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如果不是家事,你以为你如今还能呆在这里?站在这望京城内?”余喆理了理衣袖,眼神中多了两分轻蔑,“你以为你是裴大将军亲子,是神威侯府未来主人,却不知道,在你不敬你母亲的那一刻,他就已然放弃了你。”
“你喜欢亲近外祖家,那就从此都不用回神威侯府,”余喆说起这些,心里是难得的痛快,这辈子只有这件事他觉得那位大将军做得甚合他意,“你愿意认别的女人做母亲,那就从此都不用再出现在她面前。”
“除了你母亲愿意给你的一切,你那位大将军父亲,眼睛里是半点没有你,包括你那个妹妹!”
余喆说得痛快,心里却并不好受,她劳碌半生,为他们筹谋一切,却换来这两只白眼狼,即便现在那位大将军彻底放弃了他们,却不意味着她曾经的伤害能够弥补。
人都已经离去,做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掩藏在最深处的耻辱与伤口被挖开,裴祺祯怒到极致,“余喆,看在我们是好友的份儿上,我忍你三分,但这里是我裴府,不是你可以随意撒野的地方,现在请恕我送客!”
被父亲放弃,再不被允许进入神威侯府,是裴祺祯心里最惶然无助的一道伤口,现在这伤口赤.裸裸在功成名就的好友面前被挖开,于他而言,耻辱羞愤难堪种种情绪一应而来,让他整个人陷入了茫然无措与暴怒之中。
“走?”余喆踱了两步,笑着摇头,“走我当然是要走的,但是走之前,我有些话不吐不快,不说给你听,我心里就要难受,为了我心里好受,只好一字一句说与你听了。”
“裴祺祯,”他叫着他的名,不像他一样叫他的字,“你记得你那位奶娘身体不好,腿脚有毛病,那你还记得你母亲的生辰吗?”
裴祺祯为着过于突然的问题怔了下,但还是忍着怒气与尴尬勉强回答,“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余喆笑得失落,替她感到悲苦,“我看是从来都不记得吧。”
“那又如何?”裴祺祯抬起下巴,直视着这位在他府里任性放肆的好友。
“你问我那又如何?”余喆冷冷的直视着他,视线仿佛利刃一般加诸他身,“那我就告诉你那又如何。”
“你到现在都还受着你母亲的遗泽,却连她的生辰都不记得!你资质平平,能越过那么多人拜在彭师门下,你道是为何?不是因为你姓裴,也不是因为你父亲神威侯,彭师他老人家向来只喜爱才华出众之人,关门弟子却收了你,你道是为何呢?”
余喆冷冷一笑,好似在看跳梁小丑,“成希七年,江州永州大旱,江南富商屯粮抬高粮价,如果不是北地大商们漕粮五十万石救急,不知会饿死多少人,那时候彭师全家正在江州故地,漕粮救了全家人性命。你每年从北地收到的商银有多少,你自己清楚,那些北地大商们和你们家什么关系你自己明白。”
“陛下和太子对你和其妹恩宠有加,除了你父亲的关系,你母亲在西北经营多年的商道在谁手里,你裴家现在坐享一成收益,全朝上下却无人置喙,这又是为什么?”
“你母亲在望京结下太多善缘,所以你如今才能位居高位,官职清贵,银钱不缺,才能清清楚楚记得你奶娘那点微不足道的病痛!”
“这就是你裴祺祯的母亲!你从来不记得她生辰的母亲!”
余喆说到最后,已然怒极,“你真该庆幸你是她亲子,否则不知有多少人想取你性命!”
“即便是我,看到你都觉得厌恶恶心,更别提那些同你母亲有旧日情谊之人!”
