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她的话儿刚刚说完,我的心脏就是一阵剧痛,双腿发软,顿时就感觉天旋地转,两眼一黑,身子一下子就朝着后方倒了下去。
  她,是要杀我吗?
  第四十四章 叫我虫虫
  在那一刻,我的整个心都几乎要跳出来了。
  然而当我瞧见她并没有看向我,而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胸口时,终于想明白过来——她发狠和警告的对象,并不是我,而是附着在我心脏之上的那八爪鱼,也就是聚血蛊。
  我与聚血蛊同生共死,但并不意味着我死了它也立刻死掉,若是给这家伙找到适合的宿主,它就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所以它能够肆无忌惮地吸收我的生命力,作为自身发展的养料。
  然而蚩丽姝却义正言辞地告诉了这小东西,只要是她愿意,随时都可以将其弄得死无葬身之地,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听得懂,但是却能够感觉到心脏在几次激烈颤动之后,莫名地就是一阵轻松,就好像身上背着一件东西好久,突然松了下来,整个人就精神了许多。
  我在地上躺了一两分钟,大喘气,过了一会儿,方才睁开眼睛来,瞧见自己胸口处插着一根长剑,顿时就苦着脸,冲着在旁边的蚩丽姝说道:“你做什么事,能提前跟我商量一下不?”
  她冷冷地说道:“不能!”
  话儿刚刚说完,她突然又笑颜如花,说若是说了的话,岂不是不好玩了么?
  我擦?
  算你狠!
  我无语了,说那现在怎么办,你倒是吓住了那小畜生,不过我胸口的这剑该怎么办?
  她耸了耸肩膀,说自己拔咯,你倒是好,一觉睡了三天三夜,差点儿让这小虫子给侵了身子;而我呢,辛辛苦苦地又是炼药,又是整理,最后还要调制药剂,最终将那一整根禅杖融化,弄成剑状,你说我容易么?累得要死,哪里还有力气给你拔剑?
  听她叫累,我连忙哄她,说了一大通好话。
  她继续说,你可知道,那禅杖用了特殊的锻造之法,内中多有孔洞,蜂巢一般,质量是轻了,但熔炼下来麻烦要死,这还不算,我用的这嗜金虫熔炼法,颇多费心之处,整个儿弄下来,又要给你在剑上篆刻法阵纹路,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我傻了眼,知道她之所以找这么多理由,绝对不是力气不够,而是真的想要让我自己来拔这剑。
  不过她到底只是想看好戏,还是有别的缘由呢?
  我分辨不出来,不过却也只有咬着牙,伸出手来,因为臂长的关系,我并不能握住剑柄,只能抓住那剑身,感觉这剑身之上果然有一些蝌蚪一般的花雕纹路。
  剑身古怪,我摸到的时候,宛如摸到烙铁,烫得我一声大叫,忍不住松开,而就在这时,她却瞪着我,大叫拿住。
  我不敢不听,只有硬着头皮,将这剑从自己的胸口缓缓地拔出。
  这种感觉,当真是酸爽无比,随着那剑身一点一点地拔出,伤口处的血液居然顺着剑尖的纹路,朝着上方不断蔓延,充斥了整个剑身去。
  当我彻底地拔出来时,胸口处并没有我预想之中的那般鲜血喷出,而是迅速地结成疤痕。
  之所以如此,想必也是那聚血蛊在作怪吧?
  金剑出体,有鲜血蔓延全身,那璀璨的金光顿时就变得黯淡,再然后,光华收敛,那剑身居然变得一片斑斑锈迹,宛如一把刚刚出土的破剑,脏兮兮的,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明亮。
  我诧异,说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我的血太脏了,把这剑弄成这般模样?
  蚩丽姝却拍手笑了,说好了,好了,金剑认主。
  我诧异,说这金剑还能认主?
