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他们哭泣呜咽的时候他不知道吗?
他们被活活打死都时候他不知道吗?
他们喊着爹爹娘亲的时候他不知道吗?
他知道!
所以他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恨。
洛书可怜他,觉得难过可惜,但是不会为他心疼,更不会放了他。
若是他就这样被轻轻放过,那挣扎在南风馆地下的厉鬼又怎样安眠那那些依旧逍遥法外的人会怎么想
洛书看着他,眼中尽是悲悯,但语气坚定,没有丝毫回转的余地。
阿默似是早有预料,但眼中的微光依旧黯淡了。
他不再看洛书,转头看向了金鳞,好像要把他的面容深深印在眼底。
馆主,阿默为你下去探路。
这下面这么黑,馆主一定不喜欢的。
金鳞忍不住握紧了手,抬头看向洛书,他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听话很乖,武功也很好,会是个很好的侍卫。
洛书以为金鳞已经没了心,此时他这一抬头,洛书才发现他眼中有着令人心惊的悲恸。他把他最后的、全部的柔软,都给了他怀里的这个人。
洛书最初肯将千年老参的参片给他,就是打定了要救他的主意。
金鳞说的话对了,阿默确实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干净。他身上有血气,但是眼神依旧是清正的。
金鳞的话也错了,阿默确实是一个很好很乖的侍卫,但是就如同他将他最后的温柔都给了阿默,阿默也将自己的这一辈子都给了金鳞。
若是金鳞死了,阿默也活不下去。
阿默抓住金鳞的手,眼睛就像是广阔的蓝天。
馆主,阿默是侍卫,怎么可以死在馆主身后。
他看着金鳞,那么认真那么坚定,也让金鳞知道,想让阿默活下来绝无可能。
馆主……
我叫李麟,麒麟的麟。金鳞、现在应该叫李麟了,他一瞬不瞬得看着阿默,轻声说,你叫李默。
李默、李默……阿默笑起来,就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李麟,阿……麟。
李默看着李麟,依赖与信任下藏着不能说出口的感情。
下辈子能早点遇到阿麟……就好了。
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神采,但是依旧睁得大大的,像是没有看够眼前的人。
李麟的指尖轻轻地颤着,拂过他的眼睛。
阿默最听他的话了,哪怕已经再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了。
被拂过的眼睛慢慢地合上,他体温尚热,就像睡着了。
李麟微微扬起头,从捡到李默的那个严冬,想到了李默睡在他腿上的这个盛夏。最后想起在那年的春天,他靠在美人榻上假寐,那落在眼睑上的一吻,轻得就雪花落在了脸庞。还有那携着春光,轻得像春风拂过似的低语。
阿默最喜欢馆主啦。
第34章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额角一时没有护住,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就眯起了眼睛,举着右手掐算着,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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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活活打死都时候他不知道吗?
他们喊着爹爹娘亲的时候他不知道吗?
他知道!
所以他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恨。
洛书可怜他,觉得难过可惜,但是不会为他心疼,更不会放了他。
若是他就这样被轻轻放过,那挣扎在南风馆地下的厉鬼又怎样安眠那那些依旧逍遥法外的人会怎么想
洛书看着他,眼中尽是悲悯,但语气坚定,没有丝毫回转的余地。
阿默似是早有预料,但眼中的微光依旧黯淡了。
他不再看洛书,转头看向了金鳞,好像要把他的面容深深印在眼底。
馆主,阿默为你下去探路。
这下面这么黑,馆主一定不喜欢的。
金鳞忍不住握紧了手,抬头看向洛书,他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听话很乖,武功也很好,会是个很好的侍卫。
洛书以为金鳞已经没了心,此时他这一抬头,洛书才发现他眼中有着令人心惊的悲恸。他把他最后的、全部的柔软,都给了他怀里的这个人。
洛书最初肯将千年老参的参片给他,就是打定了要救他的主意。
金鳞说的话对了,阿默确实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干净。他身上有血气,但是眼神依旧是清正的。
金鳞的话也错了,阿默确实是一个很好很乖的侍卫,但是就如同他将他最后的温柔都给了阿默,阿默也将自己的这一辈子都给了金鳞。
若是金鳞死了,阿默也活不下去。
阿默抓住金鳞的手,眼睛就像是广阔的蓝天。
馆主,阿默是侍卫,怎么可以死在馆主身后。
他看着金鳞,那么认真那么坚定,也让金鳞知道,想让阿默活下来绝无可能。
馆主……
我叫李麟,麒麟的麟。金鳞、现在应该叫李麟了,他一瞬不瞬得看着阿默,轻声说,你叫李默。
李默、李默……阿默笑起来,就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李麟,阿……麟。
李默看着李麟,依赖与信任下藏着不能说出口的感情。
下辈子能早点遇到阿麟……就好了。
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神采,但是依旧睁得大大的,像是没有看够眼前的人。
李麟的指尖轻轻地颤着,拂过他的眼睛。
阿默最听他的话了,哪怕已经再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了。
被拂过的眼睛慢慢地合上,他体温尚热,就像睡着了。
李麟微微扬起头,从捡到李默的那个严冬,想到了李默睡在他腿上的这个盛夏。最后想起在那年的春天,他靠在美人榻上假寐,那落在眼睑上的一吻,轻得就雪花落在了脸庞。还有那携着春光,轻得像春风拂过似的低语。
阿默最喜欢馆主啦。
第34章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额角一时没有护住,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就眯起了眼睛,举着右手掐算着,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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