上轻轻啜了一下:“乖。”
两人沿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走着,像是有什么东西注入了心脏,心里装的满满的,很快乐,也很惶恐。
当我们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失去。
李拾光得到过,也失去过。
她从不曾怀疑过她和谢成堂最开始的感情,只是后来变了质。
“清泓。”
“嗯?”
她摇摇头,“没什么。”
“想说什么?”
“我只是感叹,少年时期的感情最为真挚,然而岁月是把杀猪刀。”
徐清泓:……
他感受到她的不安,拉着她的手。
她道:“你知道七年之痒吧?从生物学上说,人体的细胞不断死亡和更新,而每7年累计全部更新一次。细胞是有记忆力的,遇到开心或者难过的事情,它们会默默记下,成为细胞的记忆,如果同样的情绪再次出现,细胞会接收到,而持续下去,人体的细胞其实一直处于新陈代谢当中,一般它们要7年的时间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反应不再出现的话,那么7年后,没有一个细胞会记得,如此可能细胞中对当初的爱已经完全失去。
所以……所以我们不许未来好不好?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们还年轻,未来还长着呢……”
“不好。”他打断她。
这是他第一次生气地打断她的话,即使他表面上看起来依然那么清冽,但她知道,他在生气。
他眼中的笑意褪去,眉间微皱,语气严厉:“你说的生物学上的七年之痒,这其实是个悖论。”
他说:“人类细胞更替乃正常的新陈代谢现象,这与人的感情无关,人的脑细胞与脊柱等重要部位是不会更换的,所以……”他紧紧抓着她的手,夏夜的凉风拂动他额前的发丝:“最初的爱一直存在,它并没有失去。”
李拾光怔然。
她低下头:“可你并不能否认,很多感情甚至不到七年,它就消失了。”
徐清泓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但你不能将我也归于其中,‘很多感情’它并不能代表我。”
“好吧。”她松开他的手,却被他十指相扣,紧紧抓着不放,居然松不掉。
“你对你有信心,我却对我没信心,七年之后你不痒,说不定我还痒呢。”她语气那叫一个渣:“你可要想好了,我只能确定当下我是喜欢你的,我真的无法许诺未来。”
也不相信别人的许诺。
徐清泓心里一痛,“我想要。”
李拾光敷衍地捏捏他的脸:“看你表现。”
他能看出她语气里的敷衍,甚至能看出她眼底深处的惶恐与害怕,甚至是对未来的迷茫。
他不知道她在怕什么,是他让她无法安心吗?
灵魂的相互吸引和悸动骗不了人,他知道她是喜欢自己的,可她对自己的喜欢也是有所保留的。
就像一个已经受过一次伤的人,再面对同一个问题时,总会小心翼翼。
他想到谢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