“不过,你也只能是如今这副模样了,”余喆轻嗤一声,“家财万贯,荣华富贵,恩宠加身,却不得人心。”
“你越是过得好,我们这些人就越是不喜欢你。”余喆口中的这些人不仅仅包括他,还有那些同她交情甚笃的北地南地大商们,甚至包括他这位曾经好友的老师。
“你以为彭师现在为什么不愿意见你?在他发现你心里完全没有你母亲不知感恩之后,他看你就不再是心中喜爱的关门弟子,而是狼心狗肺的畜生!”
“畜生之流,不足与之为伍!”
余喆这番话憋在心里太多年,今日说得痛快,也算是了解一桩心事,即便此时长夜冷寒,他也不愿在这温暖庄子里再待上一分一秒,气息急促脚下不停的带着自己的人出了庄子。
庄园门口,余喆本打算迎着风雪自己走上一会儿,却看到了挂着一盏风灯的自家马车。
风灯摇摇晃晃,光亮微弱,但于他而言,那却是指引他回家的路,于是他忍了满腔酸涩,朝着自家马车而去。
果然,在车里,他看到了本该呆在家中的妻子。
“我担心你,就过来接你了。”她笑得温暖平和,仿如冬日里最暖人的那片阳光,让他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余喆抖抖满身雪花,上了马车,在门口散了会儿寒气之后,才靠近妻子,她如今已经身怀有孕,他事事都得仔细小心。
“今日天冷,想着你会饮酒,我就备了一份醒酒汤。”他端起马车小案上那被煨得滚烫的醒酒汤,吹两下,喝一口,慢慢的喝完了那暖了他心肺的热汤。
“让夫人为我担心了。”拍拍妻子的手,他说得情真意切。
“你来见他,我是要担心的。”她理好丈夫有些凌.乱的衣襟,抚平上面的褶皱,握住了他冰凉的手,“心里难受,就别勉强自己笑了。”
她的丈夫对那位夫人的感情,她再清楚不过,如今来见她那个不知感恩心无母亲的白眼狼儿子,不知会有多难过。
在他心里,那位夫人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也是对他和胞妹最好的人,没有她,就没有他们,所以他费尽心力,想要跟上那位夫人的脚步,想要做她未竟的事,如今,他终于稳稳的走好了一步,终于能去她的墓前拜祭。
即便这一天他觉得来得有些晚,却是费尽心力达成,他满心感恩怀念,她作为他最亲近的妻子,同样受了她恩惠之人,自然同样满心感恩,只愿那位夫人,投胎转世,能安享一生平安和乐。
“夫人,还好有你在。”余喆将妻子搂进怀里,心间那些憋闷郁气总算疏散了许多,声音也平稳下来,“她在我心里,如同母亲一般,即便我知道她有亲子,但那亲子心里没有她,那我就做她的儿子,为她供奉香火,祈求她黄泉安宁。”
“夫君的心意,我都知道。”她拍拍丈夫的肩膀,轻声安抚他,“那位夫人给了你和妹妹活路,让你们能好好走到如今,我心里是很感激她的。”
“不管夫君有什么打算,我都不会阻拦。”即便是要让她的孩子认那位夫人做亲祖母,她也觉得无碍。
虽然她只见过那位夫人一次,但一次就足够,她清晰的记得她安宁祥和的笑容,记得她希望他们亲近和乐一双两好的期望与叮嘱。
即便她救了她的夫君,施与了大恩,但对他的期望也不过是平安和乐一生。
这种事情,那位夫人做得太多,她随着自己心意随手施为,却不知救了多少苦命人,即便她从来不期望回报,但心怀感恩之人总愿意为她多做一些。
以她来看,这才是佛家所说的大善,并非舍己救人,舍自己为苍生,而是以大善之心处事,让无数人因她之举心怀善意,从而愿意出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如此一来,这世间才到处都充满暖人心肺的善意,让人的眼睛不再只是看到丑恶,更愿意一心向善。
“夫人知我。”余喆到此时,终于露出满足笑容,眉眼间的幸福安宁清晰可见。
她抱着自己的丈夫,同样露出满足笑容,她知他,是因为他对她太好,好得让她整颗心都只愿付诸他身,不愿他为哀愁所扰,为苦痛所困,只愿他能平安和乐一生,做尽自己所想。
