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陆晴川说的在理,他们想要跟康有志斗,无疑是用鸡蛋碰石头,倒不如等到国家政策改变来得实在。
杨喜莲的视线又落到了儿子身上,“妻贤夫祸少,选爱人光漂亮有什么用?我们陆家虽然算不得大富大贵,但也是书香门第,捡个破鞋还不让旁人笑掉大牙!”
第二十三章 李远征的烦恼
陆晴朗烦躁不已,他起身要走。
杨喜莲晓得他放不下那个祸害,不禁大为光火,“事情到了这份上,你还对她心念念?你想咱们陆家的脸丢到姥姥家去是吧?”
“对呀,我看凤儿比马南湘强多了。”陆文忠深知逆境见真心的道理,对陈小凤的好感大增。
两口子左一句,右一句,让原本心烦意乱的陆晴朗更加恼火,没好气地说:“她那么好,你干吗不自己娶了呀?”
“嘿!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狐狸学妖精,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呀!”杨喜莲给他兜头就是两巴掌,“跟着那个祸害搅和了几天,居然这么跟你爸说话了。”
陆晴朗抱着头小心翼翼地留意着他妈妈的举动,内心仍然偏向心爱的女人,“妈,难道你没听说陈小凤勾~引我爸爸的事吗?”
“混帐东西!”陆文忠气得咯了口老血,“你书白读了,别人说风你就是雨,比长个猪脑壳还不如,好赖话都听不出来。人家凤儿为什么要不顾一切保全我啊?她还不是为了你啊?”
争吵声越来越大,陈小凤听得一清二楚。尽管心里痛到抽风,她还是舍不得陆晴朗挨打,起床拦住了她,“杨伯娘,晴朗哥哥跟你们开玩笑的,你们别怪他。”
“开玩笑?有儿子这么跟父母开玩笑的吗?”杨喜莲担心她听到了陆晴朗的话伤心,打着呵欠把话题岔开,“快天亮了,大家去睡一阵吧!”
陈小凤乖巧地去关大门,恰巧马南湘回来了。脸上的潮红还未散尽,白色的裙子被蹂/躏得皱巴巴的,上面粘满了灰。
见到大家都在,她吃了一惊,顿在了原地。胡胖子不是说陈小凤跳了柳湖自尽了?这个狗东西,敢骗她?明天有得他好果子吃!
她眼光一闪,瞟到陆晴朗脸色不好,莫非她干的好事暴露了?再瞄了眼杨喜莲,若是暴露了,这老娘们还不得趁这个机会好好羞辱她?
先看看情况再说,她细声细气地跟大家打了招呼。
既然陆晴川已经分析了利弊,陆文忠和杨喜莲没傻到亲口质问马南湘,反正她再不要脸,也跟陆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何必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得罪康有志呢?
“你大概几时搬走?”杨喜莲是个眼里容不得砂子的人,陆晴朗本来就对这个祸害喜欢得不得了,万一哪天着了她的道,她和陆文忠有什么脸去见陆家的列祖列宗?还是尽快让她搬离的好。
马南湘风~流了半夜,身体已达到了极限,全身跟散了架似的,恨不得立马把自己扔到床上,随口应付道:“等凤儿上班了我就搬。杨伯娘,我去睡了啊!”
