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只是,他似有心事,半天都不翻一页,细长的眉往中间攒拢,忧郁而深沉。
  难道是感怀青衣么?
  她抿了抿唇,低声安慰道:“能有好友两三,真心挂念,想来青衣前辈也是欣慰的。九爷,还请不要太难过了。”
  银九抬眼看她,说:“我不难过,只是路程太远,无聊。”
  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杜泉见他看向窗外,便点点头,坐了回去。
  后来,她睡着了。
  半路上,楼月生停车买东西,她被一群人的争执声吵醒,似乎买卖没谈拢,两伙人打闹得厉害,她贴着玻璃看着那些人吵得面红耳赤,便揉了揉肩坐起来,身上盖着一块薄毯,她心中柔软,连忙向银九道了声谢。
  他“嗯”了一声,继续翻书,一只手臂撑在车窗上,另一只手随意地翻着,太阳斜斜照进来,照得他头发金黄,皮肤也红润了许多,更好看了。
  她一边叠那毯子一边偷瞄了两眼,觉得此刻……银九整个人都散发着青草气息。
  “咳咳,那个花痴,出来帮忙,我的腰都快断了。”楼月生从老远的地方向着这边叫嚷。
  杜泉脸上发红,连忙跑了出去,“唉,好,楼先生你小心,先放下……”
  她关上门,风吹进来带进一股寒气,银九勾唇笑了笑收起手臂,侧脸看向那个慌张接过楼月生手里东西的丫头。
  “真傻,谁的话都信。”随后又低头看书,却是半个字都看不进去。
  楼月生熟练地在各店铺买了花,两坛子酒,几个油纸包,还有一篮水果,杜泉帮他分担了一半,跑到前头打开车的后备箱。
  “啊……”
  她手上的纸包掉了一地,吓得跳起来退后了十几米远,还抽出后腰上的短刀对准了里面的东西。
  那是两副白骨架,完完整整,连手指都根根清晰,它们就侧躺在那里,身下垫着黑布,微微蜷着身子像在十分舒服的睡觉。那两双黑洞洞的骷髅眼齐齐对着外头,像是在专注的看着什么,杜泉毫无准备下看到这一幕,顿时想到苍龙山石室内的姬无命。
  当时她也是这么被盯着,那黑洞洞的眼眶里就好像盛了目光,正在打量她似的。
  骨架极白,白得发光,和楼月生平时身上的那身白西服一样刺眼。
  楼月生被杜泉的怂样逗得哈哈笑起来,走到前面去开车。
  杜泉惊魂未定的坐回去,银九正拿着书翻看,侧头看了她一眼,问:“怎么了?”
  “后面……骷髅。”
  她被成衣铺子里的那些木头模特吓过几回,见到那东西仍然心有余悸,坐下来后脸色还不好看,手肘杵在膝盖上,头低着,发丝垂在脸侧。
  银九抬手将她脸抬起来,指尖在她下巴底下挠了挠,像是逗猫一样,随后说道:“月生现在是警局的法医,他车里的东西,其实都是假的,是用一种特殊材质做的模型。”
  杜泉这才稍稍缓和了些,“假的,原来是假的,我就说嘛。”
  她真以为这楼月生平日装得文质彬彬,得体雅致,其实私底下藏着不可见人的怪癖。
  陈璜,盗内脏睡棺材,已经是个问题少年了,他如果也跟着古怪扭曲,那她日后可就真不知该找谁请教聊天了,她内心一直觉得,整个银公馆只有楼月生活得最像个正常人,所以,她挺希望楼月生能保持自己的正常水平,千万别变态……
  “还疼吗?”银九合上书忽然问。
  杜泉感觉两只冰凉凉的指尖捏在她耳环上,碰了碰她有些红肿的耳垂。
  她缩了缩脖子,有些羞怯地说:“不……不疼,已经长……好了。”
  “还有些肿。”银九凑过来看看,气息吹拂着脖子上的碎发,一阵酥麻沿着她指尖直直冲到头顶,脸更红了。
  她避开了些,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的!”
  银九两指又捏住她的下巴,指尖在她嘴唇上抚了抚,杜泉瞥了眼开车的楼月生,连忙去掰他的手,谁知银九猜到了她动作,松开手的同时又抓住她手指,拽到嘴边咬了一口,于是杜泉手背上便多了一圈牙痕。
  “你……”
  “香甜的味道。”
  杜泉用力缩回手,像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一样,瞪着圆眼睛猛地瞧。她说:“银九,九爷?”
  “怎么?”