她同那位夫人对他的心意,是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余喆这个好孩子,就是女主下辈子的儿子之一啦,她第一胎还是俩儿子,一个是曾经的长子,一个就是这个曾经的小少年,我这里提前剧透,然后我想问问,余喆和女主的前缘到底要不要写,其实我感觉写了也没多大意思蛤蛤蛤
当然,不排除我偷懒蛤蛤蛤
看到大家评论大裴,我也来说说想法,大裴就是那么糟糕,所以他活该,破镜重圆其实圆的是一份情,小裴不单纯是第二世的大裴,他还是知道了曾经错误之后开始进化的大裴,所以,小裴的另一个名字是进化版·改·大裴
就像59改一样,改到魔性蛤蛤蛤
颜妹子这重来一世,其实就是来享福的,享受她曾经错过的,享受有人想要弥补她的,享受她曾经缺失的,这就是我和大裴给她的补偿
我之前说过,妹子重生是有缘由的,不然世间之事哪会那么容易就给人恩惠,一切都是要付出的,大裴付出了,所以妹子回来了,大裴到底付出了啥,等本文大结局吧,那也是一个伏笔
大小裴分离的设定其实伏笔很多,无论是妹子看从前还是看现在,她的观点和心意都表露了我的观点
妹子一直强调初心,何为初心呢,理解很多,但看行事上就能看出来,总之有些复杂不好解释,但我会尽量写出来的
还有一点,我写不出来前世的孩子和今世的母亲重新相遇,看着她宠爱新的孩子,我试过想过,但觉得不行,因为颜书语真正是一个好母亲,我们不要低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意
颜书语如果真遇到那两个孩子,做不到无动于衷,到时候真的会很乱,作者也会抓狂,所以给妹子幸福就好了,那俩白眼狼留在上辈子就得了,别去女主面前让人堵心了
☆、2-4前世番外
对余喆而言, 十一岁之前,他的生活,除了苦这个味道, 再无其他。
母亲软弱早逝,父亲娶了后母, 他们被赶出门,家徒四壁,他带着妹妹艰难求生,即便才华满腹,却只得别人一句命运悲苦。
于他而言, 他的人生开始得太早,身边跟着懵懵懂懂的小妹妹,他每一步都走得艰难。
在家乡,纵然有人想帮他,却也有心无力, 他们家那个地方太穷,自家人能吃饱穿暖已是艰难,更遑论去接济两个更小的孩子。
若不是他在读书上还有几分天赋,他也不会得了城中夫子青眼,让他跟着去往望京的商队离开家乡, 寻求一条出路。
在商队里,他抱着一脸傻笑流着口水的小妹妹,吃到了人生的第一块糖。
那块糖是同行的护卫买来给家里调皮的小儿的,这个出身西北军的粗糙汉子一说起家里那个小儿就笑得牙不见眼, 见他们一大一小狼狈同行,不免心软总是多照顾了一些。
余喆那时候心里是感激的,但他苦过太多年,求过太多人,反而养成了有缺陷的性子,越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感激的同时也越发难堪。
他明知道别人是好意,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以他的聪慧,知道自己出了问题,不应该再这样下去,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
他再聪慧,也不过是十一岁的孩子,带着一个小八岁的妹妹看惯了人间冷暖,吃足了生活的苦头,心里头着实有一个地方是乌黑不见光的。
有时候,看着别人花团锦簇富贵荣华,他心里就像有一头野兽在蠢.蠢.欲.动,想要夺取那一切,破坏那一切,不管那些人是不是帮助过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等他有些撑不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夜里越来越难睡好,总是不断的惊醒又惊醒,在小妹妹的哭声中自己也无知无觉的蓄满了眼泪。
他知道那样的自己不对不好,不应该存在,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么多帮助过他的人,明明给予的是善意,为何他会变成这种不知感恩的豺狼,明明他不想的。
他越担心越害怕,有时候就越是容易失控。