说着,往她屋里飘去。
杨喜莲对着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拉着陆文忠进了屋。
陈小凤也回了房。
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陆晴朗一个人,开始,他并不完全相信妹妹的话,他把陆晴川对马南湘的成见全归功于马南湘曾纠缠过李远征。所以,他认为妹妹在诽谤马南湘。
在他眼里,马南湘纯洁得如同深秋没有云彩的蓝天一般,绝对干不出那么不要脸不要皮的事来。然而,她进来时的样子他看得真真切切,完全控制不住地脑补着她躺在旧八仙桌上被康有志糟/踏的场景,只要想到她白白嫩嫩的身体被那个30多岁的猥/琐老男人压在身下,他就感觉自己立马要爆炸了。
这一晚,除了肇事者马南湘睡得鼾声如雷,对于其他的人来说,都是个不眠之夜,甚至是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李远征。
此刻的他,正站在甲板上。轻涌的海浪与漆黑的天空相连,远处的灯塔好像天边的一颗孤星。
从抵达南省的那天起,他便被派到了这艘功能接近客船的舰母上。这里便是舰母研究所,在舰母研究总工程师朱自霖同志的带领下,为祖国研究、制造出与世界接轨的超级舰母。
李远征是朱自霖总工程师和赵青成高级工程师最看中的年轻人,他努力、聪明、反应能力快、接受能力超强,加上李大伯这些年对他的培养,让他有了扎实的基本功。
李大伯下了战场后,就来了这所研究院工作,取得过很多重大性的突破。后来不得已离开,李远征来这里是他的刻意安排。
两位工程师是李大伯多年的战友,他们收了李远征做徒弟,将自己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一点一滴的传授给他。
因此,李远征恼的不是工作,而是居住在这浩瀚无垠的海面上,根本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怎么,又在思念你的未婚妻了?”室友林森也无聊得睡不着,这舰母跟个摇篮似的,不停地晃,刚来那几天,他被晃得苦胆水都出来了,现在虽然好了点,可他又不是婴儿,这么个摇法哪睡得安稳?于是干脆起床来找室友解解闷。
李远征又想起入伍的前一天,陆晴川拼命阻止他来当兵的情景来,“是啊!出来这么久,连封信都带不出去,她该多担心?”
“毕竟咱这可是国家机密,要不然怎么把咱弄海上来?说不定再过两天,上面就会派邮递员过来收信了。”林森眺望着远处的灯塔,“你那么思念嫂子,她应该很漂亮吧?”
李远征点点头,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了陆晴川甜美的笑脸,以及那声糯糯脆脆的“远征哥哥”,“是啊,她是天下最美丽、最可爱、最善良、最贤惠的女子。”
林森不太相信,“你就吹吧?世界上哪有这么完美的人?我大嫂长得就很漂亮,可她脾气不好,整天跟我妈、我大哥大吵大闹,说我妈对我二嫂好;我二嫂吧,长得不好,脾气更不好,动不动弄得鸡飞狗跳。唉,女人是世界上最难搞定的物种。”
“你这话我不爱听。女人是水做的,男人则是一个容器。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决定了女人的形状。所以,我们得把自己的女人捧在掌心里疼爱。”
说到这里,李远征英气逼人的脸上勾起一抹温润的笑意。
虽然林森年纪跟他相仿,但他长期生活在对女人的恐惧里,所以无法体会李远征话里的含义,于是转移了话题:“对了,远征,今天晚上朱总工把你叫到他宿舍里干吗呀?是不是要给你开小灶?”
笑意顿时隐去了,李远征冷冷地答道:“开什么小灶?别乱说话。”
林森似乎还不死心,抓了抓后脑壳,“看来同事们说的是真的了。”
“什么真的?”李远征不解。
“你别装了,全研究所的人都晓得,洛军医看上你了,是不是?”林森笑得贱兮兮的。
陆远征剑眉一蹙,把目光投向了深邃的大海。是的,朱总工找他的确是因为洛芊芊。
姑娘21岁,长得浓眉大眼,是南省海军总部的军医,还是洛将军的孙女。
原本他们研究所也隶属于海军总部,研究所的人有个三病两痛的,都是派洛芊芊过来。
那天傍晚,李远征独自一人坐在甲板上看书,金色的夕阳镀在他身上,更显得气宇轩昂,使得眼光颇高的洛芊芊心如鹿撞。性子火辣辣的她立马便找了表舅赵青成。
表外甥女中意爱徒,做长辈的哪有不支持的道理?可这种事他不好亲自开口,便拜托了朱总工。
“对不起,朱总工,我入伍之前,家里已经给我订下了亲事。”李远征很郑重地回绝了。
既然名草有主了,朱总工内心也不赞成李远征休妻,可他不敢打洛将军的脸啊!将军的四个儿子全死在了战场,只留下洛芊芊这么根独苗苗。
想起洛将军对孙女无底线的宠爱,朱总工昧着良心劝了句:“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有什么好考虑的呢?这一生,他李远征有陆晴川足矣!
