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别开生面的酒宴
程咬金家,男丁可是不少,这边一呼喊,胡拉拉全出来了,而且,管家也已经摆好了桌凳,开始上菜,酒水吗,自然是王治带来的高度酒了。
王治还没有细看,这国公府有什么不同呢,就被拉上了餐桌,按老程的话说,破石头假山,水池子有什么好看的,喝酒吃肉才爽快。
程家喝酒,也跟他们得家风相似,都是粗犷型的,一人一个大碗,不倒满都不行,上的菜也都是肉食,整只的鸡,大块的羊肉,拳头大小的牛肉,就是没有小块的,这让人怎么吃,抱着啃?
看到满盆子的大块牛肉,王治就是一愣发愣,看来国公家的风水不好啊,牛是病死的呢,还是摔死的啊,要不然,杀牛可是犯法的。
“好酒”!程咬金美美的喝了一大口,入口辛辣,肚内中烧,却软绵悠长,回味无穷,砸吧砸吧嘴,以前喝的酒和这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是三勒浆,也比不上。
程家很是好客啊,除了程处默一个个都拉着王治敬酒,满满的一大碗直接干了,很是豪气。
可惜啊,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个涨的满脸通红,最小的一个还在打摆子,看的程咬金极为不满,认为这有辱家风,于是一个大脚就踹了过去。
看到程处默这家伙也不阻止,就知道他在使坏,这家伙在王家呆了几天,也是喝了几天的酒,总算适应过来了,不会和第一次那样丢人。
尉迟宝林没来,抱着好几坛子的酒就跑回了家,准备给他老子也尝尝。
“好小子,来咱们喝,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才两碗下去,也就只有程处默父子,还有王治还算是清醒了,剩下的都摇摇晃晃的,甚至是,趴桌子底了。
“好,程伯伯,来,干了”。王治自然是不惧的,后世的时候,先不说学厨师的时候把酒量练了出来,就是在图书馆的时候,没事陪几个老家伙喝酒,也把酒量培养出来了。
自从上次把酒酿出来以后,王治也是喝过好几次了,也算是适应过来了,只是看着架势,下次把阿大叫过来陪自己比较好,那家伙用来挡酒最合适不过来,而且,他自己也喜欢。
“什么叫做欺负小孩子”。王治很是无语,你好几个儿子都比我大好不好。
“程老匹夫,有了好酒,也不叫我一声,是何道理”?刚刚又开启了一坛子酒,程咬金正高兴来着,就来了一个扫兴的人。
“尉迟老傻,你可知什么叫做礼数,进我家连通报都没有,是不是欺我程家无人呼”?尉迟恭抱着一个酒坛子就来了,后面还跟着同样抱着酒坛子的尉迟宝林,程咬金就知道,抢酒的来了。
以前还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高度酒出现以后,程咬金就有了明显的感觉,相信尉迟恭也是如此,喝了高度酒以后,再喝别的酒,就跟喝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
“老匹夫,你也知道什么叫做礼数”?尉迟恭老脸抽了抽,长安城老魔王的称号是白给的?懂礼数?你一个最不尊礼数得家伙跟我讲礼数,还要不要脸了。
尉迟恭倒是不客气,直接抱起一坛子酒,拍开封泥,大喝了一口,大声叫好。
“尉迟老傻,可敢与我大战三百回合”?程咬金气的老脸通红,两眼也通红,不是因为被骂,而是心疼那酒啊,于是撸起袖子,一副开干的架势。
“哈哈,怕你不成”。尉迟恭哈哈大笑,一口气干了剩下的酒,然后也撸起袖子,来到大大的院落中,丝毫不惧。
王治已经看傻了眼了,连一旁在大吃的王力,也忘了啃手中的牛肉了。
“兄弟别怕,我爹和他们几个就是这样,一喝点酒,就开打,有时候还用兵器,习惯了就好了”。
程处默早就习惯了,叫来管家,把几个喝多了的弟弟抬下去,然后拉着王治兄弟两溜出了门。
“乒乒乓乓”。果然,还没来到大门口,就听见了两个老将乒乒乓乓的打斗的声音,甚至是还有叫骂声不绝于耳。