直到终于到了望京城时,他才浑浑噩噩的抱着小妹妹跟他去了神威侯府。
那位护卫只要提到神威侯府,说起来就像是自己主家一样的自豪,自豪他们那位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自豪侯府里那位最好的女主人。
将军给了他们一条生路,而夫人,给了他们希望。
自从将军入了西北军之后,西北边塞就越来越不为军粮与粮饷所扰,西戎来犯他们从来不怕,只怕像老侯爷和世子在世时背后射来的冷箭。
总有那么些人贪得无厌尸位素餐,朝着士兵们拿血拿命拼出来的粮饷出手。
喝兵血,那真的是最为边军恐惧厌恶的一件事了。
西北的变化始于大将军入边军,他带着他们打胜仗,拒西戎于草原之外,而夫人,则给了那些不能再继续上阵厮杀的人一条生路。
从南到北,从北到南,越来越多的军士被引入商道,从前西北那些小地方被忽略的商货随着修好的商路辗转南北,而这些曾经为守护故土抛头颅洒热血的军士们则在商路上与商路两旁寻到了新的活法。
能留下来做护卫的加入各色商队,身体有残疾的可以沿着商路寻找新的活计,只要是出自西北军,有同袍作保,就能得一份养家的活计。
这就是那位夫人给他们的希望。
西北不比南地路途平坦,山势崎岖,路匪不少,有些地方偏僻到即便是本地人也从未走过,而正是这些退下来的西北边军,在大将军与夫人的一力支持下,和那些来西北求利淘金的商队一起,一点一滴用血汗用银钱拓开了商路。
当年的北地十三行,其实影响力还没那么大,夫人手中的力量也不足以拓出这条商路,更遑论西北偏僻苦寒,经商得利少之又少,北地南地的诸多大商们其实对此并不热情。
万事开头难,起初那时候是真难,即便有人,但没钱的话,即便士兵们愿意,这事情也是不成的,毕竟,家里人还等着吃饭。
吃不饱,什么都是虚的。
那时候,看着这件事的人,只有一个感觉:有心无力。
那是一件明知道做好了所有人都能得利的事,但却干不动,即便是大将军,也不能命令麾下士兵饿着肚子去开商路,更遑论他们那些已经离开军队的同袍们。
他们多是受了伤离开队伍,家里还有老老少少要养活,负担比之其他人只重不轻,这些事情,就算有心要做,也做不了。
那时候,所有人都为钱发愁。
钱之一字,真是能让人觉得流血不如流泪。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夫人解决了问题,北地南地的大商们带着粮草茶叶丝帛麻布药材等不远千里而来,这些商货成了犒劳士兵们的酬劳,商路开路之事终于运转起来。
也就是那个时候,西北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商镇,商镇之中,人人满面红光,他们本地的各色商货与那些不被人发掘的产物成为了大商们趋之若鹜的东西。
后来,西北地区越来越多商镇崛起,这些崛起的商镇之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惹眼的商货,比如能染色的荆草,从前漫山遍野不值钱,虽能染出红色,但水一沾就掉色,除了用来玩耍,不少人只做简单用途,更有甚者拿来做些缺德事情,徒惹不少人厌恶。
可夫人送来了一位管事,那位笑眯眯的管事只做三言两语,这从前不值钱的荆草从此就被人看在了眼里,成为了南地大商们都急着求买的好东西。荆草染色虽怕水,但若加两种南地特产的野草,就能成为最好的红色染料,染出来的布匹红色鲜艳夺目,阳光下甚至闪闪发光。
西北太多像这样原本被人认为是无用的东西,无论是在本地人眼里,还是在大商们眼里,这些东西没用,不值钱,但夫人不信,她手下搜罗无数能人,费尽心力耗尽家财就是为了这些人寻一条能不那么辛苦的生路,能让他们在离了战场与同袍之后不为一个铜板一个馒头捂着脸哭。
“你喜欢亲近外祖家,那就从此都不用回神威侯府,”余喆说起这些,心里是难得的痛快,这辈子只有这件事他觉得那位大将军做得甚合他意,“你愿意认别的女人做母亲,那就从此都不用再出现在她面前。”
“除了你母亲愿意给你的一切,你那位大将军父亲,眼睛里是半点没有你,包括你那个妹妹!”