望着东方撕开的鱼肚白,李远征叹了口气,不晓得这个时候,他有没有出现在川川的梦里呢?
第二十四章 老六在这里
开满红梅的院子里,孩子们在厚厚的雪地上恣意奔跑,稚嫩的笑声穿透了云霄。
“宝宝们,叫爸爸带你们洗手手,吃饭饭了!”
系着围裙的陆晴川从厨房里出来,喜笑颜开地望着这群小猴子,心里头跟喝了红糖水似的。爱怜、幸福的目光从他们冻的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一掠过,不对啊,明明是六个孩子,怎么少了一个?
“远征哥哥,小六呢?小六怎么不见了?”她急得大哭,李远征笑咪咪地摸着她的肚子,“老六在这里呢!”
陆晴川低头看了看硕大的肚子,可不是吗?老六好好地装在肚子里呢!她咯咯地笑出声来,睁开眼睛一看,咳咳,原来是做梦呀!
陈小凤正站在床边捂着嘴乐,见她醒了,打趣道:“是不是又梦到你亲爱的未婚夫啦?”
陆晴川俏脸一红,假作镇定地抓起写字台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还不到六点,你怎么就起来了?”
“反正我也睡不着,不如早点把卫生搞完了去云纺厂报到。”
听到这里,陆晴川急忙一翻身爬了起来,看到竹凉床上摆着两个装得满满当当的布袋子, “你别听我哥哥胡说,好生在家休养几天再说。”
“现在工作不好找,像云纺厂那样的大单位,有多少人削尖脑壳往里钻?要是我再不去,说不定就被人给霸了。”
陆晴川没有多劝,前世她跟陈小凤不太熟,就晓得她家房子着火后,马南湘把她接过去住了没多久,然后不清楚什么原因,陈小凤和马南湘都被上头指派到落烟坪生产大队当知青去了,她则是经不住马南湘的软磨硬泡一起去的。
只要陈小凤去了云纺厂上班,有了体面的工作,谁还吃饱了撑着,无聊到上山下乡?她不去落烟坪,自然不会把命丢在那里。
再说了,眼下康有志正得势,昨天要不是小凤走了另一条路,那死胖子又认错了人,她早就一命呜呼了。
假若小凤一直留在陆家,那个祸害也有留在陆家的理由,防得了她一时,防不了一世,说不定哪天稍稍大意,陈小凤就会死在她手里。不如让她去云纺厂,马南湘和康有志再厉害,也是鞭长莫及。
不过,陆晴川记得前世马南湘跟陈小凤的关系不好不坏,这世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马南湘下定决心要除掉陈小凤呢?
陆晴川不好问得太直接,怕吓了陈小凤,“凤姐姐,你觉得马南湘这个人怎么样?”
陈小凤犹疑了许久才缓缓开口,“怎么讲呢?虽然我们两家以前时有走动,不过,她其实只跟我妈妈亲,我奶奶很不喜欢她。”
“为什么?”陆晴川忍不住反问。
“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奶奶一直很讨厌她。为了这事,我妈妈还跟我奶奶吵过架。”
马南湘是小凤妈妈的娘家亲侄女,按理说陈老太太应该对她客客气气的,马南湘到底做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呢?
陆晴川突然想起柳湖边那胖子说的话,“你手上有她想要的东西”,那她们之间是为了这东西?可惜李大伯查到胖子离开了云市,有些秘密只有马南湘晓得了。
陆晴川揉揉发胀的太阳穴,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能让马南湘一而再地加害陈小凤呢?
莫非......
“凤姐姐,陈奶奶没有留过什么东西给你吗?”陆晴川一边帮忙收拾,一边不动声色地问道,陈小凤自嘲一笑,“我奶奶一直不大喜欢我妈妈,所以也不大喜欢我,她喜欢的是我叔叔家的孩子,所以有什么好货当然是给我叔叔,哪有可能轮到我?”