“你们几个不讲义气,出来干嘛不叫我”。尉迟宝林也是满脸通红,一看也是喝了不少,走路都开始打摆子了,嘴里还不停的嘟囔。
老将打架,最好别围观,这可是血淋淋得劲教训,程处默以前的时候,抱着观摩的心态,可惜,老是会有熊猫眼,尉迟宝林也老是腰酸背痛,于是,再也没有了观摩的心思,都是有多远滚多远,没事不围观。
“走,咱们去西市逛逛,那里才叫热闹呢”。相比于东市,程处默更喜欢去西市,那里不仅有中土的琳琅满目的货物,更是有西域而来的胡商,玛瑙,珍珠,马匹,甚至是还有胡女以及昆仑奴,热闹非凡。
不过一行两位小公爷,再加上王治这个新进的男爵,阵容虽然不算大,可是,在西市,可是很少见的。
王治忽然想起来一句话: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到了西市,果然热闹非凡,接踵而至,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更有热气的胡姬,穿的少少的在招揽客人。
王治还好,毕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后世十几层楼高的商场都是小场面,就这几百家商铺还不如流,撇撇嘴,热闹的跟后世赶会的一样。
可是王力就不同了,从小就没出过村子,还是因为王治捣鼓出来的卖鱼以及葱油饼,王力才有幸跟着爹娘去过蓝田县城,次数还屈指可数,现在到了大唐最繁华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兴奋大呼小叫的。
见到好吃的,拽拽王治的胳膊,看到好玩的,拽拽王治的胳膊,看到热闹的杂耍,也拽拽王治的胳膊......
程处默很大气,感觉自己就是主人招待客人一般,是以,只要王力看着喜欢的,统统买下来,反正后面跟着家将呢,拎着就是。
“咱们去马市看看吧,上次遇到一匹好马,被长孙冲那家伙买走了,他个文绉绉的家伙,非要买高头大马,哼”。尉迟宝林对于上次没有买到那匹宝马很有意见,一定要去看看,说不定还能遇到一匹好的。
王治还没有细看,这国公府有什么不同呢,就被拉上了餐桌,按老程的话说,破石头假山,水池子有什么好看的,喝酒吃肉才爽快。
程家喝酒,也跟他们得家风相似,都是粗犷型的,一人一个大碗,不倒满都不行,上的菜也都是肉食,整只的鸡,大块的羊肉,拳头大小的牛肉,就是没有小块的,这让人怎么吃,抱着啃?
看到满盆子的大块牛肉,王治就是一愣发愣,看来国公家的风水不好啊,牛是病死的呢,还是摔死的啊,要不然,杀牛可是犯法的。
“好酒”!程咬金美美的喝了一大口,入口辛辣,肚内中烧,却软绵悠长,回味无穷,砸吧砸吧嘴,以前喝的酒和这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是三勒浆,也比不上。
程家很是好客啊,除了程处默一个个都拉着王治敬酒,满满的一大碗直接干了,很是豪气。
可惜啊,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个涨的满脸通红,最小的一个还在打摆子,看的程咬金极为不满,认为这有辱家风,于是一个大脚就踹了过去。
看到程处默这家伙也不阻止,就知道他在使坏,这家伙在王家呆了几天,也是喝了几天的酒,总算适应过来了,不会和第一次那样丢人。
尉迟宝林没来,抱着好几坛子的酒就跑回了家,准备给他老子也尝尝。
“好小子,来咱们喝,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才两碗下去,也就只有程处默父子,还有王治还算是清醒了,剩下的都摇摇晃晃的,甚至是,趴桌子底了。
“好,程伯伯,来,干了”。王治自然是不惧的,后世的时候,先不说学厨师的时候把酒量练了出来,就是在图书馆的时候,没事陪几个老家伙喝酒,也把酒量培养出来了。
自从上次把酒酿出来以后,王治也是喝过好几次了,也算是适应过来了,只是看着架势,下次把阿大叫过来陪自己比较好,那家伙用来挡酒最合适不过来,而且,他自己也喜欢。
