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节
  谭莳虽然没有露出夸张的表情,但是就是那微露的表情却让他气愤不已,冲动的话再次脱口而出:“我肉比你多!”
  谭莳沉默,躺在地上的人沉默了,谭莳憋不住的笑了。
  朱志远觉得自己应该生气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看着对方笑得露出了酒窝和整齐洁白的牙齿,笑弯了眉目的时候,心里的那簇火苗就如清风拂过 ,沾染上了对方的温柔,降低了它的燥热。
  “不如我们来打个赌吧,你要是中考和我考进了同一所学校,我就乖乖让你揍一顿,反之你就得包了我高中三年所有的饮食费用。”
  朱志远道:“我凭什么要跟你打这个赌?”他嘴上肯定不说,心里却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成绩差谭莳太多了,他连实验班都考不进,而谭莳却是实验班的尖子生,第三年了也没掉出去过。
  照这样看,谭莳应该会报滕青高中,那个被称为重点大学直通车的地方,也是传说中只有学霸可以存活的地方。
  朱志远有自知之明,他要是能进实验班前二十说不定还能运气好掉个车尾进去,但是,这根本不可能!
  谭莳知道朱志远不傻不会轻易的答应,于是道:“那赌约变一变,如果我能帮你进入和我一样的学校,你就包了我三年的伙食费,如果不能,我就让你揍一顿怎么样?”
  这个赌约是对他有利的,而且百利而无一害,无论怎么做他都赚了!至于谭莳的伙食费,那能值多少钱?看那瘦不拉几的样子,三两米饭就能打发的了了。
  还是他赚了!
  不过他不能让谭莳太得意,于是他故作犹疑了一下,在谭莳似笑非笑的注视中慢腾腾的道:“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苏叶从来都是言出必行。”
  看着小胖一副占便宜的样子,谭莳提醒道:“这可是大事,你可以和你爸爸说一声。”
  朱志远哼哼了一声:“我当然会说。”到时候揍了你,那也是合理的!
  一想到可以揍谭莳一顿,他觉得还是很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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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爸爸一听谭莳愿意给朱志远辅导,一向吝啬的他直接给谭莳塞了一千块,亲自对谭莳说:“你要是真能让阿远跟你一起进滕青高中,你高中的费用我全包了!”
  朱爸爸的确很有钱,他开了几个制衣厂,买了山头种果树,据说在外面还有什么什么生意,总之就是在村子里头当之无愧的第一富,这真要壕起来,谭莳那点学费根本不足挂齿,比起那点钱,唯一的儿子的前途显然更加重要!
  谭莳早就料到了这一点,收了钱也不心慌,把自己中意的那套书和试题买回来之后,就很有兴致的给朱志远补起了课。
  有朱爸爸的叮嘱和威胁,又有谭莳的镇压,朱志远在谭莳面前越来越听话,这体现在学习上面,谭莳讲课他做笔记,谭莳写作业他也写卷子,谭莳看书他复习背诵,谭莳打球他背英文单词……
  朱志远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转变,他只是被谭莳带了节奏,习惯了这种习惯。
  殊不知在外人看来,那简直就是惊得能掉了下巴的事情!
  老大你这是被拿刀胁迫了吗?这是朱志远的小弟们。
  小胖和男生,那画风太美我不敢看,小胖走开放开辣个男神!不过话说回来又说回去,小胖那小媳妇儿的样子还挺可爱的嘛!这是众女生。
  我为什么要听这家伙的话?我为什么要在这里背英语单词?我为什么要看着自己喜欢的女生对这家伙献殷勤?我是谁?我这是在哪里?这是整个人都不太好了的朱志远。
  时间就在各自的节奏中流逝,中考如期而至,让所有师生家长都把嗓子眼提到了喉咙口。
  上一所好大学就是人生的转折点,是改变命运的好机会,但是前提是,得先考近一所好高中,初中不够好还能补救,高中要是不够好,那就难了。
  这也是为什么朱爸爸能这么慷慨的原因了,为了能让他认真的教导朱志远,朱爸爸断断续续给谭莳送了不少东西,朱志远有什么他就有什么。
  中考终于到了,朱志远好紧张,好纠结,考试前一天焦躁不安。
  朱妈妈柔声询问小胖:“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朱志远纠结的低声道:“我就是有点难抉择……”
  朱妈妈拿出了平时所没有的,十二分的温柔继续询问道:“什么?”