陆晴川就此打住了,她担心问多了又勾起陈小凤拼命压制住的不痛快,“经过这次我爸爸的事件,我认为马南湘这个人有点问题,所以啊,以后你还是尽量离她远点的好。”
陈小凤又何尝没感觉出来?“嗯,我记住了,你也要多加小心。”
她当然会小心。陆晴川自信地勾起了嘴角,马南湘也最好小心点。
她麻利地将平时攒下来的一些毛票子和五斤粮票夹进了一条旧白裙里,塞进了布袋中。
收拾妥当,杨喜莲喊吃早饭了。
见陈小凤执意要去上班,陆文忠两口子没有阻拦,送了她三块钱、十五斤粮票,还有一块硫磺香皂。
“这怎么使得?”陈小凤连忙摆手,提着布袋子要走,被杨喜莲一把拉住了,“凤儿,单位上不包吃,要凭粮票和钱在食堂打饭,你不可能饿到下个月收工资的时候吧?”
“对啊凤姐姐,一家人,何必这么客气?给你的就收下吧!”陆晴川把东西塞进她布袋里。
“到了那边好好照顾自己,注意安全,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到你陆伯伯办公室,或者城西邮局,让他们转告一声,电话号码已经写在包香皂的纸上了。钱和粮票应该不够用,这个月底我会给你送去的。”
听着杨喜莲关切的叮咛,陈小凤不由得想起了她那葬身在火海中的可怜的妈妈,以前,每每她回学校,也是这样嘱咐个不停。幸好老天待她不薄,让她失去了亲生父母后,还能得到陆伯伯、杨伯母的怜爱。她在心里头暗暗发誓,等挣到了钱,一定加倍孝敬他们。
她对着两位长辈鞠了一躬,“陆伯伯,杨伯母,我先走了。”
他们情深意重的样子让马南湘堵得慌,论样貌、论为人处事,她都甩了陈小凤好几条街,陆文忠和杨喜莲凭什么喜欢那个黑瘦的黄毛丫头而不喜欢她?哼,总有一天他们会为这些付出代价!
呵,看你们能高兴得了多大会儿?她假情假意地握住了陈小凤的手,长眼里泛着泪光,“凤儿,祝你工作顺利!”
陈小凤点点头,把手抽了出来。
陆晴川见她那造作的样子就觉得恶心,故意刁难她,“湘湘,凤姐姐要去上班了,你是表姐,也得表示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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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喜莲的视线又落到了儿子身上,“妻贤夫祸少,选爱人光漂亮有什么用?我们陆家虽然算不得大富大贵,但也是书香门第,捡个破鞋还不让旁人笑掉大牙!”
第二十三章 李远征的烦恼
陆晴朗烦躁不已,他起身要走。
杨喜莲晓得他放不下那个祸害,不禁大为光火,“事情到了这份上,你还对她心念念?你想咱们陆家的脸丢到姥姥家去是吧?”
“对呀,我看凤儿比马南湘强多了。”陆文忠深知逆境见真心的道理,对陈小凤的好感大增。
两口子左一句,右一句,让原本心烦意乱的陆晴朗更加恼火,没好气地说:“她那么好,你干吗不自己娶了呀?”
“嘿!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狐狸学妖精,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呀!”杨喜莲给他兜头就是两巴掌,“跟着那个祸害搅和了几天,居然这么跟你爸说话了。”
陆晴朗抱着头小心翼翼地留意着他妈妈的举动,内心仍然偏向心爱的女人,“妈,难道你没听说陈小凤勾~引我爸爸的事吗?”
“混帐东西!”陆文忠气得咯了口老血,“你书白读了,别人说风你就是雨,比长个猪脑壳还不如,好赖话都听不出来。人家凤儿为什么要不顾一切保全我啊?她还不是为了你啊?”
争吵声越来越大,陈小凤听得一清二楚。尽管心里痛到抽风,她还是舍不得陆晴朗挨打,起床拦住了她,“杨伯娘,晴朗哥哥跟你们开玩笑的,你们别怪他。”
“开玩笑?有儿子这么跟父母开玩笑的吗?”杨喜莲担心她听到了陆晴朗的话伤心,打着呵欠把话题岔开,“快天亮了,大家去睡一阵吧!”