  “我是……只是觉得,您今日,不对,近几日有些……不同。”随后又将自己的头发捋了捋,看着银九认真问:“我是杜泉啊,结巴泉。”
  “你以为,我是你么,眼瞎心盲。”银九淡淡说了一声,又拿起书,靠在椅背里悠闲地翻看起来。等了等,见她还皱眉看着自己,那短发把她的脸围起来,像只圆柿子,和家里那只憨猫很有几分相似。他抬眼定定地回视,那胆小鬼有了连忙移开视线。
  他忽然坐直身,将她揽到胸口,低头压了下去。
  “砰”车忽然停下,巨大颠簸之后她被银九牢牢护住没飞出去。
  杜泉的嘴唇被银九的牙磕得出了血,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前头的楼月生便开口了。
  “九安山今日这么热闹,韦家、金家,黄家……嚯,来得迟了一会儿竟碰上这等盛况了。真该给记者打个电话,他们最喜欢新闻了。九爷,咱下去会会?”
  韦家人来了……
  杜泉想到她在门口时被那些人鄙夷嘲讽,心里就别扭,缩了缩身子用椅背遮住自己。银九看了眼有些局促的杜泉,淡声道:“不用理会,直接上山。”
  第四十三章
  九安山在银公馆的南边,是一处不算太高的山,但那里埋葬着古时的九位将军,立着高高的功德碑,那片公墓是黄家最早开发的,因“英雄冢”这个噱头引了不少人过来,都说那里风水好,有英魂镇着,定然是能福荫后辈。
  今日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冬日暖阳,来山上祭拜的人不少,车前长长排起了长龙,杜泉向外看了一眼,心中不禁感慨:“龙海市,有钱人真多。”
  银九一向讨厌应酬,应是看到了熟人,便有意避开。
  楼月生探着身子向外看了一眼,调侃道:“怕是,不行。瞧见没,人家可是专门等您的。银九爷,您现在可是比那些明星都红呢。”
  银九不愉地看了他一眼,说:“你迟早得死在这张嘴上。”
  “啧,你好讨厌,不禁逗。”楼月生捏着嗓子学女子说话,十分好笑。
  他在后视镜里向杜泉挑眉抛媚眼,杜泉捂着嘴偷偷笑起来。
  “闭嘴。”银九冷声开口,楼月生又一叠声“是是是”随后不再多话。
  杜泉抿唇偷笑了一声,伸长脖子往外看,就见两百来米开外的一处房子前,松松散散地站着二十来个人,大多壮实圆润,相当富态。他们都穿着黑马褂布鞋,外披油亮的貂皮大衣,一手拎着酒坛,一手抱花。楼月生准备的东西一样,可人家偏就摆出派头来。这哪像是来祭拜的,反而像约好了赴宴似的。
  最前面站着的七八个明显身份要高一些,年纪都在五十上下,杜泉认得韦家的主事人,韦清玄的二伯——韦如山,韦清玄父亲重病后家里就是老二主理,对韦清玄很照顾,很看重这个大侄子,所以当听到韦清玄做了警探她还挺吃惊。
  她初到龙海市,被韦清玄安置在一处不错的公寓里,房东是个老太太,儿女不在身边,受韦清玄照顾后便热情的腾出一间屋子。
  听着像是金屋藏娇的意思,人们确实也如此误解,反正某一日她就被这位韦二老爷亲自召唤,说一些她当时不懂的话,但那倨傲的神情,冷酷的口气,却让她记忆犹新。
  能和他并肩在前的应该就是龙海市目前最有地位的几大豪门了。
  杜泉转头看银九,说:“九爷,这些人……是不是想对付你,得小心。”
  银九嘴角上扬,顺手将书籍都整整齐齐叠好,说:“我也并非善类,倒也算投机。”
  “自然不同。”她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外面那些人被富贵气熏陶多年,骨子里都透着优越感,恨不得让所有人跪舔。
  银九长衫单薄又清清瘦瘦若和那些人站在一起就像是蒙受了多大的苦难似的,定又会有人看笑话。
  他们哪知道银九多厉害,多威风!