  “我要是没考上,我不仅可以不用给苏叶钱,还名正言顺的揍他一顿,要是我考进去了,不是白让他得意还给他长脸了?”对此苏志远心中十分的不忿,也不甘心,怎么能让谭莳这么得意呢?
  朱妈妈的表情裂了,这缺心眼儿的儿子!
  “你要是考不进滕青高中,我就没收你的手机游戏机还不给你买电脑,旅游也想都不要想了!”
  朱妈妈的一声河东狮吼把朱志远心中的那点小纠结给吹没了。
  ————
  苏叶考过中考,但是对试卷的记忆却并不深,当初他的成绩不错,却没有进滕青,而是差了一等的凌阳。
  这一次,他的目标是滕青,为此他也在最后一个月的复习中前所未有的认真备考,连带着对朱志远都严苛了不少。
  遇到的题目似乎都做过。做题量其实很大的的谭莳想到。
  其他同学似乎都非常的紧张,谭莳却觉得十分的得心应手,心态非常平稳。
  考了好几天终于考完了,谭莳也该收拾东西回家了。
  谭莳原定的计划是在家里宅上一个暑假用来看书,但是老师的一通电话却让谭莳的计划被瞬间打乱。
  这个老师是他在九年级的班主任薛文锋,说准备带他去参加省里的英语口语大赛,如果可以进入前三,就可以进入全国性的口语大赛。薛文峰这是想拉他去镀一层金。
  “苏叶,我知道你是个上进的孩子,你的目标也不仅是滕青,而是更远更高的a大。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的是,想上a大,只是学科成绩完全不够。”
  “我知道你的英语口语非常的优秀,这是个好契机,现在国家很重视外语的学习,你要是能拿回一个奖,到时候是能加分的。”
  “你篮球打得好也要继续保持,到时候可以去参加比赛拿奖,你成绩好,到时候去参加比赛拿个奖也不是太难。但是长远看来,你得发展几项自己的才艺,否则高中还好,在大学就被人抛下了……”薛文峰陆陆续续和谭莳说了好久,都是关于高考的事情,未雨绸缪,很多要注意的就得提前准备好,否则到时候再想就晚了。
  这么好的苗子,是他手里出来的学生,这让薛文峰又高兴又多了几分责任感和重视。
  谭莳知道薛文峰的意思,也知道薛文峰是完全在为他着想,为他操心。谭莳由衷的感谢自己的这位恩师:“老师,谢谢您!”
  挂了电话后,谭莳数了数钱,想着如果要去报个培训班,有没有那个必要……准确的说是,够不够钱。
  想来也是不够的……
  贫穷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第169章 (修)学霸少年(四)
  由薛文峰带去参赛的人不止他一个, 同一辆火车里坐一块儿的还有另外三个,其中两个都是谭莳认识的,实验班里的同学,还有一个是谭莳没什么印象的。
  互相打了一个招呼后,谭莳就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他其实并不是擅长广交好友,和他关系不错的也就是经常和他打球的那批男生和室友,还有一些在心里把他美化了,视为梦中情人的女生。
  他甚至没有一个十分亲近的好友。
  其他几个少年只是安静了一小会儿,渐渐有些熟悉了之后就开始聊天,也会很新奇的往窗外看,看那新奇的,急速往后退的景色。再怎么成熟聪明也不过就是几个十多岁半大的孩子而已,让薛文峰惊讶的是谭莳,从始至终都安静的闭着眼睛靠在哪儿, 好似对外界的一切都不感兴趣。
  薛文峰有些怀疑是不是谭莳生病了,伸手过去摸了摸谭莳的额头,他的手还没碰到谭莳的额头, 谭莳就睁开了眼睛。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薛文峰问道。
  谭莳摇了摇头,在其余人看过来的眼神中有些懒散的道:“没有,只是有些困。”
  “昨晚太兴奋了吗?”其中一个男生笑问道。
  谭莳眼皮抬了抬瞅了他一眼,又继续闭上了眼睛,随口应了句:“嗯嗯。”
  男生切了一声,陪旁边的女生说话。
  “土包子,只是去市里一趟而已, 居然会激动到睡不着觉。”男生自以为小声在女生身边道。
  女生却突然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男生,道:“我也是农村来的。”
  男生:“……”他想解释一下自己的意思,但是女生却已经不和他说话,转而学着谭莳闭上眼睛休息。
  坐了多久谭莳没什么感觉,他一开始是在脑海里回忆英文单词和一些语法点,但是渐渐地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听见薛文峰说要到站了。
  出了站薛文峰带着几人在火车站找了一家餐馆将就了一顿,说是将就,但是其实还不错,有荤有素还有汤。随后就去了一家小旅馆住下。
  三个男孩和薛文峰住两间双人房,女孩儿一个人住一间单人房。
  第二天薛文峰让谭莳做队长看顾着其他几个人,还给了中午的饭钱,然后他就一个人出去,直到晚上的饭点才回来。
  期间谭莳不认识的那个男生提出要出去玩儿,谭莳阻止,男生对谭莳更加不满了。
  “胆小鬼,土包子!”