陈小凤乖巧地去关大门,恰巧马南湘回来了。脸上的潮红还未散尽,白色的裙子被蹂/躏得皱巴巴的,上面粘满了灰。
见到大家都在,她吃了一惊,顿在了原地。胡胖子不是说陈小凤跳了柳湖自尽了?这个狗东西,敢骗她?明天有得他好果子吃!
她眼光一闪,瞟到陆晴朗脸色不好,莫非她干的好事暴露了?再瞄了眼杨喜莲,若是暴露了,这老娘们还不得趁这个机会好好羞辱她?
先看看情况再说,她细声细气地跟大家打了招呼。
既然陆晴川已经分析了利弊,陆文忠和杨喜莲没傻到亲口质问马南湘,反正她再不要脸,也跟陆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何必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得罪康有志呢?
“你大概几时搬走?”杨喜莲是个眼里容不得砂子的人,陆晴朗本来就对这个祸害喜欢得不得了,万一哪天着了她的道,她和陆文忠有什么脸去见陆家的列祖列宗?还是尽快让她搬离的好。
马南湘风~流了半夜,身体已达到了极限,全身跟散了架似的,恨不得立马把自己扔到床上,随口应付道:“等凤儿上班了我就搬。杨伯娘,我去睡了啊!”
说着,往她屋里飘去。
杨喜莲对着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拉着陆文忠进了屋。
陈小凤也回了房。
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陆晴朗一个人,开始,他并不完全相信妹妹的话,他把陆晴川对马南湘的成见全归功于马南湘曾纠缠过李远征。所以,他认为妹妹在诽谤马南湘。
在他眼里,马南湘纯洁得如同深秋没有云彩的蓝天一般,绝对干不出那么不要脸不要皮的事来。然而,她进来时的样子他看得真真切切,完全控制不住地脑补着她躺在旧八仙桌上被康有志糟/踏的场景,只要想到她白白嫩嫩的身体被那个30多岁的猥/琐老男人压在身下,他就感觉自己立马要爆炸了。
这一晚,除了肇事者马南湘睡得鼾声如雷,对于其他的人来说,都是个不眠之夜,甚至是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李远征。
此刻的他,正站在甲板上。轻涌的海浪与漆黑的天空相连,远处的灯塔好像天边的一颗孤星。
从抵达南省的那天起,他便被派到了这艘功能接近客船的舰母上。这里便是舰母研究所,在舰母研究总工程师朱自霖同志的带领下,为祖国研究、制造出与世界接轨的超级舰母。
李远征是朱自霖总工程师和赵青成高级工程师最看中的年轻人,他努力、聪明、反应能力快、接受能力超强,加上李大伯这些年对他的培养,让他有了扎实的基本功。
李大伯下了战场后,就来了这所研究院工作,取得过很多重大性的突破。后来不得已离开,李远征来这里是他的刻意安排。
两位工程师是李大伯多年的战友,他们收了李远征做徒弟,将自己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一点一滴的传授给他。
因此,李远征恼的不是工作,而是居住在这浩瀚无垠的海面上,根本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怎么,又在思念你的未婚妻了?”室友林森也无聊得睡不着,这舰母跟个摇篮似的,不停地晃,刚来那几天,他被晃得苦胆水都出来了,现在虽然好了点,可他又不是婴儿,这么个摇法哪睡得安稳?于是干脆起床来找室友解解闷。
李远征又想起入伍的前一天,陆晴川拼命阻止他来当兵的情景来,“是啊!出来这么久,连封信都带不出去,她该多担心?”
“毕竟咱这可是国家机密,要不然怎么把咱弄海上来?说不定再过两天,上面就会派邮递员过来收信了。”林森眺望着远处的灯塔,“你那么思念嫂子,她应该很漂亮吧?”
李远征点点头,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了陆晴川甜美的笑脸,以及那声糯糯脆脆的“远征哥哥”,“是啊,她是天下最美丽、最可爱、最善良、最贤惠的女子。”
林森不太相信,“你就吹吧?世界上哪有这么完美的人?我大嫂长得就很漂亮,可她脾气不好,整天跟我妈、我大哥大吵大闹,说我妈对我二嫂好;我二嫂吧,长得不好,脾气更不好,动不动弄得鸡飞狗跳。唉,女人是世界上最难搞定的物种。”
“你这话我不爱听。女人是水做的,男人则是一个容器。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决定了女人的形状。所以,我们得把自己的女人捧在掌心里疼爱。”
说到这里,李远征英气逼人的脸上勾起一抹温润的笑意。
虽然林森年纪跟他相仿,但他长期生活在对女人的恐惧里,所以无法体会李远征话里的含义,于是转移了话题:“对了,远征,今天晚上朱总工把你叫到他宿舍里干吗呀?是不是要给你开小灶?”