余喆说得痛快,心里却并不好受,她劳碌半生,为他们筹谋一切,却换来这两只白眼狼,即便现在那位大将军彻底放弃了他们,却不意味着她曾经的伤害能够弥补。
人都已经离去,做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掩藏在最深处的耻辱与伤口被挖开,裴祺祯怒到极致,“余喆,看在我们是好友的份儿上,我忍你三分,但这里是我裴府,不是你可以随意撒野的地方,现在请恕我送客!”
被父亲放弃,再不被允许进入神威侯府,是裴祺祯心里最惶然无助的一道伤口,现在这伤口赤.裸裸在功成名就的好友面前被挖开,于他而言,耻辱羞愤难堪种种情绪一应而来,让他整个人陷入了茫然无措与暴怒之中。
“走?”余喆踱了两步,笑着摇头,“走我当然是要走的,但是走之前,我有些话不吐不快,不说给你听,我心里就要难受,为了我心里好受,只好一字一句说与你听了。”
“裴祺祯,”他叫着他的名,不像他一样叫他的字,“你记得你那位奶娘身体不好,腿脚有毛病,那你还记得你母亲的生辰吗?”
裴祺祯为着过于突然的问题怔了下,但还是忍着怒气与尴尬勉强回答,“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余喆笑得失落,替她感到悲苦,“我看是从来都不记得吧。”
“那又如何?”裴祺祯抬起下巴,直视着这位在他府里任性放肆的好友。
“你问我那又如何?”余喆冷冷的直视着他,视线仿佛利刃一般加诸他身,“那我就告诉你那又如何。”
“你到现在都还受着你母亲的遗泽,却连她的生辰都不记得!你资质平平,能越过那么多人拜在彭师门下,你道是为何?不是因为你姓裴,也不是因为你父亲神威侯,彭师他老人家向来只喜爱才华出众之人,关门弟子却收了你,你道是为何呢?”
余喆冷冷一笑,好似在看跳梁小丑,“成希七年,江州永州大旱,江南富商屯粮抬高粮价,如果不是北地大商们漕粮五十万石救急,不知会饿死多少人,那时候彭师全家正在江州故地,漕粮救了全家人性命。你每年从北地收到的商银有多少,你自己清楚,那些北地大商们和你们家什么关系你自己明白。”
“陛下和太子对你和其妹恩宠有加,除了你父亲的关系,你母亲在西北经营多年的商道在谁手里,你裴家现在坐享一成收益,全朝上下却无人置喙,这又是为什么?”
“你母亲在望京结下太多善缘,所以你如今才能位居高位,官职清贵,银钱不缺,才能清清楚楚记得你奶娘那点微不足道的病痛!”
“这就是你裴祺祯的母亲!你从来不记得她生辰的母亲!”
余喆说到最后,已然怒极,“你真该庆幸你是她亲子,否则不知有多少人想取你性命!”
“即便是我,看到你都觉得厌恶恶心,更别提那些同你母亲有旧日情谊之人!”
“不过,你也只能是如今这副模样了,”余喆轻嗤一声,“家财万贯,荣华富贵,恩宠加身,却不得人心。”
“你越是过得好,我们这些人就越是不喜欢你。”余喆口中的这些人不仅仅包括他,还有那些同她交情甚笃的北地南地大商们,甚至包括他这位曾经好友的老师。
“你以为彭师现在为什么不愿意见你?在他发现你心里完全没有你母亲不知感恩之后,他看你就不再是心中喜爱的关门弟子,而是狼心狗肺的畜生!”