“什么叫做欺负小孩子”。王治很是无语,你好几个儿子都比我大好不好。
“程老匹夫,有了好酒,也不叫我一声,是何道理”?刚刚又开启了一坛子酒,程咬金正高兴来着,就来了一个扫兴的人。
“尉迟老傻,你可知什么叫做礼数,进我家连通报都没有,是不是欺我程家无人呼”?尉迟恭抱着一个酒坛子就来了,后面还跟着同样抱着酒坛子的尉迟宝林,程咬金就知道,抢酒的来了。
以前还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高度酒出现以后,程咬金就有了明显的感觉,相信尉迟恭也是如此,喝了高度酒以后,再喝别的酒,就跟喝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
“老匹夫,你也知道什么叫做礼数”?尉迟恭老脸抽了抽,长安城老魔王的称号是白给的?懂礼数?你一个最不尊礼数得家伙跟我讲礼数,还要不要脸了。
尉迟恭倒是不客气,直接抱起一坛子酒,拍开封泥,大喝了一口,大声叫好。
“尉迟老傻,可敢与我大战三百回合”?程咬金气的老脸通红,两眼也通红,不是因为被骂,而是心疼那酒啊,于是撸起袖子,一副开干的架势。
“哈哈,怕你不成”。尉迟恭哈哈大笑,一口气干了剩下的酒,然后也撸起袖子,来到大大的院落中,丝毫不惧。
王治已经看傻了眼了,连一旁在大吃的王力,也忘了啃手中的牛肉了。
“兄弟别怕,我爹和他们几个就是这样,一喝点酒,就开打,有时候还用兵器,习惯了就好了”。
程处默早就习惯了,叫来管家,把几个喝多了的弟弟抬下去,然后拉着王治兄弟两溜出了门。
“乒乒乓乓”。果然,还没来到大门口,就听见了两个老将乒乒乓乓的打斗的声音,甚至是还有叫骂声不绝于耳。
“你们几个不讲义气,出来干嘛不叫我”。尉迟宝林也是满脸通红,一看也是喝了不少,走路都开始打摆子了,嘴里还不停的嘟囔。
老将打架,最好别围观,这可是血淋淋得劲教训,程处默以前的时候,抱着观摩的心态,可惜,老是会有熊猫眼,尉迟宝林也老是腰酸背痛,于是,再也没有了观摩的心思,都是有多远滚多远,没事不围观。
“走,咱们去西市逛逛,那里才叫热闹呢”。相比于东市,程处默更喜欢去西市,那里不仅有中土的琳琅满目的货物,更是有西域而来的胡商,玛瑙,珍珠,马匹,甚至是还有胡女以及昆仑奴,热闹非凡。
不过一行两位小公爷,再加上王治这个新进的男爵,阵容虽然不算大,可是,在西市,可是很少见的。
王治忽然想起来一句话: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到了西市,果然热闹非凡,接踵而至,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更有热气的胡姬,穿的少少的在招揽客人。
王治还好,毕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后世十几层楼高的商场都是小场面,就这几百家商铺还不如流,撇撇嘴,热闹的跟后世赶会的一样。
可是王力就不同了,从小就没出过村子,还是因为王治捣鼓出来的卖鱼以及葱油饼,王力才有幸跟着爹娘去过蓝田县城,次数还屈指可数,现在到了大唐最繁华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兴奋大呼小叫的。
见到好吃的,拽拽王治的胳膊,看到好玩的,拽拽王治的胳膊,看到热闹的杂耍,也拽拽王治的胳膊......
程处默很大气,感觉自己就是主人招待客人一般,是以,只要王力看着喜欢的,统统买下来,反正后面跟着家将呢,拎着就是。
“咱们去马市看看吧,上次遇到一匹好马,被长孙冲那家伙买走了,他个文绉绉的家伙,非要买高头大马,哼”。尉迟宝林对于上次没有买到那匹宝马很有意见,一定要去看看,说不定还能遇到一匹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