  她颇为自得地说道:“这世间能够劳驾我亲自炼剑的能有几人,不给你弄得高端一点,倒也显不出我的手段来?这金剑被我反复淬炼过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但在剑身之上弄出许多孔洞,减去重量,而且还给你篆刻了法阵,增强速度,更是在剑柄之上,布下了阴阳鱼阵,让其能够调和信仰之力和阴魂怨力——好处只多不少,你自己体会吧。”
  说罢,她回过神来,袖子一挥,一股灰尘飞起,将那石槽之中的液体给掺入,顿时咕嘟嘟一阵气泡翻腾,没三两分钟,那石槽之中,皆是渣滓。
  做完这一切,她又给我准备了一碗汤药,方才跳到树上安歇,而我喝过之后,感觉浑身暖洋洋的。
  握着那其貌不扬的金剑,我莫名就有一股气息从剑上传入手臂之中,如同一股暖流,一直蔓延到了我的全身,最终积累于腹下三寸的丹田之中,不断累积循环,我心中惊喜,下意识地按照着镇压山峦十二法门之中的法门推动,那股热力居然真的就随着意识流转,从我意念之中的经脉划过。
  我不敢叨扰疲倦不堪的蚩丽姝,而是来到附近的一处平地里,闭上双眼,将长剑伸直,让那剑带领着我,无意识地挥动了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我颇为笨拙,伸直还会将剑挥到自己的身上,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联系,我突然间真的感觉到自己和那金剑之上,冥冥之中有一种联系,许是她所说的金剑认主,力量汹涌而来,下意识地就随剑一直狂舞。
  尽管胸口有伤,麻麻痒痒,然而我却一直都未曾停歇,整个人的心神都沉浸其间了去。
  不知不觉,我竟然舞了一天一夜,整个人都未曾停歇。
  这事儿一直到了事后,我回忆起来的时候,都有些难以置信,那种疯狂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是出于我对于力量的渴求,而并非是金剑的力量。
  我越舞,心中就越快乐。
  到了后来的时候,那金剑之上的锈迹便开始慢慢褪去,化作金色光芒,在暗夜之中照亮,宛如明灯一般。
  原来,这金剑并非是变得暗淡无光,而是一种伪装,只有当灌足了劲力,让它发挥了真正的用处,方才会回复真貌。
  我舞得疯狂,最后却是被蚩丽姝给制止了,她拦住了我,三两下给我缴械,然后将我平平地放倒在地,摸着我的额头,温柔地在我耳边说道:“好了,不要这么用劲,慢慢来,你先睡吧。”
  她的话语给了我强烈的安全感,我将横呈在心头的那股劲儿一撤销,疲倦顿时就狂涌上了心头来,不知不觉,眼睛就闭了过去。
  我们在林子里待了足足有两个星期的时间,蚩丽姝养伤,而我则练剑。
  我练剑,无人指导,也没有法门,只是随着心意,通过那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诸般手段的练习,来与那金剑加强沟通与交流。
  蚩丽姝并不懂剑,或者说她不愿意教我,只是跟我讲一个道理,那就是剑其实是有灵的,只有与它熟悉,让它为我所用,方才能够发挥最强的功效。
  我听不懂她的话语,不过却尽量让自己与这把剑快速地熟悉起来。
  两个星期话之后,我与这剑算是彼此都认识了,而蚩丽姝也终于从与蹄达上师的交手中恢复过来,她拿了块桦树木,给我做了一剑鞘,然后催促我赶紧上路,不要再耽搁了。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在这林中暂歇的两个多星期里,让我真正地从给一个普通人开始蜕变,朝着那修行者的道路,走上了最坚实的一步。
  我这堂兄陆左虽说收了我当徒弟,但除了把一分电子资料递给我之外,倒也没有教过别的本事。
  反倒是蚩丽姝这一路上言传身教,比陆左更加称职一些。
  不过我出于一些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却终究不能把她当做师父来对待,只是表现得更加男人了一些,一路之上,尽量多做事情,不让她再小看。
  我们收拾行装,继续北上,一路上倒也风平浪静,重新路过那若开族村庄的时候,我们特意找寻了一下刘钊。
  当地的村民告诉我,说那家伙自我们当日离开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除此之外,刘钊伙同蹄达上师一伙人拐骗村中童子的事情也案发了,听说上面过来调查过,还将这家伙列为了通缉犯,正在四处追捕呢。
  听到这消息,我和蚩丽姝不由得对视一笑。
  原本我还有些担心那个叫做艾玛的法国女人并不能带着大家走出丛林,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干练,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得妥当,倒也不用我们在操心劳力。
  在若开族村庄探听过消息之后,我们继续北上,而这个时候,村庄开始渐渐地多了起来。
  经过这些天来的相处,我与蚩丽姝彼此之间也渐渐熟悉,不再如先前那般陌生和戒备,尽管她一会儿温柔、一会儿有刁蛮凶恶,但对我的笑脸也越发地多了起来,一路上她不断地跟我请教现在世间的变化,而我则与她请教修行的问题,以及当地的语言,彼此之间倒也和睦,其乐融融。
  而当她得知雪瑞她们给她取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沉默了许久,方才对我说道:“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我问她既然如此,那你想叫什么呢?