笑意顿时隐去了,李远征冷冷地答道:“开什么小灶?别乱说话。”
林森似乎还不死心,抓了抓后脑壳,“看来同事们说的是真的了。”
“什么真的?”李远征不解。
“你别装了,全研究所的人都晓得,洛军医看上你了,是不是?”林森笑得贱兮兮的。
陆远征剑眉一蹙,把目光投向了深邃的大海。是的,朱总工找他的确是因为洛芊芊。
姑娘21岁,长得浓眉大眼,是南省海军总部的军医,还是洛将军的孙女。
原本他们研究所也隶属于海军总部,研究所的人有个三病两痛的,都是派洛芊芊过来。
那天傍晚,李远征独自一人坐在甲板上看书,金色的夕阳镀在他身上,更显得气宇轩昂,使得眼光颇高的洛芊芊心如鹿撞。性子火辣辣的她立马便找了表舅赵青成。
表外甥女中意爱徒,做长辈的哪有不支持的道理?可这种事他不好亲自开口,便拜托了朱总工。
“对不起,朱总工,我入伍之前,家里已经给我订下了亲事。”李远征很郑重地回绝了。
既然名草有主了,朱总工内心也不赞成李远征休妻,可他不敢打洛将军的脸啊!将军的四个儿子全死在了战场,只留下洛芊芊这么根独苗苗。
想起洛将军对孙女无底线的宠爱,朱总工昧着良心劝了句:“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有什么好考虑的呢?这一生,他李远征有陆晴川足矣!
望着东方撕开的鱼肚白,李远征叹了口气,不晓得这个时候,他有没有出现在川川的梦里呢?
第二十四章 老六在这里
开满红梅的院子里,孩子们在厚厚的雪地上恣意奔跑,稚嫩的笑声穿透了云霄。
“宝宝们,叫爸爸带你们洗手手,吃饭饭了!”
系着围裙的陆晴川从厨房里出来,喜笑颜开地望着这群小猴子,心里头跟喝了红糖水似的。爱怜、幸福的目光从他们冻的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一掠过,不对啊,明明是六个孩子,怎么少了一个?
“远征哥哥,小六呢?小六怎么不见了?”她急得大哭,李远征笑咪咪地摸着她的肚子,“老六在这里呢!”
陆晴川低头看了看硕大的肚子,可不是吗?老六好好地装在肚子里呢!她咯咯地笑出声来,睁开眼睛一看,咳咳,原来是做梦呀!
陈小凤正站在床边捂着嘴乐,见她醒了,打趣道:“是不是又梦到你亲爱的未婚夫啦?”
陆晴川俏脸一红,假作镇定地抓起写字台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还不到六点,你怎么就起来了?”
“反正我也睡不着,不如早点把卫生搞完了去云纺厂报到。”
听到这里,陆晴川急忙一翻身爬了起来,看到竹凉床上摆着两个装得满满当当的布袋子, “你别听我哥哥胡说,好生在家休养几天再说。”
“现在工作不好找,像云纺厂那样的大单位,有多少人削尖脑壳往里钻?要是我再不去,说不定就被人给霸了。”
陆晴川没有多劝,前世她跟陈小凤不太熟,就晓得她家房子着火后,马南湘把她接过去住了没多久,然后不清楚什么原因,陈小凤和马南湘都被上头指派到落烟坪生产大队当知青去了,她则是经不住马南湘的软磨硬泡一起去的。
只要陈小凤去了云纺厂上班,有了体面的工作,谁还吃饱了撑着,无聊到上山下乡?她不去落烟坪,自然不会把命丢在那里。
再说了,眼下康有志正得势,昨天要不是小凤走了另一条路,那死胖子又认错了人,她早就一命呜呼了。
假若小凤一直留在陆家,那个祸害也有留在陆家的理由,防得了她一时,防不了一世,说不定哪天稍稍大意,陈小凤就会死在她手里。不如让她去云纺厂,马南湘和康有志再厉害,也是鞭长莫及。
不过,陆晴川记得前世马南湘跟陈小凤的关系不好不坏,这世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马南湘下定决心要除掉陈小凤呢?