“畜生之流,不足与之为伍!”
余喆这番话憋在心里太多年,今日说得痛快,也算是了解一桩心事,即便此时长夜冷寒,他也不愿在这温暖庄子里再待上一分一秒,气息急促脚下不停的带着自己的人出了庄子。
庄园门口,余喆本打算迎着风雪自己走上一会儿,却看到了挂着一盏风灯的自家马车。
风灯摇摇晃晃,光亮微弱,但于他而言,那却是指引他回家的路,于是他忍了满腔酸涩,朝着自家马车而去。
果然,在车里,他看到了本该呆在家中的妻子。
“我担心你,就过来接你了。”她笑得温暖平和,仿如冬日里最暖人的那片阳光,让他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余喆抖抖满身雪花,上了马车,在门口散了会儿寒气之后,才靠近妻子,她如今已经身怀有孕,他事事都得仔细小心。
“今日天冷,想着你会饮酒,我就备了一份醒酒汤。”他端起马车小案上那被煨得滚烫的醒酒汤,吹两下,喝一口,慢慢的喝完了那暖了他心肺的热汤。
“让夫人为我担心了。”拍拍妻子的手,他说得情真意切。
“你来见他,我是要担心的。”她理好丈夫有些凌.乱的衣襟,抚平上面的褶皱,握住了他冰凉的手,“心里难受,就别勉强自己笑了。”
她的丈夫对那位夫人的感情,她再清楚不过,如今来见她那个不知感恩心无母亲的白眼狼儿子,不知会有多难过。
在他心里,那位夫人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也是对他和胞妹最好的人,没有她,就没有他们,所以他费尽心力,想要跟上那位夫人的脚步,想要做她未竟的事,如今,他终于稳稳的走好了一步,终于能去她的墓前拜祭。
即便这一天他觉得来得有些晚,却是费尽心力达成,他满心感恩怀念,她作为他最亲近的妻子,同样受了她恩惠之人,自然同样满心感恩,只愿那位夫人,投胎转世,能安享一生平安和乐。
“夫人,还好有你在。”余喆将妻子搂进怀里,心间那些憋闷郁气总算疏散了许多,声音也平稳下来,“她在我心里,如同母亲一般,即便我知道她有亲子,但那亲子心里没有她,那我就做她的儿子,为她供奉香火,祈求她黄泉安宁。”
“夫君的心意,我都知道。”她拍拍丈夫的肩膀,轻声安抚他,“那位夫人给了你和妹妹活路,让你们能好好走到如今,我心里是很感激她的。”
“不管夫君有什么打算,我都不会阻拦。”即便是要让她的孩子认那位夫人做亲祖母,她也觉得无碍。
虽然她只见过那位夫人一次,但一次就足够,她清晰的记得她安宁祥和的笑容,记得她希望他们亲近和乐一双两好的期望与叮嘱。
即便她救了她的夫君,施与了大恩,但对他的期望也不过是平安和乐一生。
这种事情,那位夫人做得太多,她随着自己心意随手施为,却不知救了多少苦命人,即便她从来不期望回报,但心怀感恩之人总愿意为她多做一些。
以她来看,这才是佛家所说的大善,并非舍己救人,舍自己为苍生,而是以大善之心处事,让无数人因她之举心怀善意,从而愿意出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如此一来,这世间才到处都充满暖人心肺的善意,让人的眼睛不再只是看到丑恶,更愿意一心向善。
“夫人知我。”余喆到此时,终于露出满足笑容,眉眼间的幸福安宁清晰可见。
她抱着自己的丈夫,同样露出满足笑容,她知他,是因为他对她太好,好得让她整颗心都只愿付诸他身,不愿他为哀愁所扰,为苦痛所困,只愿他能平安和乐一生,做尽自己所想。
她同那位夫人对他的心意,是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余喆这个好孩子,就是女主下辈子的儿子之一啦,她第一胎还是俩儿子,一个是曾经的长子,一个就是这个曾经的小少年,我这里提前剧透,然后我想问问,余喆和女主的前缘到底要不要写,其实我感觉写了也没多大意思蛤蛤蛤