  她想了想,对我说道:“以后叫我做虫虫吧!”
  第四十五章 故人重逢
  虫虫?
  虫虫这名字会不会太扯了?
  难道就因为你是那虫池化身,就把自己叫做虫虫么?
  只是,我可记得,雪瑞可曾经告诉过我,你并非仅仅只是虫池化身,若不是虫池根源处的那半块五彩补天石,就不会有如此神奇的你。
  归根溯源,你可跟传说中的孙悟空一般,都是石头里面生出来的,不如叫做孙悟虫吧?
  说句实话,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莫名就能够联系到蚩丽妹,能够把她当做长辈、当做导师,然而此刻,叫在嘴中,却莫名觉得就像一小孩儿。
  不过仔细想一想,她诞生于这个世界上,不过几个月的时光,可不就是一个小孩儿么?
  而且还是婴儿!
  女孩子有任性的权力,尽管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是到底还是尊重了她的意愿,而她则告诉我,说大体上她还是愿意接受雪瑞她们的苦心,蚩丽姝,算是个大名吧。
  不过还别说,以前我叫她蚩丽姝的时候,过于冷冰冰,而转成虫虫之后,莫名就变得亲近许多。
  一路北上,越过了密林之地,我们沿途看到的村子越来越多,而我们已然不用再钻野林子了,而是顺着当地的道路前行。
  尽管我已经开始渐渐地适应了热带雨林的生活,不过说起来,文明世界终究要比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雨林、积水沼泽和漫天的蚊虫要强无数倍,尽管一路上看起来,这个国家还是陷入贫困之中,但到底还是让人觉得熟悉。
  我觉得熟悉,而虫虫则显得无比陌生。
  漫山遍野的林子,和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翠绿色,方才是她最熟悉的世界,而瞧见这脏兮兮的村子,两眼发直的小孩儿和略带着警备眼神的村民,却让她难免有些心慌。
  我们在林子里的时候,靠山吃山,就地取材,并不用忧愁太多,但是到了文明世界,吃喝拉撒,这些都得靠钱来解决。
  然而问题就在于,我没钱,虫虫更是没钱。
  我原先临走前,雪瑞倒是给过我仨瓜俩枣,后来一番折腾,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蹄达上师的毒枭老巢里,必然有着大把的美金或者钞票,只可惜我当初只记得逃跑,竟然忘记收罗起这些玩意。
  如此想想,当真是败笔啊。
  现在我们的手上,最值钱的就是虫虫交给我的金剑,这玩意倒是纯金打造,不过加入了诸多锻造手法,反而显得残破不堪,若是弄点出来,实在是有些破坏剑身的完整性,而且我这些日子已然跟金剑产生了感情,没事就拿着舞一舞,就仿佛手机依赖综合症者的手机一般,一瞧不见,就抓心挠肝地思念。
  换句话说,金剑就仿佛我老婆一般,谁都动不得。
  金剑动不得,囊中又羞涩,这可如何是好呢?虫虫不管这些,她只管让我想办法,毕竟我之所以能够跟随着她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个。
  这是我不容推测的责任,不管如何都得想办法。
  我想了一会儿,突然间就联想到了我之所以来到这儿的目的,问虫虫,说你“本身”的身份,是苗寨的神婆,而神婆最主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帮着寨子里面的村民看病开药,这一点你可有继承下来?
  虫虫自得地说道:“那是当然,不管你患了什么病,找我便是,不敢说药到病除,至少比那些庸医强上百倍。”
  我拍手,说既然这般,事情就好解决了。
  我是个说做就做的性子,弄了一件白衬衫,用红色颜料在上面写下了“医学圣手、包治百病”的八个大字,又在路上与人沟通,让人帮我写下了缅甸语的文字,用一根破竹竿挑起来,一个简易的赤脚医生流动摊位就出炉了。
  这完全就是半调子算命先生的套路,不过想着在这广大的缅甸农村里,算命并非刚需,再说我即便是能够忽悠人,缅甸语到底还是不够流利,不如帮人看病。
  这瞧病呢,一来是为了筹钱,二来也是为了行善事,一路走过去,也算是积德。
  对于我的计划,虫虫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支持,她告诉我,当年蚩丽妹北上之路,便有用过这一招,没想到倒与我不谋而合。
  话虽如此,然而当我们把这招牌挑起,穿街过市,却无一人上前询问,反倒是调戏虫虫的人居多。
  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不过后来却是想清楚了。
  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