  银九似乎预料到什么似的,嘱咐说:“今早走得急,你们到饭庄歇息吃点东西,和这些人周旋应是需要耽搁一会儿的。”
  “饭庄?这里……不是墓地么?”她很好奇公墓边上怎么开了饭庄。
  “银公馆在乱坟岗,你不也住得很好。”银九将她的头按下去些,指着那些人身后的小洋楼说:“不必节省。”
  杜泉“噢”了一声,撑着银九的腿,凑到他那边的车窗户上往外看,越过那些人头顶,果然看到三层小楼。装潢还算气派,是传统木楼,檐上雕花彩绘,门顶悬着牌匾,黑底白字写着“素斋”,饭庄四周全是松柏老树,衬得这地方格外“别致”。
  银九又将她扶正,看着外头说:“龙海市的富贵人家联姻成风,想学古代那些世家,操纵龙海市局面。皇帝都退位多久了,他们还念念不忘呢。”
  楼月生噗嗤一声笑开,说道:“权势财富,谁会嫌这些烫手呢?你不屑,是因为见得太多,张狂过了,自然没兴致。可凡人命短,看重的是子孙昌盛,不但自个儿要争,还得为后代争,倒也不易。”
  “青衣若知你现在替他手底下这些人辩解,定会从黄泉路折回来。”
  “回来……还不如做鬼自在,在冥都,看到的鬼就是鬼,可在人间……看到的人,比鬼可怕多了。”杜泉一直听着,顺着话题认真冒出一句,在她心里,青衣的悲剧,主要就是那些手下兄弟的背弃,见他潦倒便远离了他,但凡当时有人拉他一把又何至于走上绝路。
  现在看着情深义重,若他真敢回来,定会被打得魂飞魄散,韦家就有天师,青衣成了鬼怕是更近不了身。
  楼月生:“呃……你说得很对。”
  杜泉呵呵笑了几声,楼月生看她故作憨厚,于是拍着方向盘笑起来,银九也勾唇浅笑,明白她的讽刺。
  车龙停滞不前,堵在半路。杜泉降下车窗听了听,是有两辆车发生了碰撞。在吵吵嚷嚷中,有个男人的嗓门特别大,“瞎了你的狗眼,你知道老子是谁吗?你怎么开车的,我这是德国的进口车……”
  她不想听,又将玻璃摇上来。
  楼月生嗤笑一声,说:“这孩子,在狼窝里耍横,也是……够勇敢。”
  银九不置可否,压根不在意。
  车走不了,他们被夹在中间,便歇了火停下来等着。楼月生不好在车里抽烟,又闲不下嘴,便絮絮叨叨地说起青衣的一些旧事。
  “……什么情种,那就是个傻子,命里该犯那桃花劫,死也得死在女人手里,当初咱还救他,简直浪费功夫。拦都拦不住,硬去送死……”
  如此那般,言辞间似乎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杜泉听着听着……脑子里也回想着之前听说的那些关于青衣的传言。
  老城没什么稀罕事,聚在一出无非说点奇闻异事。青衣生的秀气,女子似的眉眼,可他却有着狼崽子一样的狠劲儿,打架非得把人打得磕头求饶,他年轻时敛了一些钱,都是劫“老板们”得来的,出手阔绰的接济自己的小兄弟们。
  只是……小兄弟们都混出了样子,变成老板,他却还是那般混着。老板自然和更大的老板或是官员一起耍才体面,混子渐渐成了沾在裤腿上的泥。
  他死前四十八岁,那时已然潦倒,只见瘦骨嶙峋不见狂放风采。
  人们说青衣生下来就没名字,被爹娘扔掉时裹着青衣长衫于是叫了这个名儿。青衣爱穿黑衫外罩福字暗纹马褂,黑布鞋,大光头。平生三大爱好,喝酒、抽烟、捧红玉。
  红玉是个小有名气的花旦,身世凄凄,但人极有风骨,青衣摆在心尖儿上生怕污了她的自尊。可她偏生的命薄可怜,二十六岁生辰前一天被人糟/蹋,割腕死了。
  青衣不声不响的将她埋了,自己拿着枪,背着刀把那些欺负了红玉的畜生,一个一个的都砍成了肉泥,最后杀红了眼,还把主谋富商一家都杀了。他被通缉,也不知躲到了哪儿,半年都没有音讯,直到有一天牡丹他爹被撞死,他又冒出来安顿丧事,下葬那天被堵在坟园外击毙。
  也死了。
  她那会儿就觉得挺可惜,要是当初能一起死,黄泉路上或许还能作伴儿。偏偏留下一个人,掉进了血泥潭里,裹了一身罪恶,最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有个投胎做人的机会。
  “这么个贱骨头,我干嘛要来祭拜他!”楼月生说到最后竟愤愤的得出这么个结论来。
  “显然,你比他贱。”
  这是银九自他开始嗡嗡以来说的第一句话,也成功堵住了楼月生的嘴。
  “好你个……”楼月生正待反唇相讥,前面又是一阵喧哗,忽然有二十来个黑衣人涌到出事的车前,也不知如何说的,那进口车就被掀翻撞到了路侧的沟渠里,四脚朝天,像只巨型的乌龟。车主的吼声也消失了,周围寂静,没人再敢惹事,车辆又开始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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