陆晴川不好问得太直接,怕吓了陈小凤,“凤姐姐,你觉得马南湘这个人怎么样?”
陈小凤犹疑了许久才缓缓开口,“怎么讲呢?虽然我们两家以前时有走动,不过,她其实只跟我妈妈亲,我奶奶很不喜欢她。”
“为什么?”陆晴川忍不住反问。
“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奶奶一直很讨厌她。为了这事,我妈妈还跟我奶奶吵过架。”
马南湘是小凤妈妈的娘家亲侄女,按理说陈老太太应该对她客客气气的,马南湘到底做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呢?
陆晴川突然想起柳湖边那胖子说的话,“你手上有她想要的东西”,那她们之间是为了这东西?可惜李大伯查到胖子离开了云市,有些秘密只有马南湘晓得了。
陆晴川揉揉发胀的太阳穴,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能让马南湘一而再地加害陈小凤呢?
莫非......
“凤姐姐,陈奶奶没有留过什么东西给你吗?”陆晴川一边帮忙收拾,一边不动声色地问道,陈小凤自嘲一笑,“我奶奶一直不大喜欢我妈妈,所以也不大喜欢我,她喜欢的是我叔叔家的孩子,所以有什么好货当然是给我叔叔,哪有可能轮到我?”
陆晴川就此打住了,她担心问多了又勾起陈小凤拼命压制住的不痛快,“经过这次我爸爸的事件,我认为马南湘这个人有点问题,所以啊,以后你还是尽量离她远点的好。”
陈小凤又何尝没感觉出来?“嗯,我记住了,你也要多加小心。”
她当然会小心。陆晴川自信地勾起了嘴角,马南湘也最好小心点。
她麻利地将平时攒下来的一些毛票子和五斤粮票夹进了一条旧白裙里,塞进了布袋中。
收拾妥当,杨喜莲喊吃早饭了。
见陈小凤执意要去上班,陆文忠两口子没有阻拦,送了她三块钱、十五斤粮票,还有一块硫磺香皂。
“这怎么使得?”陈小凤连忙摆手,提着布袋子要走,被杨喜莲一把拉住了,“凤儿,单位上不包吃,要凭粮票和钱在食堂打饭,你不可能饿到下个月收工资的时候吧?”
“对啊凤姐姐,一家人,何必这么客气?给你的就收下吧!”陆晴川把东西塞进她布袋里。
“到了那边好好照顾自己,注意安全,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到你陆伯伯办公室,或者城西邮局,让他们转告一声,电话号码已经写在包香皂的纸上了。钱和粮票应该不够用,这个月底我会给你送去的。”
听着杨喜莲关切的叮咛,陈小凤不由得想起了她那葬身在火海中的可怜的妈妈,以前,每每她回学校,也是这样嘱咐个不停。幸好老天待她不薄,让她失去了亲生父母后,还能得到陆伯伯、杨伯母的怜爱。她在心里头暗暗发誓,等挣到了钱,一定加倍孝敬他们。
她对着两位长辈鞠了一躬,“陆伯伯,杨伯母,我先走了。”
他们情深意重的样子让马南湘堵得慌,论样貌、论为人处事,她都甩了陈小凤好几条街,陆文忠和杨喜莲凭什么喜欢那个黑瘦的黄毛丫头而不喜欢她?哼,总有一天他们会为这些付出代价!
呵,看你们能高兴得了多大会儿?她假情假意地握住了陈小凤的手,长眼里泛着泪光,“凤儿,祝你工作顺利!”
陈小凤点点头,把手抽了出来。
陆晴川见她那造作的样子就觉得恶心,故意刁难她,“湘湘,凤姐姐要去上班了,你是表姐,也得表示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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