当然,不排除我偷懒蛤蛤蛤
看到大家评论大裴,我也来说说想法,大裴就是那么糟糕,所以他活该,破镜重圆其实圆的是一份情,小裴不单纯是第二世的大裴,他还是知道了曾经错误之后开始进化的大裴,所以,小裴的另一个名字是进化版·改·大裴
就像59改一样,改到魔性蛤蛤蛤
颜妹子这重来一世,其实就是来享福的,享受她曾经错过的,享受有人想要弥补她的,享受她曾经缺失的,这就是我和大裴给她的补偿
我之前说过,妹子重生是有缘由的,不然世间之事哪会那么容易就给人恩惠,一切都是要付出的,大裴付出了,所以妹子回来了,大裴到底付出了啥,等本文大结局吧,那也是一个伏笔
大小裴分离的设定其实伏笔很多,无论是妹子看从前还是看现在,她的观点和心意都表露了我的观点
妹子一直强调初心,何为初心呢,理解很多,但看行事上就能看出来,总之有些复杂不好解释,但我会尽量写出来的
还有一点,我写不出来前世的孩子和今世的母亲重新相遇,看着她宠爱新的孩子,我试过想过,但觉得不行,因为颜书语真正是一个好母亲,我们不要低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意
颜书语如果真遇到那两个孩子,做不到无动于衷,到时候真的会很乱,作者也会抓狂,所以给妹子幸福就好了,那俩白眼狼留在上辈子就得了,别去女主面前让人堵心了
☆、2-4前世番外
对余喆而言, 十一岁之前,他的生活,除了苦这个味道, 再无其他。
母亲软弱早逝,父亲娶了后母, 他们被赶出门,家徒四壁,他带着妹妹艰难求生,即便才华满腹,却只得别人一句命运悲苦。
于他而言, 他的人生开始得太早,身边跟着懵懵懂懂的小妹妹,他每一步都走得艰难。
在家乡,纵然有人想帮他,却也有心无力, 他们家那个地方太穷,自家人能吃饱穿暖已是艰难,更遑论去接济两个更小的孩子。
若不是他在读书上还有几分天赋,他也不会得了城中夫子青眼,让他跟着去往望京的商队离开家乡, 寻求一条出路。
在商队里,他抱着一脸傻笑流着口水的小妹妹,吃到了人生的第一块糖。
那块糖是同行的护卫买来给家里调皮的小儿的,这个出身西北军的粗糙汉子一说起家里那个小儿就笑得牙不见眼, 见他们一大一小狼狈同行,不免心软总是多照顾了一些。
余喆那时候心里是感激的,但他苦过太多年,求过太多人,反而养成了有缺陷的性子,越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感激的同时也越发难堪。
他明知道别人是好意,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以他的聪慧,知道自己出了问题,不应该再这样下去,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
他再聪慧,也不过是十一岁的孩子,带着一个小八岁的妹妹看惯了人间冷暖,吃足了生活的苦头,心里头着实有一个地方是乌黑不见光的。
有时候,看着别人花团锦簇富贵荣华,他心里就像有一头野兽在蠢.蠢.欲.动,想要夺取那一切,破坏那一切,不管那些人是不是帮助过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等他有些撑不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夜里越来越难睡好,总是不断的惊醒又惊醒,在小妹妹的哭声中自己也无知无觉的蓄满了眼泪。
他知道那样的自己不对不好,不应该存在,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么多帮助过他的人,明明给予的是善意,为何他会变成这种不知感恩的豺狼,明明他不想的。
他越担心越害怕,有时候就越是容易失控。