  他对谭莳说:“我舅舅舅妈就在市里住,我想去看看他们还不行吗?”
  “你可以让他们来接你。”谭莳没有余地的拒绝道:“不要任性,安全为上。”
  男生名叫徐骄阳,并不是谭莳那所中学的学生,而是另外一间口碑不错的中学的学生。他家里应当是比较富裕的,一身的名牌,十分的招眼。他在看到一身地摊上淘来的运动装时,下意识就低看了一眼谭莳。
  徐骄阳冷笑一声,这个年纪的男生正是叛逆的时候,他哪里能服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管。在他看来,谭莳哪里都比不过他,没资格要他听对方的,薛文峰要谭莳当队长是不公平的。
  徐骄阳吃完午饭,直接往外走,没有要和谭莳回去的意思。唯一的女生担忧的询问了一句:“他不会出事的吧?”
  “你们在这里等我。”谭莳撂下这句话就跟上了徐骄阳。
  如果不是薛文峰的叮嘱他也不会管徐骄阳,但是既然这任务已经落到了他的头上,他就不能坐视不理。
  小孩儿不听话,打一顿就好,老想往外跑,打断腿就好。
  谭莳当然没有打断徐骄阳的腿,但是徐骄阳也被谭莳收拾的和小媳妇似得跟在他屁股后面会来了。薛文峰回来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几个人,包括徐骄阳都是乖乖的待在旅馆里,而且徐骄阳和谭莳的关系似乎好了一点。
  薛文峰心中对谭莳的评价自然又是高了一些。他对四人说了一番比赛的规则,明天就要住进市里的一所中学里面去,交流一天,然后进行三进制比赛。
  一夜无梦,第二天众人去了学校安置好。四人被分开了,一个宿舍里有四个人,其他三个人都是其他县市中学来的学生。
  大约这个时候能把英语学好的人都是比较活泼敢于展现自己的人,这几人表现得十分的热情,并不因为是陌生人而一言不发。几人互相用英语介绍了自己,接着又用英语开始交谈。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练习,还能很简单的大概看出彼此的实力,听口语,看反应灵敏度,还有词汇的掌握程度。
  谭莳不是很喜欢这么展示自己,大部分时间只是拿着自己带来的几本书看了起来。
  这些书是他向老师借的,英文原版书价格贵,还比较稀有,幸运的是他的英语老师也是一个喜欢看原版书的人,他几年来倒是收藏了一些,而在被谭莳发现之后就便宜了谭莳。
  而其他三个人见谭莳只喜欢捧着书看,一开始还会提醒他多交流多说,不能死读书,但是在看到谭莳不以为意之后,他们也只好对视一眼,默认了谭莳是个书呆子了。
  其中一个还表情怪异的问谭莳:“你有些单词读错了,而且口音很奇怪。”
  谭莳本想解释一番英式美式英语的区别,还有对方的语音才真的存在问题,但是他在看到了对方那眼中的优越感和得意之后,他没多说什么。
  谭莳学习英语的时候并没有只顾着理论知识,他兼顾了,或者说十分在意口语,因为他知道,在几年后,真正用得上的,是英语口语。
  为此他不仅认真纠正了自己的音标,还经常去老师那儿听bbc原音,每天都会雷打不动的跟读朗诵,与老师用英语情景对话。
  对方大约是跟着老师学的,而现在的老师对口语并不是很看重和擅长,导致了对学生一定程度上的误导,高下立见。
  不过这些谭莳不会和这个人说,若是说了,对方大约也不会感谢他的。
  对方见谭莳不说话还笑眯眯的道了歉,显得十分落落大方。
  初赛,复赛,淘汰总是显得十分残酷,本都是信心满满而来,但是可能一个照面就输了。
  决赛要更复杂一些,不仅要准备演讲稿,还要和评委自由对话,这才是最能展现个人素质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