直到终于到了望京城时,他才浑浑噩噩的抱着小妹妹跟他去了神威侯府。
那位护卫只要提到神威侯府,说起来就像是自己主家一样的自豪,自豪他们那位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自豪侯府里那位最好的女主人。
将军给了他们一条生路,而夫人,给了他们希望。
自从将军入了西北军之后,西北边塞就越来越不为军粮与粮饷所扰,西戎来犯他们从来不怕,只怕像老侯爷和世子在世时背后射来的冷箭。
总有那么些人贪得无厌尸位素餐,朝着士兵们拿血拿命拼出来的粮饷出手。
喝兵血,那真的是最为边军恐惧厌恶的一件事了。
西北的变化始于大将军入边军,他带着他们打胜仗,拒西戎于草原之外,而夫人,则给了那些不能再继续上阵厮杀的人一条生路。
从南到北,从北到南,越来越多的军士被引入商道,从前西北那些小地方被忽略的商货随着修好的商路辗转南北,而这些曾经为守护故土抛头颅洒热血的军士们则在商路上与商路两旁寻到了新的活法。
能留下来做护卫的加入各色商队,身体有残疾的可以沿着商路寻找新的活计,只要是出自西北军,有同袍作保,就能得一份养家的活计。
这就是那位夫人给他们的希望。
西北不比南地路途平坦,山势崎岖,路匪不少,有些地方偏僻到即便是本地人也从未走过,而正是这些退下来的西北边军,在大将军与夫人的一力支持下,和那些来西北求利淘金的商队一起,一点一滴用血汗用银钱拓开了商路。
当年的北地十三行,其实影响力还没那么大,夫人手中的力量也不足以拓出这条商路,更遑论西北偏僻苦寒,经商得利少之又少,北地南地的诸多大商们其实对此并不热情。
万事开头难,起初那时候是真难,即便有人,但没钱的话,即便士兵们愿意,这事情也是不成的,毕竟,家里人还等着吃饭。
吃不饱,什么都是虚的。
那时候,看着这件事的人,只有一个感觉:有心无力。
那是一件明知道做好了所有人都能得利的事,但却干不动,即便是大将军,也不能命令麾下士兵饿着肚子去开商路,更遑论他们那些已经离开军队的同袍们。
他们多是受了伤离开队伍,家里还有老老少少要养活,负担比之其他人只重不轻,这些事情,就算有心要做,也做不了。
那时候,所有人都为钱发愁。
钱之一字,真是能让人觉得流血不如流泪。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夫人解决了问题,北地南地的大商们带着粮草茶叶丝帛麻布药材等不远千里而来,这些商货成了犒劳士兵们的酬劳,商路开路之事终于运转起来。
也就是那个时候,西北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商镇,商镇之中,人人满面红光,他们本地的各色商货与那些不被人发掘的产物成为了大商们趋之若鹜的东西。
后来,西北地区越来越多商镇崛起,这些崛起的商镇之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惹眼的商货,比如能染色的荆草,从前漫山遍野不值钱,虽能染出红色,但水一沾就掉色,除了用来玩耍,不少人只做简单用途,更有甚者拿来做些缺德事情,徒惹不少人厌恶。
可夫人送来了一位管事,那位笑眯眯的管事只做三言两语,这从前不值钱的荆草从此就被人看在了眼里,成为了南地大商们都急着求买的好东西。荆草染色虽怕水,但若加两种南地特产的野草,就能成为最好的红色染料,染出来的布匹红色鲜艳夺目,阳光下甚至闪闪发光。
西北太多像这样原本被人认为是无用的东西,无论是在本地人眼里,还是在大商们眼里,这些东西没用,不值钱,但夫人不信,她手下搜罗无数能人,费尽心力耗尽家财就是为了这些人寻一条能不那么辛苦的生路,能让他们在离了战场与同袍之后不为一个铜板一个馒头捂着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